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土地占有情况如何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11:11:24 未知 佚名 参加讨论
元朝疆域图 元朝的土地兼并情况日益严重,人民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接下来简要了解一下元朝的土地占有情况。 蒙古统治者在占领全国过程中,除没收金朝和南宋的官田外,还占有大量无主荒田和侵夺有主民田,也有新开垦的屯田。官田、屯田、牧场等,都是以蒙古皇室为中心的官僚机构和王公贵族所控制的。蒙古王公贵族圈占民田为牧场的情况,在蒙古国和元王朝初期是相当严重的。朝政府除直接管理一部分官田外,还把大部分官田赐给皇亲、贵族、功臣、寺观。 金、宋末年的汉族大地主,许多人因投降蒙古保持了自己的田地财产。江南大地主受到的损失很小,他们继续兼并土地,一些富户占有两三千户佃户,每年收二三十万石租子。在统治阶级的残酷压迫和剥削下,广大劳动人民的处境十分悲惨。其中受压迫和剥削最深的是驱口。驱口是元朝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大部分是战争中被掳掠来的人口,后来也有因债务抵押、饥寒灾荒卖身,或因犯罪沦为驱口的。 驱口有官奴、私奴之分。官奴主要从事官手工业劳动;私奴是主人的私有财物,子孙永远为奴,可以由主人自由买卖。佃户有官佃和私佃两种。私佃的地租率很高,一般都在五六成,甚至八成;官佃的地租率,在元代初期一般低于私佃,以后越来越高,中叶以后往往超过私佃的地租率。佃户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十分严重,个别地方,佃户生男便供地主役使,生女便为女婢,或充当妻妾。自耕农占有极少量土地,他们常常因经受不了沉重赋役而倾家荡产。 贵族官僚掠夺土地,地主富豪兼并土地,使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剧。元朝政府承认:各地的地主一般多从“佃户身上要的租子重,纳的官粮轻”。徭役不均的现象也日益严重。以元末福建崇安为例,富豪只占全县纳粮户的九分之一,所占土地却有六分之五,而官府却将富户应承担的徭役强加在“细民”身上,“贫者受役旬日,而家已破”。因此,广大佃户、自耕农因破产而典卖妻女、牲畜,或沦为驱口,或离乡流亡,是十分普遍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