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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波]从《庐江民》看唐代志怪中的祆教仪式(2)


           二、语境分析:
    《庐江民》与江淮胡人祆教信仰
    “胡人”在唐代主要指称来自中亚地区的“粟特人”。《庐江民》中出现的胡人应是当时活跃于中原内地、信仰祆教的粟特胡。唐代与“胡”字相对应的梵文字是“suli”,而“suli”即由 “粟特人”一词衍生而来。粟特人在西方文献中被称为“Sogdiana”(索格底亚那),系指居住于中亚阿姆河(古称“乌浒水”)与锡尔河(古称“药杀水”)之间,分布在泽拉夫善河流域、以撒马尔罕为中心、操独特的粟特语之印欧人种东伊朗分支居民。唐代文献中称粟特各国之人为“昭武九姓胡”,其人有康、安、曹、石、米、何、史、穆、罗等姓。粟特人地处欧亚大陆腹心,以经商见长,从南北朝至隋唐期间,中原与西域的陆上贸易大多掌握于粟特商团之手。粟特人在中国主要分布于河西走廊与黄河北岸灵州、夏州等六胡州之地,[但早在南朝初期粟特胡已在江南出现,南北朝时期,江南地区也多有粟特人居住。唐代更有大量粟特胡商入华,“利之所在,无所不至”,中原与江南地区活跃着大量胡商,甚至还有大批粟特胡人被整体迁徙,安置于中原与江淮之地,如《新唐书》地理志关内道宥州宁朔郡条记:
    “调露元年(公元679年)于灵州南界置鲁、丽、含、塞、依、契等六州,以处突厥降户,时人谓之‘六胡州’。……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康待宾叛乱,克定后,迁其人于河南、江、淮诸州。”
    唐开元九年,粟特首领康待宾等起兵反唐,失败后,唐王朝徙“河曲六州残胡五万余口于(江、淮)许、汝、唐、邓、仙、豫等州,始空河南、朔方千里之地”。可知当时江淮一带,有一次多至五万余口的胡人徙居于此。安史之乱后,回鹘牟羽可汗挟协助唐室平乱之功,派遣治下粟特胡商入唐,于长安城、太原府、河南府及长江中下游荆、杨、洪、越等州所在皆有,令粟特胡人在江淮一带更为兴盛,在唐代文学作品中多有扬州识宝胡人的故事,即对此现象的文学记忆。粟特人万里行商,须组成商团集体行动,归附唐室后,多按其部落安置于特定的“胡州”,即使被迁徙至内地,仍聚居于“胡村”中,不与他族相混杂,由其本族首领管辖。其首领多身兼祆教祭司之职,唐人称为“萨宝”,自称为“穆护”,其实来自祆教祭司“麻葛”之转音。粟特人以远行经商为本业,也因此形成喜冒险、尚机敏、好勇武的性格,内附的粟特胡常被征召为士卒,其首领则多被委任为武职军将。因此,《庐江民》中江淮山林间出现武装的胡人团体,武艺精湛、行止有序、号令严整,首领被称为将军,与历史实境无悖谬之处,反而是唐代江淮间胡人生活与行动方式的真实写照。
    入华的粟特胡人也将其信奉的祆教传入中国。祆教起源于古雅利安人原始信仰,约三千年前形成于古代波斯地区,其教主张世界本质为光明与黑暗两种元素构成,分别形成善与恶两大势力,世间万物与人类都处于善恶明暗两大神灵力量的永恒斗争中,人类与宇宙的历史就是两大势力不断战斗的历史。因祆教崇拜火之净化与驱魔的威力,又被称为拜火教。故而汉人对于祆教普遍持有神秘怪异的印象,将祆教神灵称为“胡神”或“胡祆神”,认为胡神法力威灵却又行为难测,在唐代志怪中亦有描述祆神威灵怪异的记载。如祆教教义视犬为神圣动物,不许伤害犬类,甚至认为犬可以作为神灵的助手驱逐恶魔、拯救人类灵魂,据《太平广记》引《通幽记》“李哲”条称:“唐贞元四年春,常州录事参军李哲家于丹阳县东郭。……有乳母阿方者,性通鬼神,常见一丈夫,出入随之,或为胡形,须髯伟然,羔裘貂帽,间以朱紫……”此胡神憎恶邻人杀犬食犬,还擅于以犬为助手,李哲家有两犬,为其役使,“自有此妖,不复食,常摇尾(与胡神)戏于空暗处”,凡李哲家中窃议之事,双犬皆告之胡神。后请来淮楚间精于咒术之人,才将其逐出。可知该胡神即为可以役使神犬的祆教之神。又有《原化记》中《楚州人》所云:
    “近楚泗之间,有人寄妻及奴婢数人于村落。……村人唯吹笛为乐神曲,殆欲彻曙,忽前舞者为著神下语……神曰:‘我合聘得君妻,可速妆梳,少顷即来迎娶。’……少顷即天明,……乃见一胡神,紫衣多髯,身长丈余,首出墙头,唤曰:‘娘子可发去也。’此子不知所以,其妻于室中仆倒而卒。”
