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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孕育出的神圣性——一项关于“微文物”的人类学研究


    摘要:社会生活中某些物,因为与个人或群体的长时间接触或代代流传,人们逐渐将其与自己的历史、认同、情感等主观感受联系在一起,这些物获得了超越其功利性使用价值的神圣性。在此将这些物称为“微文物”。“微文物”通过“转喻”机制获得神圣性,具有“不可异化”的特点,构成了抵抗货币同质化力量的异质性孤岛。“微文物”的存在,使人们对同一个物具有不同价值判断,形成了一种价值悖论。在现代社会,“微文物”式微,人们的时间想象更多以民族共同体为单位。“微文物”的研究,揭示了一种从时空角度对神圣性展开分析的视角,从这种视角出发,我们可以切入对更广泛的社会现象的分析。
    关键词:“微文物”;日常生活;神圣性;价值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类学视野下的货币研究”(2016BS09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城乡建设背景下的‘微文物’及其人文价值研究”阶段性成果(SWU1709323)
    作者简介:付来友,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讲师、中国史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驻站研究人员(重庆,400715)。
    日常生活中,某些物品因为与人们的生活长期的接触,人们逐渐将其与自己或自己所属群体的历史、记忆、情感、认同等联系在一起。这些物变得区别于周围的其他物品,蒙上了一层不同寻常的色彩。本研究将这些物品称为“微文物”。“微文物”与民族—国家意义上的文物一样,均具有某种神圣性,它们在不同层面上象征了共同体的生命。但是“微文物”由于与更小范围的群体相关,因而与一般意义上的文物有着不同的特点。“微文物”因为在日常生活中长期浸染而获得超越日常生活的神圣性,这种非宗教的神圣性,指向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分析领域。通过对“微文物”这一概念的建构和分析,我们可以对日常生活与神圣性之间关系的相关研究有所回应。
    一、理论回顾
    日常生活、神圣性与物构成了本研究的核心概念。首先从“日常生活”这一概念说起。不同经典作家理解日常生活的角度有所差异。在最一般意义上,日常生活是与“非常”相对的,是一种时间意义上不断重复的实践。赫勒认为,日常生活的一个特征在于某一生活时期内“每一天都发生”的无条件持续性。列斐伏尔曾举例说明,科学研究中知识发现的瞬间,军队中战争的爆发,以及工人的罢工等,都是与日常相对的非常时刻,日常生活则是与这些非常时刻相对的平淡的重复实践。我们将这种重复性看作界定日常生活的第一种方式。
    从现象学出发,另外两种对日常生活的界定方式产生了更为重要的理论影响。首先,日常生活可以看作与某种“更高”的领域相对而存在的世界。胡塞尔指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秉持着一种“自然的态度”,周遭世界在感性直观中进入内在经验。当我们将日常生活的自然态度“悬置”时,我们则进入一种观念世界,比如算术的世界。自然的世界一直存在,而且我们也一直身处其中。但是我们在进行数学计算或其他科学活动时,我们不再秉持自然的态度,自然的世界也就从意识的目光中隐退。除了在科学活动中,在艺术、哲学、宗教等各种智识活动中,我们都进入了与日常生活不同的领域。卢卡奇也是主要从科学和艺术活动与日常生活的差别中理解日常生活。列斐伏尔则进一步将日常生活界定为现实的一种“层次”,与艺术等更高层次相对。这均可以置于胡塞尔的这一观点脉络之中,在此将其称为界定日常生活的第二种方式。
    第三种方式将日常生活看作与超越“此时此地”的更广阔时空相对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抑或周遭世界)是胡塞尔现象学中自然态度所能够感性直观的世界,是人们自然的生活的“地平线”。舒茨将对日常生活的理解置于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概念之中,他进一步区分了“直接经验到的社会现实领域”“同代人的社会世界”“先人的社会世界”以及“后人的社会世界”。日常生活即存在于“直接经验到的社会现实领域”,也即生活世界之中。存在于“同代人世界”这一更广阔范围内的市场体系、社会结构等,均超出日常生活的范围,人们无法感性直观。在时间维度上的历史和未来,也超出了感性直观的范围。日常生活只能属于“此时此地”的世界。
