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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帝是怎么死的?雍正帝驾崩无头案真相揭秘(5)


     明清皇位的传承家法是:父死子继,兄终弟及。明朝在北京的十四位皇帝,永乐帝之后“父死子继”的十位,“兄终弟及”的三位——正统帝被俘由皇弟朱祁钰继承,正德帝身后没有儿子,由皇堂弟朱厚熜即嘉靖皇帝继承,天启皇帝身后没有儿子,由皇弟朱由检即崇祯皇帝继承。明朝十六位皇帝,通过政变取得皇权的有两位:一位是朱棣经“靖难之役”,从侄子建文帝手中夺取皇权;另一位是朱祁镇的“南宫复辟”,从弟弟景泰帝手中夺回皇权。
     清朝十二位皇帝,通过政变夺位的,一例没有。有人质疑:慈禧的祺祥政变(辛酉政变或北京政变)算不算呢?其实,这次政变是掌控皇权,而不是夺取皇权。明朝朱棣的军事政变,战争残酷,损失重大。究其原因是明太祖朱元璋在制度设计上,有得有失:得是分封诸子到各地为藩王,确实起到强固枝干、维护根本的作用;失是枝干强大,威胁根本——中央政权。因此,清朝总结并汲取了明朝通过政变夺取皇权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实行了“三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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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明诸藩,分封而不锡(通”赐“)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盖矫枉鉴覆,所以杜汉、晋末大之祸,意固善矣。然徒拥虚名,坐縻厚禄,贤才不克自见,知勇无所设施。防闲过峻,法制日增。出城省墓,请而后许,二王不得相见。”(《明史·诸王五》卷一百二十)
     清朝对明朝的封藩制度,既取其善,就是“三不”:“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又改其弊,就是诸王二要:“内襄政本,外领师干。”(《清史稿·诸王一》卷二百十五)
     明朝皇位继承采取嫡长制,没有必要秘密立储。清朝不用嫡长制,皇位继承,大伤脑筋。清朝皇位继承,经过四个时期:
     其一是贵族公推制。清朝皇帝的选择,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世祖福临,都是由贵族会议推选的。努尔哈赤、皇太极是当时天下之精英,是各路英雄之俊杰。满洲王公贵族共推努尔哈赤为昆都仑汗。皇太极、顺治的登极,也是经过诸王贝勒大臣认真讨论、反复酝酿、彼此协调、政治平衡的结果。虽然顺治6岁登极,但真正掌握实权的是睿亲王多尔衮。多尔衮在清朝、南明、农民军、蒙古四种政治力量角逐中是一位英杰。
     其二是皇帝遗命制。顺治帝开始将皇位继承改为遗命制。清朝皇位继承的贵族公推制,仅在太祖、太宗两朝实行过。顺治皇帝病危,皇位如何继承?当时孝庄皇太后健在,且历事天命、天聪、崇德、顺治四朝,威望高,权势重。顺治帝临终前,皇太后、顺治帝商量由8岁的皇子玄烨继承皇位。这种皇位继承遗命制,其好处是避免皇位的争夺与残杀,保证皇位继承者的顺利过渡,缺憾是较之贵族公推制减弱了贵族参与决策的机会。后来康熙帝立太子,还请大学士、尚书等朝臣各陈己见,有点“民意测验”的味道。清朝皇位继承遗命制只实行了两代——顺治、康熙。雍正帝继位后改为秘密立储制。
     其三是秘密立储制。雍正帝从康熙帝两立两废皇太子胤礽中总结出册立皇太子的弊端,而实行秘密立储制。由皇帝生前确定皇位继承人,但不公开宣布。秘密立储的好处是可以“三避免”——避免太子骄傲,避免朝臣结党,避免骨肉相残。但“秘密立储”完全由皇帝“暗箱操作”,所以也留下很多充满了神秘色彩的传奇故事。
     其四是懿旨定储制。懿旨定储实际上是慈禧太后“一人懿旨”,决定皇位的继承。慈禧改变皇位继承的祖制,载湉和溥仪都是在爱新觉罗氏与叶赫那拉氏两个家族血统的交叉点上选出来的。这两位皇帝继位,既不是满洲贵族会议推举,也不是用遗诏形式公布,更不是秘密立储,乃是由慈禧皇太后“一言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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