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丙中]发现“民”的主体性与民间文学的人民性——中国民间文学发展70年(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10:11:05 中国民俗学网 高丙中 参加讨论
二、民间文学事业的两个解释框架 民间文学作品活跃在它们的具体情境和特定人群之中,处于一种自在的状态;与此同时,它们又分别作为作品本身和作为类别范畴(如“国风”“民间文学”)出现在国家的公共生活之中。在后面这个层次,民间文学是作为国家的公共事业而出现的。民间文学成为公共事业,这是中华文明的悠久传统,也是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的一个着力点。以此而论,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中华文明的特性,能够更好地认识民间文学的价值并发挥其功能,也就能够更好地做好民间文学工作。 现代国家的民间文学事业具有与古代根本不同的定位与内容。古代的采风,是朝廷和文人要利用民间文学作品,对作品的创作与传承人群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而对于现代国家,民间文学被作为公共事业对待,是因为民间文学深度牵涉民族国家的两个立国之本:一个是国民(“民”“民间”),一个是国民集体认同的民族文化(民间文学)。对于那些内生发展现代化的国家,国民与公民之间的转换没有障碍,民族民间文学与公共文化之中的转换没有障碍,所以民间文学事业在公共领域的运作比较单纯。但是对于中国来说,我们走了一条通过否定本土文化而接受外来文化、通过全面批评国民落后并要求改造他们以再造新民的道路,民间文学事业也相应地比较曲折。但是无论如何曲折,经过百年倡导与探索,尤其是过去70年的国家行动,这项伟大的事业在当前已经进入一个主要关系渐归平顺的新时期。 我们尝试采用两个认识框架来理解民间文学事业的历史发展。我们前面已经以内-外、古-今的两轴四维框架来呈现民间文学在现代所经历的处境。民间文学在现代国家建设的过程中作为内外关系之“内”的核心与作为古今关系之“古”的代表,在现实的历史展开中被置于多种不同的位置。对于保持“天下观”和“华夷之别”的王朝,“外”不构成对“内”的压力和挑战,老百姓的生活更没有“古”与“今”的断裂与矛盾,因此大致可以说,这种状态下根本没有内外、古今的对立与冲突问题。 民间文学进入现代,也就是进入在结构上由内外、古今等宏观因素的各种复杂关系的格局。在民间文学的第一现代处境,民间文学被置于与外来文化相对的“内”的位置,也处于与外来文化作为现代文化(今)相对的“古”的位置,当对立面的“外”和“今”被尊为新文化的时候,民间文学被作为旧文化的代表被否定。 这是1949年前的状态。而接下来的70年,民间文学经历了另外三种处境并最终显示诸矛盾对立可以得到化解。 在民间文学的第二现代处境,传统的民间文学作品大都不符合时代的政治标准,因而不能公行于世,但是“民”已经分化出革命群众,他们作为作者或主人翁的民间文学得到宣传、传播的机会,它们被作为“内”和“今”的代表用来反对外在的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和旧的封建主义。这类作品是作为“内”和“今”而被肯定的。相对于前一个时期“民间”受到全方位的否定,这个时期的选择性肯定是其时代特色。 在民间文学的第三现代处境,民间文学作为传统复兴的一部分,是民间自发的,不同于前期政府部门的组织与引导,属于民众的自主活动,所以在公共领域引起各种批评。不过,批评并没有引来全面打压,总的来说,它们能够被社会所包容,其中许多作品、体裁受到政府和知识界的重视,获得传承、表演的机会和资源。它们是作为“古”(传统文化)、“内”(本土文化)的标志而被宽容或支持的,主要还被视为与现代文化(“今”)、外来文化具有对峙的紧张关系。 中国社会整个的文化心态在非遗保护理念的带动下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基本上理顺了古-今、内-外的结构关系,民间文学置身其中,进入了一个新的处境:作为民族自我的文化代表(“内”)并不必然与外来文化相排斥,而常态是总与其他地方、其他民族或国家的文化项目共处共存;作为文化遗产(“古”),仍然活在当下,在各种现代条件、现代制度的加持下得以保存、传承与弘扬。