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民的国家属性与地位功能(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7:11:37 《广西民族研究》2019年第 张飞 参加讨论
三、边民的地位功能面临弱化的风险 从国家的角度,守土固疆、守边安疆是国家的基本职责,但在漫长的边境线仅依托国家的边防部队不仅难以实现“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国防布局,更重要的是不能体现边境社会发展促进边民社会稳定的功效,不能体现边民的国际影响功能。边民的地位功能是由边民所处的地缘关系以及国家的赋职关系所决定的,在国家疆域治理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优势,但从现实来看,支撑边民地位功能发挥的基础有所弱化,以致边民的地位功能也一定程度面临弱化的风险。 第一,部分边境地区对比邻国较虚空。有学者分析2000~2010年中国边境人口分布的国别趋势与差异,得出“境内外人口密度相比较,东北和西北边境是境内大于境外,西南边境则相反”,“就人口集聚水平变化而言,2000~2010年,中朝边境外升内降,中俄、中蒙边境内外均降,西北4国边境内升外降, 西南7 国边境内外升降比例相当”, 西南“ 边境内人口密度小于边境外地区”。有学者考察发现:“1992~2013年期间,在边境乡镇尺度(10公里纵深),我国西南边境虚空化现象呈持续加剧之势。而在边境县域尺度(50公里纵深),我国西南边境虚空化情况则存在着波动”。从国家赋予边民守土固疆职责的角度,边境地广人稀成为制约边民地位功能的关键因素,比如中印边界地区西藏隆子县境域面积最大的玉麦乡,2018年以来从邻乡搬入49户增加到58户,达到玉麦乡守边护边最大人口规模,西藏札达县境内西北端的楚鲁松杰乡面积2722.08平方千米,2011年农牧民人口仅有553人,自然村的边民人家更是偏远稀少、人丁不旺,制约着边境地理空间的守护和开发。对于国家来说,边境地区人烟稀少、边民规模过小,不利于有效激活或强化边民特有的地位功能。 第二,边民流失正在加剧边境的虚空化。基于边民生存权自发向内地流动、政府扶贫安置中的易地搬离、有的边民甚至流往境外,使得边境地区边民活动频次减弱、边境虚空化加剧。从自发的角度,边民为了谋得更好的生存收益,有的边民迁入内地定居、有的边民外出务工就业,减弱了边境的人口活动频次。从政策的角度,过去政府在易地搬迁中组织生存条件艰苦不便的边民从边境一线搬离,如中蒙边境,“随着围封禁牧、生态移民、撤乡并镇和城镇化等措施的相继实施,边境地区众多牧民群众搬迁至城镇及各移民区,加之大多数青壮年牧民外出打工,边境一线牧民数量急剧下降”,导致多年来构建的“‘草原110’报警点、联防队、治保会等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作用受到削弱”,“边境情报信息大量流失,临界人员、牲畜越界无法有效堵截”,“边境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全面掌握前沿的形势动态”,甚至“部分边境沿边地区缺乏管控可依托的民力资源,成为‘真空’地带”。从流往境外来看,东北边境延边地区在“2007年后,外流人口增加较快,到2011年生存概率是0.77”,该地区朝鲜族“人口外流地主要为韩国”,“去韩国的吸引力增大”。西南边境地区,“上世纪90年代初打开国门时,云南边境州市开始出现较大规模的边民外流现象,这种情形给边疆稳定、国家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如果对边民流失问题缺乏有效调控和治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或加剧边境虚空化,尤其是相对邻国边境的虚空状态,对国家边民实边固边地位功能的发挥构成阻碍和制约。 第三,部分边民的国家属性形塑不彻底。一是边界主权意识自觉不够。尽管中国与邻国分别划定了边界或形成有实际的控制线,但边民的生活逻辑还受到传统习惯的影响,还处于国家边界规则形塑的调适期,时常体现出从非法便道出入境、不配合边防检查等边界意识和领土主权观念比较淡薄的行为逻辑。二是国族意识容易遭受消解。在中国漫长的边境线上,具有跨界民族特性的边民在族群传统情感面前,边民的国族意识时常让位于族群归属,如中国景颇族和傣族的部分边民出于民族感情的原因,“对于缅甸克钦邦和掸族的民族武装”持同情态度,“甚至有的从狭隘民族主义出发,对缅甸克钦族和掸族建立民族国家的愿望表示理解”,曾经还发现“我方人员偷越国境参加缅地方民族武装的现象”。