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帝的怪癖好:竟以打文人屁股为爱好(7)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9:11:18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些贪官污吏已经把钱财装到自己的口袋里头了,不能倒出来。怎么办,他们下发帖子,下发通知到各乡各里要求摊派,老百姓包赔。本来是惩贪,结果老百姓又增加了新的负担。朱元璋下令严格惩罚,所以这一次案件牵连到户部、天下十二布政司,所有行贿的、窝赃的,叫“天下中产以上人家破产大半”。中产以上人家是什么?富民哪,这些富民勾结官府为非作歹。所以这次案子规模非常之大。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朱元璋为了惩处贪官,不惜屡次砍掉成千上万官员的头颅,也不惜顶着官员们对他形成的巨大怨气。但这还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朱元璋不仅敢于大批处决贪官,他还创造了无数的让人脊背发凉的残酷严刑。 严刑峻法严到什么程度,我们上次曾经讲过,朱元璋规定了贪污60两以上的银子的,要把这个人处死剥皮实草,这个官员要悬挂在公堂上,给后来者当作儆戒。每个县里头都有一个地方剥皮场所,叫皮场庙。郭桓案发生以后,朱元璋同样使用严刑峻法,什么峻法呢?当时管仓库的一些官员,就是很低级的官员,朱元璋怎么处理呢?把他的这个脚筋割了,走不了道了,膝盖挖掉了,这个人就成残废了。可是没过半年这个人又继续犯法了,怎么犯法呢?当时往仓库里送粮食,送一批粮食拿一个筹码,可能是竹签,然后就凭着这个筹码去领报酬。人家送了十份粮食,可是筹码出现了十三根,为什么,因为看仓库的人,受过刑的这个人又偷出筹码拿出来。朱元璋说,你看,我当初给他的惩罚不是不严重,把他筋也割了,膝盖也去掉了,然后脸上刺了字,身上纹了身,没过半年他又犯了,我怎么样才能让他们不贪赃呢?严刑重罚。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朱元璋的话有这么两句,他说“朕谓斯刑酷矣”,我说啊这已经够残酷的了,“闻见者将以为戒”,听到的人都应该儆戒。“岂意攒点康明远等,肢体残坏,是形非命存,恶忧不已”,说这个叫做康明远的人肢体残废了,虽然肢体已经不一样了但是他还活着命呢,他恶习没改。“仍卖官粮,此等凶顽之徒,国将何法以治之乎?”我能用什么法整治,严刑峻法,严刑、杀戮。所以朱元璋的严刑峻法很多人批评他,但是实际上也是让贪官、赃官逼出来的。刚才我们讲到,这个管库官受到的严刑是挖去膝盖、挑断脚筋、身上刺上字、脸上纹上面,还有剁脚的、剁手的,都是当时的严刑,还有叫做“洗刷”,躺在铁床上身上浇热水,然后拿铁刷子把肉一层一层刷掉。但是这些酷刑并不是都有效,杀了一批又出来一批。我们在批评朱元璋的酷刑的时候,我们应该有一个分析,什么呢,就是朱元璋所使用的酷刑不是针对良民百姓,而是针对官员、官僚阶层,是官员当中的贪污阶层。所以一说酷刑,就说这个朱元璋真可恨,但是他没有针对百姓,他是保护百姓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