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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视野下的中国民族史——读林惠祥著《中国民族史》(2)


    二、人类学视野下的中国民族史
    林惠祥先生提出了历史学和人类学的三点区别,但是,从他的论著来看,他似乎更重视两者的联系,即“历史学与人类学关系极为密切”,“没有确切明显的界限”,“历史与人类学原有很多互相交错、互相借重的地方,以后且有愈进愈近的趋势”。[8]
    首先,他认为历史学是人类学的一个分支,人类学研究应包括史前时代和有史时代。
    他将人类学的研究范围扩展到有文字记载的民族,重视对民族的核心——文化的研究。他认为“文化是贯穿史前与有史时代的”,[9]所以人类学的研究也贯穿于民族历史的始终,包括史前时代和有史时代。“人类学便是一部‘人类自然史’,包括史前时代与有史时代,以及野蛮民族与文明民族之研究。”[10]人类学也应该关注文明民族,使人类学与历史学关系密切起来。林惠祥先生的这一定义,实际上和中国有丰富的民族志资料是分不开的。这是林惠祥先生在《文化人类学》中的论述,再看他在《中国民族史》中的论述。
    在《中国民族史》一书中,他明确指出民族史是人类学学科的一个分支。他将民族史的性质界定为“人类学中有一部分叙述人类各种族之状况者”,就是“就各族而讨论其种族起源、名称沿革、支派区别、势力涨落、文化变迁,并及各族相互间之接触混合等问题”。[11]这实际上是民族史的研究内容。可见,在林惠祥先生看来,民族史是人类学的分支,民族史研究的内容也是人类学研究的范围。
    其次,他注意到人类学和历史学在方法上有很多可资借鉴之处。
    从他对民族史和人类学的定义的描述来看,他很重视历史学和人类学之间的关系,而且认为“人类学是用历史的眼光研究人类及其文化之科学……所用的方法也是历史的方法”。[12]这是说人类学借鉴历史学的方法。
    实际上,人类学各分支也可为历史研究提供资料和方法借鉴。林惠祥根据美国的人类学包含考古学、体质人类学、文化人类学和语言学四个分支领域,把人类学分为四个分支,但与美国分类法有别,分别是文化人类学(社会人类学、民族学)、体质人类学(人体学)、史前学(史前考古学)和民族志。这可能是受中国重史传统的影响。文化人类学要探讨各种制度的历史;研究体质人类学可以推测种族分合的历史,区分族系;史前学则是研究有史以前的人类历史;民族志是通过实地调查后对各地民族的体质、物质、精神的记载。[13]这些分支领域的方法或成果都可以成为民族史研究的方法或资料来源。
    再次,林惠祥先生不仅在理论上重视人类学和历史学的关系,而且将其应用到民族史研究中。
    他将人类学和历史学在方法上的相互借鉴应用到民族史著作中,是人类学和历史学方法相互借鉴的一次实践。他的《中国民族史》的资料除了正史外,还有游记、杂录、外文资料等,超出了传统史学的资料。他利用体质人类学的研究成果来探索中国民族的分类,借用人类学家的文化区域研究法来研究蒙古利亚种的发祥地。比如“中国民族之分类”一章的引用论著除了历史论著,如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王桐龄《中国民族史》、吕思勉《中国民族史》、宋文炳《中国民族史》等著作外,还引用了如张其昀《中国民族志》等民族志资料,以及如梁伯强《医学上中国民族之研究》和《最近血液类别研究之趋势及其与我国民族——汉族——变迁之关系》等体质人类学的研究成果。这表明林惠祥著的《中国民族史》已经突破了传统史学的资料和研究方法,还利用了人类学的方法或成果。
