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档案解密:面对日本袁世凯比孙中山更强硬(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5:11:36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南风窗》:在近代中国人的脑海里,没有比“不平等条约”更能激起强烈的民族情绪。您怎样看待“废除不平等条约”这一口号? 唐启华:近代中国与世界接触以来,饱尝屈辱与挫折,“不平等条约”可称得上最明显的伤痕。1920年代以来“反帝废约”、“废除不平等条约”等爱国宣传,开始深入人心,自此是谁“废除不平等条约”终结百年国耻,与政权的合法性密切相关。 国民政府受惠于五卅之后反帝反军阀激情,于大革命之后取得政权,强调其始终致力于废约,并在抗战期间,签订《中美新约》、《中英新约》等,废除“不平等条约”,但贬抑轴心国交还特权给汪精卫政权之重要性。中共则贬抑国民政府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成果,指出尚有许多未收回的权利,强调是中共最先提出废约主张,并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奋斗;1949年建国之后,彻底扫除帝国主义势力及影响,解除了套在中华民族身上“不平等条约”的锁链。最后,香港,澳门回归,才算真正终结百年国耻。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事实上,“不平等条约”负载了百年民族悲情,政治意涵浓厚,其概念的提出和使用,就意味着对条约的合法性及效力的怀疑与挑战,进而主张“废除”之,但太过强调“不平等条约”在道德上的瑕疵,及“废约”在道德上的优越性,会有自相矛盾之处。清政府也曾在外国享有条约特权,如在朝鲜有专管租界3处,另外在甑南浦等公共租界中也有中国租界,并享有领事裁判权。《马关条约》之前,中国和日本互享领事裁判权等。 应该说,“废约”的主要作用是对内的,与现实政治密切相关。丰富精彩的“修约”历程与成果,被“废约”观念所遮蔽,致使几代外交官的努力被遗忘,中国外交的诸多特色和发展历程被忽视扭曲,无法总结成果,平心理解过去。 《南风窗》:那么,“修约”和“废约”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唐启华:摆脱条约束缚是举国一致的目标,“修约”和“废约”都是达成目标的手段。“修约”循法律途径,依据法理要求改订平等条约;若对手国坚持不肯修订旧约,则可诉诸革命及民意,走政治路线“废约”,摆脱旧约束缚,目的仍在重订平等新约。“修约”和“废约”两者应是相辅相成的,可以视环境、时事及本身环境,做不同的选择或交互运用。“条约必须信守”是历史悠久的西方法律传统,条约可以修改,但修改条约不应否定“条约必须信守”的原则。 但1925年五卅惨案之后,国共两党力主“反帝废约”,强调废除与修改为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将“修约”定义为与帝国主义妥协投降的卖国行为,认为只有“废约”才能解除束缚,摆脱半殖民地位。自此,“修约”与“废约”成了泾渭分明不能调和的两条路线,是否主张无条件“废除不平等条约”作为爱国主义和反革命、好与坏的分水岭。“修约”在国人心目中已根深蒂固成为负面名词。 《南风窗》:在“修约”方面,北洋政府做了哪些努力?成效如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