三是国家意识容易出现摇摆性。对于远离国家权力中心的边民来说,边民的国族想象与国家意识通常是靠感知国家惠边意志而生成,如果“国家富边惠民行为很难在边境民族地区真实实现,居住在国家边境的跨境民族便越发‘陌生化’自己的国家”,而且边民在对比邻国生活境遇时也会产生国家意识动摇,如“越南政府在强烈的护国意志驱使下,更加重视北部边疆的巩固性建设,一定程度地动摇着中国边民的国家意识”。此外,边民容易受偷越境非法利益的诱导,“边疆居民对自己国家的政治忠诚也许就会在与外国人进行穿越边界的非法交易过程中受其自身经济私利的影响而被显著减弱”,导致国家观念淡薄并且重构困难,不能承载边民特定的地位功能。 第四,边民权益保障中的权责利结构不平衡。从国家疆土维护的角度,边民的地位功能优势在于能够为国家承担守土固疆的责任,国家要有效发挥边民地位功能就要保障边民生产生活在边地的权利及与其责任相匹配的应有利益。然而,现实中边民的权责利结构存在着失衡的局面,大多数边境地区“边民守土固边的重要作用与生活质量的待遇明显不对称”。从邻国边民生境对比的角度,中国的边界邻国“除朝鲜、阿富汗、老挝、缅甸等国经济社会发展仍比较滞后封闭外,其他多数邻边国家与中国保持着比较强的发展竞争意识”,如越方边境政策内容涉及“边民生产生活、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实际需要”,扶持力度综合全面,“这对我国边民造成了心理失衡,对其国家意识、国防意识、领土主权意识都产生较大冲击”。从内地居民生活状况对比来看,边民生活在国家疆域的最边缘,绝大多数边民生活在山区、牧区,自然条件艰苦、生活成本高昂,水电、交通、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边境边民与内地居民在生存发展质量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如果国家不能在邻国、内地两个维度的比较下保持中国边民权责利结构的现实平衡,就难以避免边民产生“相对贫困”和“相对剥夺感”,从而弱化边民的地位功能。 第五,边民安全面临着挑战和威胁。边境地区处于与邻国接壤的边缘地带,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并存,边民群众极容易遭受到渗透和侵害。一是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在西北边疆,近年来“盘踞在中亚地区的新疆分裂势力在以美国为首的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下,向组织政党化、活动暴力化发展”。在南部边疆,“欧美、东南亚一些国家的电台每天都用英、汉、景颇、佤、苗、傈僳、拉祜、藏等语言对南部边疆进行‘空中传教’”,“引诱边民参加境外的宗教活动和培训”,导致一些边民遭受极端宗教、非法传教的渗透和蛊惑而背离国家意志。二是跨境走私、贩毒、拐卖、抢劫、淫秽等违法犯罪活动和社会越轨行为,对我国边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如中越边境有的边民“以访亲为名非法进出境,从事犯罪活动,甚至一些人还勾结境内外犯罪团伙贩卖人口,给两国边境社会治安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三是边境地区存在着难民问题,一些是暂时的“难民”问题,如中缅边境缅甸边民为逃避缅甸国内的武装冲突而涌入中国边境的现象十分突出,一部分缅甸边民滞留在中国境内,不利于边民安全环境建构;另一些是非短期的“难民”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从1978年到1985年底,从河口入境的越南难民达5万多人”,“截至2017年,河口县共有印支难民1950户5560人”,其中“有一部分难民没有经济来源,靠偷、抢、拐、骗生活,有的还与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境外的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从事盗卖牛马、拐卖人口、贩运毒品、走私枪械等犯罪活动”,对边民安全构成隐患和威胁,限制了边民发挥建边稳边的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