    林惠祥先生的《中国民族史》体现的历史学与人类学的密切关系,不仅体现在方法上,还体现在内容上。他的《中国民族史》没有刻意强调确切时空和民族个体,而是更多地倾向于民族整体的宏观的历史研究。比如第十一章“蒙古系”,没有刻意描述对蒙古历史发生过重要作用的领袖人物铁木真、忽必烈等,也没有以蒙古人建立的政权的制度史代替蒙古族的历史;探讨蒙古诸部落的统一过程时,没有刻意强调领袖人物的功绩和每次战争的确切时间和地点,而是强调的各个部落之间通过战争的融合,从而勾勒了蒙古系历史的整体发展过程。
    从他的《中国民族史》叙述重点来说,社会发展较先进的华夏系不是重点,那些直到民国时期社会发展都还很落后的民族反而成为叙述重点,如苗人、瑶人、黎人、白夷、??、西蕃等。[14]如果严格按照林惠祥先生对人类学和历史学的定义,则这些民族属于人类学的研究范围,而不是历史学的研究范围。但他突破了此界限,将其纳人了历史学的研究范围,使人类学和历史学在研究内容上密切起来,从而又使《中国民族史》的内容具有人类学的倾向。
    通过对林惠祥先生的《中国民族史》方法和内容的大体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按照他对人类学和历史学的定义,虽然他认为历史学与人类学有区别,但是他更强调两者的联系。这种联系不仅是方法上的,而且民族史著作的内容也多体现了人类学的特征,如强调团体、只记大概;民族史著作的主题虽然是历史学的,但是将分别属于历史学和人类学的内容融合在一起。因此,可以说他的《中国民族史》是一部史学著作,也是人类学视野下的史学著作,它体现了人类学和历史学的结合。
    最后,人类学和历史学除了以上的关系外,无论在人类学抑或历史学研究中,林惠祥先生都坚持了下述相同的原则。
    一是他的客观、平等的学术原则。林惠祥先生所谓的“平等”,并不是政治或法律意义上的平等,而是学术的平等,就是要“视各民族为平等的单位而一致叙述之,实即于学术上承认各民族之地位”。[15]实际上,就是要视“全世界的文化,不管文明、原始,不论过去、现在,它们都是一种相等的单位……我们不可以用一个文化的观点来批评另一个文化,我们一定要站在那一个被研究的文化的观点上来研究,来了解一个文化内部的一些事情”,[16]要客观地叙述各民族的历史。
    二是在当时政治界和学术界都致力于构建民族国家的背景下,林惠祥也受其影响,为“大同主义”作宣传。他说民族史是“为民族主义及大同主义之宣传”,“为实际政策上之参考”,“使各民族扩大眼光,舍去古时部落时代之狭隘的民族观念而趋向于大同之思想”,要让各民族明白“各民族已皆互相糅杂,且有日趋同化之势”,[17]同化是以汉族为主干的,“各系与此系接触混合后大都为其所同化”。[18]人类学也有“消灭种族偏见、开化蛮族、扫除文明民族中野蛮遗存物、同化国内民族”的功用。[19]这并不是他“未能摆脱开以汉族同化其他民族作为标准”。实际上,“在中国这样有数千年多民族共处历史的国家……必然是以古代某一族体为核心,在发展中涵化吸收了不同来源才形成了当代中国的某一民族”,[20]华夏系扮演的就是这样的角色,它在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的核心主体地位是客观存在的。
    林惠祥先生倡导学术平等,消除种族偏见,为大同主义宣传,最终目的是倡导大同主义,实现“文化归于齐一”。这是他受中国史学传统的经世致用思想影响的表现,也是他受当时社会政治背景影响下的爱国主义思想的表现。
    林惠祥先生的爱国主义思想形成于他在厦门大学读书期间。此前,他在菲律宾工作过三年,拿的是日本护照,回国到厦门大学读书正值“五四运动”之后,他深受厦门大学学生爱国热情的感染,踊跃参加爱国运动,爱国心、民族情也大为高涨。[21]
    林惠祥先生的《中国民族史》在民族系统分类等方面对中国的民族史学科理论有重要意义。学者们已经有研究,本文不再赘述。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