重构集体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路径——云南城寨村铜鼓及铜鼓舞的人类学考察(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12:11:01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 谭晓霞 参加讨论
三、传统文化的调适与集体意识的重构 任何一个民族在其发展历程中都需要面对文化调适的问题,唯有那些能够很好地进行自我调适,并与其他文化进行关系调适的文化,才能得到良好的发展。城寨村民对于铜鼓禁忌的坚守并不意味着他们不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相应的文化调适,铜鼓保管方式的变通,以及“荞菜节”期间铜鼓的使用,都是他们进行文化调适的具体事例。 在村民的记忆里,铜鼓的保管向来是按照长子长孙的顺序承继的。陆家的铜鼓一开始也保管在陆孝宗的大哥陆孝堂家中,陆孝堂去世后,铜鼓由陆孝堂的长子保管。因为政府经常组织外出表演,时任文艺队队长的陆孝宗时常要借铜鼓,侄子又常年在外打工,取用非常不便,加之借鼓仪式烦琐,经过寨老和村委会共同商议,决定让陆孝宗保管铜鼓、狮子道具等葬仪用具。此外,村委会还特意在陆孝宗家门口安装路灯,方便他在空闲的夜晚教村里的小孩跳铜鼓舞。 传统上,“荞菜节”是不用铜鼓的,跳舞的时候只用牛皮鼓和铓,直到2010年,政府建起了铜鼓广场,“荞菜节”成了“政府搭台、村民唱戏”的平台。在这个时候,村民觉得本村最有名的舞蹈就是铜鼓舞,因此也接受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建议,开始在“荞菜节”跳铜鼓舞。但是,由于铜鼓广场是供奉寨神的地方,除了进行祈雨仪式,一般是不能在那里敲鼓和跳舞的。不是为了祈雨去跳铜鼓舞,就可能得罪龙王,于是每次在铜鼓广场举行活动以后,寨老们都必须杀四只鸡或一头猪来做禳解仪式。 当村民向政府相关部门请求购买新铜鼓并赋予新铜鼓以文化意义的时候,就表明了村民对政府的信赖以及对政府文化举措的意义的接受。而维护这样一种新的文化关系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对当地文化的理解。一年一度的“荞菜节”从每年农历四月的第一个属龙日开始,为期两天。按照当地的传统,“龙日”这一天要到龙山接“荞神”,并“磨鬼”祭祖,但是因为村寨中的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学校并不会因为特殊的民族节日而给孩子们放假,最重要的是,靠天吃饭的生计方式也在改变,以祈祷丰收为目的的接“荞神”仪式早已省略。尽管许多环节被省略了,但是关系集体存亡的祭祖仪式是万万不能省略的。2015年的“荞菜节”,参与节日安排的文化站干部起初不了解风俗,由于村民为了祭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出现在政府主办的节日现场而与村民发生争执,但是当了解了祭祖仪式对于村民的重要意义之后,文化站的干部向村民道歉,并在2016年将表演的时间改在了“蛇日”(“荞菜节”第二天),以便村民祭祖。 在歌舞表演的安排上,村民也会坚持自己的主张。文化馆的干部希望看到村里的小朋友跳传统舞蹈,表明传统文化后继有人,而村民却坚持让小朋友穿着民族服装跳“小苹果”。在村民看来,村寨其实也是一个开放的村寨,是充满希望的地方。自从政府参与这个节日之后,每年都有其他村寨或其他县的舞蹈队提前联系传承人,表示希望参加节日演出。每次演出开始前,城寨村的寨老们按传统进入广场中央,喝咂杆酒、吃饭,在一系列祭祀活动后,再加入展演环节,最后一个节目是“团结舞”。全村村民按男女长幼的顺序逆时针转圈起舞,但是游客并没有被邀请进入舞队,因为他们没有穿彝族白倮人的服装。虽然文化馆的干部认为如果游客也能参与,效果会更好,但由于村民们不同意,也就作罢。这样的争执与妥协在整个节日期间不断上演,也是政府和村民相互尊重和理解的过程。 尽管文化部门在多方面参与城寨村的文化活动,但城寨村的彝族白倮人却也为自己的文化活动保留了空间。“荞莱节”期间,“龙日”和“蛇日”的傍晚,陆家、田家两大家族的孩子会聚在家族长老家的院子里跳舞,入夜,当家族长老们完成了祭中柱仪式之后,院子里跳舞的人们才边跳边唱,鱼贯进入二楼继续狂欢,直到天明,这才是属于他们自己的狂欢。而这种看似热闹简单的娱乐活动,对村民而言,却是维系家族、联络感情,且有重要意义的艺术形式。家族长老们围坐在火塘边,吃着各家带来的菜肴,喝酒、看年轻人跳舞,鼓点不对或者舞蹈动作不对的时候还会起身进行示范。特别是对于那些尚在逐步习得自己传统文化的孩童,以及那些外出打工只能在“荞菜节”期间回到村寨里的年轻人来说,浸淫在如此融洽的娱乐情境中比枯燥乏味的说教更有意义,“娱乐中的集体活动加强了参加者之间的社会纽带,因此它的作用超出了单纯的生理休息……使家庭间的联系得到了加强。感情也更加融洽”[5](118)。而真正行之有效的社会传承,其实也就在这样的仪式中自然地完成了。到了第三天,寨老们完成了禳解仪式,整个节日才算完整。这些活动都属于村寨内部的活动。 新鼓被接纳的过程也是村民主动扩大他们原有的集体,接纳政府成为他们其中一员的过程。当地文化部门与村民共同参与并共筑了这对新鼓的意义。在政府参与的这个集体中,通过铜鼓这个介质,政府和村民共筑了新鼓的神圣性,不仅使集体意识得到了重筑,而且是在扩大集体意识意义上的重构。当新的集体意识确认之后,铜鼓舞的传承才成为可能。