    《李哲》、《楚州人》故事发生地在常州丹阳(今江苏常州丹阳)、楚州(今江苏淮安)、泗州(今江苏盱眙),与《庐江民》故事发生地同处于江淮之间,有着相同的社会历史背景,也是中晚唐时期江淮民间对于胡人祆教的文化想象之体现。《李哲》与《楚州人》中的胡神都以身长丈余、紫衣、多须髯的胡人丈夫形象示人,可知此为唐人对胡神的某种固有印象。《庐江民》中身长丈余甚至数丈、披紫衣、状貌极异的巨胡形象与另两则中的胡神相同,是经过渲染加工的超人间形像,也是胡神的化身,《庐江民》中的斗战场景因此也非现实的争斗,而是胡神与怪物之战。结合前文对战斗过程的分析,更可确定《庐江民》中描述的是某种与祆教信仰相关的仪式,具体而言是对仪式的表演场景的记录。
    祆教规定,每天日落后到月亮升起的这段时间,是最庄严的崇拜时刻,适合举行各种神圣的祭仪。这大概与祆教崇拜日月天空,而此时间段内日月相并存、辉映于天际有关。而《庐江民》中故事所发生的时间恰好是“会日暮”,结束于“时欲昏黑”,与祆教祭仪的神圣时间相吻合。据文献记载,祆教由粟特胡初传入中国时,亦无祆庙祆寺,也无专门的宗教场所,而是以象征性的祭拜天空日月星辰来表达对祆神的敬畏,如《晋书》卷一百七《石季龙载记》附《石鉴传》记:“龙骧孙伏都、刘铢等结羯士三千伏于胡天。”据历史学家唐长孺考证,即为祆教入华早期的仪式,《魏书》卷一三《皇后列传·灵太后传》记宣武皇后胡氏于北魏孝明帝神龟二年(公元519年)幸嵩山,“从者数百人,升于顶中,废诸淫祀,而胡天神不在其列”,说明当时的祆教徒仍保持在嵩山等高山上祭祀胡天神的习俗。唐代开始虽受到中原文化影响,在长安等地建祆寺,但数量甚少,祆教徒流寓在外者仍保持山野中行祭仪的习俗不足为奇,《庐江民》中众胡在山崦密林中举行仪式,正与祆教教义相符。众胡中除祆神披紫衣外,余众皆身穿黑衣,而祆教中的祭司在中国民间被称为“火正”,身着的道冠与道服皆为黑色,民众拜祭祆神时,也以紫色为尊重,将军与众胡以紫色、黑色为主色,正是祆教徒的特征。
    时间、地点与人物形象皆证明《庐江民》中的怪异场景实为当时的粟特胡人及祆教仪式写照,但故事中描述的具体是祆教中的何种仪式,其记载的意义与价值何在,则又需将文本中的行为展演与历史文献中记载的祆教仪式进一步相比较。
     三、展演分析:
    《庐江民》与“泼寒胡戏”
    粟特人信仰的祆教,与古伊朗正统的祆教有所区别,融入很多粟特本土神灵崇拜、仪式乃至巫术成分。粟特人的祆教仪式中以“泼寒胡戏”最为知名,泼寒胡戏为汉人称谓,其本名称“苏摩遮”。《旧唐书·康国传》称:“其人深目高鼻,多须髯,……以十二月为岁首,……至十一月,鼓舞乞寒,以水相泼,盛为戏乐。”《新唐书》卷二二一下《康国》云:“十一月鼓舞乞寒,以水交泼为乐。”《资治通鉴》卷二零八记:“乞寒,本西国外藩康国之乐。……其乐大抵十一月,裸露形体,浇灌衢路,鼓舞跳跃而索寒也。”《文献通考》卷一四二《乐·西戎》记:“泼寒胡戏即乞寒胡戏,本出于胡中西域康国,十一月鼓舞乞寒,以水交泼为乐,武后末年始以季冬为之。”泼寒胡戏在季冬为之,即农历十一、十二月举行,此时天气寒冷,正是阳气微弱之季,何来压阳气、乞寒的需要?其实,这是粟特人来华后,历法发生错讹的结果。粟特人在故乡举行泼寒胡戏,即所谓“十一月鼓舞乞寒”,是按照粟特地区的祆教历法而定。按唐杜佑《通典》卷一五三《康居》引韦杰《西番记》云:“康国人……其人好音声,以六月一日为岁首。”此处六月乃指中原农历之六月,即约公历之七、八月之时。至于新、旧唐书中又称“以十二月为岁首,……十一月鼓舞乞寒,以水交泼为乐。”是指粟特当地祆教历法之月份,岁首即祆教历十二月在农历六月一日,岁末即举行泼水乞寒之祆教历十一月为农历五月,约在公历之6、7月左右。粟特地处中亚内地,每年公历6、7月,正是西南亚热带季风从阿拉伯半岛自西南向西北进发肆虐于中亚内陆之时,粟特地区多为绿洲、沙漠,皆被热风恶浪袭扰,干旱、疾病肆虐,人们希望热风尽快消散,顺利熬过这一段热风肆虐、水源缺乏的日子。待到祆教岁首来临,即华夏农历六、七月之时,正是粟特地区雨季到来,农业进入播种季节之时,粟特人的生活方进入另一阶段。也正以此季节变换、旱季与雨季相交替为背景,泼寒胡戏的举行才有其现实的和心理慰藉的价值。待粟特人入华后,武后不知泼寒胡戏与祆教节令的关系,沉溺于胡戏歌舞带来的耳目之乐,误以为祆教历法中十一月为农历十一月,又兼农历十一月(腊月)恰好是傩戏和岁末百戏上演之时,而下令将泼寒胡戏改在该月举行,徒满足其声色娱乐之好而忘却了泼寒胡戏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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