最近一些年来,文化主管部门倡导非遗传承与现代社会、现代生活相容共生,显然在公共政策上已经解开了中外、古今的历史疙瘩。 如果我们采用“对立-冲突”与“贯通-共生”两种关系模式看待民间文学在现代的四个历史处境,我们能够看到一个粗线条的总趋势,这就是从“对立-冲突”格局向“贯通-共生”格局的演变。 另一个有助于理解民间文学事业的框架由民族性-人民性-艺术性的三角关系所构成。民间文学的“民间”在前现代就是“民族的”,所以民间文学对于民族国家的存在与发展具有提供根本条件的作用。但是在被动卷入现代洪流之后,各种生活文化现象成为被改造的对象,“民间”并不是一个积极的或进步的概念。我们的“五四”先辈基于对民族在现代格局中的适应力的失望而提出新文化改造民族,“民间”就成为落后的象征。民间文学要真正作为建设性的民族文化对于现代国家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新的理念参与进来,“人民”就是这种功能的概念。后来者利用人民概念在“民间”发现积极因子作为先进的代表,“民间”在现实的政治中才开始有机会逐步转变为正面性的,这要等到非遗保护的时代才能够发生。非遗保护的理念被社会接受,民间文学才重新被认知为人民的文化,由人民创造,由人民传承,由人民不断地再创造,以服务于他们的当下生活以及对于未来的追求。 人民性能够提升“民间”,化消极为积极,化平凡为崇高。但是“民间”作为真实的生活空间必须呈现具体的个人,民间文学是语言艺术领地,必须呈现个性与自由创造的个人。艺术性是能够在这个维度支持“民间”的概念。对于现代国家来说,人民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或相互内在性的达成,是民间、民间文学真正被置于得体的位置的配套概念。 现代国家建设包括公民养成的事业和文化基础设施(公共价值、共同体认同的标志与机制)建设的事业。公民养成的最佳机制是同时从“民间”转化出作为个人的公民与国民整体的人民。现代国家建设的国民工程要同时解决两个问题,国民作为一个整体的神圣性与国民个人受尊重的普遍可能性在国内和国外都得到确立。这其实是很难兼顾的,甚至在很长时间内我们都不清楚这是两个必须一并解决的问题。我们总是顾此失彼,总是权宜性地在追求一个目标的时候以牺牲另一个目标为手段。可喜的是,非遗保护实践为我们带来了这个机会和机制。在非遗保护的实践中,对于传承人、传承人群的重视和尊重就是通过对他们的独特艺术能力和成就的肯定而肯定一项共同的文化。文献记录不是,真实的个人所演述的民间文学作品才是共同体的非遗代表作;“民”必须是自己,才可能成为国家的主人,在两个身份兼得的养成之道是在文化上保障个体的“民”得到承认和肯定。只有文化的主体才能够成为国家的主人。 人民性赋予个人以集体性,赋予“民间”以神圣性,艺术性赋予“民间”以个人性,并赋予个体作为自由和自主的创造者身份,如此相互赋能,通过民间文学而不是一般的作家文学,张扬个性的艺术性才有更好机会为全民所享有,贯通个人性与人民性,从而使民族特色的艺术性与人民性合二为一。围绕民间、民间文学,民族性、人民性与艺术性在三角支撑的框架中两两结合做第三方的底部,相互予以有力的支持与成全。我们由此方能够理解一个古老民族从王朝转型为现代国家的过程。 以歌谣搜集、传说故事研究为民间文学学科树立了典范的顾颉刚先生在九十多年前表达了民间文学学术事业的理想。他热情洋溢地写道: 我们乘着时代的使命,高声喊几句口号: 我们要站在民众的立场上来认识民众! 我们要探检各种民众的生活,民众的欲求,来认识整个的社会! 我么自己就是民众,应该各各体验自己的生活! 我们要把几千年来埋没的民众艺术,民众信仰,民众习惯,一层一层的发掘出来! 我们要打破以圣贤为中心的历史,建设全民众的历史! 顾先生的呼吁可以说是民族性、人民性与艺术性互相构成内在性的理想。这是他在民间文学的四个现代处境的第一个阶段提出来的,我们在过去70年中经过三个阶段的曲折探索才看到理想实现的初步状态。这是顾先生该有所欣慰的历史节点,当然也是我们顺势而为、努力成全这一理想的关键时刻。 (本文刊载于《民俗研究》2019年第5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