进入国家级非遗名录以及传承人的命名,是从外部对当地文化价值给予的肯定,而对当地社会来说,当村民们真正接纳政府部门的参与时,铜鼓舞的传承获得了新的发展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现代社会中传统与现代相遇而被建构出来的新的文化成果。源自日常生活事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在于日常生活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命运,取决于其能否重新回到日常生活。活动面向未来的开放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6]当政府文化部门真正参与到铜鼓舞这一非遗事项的传承中,而当地社会又接受了这样的参与,并且在此基础上共筑了新的集体意识时,人类文明成果的传承就具有了坚实的基础。集体是一种拥有一定的活动范围,具有共同的经济基础、思想基础和共同的社会利益的组织形式。集体是由人组成的,集体意识是在社会过程中建构起来的,村落传统文化的发展之路与新集体的组成,以及新集体意识的建构有密切的关系。 对于城寨村的村民来说,铜鼓和铜鼓舞是神圣的,其社会文化基础就在于世代相承的集体的参与、仪式的操演。当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城寨村像中国其他农村一样,事实上不可能完全按照传统来传承铜鼓和铜鼓舞的时候,国家对这类文化事项的保护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意义。当地群众也在积极回应国家的相关文化措施,并且以包容的姿态将外来力量整合进村寨社会,铜鼓舞的传承与发展由此获得了新的动力。集体意识存在与否决定了铜鼓和铜鼓舞能否继续保有神圣性,从而得到传承。涂尔干和拉德克利夫·布朗等人有关集体意识与神圣性关系的理论中强调的是社会结构对于文化意义的重要性,对于社会生活的动态性的关注是不够的。事实上,集体作为历史的存在,其本身发生变化的,对于特定集体及其发生的变化会对传统中具有神圣性的事物产生何种影响,以及如何通过新集体性的建构来延续乃至生成其新的神圣性等问题,就必须要在对社会变化进行实地观察的基础上才能理解。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在传统村落里的人们早就因为生计方式的多样化而使得个人的发展不再仅仅依赖于传统村落中的集体。一旦传统村落的界限开始松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打工,受集体意识规约的群体势必会流失,集体意识的淡漠也在所难免,而基于集体意识的铜鼓及铜鼓舞的传承不可能完全按照过去的方式延续。重构集体意识不是简单地回归过去,将所有村民囿于其中。事实上,绝大多数出外打工者目前还只是或短或长地离开社区,还会重返社区,他们的村寨集体意识是在削弱,而从更长远的角度来说,一些村民最终离开这个社区而到新的环境中去生活也非妄言。重构集体意识更重要的指向还在于以社区原有村民为主,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外来者因为对铜鼓和铜鼓舞的热爱而成为村寨文化意义上的新成员,从而在新的社会条件下通过吸纳新成员,在扩大集体的过程中强化集体意识。从根本上讲,新鼓的出现正是为了顺应社会交往扩展情况的出现而产生的,新鼓的使用也在一定意义上消除了破除禁忌的集体紧张感。在文化部门和当地村民共同赋予新鼓以意义的过程中,新鼓的出现一方面尊重了传统,另一方面,也开始与外部世界连接。通过“频繁的交往整合了人际资源,汇聚了村落力量,保证了集体行动的继续展开、共同意识的长久维系和村落社会的平稳运行”[7],由此,铜鼓舞也在村寨狭小的范围之外得到了更为广泛的传播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积极吸纳文化意义上的新成员的集体意识的重构,是保护和传承集体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条重要路径。 参考文献: [1][德]黑格尔.美学:第三卷[M].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2]美]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M].张明德,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 [3]英]拉德克利夫·布朗.安达曼岛人[M].梁粤,译.梁永佳,校.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4][美]安东尼·西格尔.苏亚人为什么歌唱[M].赵雪萍,陈铭道,译.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2. [5]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6]马种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常生活的脫域、入域与发展[J].思想战线,2012(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