    可以看出,界定日常生活的第二和第三种方式,均从胡塞尔的相关论述出发,但是有着不同的方向。宗教生活中的神圣性,实际上可以依据以上关于日常生活界定的第二种方式做出理解,这从人类学经典作家对宗教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涂尔干将神圣和凡俗的区分看作是宗教的基本特点。马林诺夫斯基对巫术、宗教与经验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受马林诺夫斯基影响,埃文斯—普里查德在对阿赞徳人的研究中,首先区分了神秘知识、经验知识与科学知识。换做现象学的术语,对待凡俗世界中的经验事物,人们持一种自然的态度,而在宗教活动中,自然态度则被“悬置”,人们感受了到了日常生活之外的神圣世界。
    格尔兹吸收了现象学的理论。胡塞尔的现象学将作为“我思”的“现象学剩余”——纯粹意识——作为研究对象。每个人都有一条绵延的内在意识流,不同主体的意识流是相互隔绝的,因而这一假定预设了主体间的相互不可理解性。这种意识的“私有理论”只能靠文化来解救。文化作为意义之网,成为了交流的通货,使得主体间的相互理解成为可能。“所有人类个体都诞生在一个主体间存在共识的世界中,在其中他们从事着各自的事业,死后这个世界仍在延续。”可以看出,不惟宗教,意识形态以及科学等,都是个体之上的共享意义体系。共享的意义之网会对现实世界产生影响。格尔兹将宗教看作“一个象征符号体系”,宗教将现实蒙上了一层“光晕”(aura),这种“更高”的领域,使得我们的日常事务蒙上了不同寻常的色彩,改变了我们的自然态度。
    通过以上梳理可以看出,宗教中的神圣性根植于一种超出日常生活的“更高层次”的观念世界,而本研究对“微文物”的分析,则试图从作为“此时此地”的日常生活出发,揭示一种超越个体生活世界的另外一种神圣性。这种非宗教的神圣性与宗教中的神圣性有着不同的产生机制。为此,我们首先需要从人类学物的研究脉络中对“微文物”概念的提出做出说明。
    在人类学著作中,有许多物的文化分类的例子。莫斯发现萨摩亚人将财产区分为“奥拉”和“通家”,属于“通家”的财产与土地、氏族、家庭和个人的关系,要比属于“奥拉”的财产更为紧密。马林诺夫斯基的描述中,特罗布里恩德岛民也将“伐乙古阿”看作一种不同寻常的物品。阿姆斯特朗将罗塞尔岛的原始货币划分为价值从低到高22个等级。乔治·多尔顿则对罗塞尔岛原始货币进行了再分析,区分出了两个主要价值类别。博汉南将蒂夫人的物品划分为3个交换范畴,属于不同范畴的物有着不同的交换规则,物在不同范畴之间的流动受到了道德评价的约束。
    这些案例激发了后来的人类学者做出相应的理论概括。考佩托夫认为,文化会提供一种关于物的价值分类体系。“独特”和“同质”构成了两种相反的力量,在市场社会中,货币的同质化力量使得这些复杂的分类体系逐渐式微。阿帕杜拉则主张采用“价值领域”代替文化分类的概念。价值领域意味着在不同情境中人们的价值判断会表现出差异,同一个物品可能被不同人置于不同的价值领域之中。维纳所谓的“不可异化的财产”,可以看作是一种属于独特价值类别的物。毛利人的“通家”,由于与家族历史的联系,构成了家族生命的“视觉代替物”。社会生活不断变化,但是在变化之中人们却总倾向于坚守一些不变的事物以维持身份的认同,于是“在给出的同时保留”成为了人与物之间关系的矛盾。“通家”在毛利人的文化分类中因而构成了一个独特的“价值领域”。
    博汉南描述的蒂夫人的交换范畴以及毛利人的“通家”,都是“某一类”事物被看作不同于其他类别事物的例子,但两者之前仍然有一些差异。对于蒂夫人来说,某“一类”事物虽然整体上与其他类别有差异,但这一类中的每“一个”物品之间是没有差异的。毛利人的“通家”,最典型的例子是女性编织的亚麻斗篷。作为一个类别来说具有不同于其他类别的价值,同时这一类别中的每“一个”对于每个家族来说。也具有不同的价值。因而,我们需要将考佩托夫所谓的“独特”事物加以区分:一种是作为“一类”事物的独特性;另一种则是作为“一类”事物中的“一个”的独特性。按照以上两个标准的交互分类,我们还可以区分出第三类具有独特性的物品,即作为一个类别没有独特性,但是作为个体却因为与其所有者的联系获得了独特性的物。
    此处所谓的“微文物”即是这种与社会中的某些个体或者群体产生独特联系的“一个”物。下文的分析将表明,这些物之所以独特。是因为它们与社会主体的关系。为理解这种关系,我们需要从以上提及的界定日常生活的第三种方式出发,将“微文物”的神圣性看作一种超越“此时此地”的生活世界的神圣性,一种非宗教的神圣性。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