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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民族领域的经验总结(下)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领域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九个坚持”。论文就“九个坚持”中的后四个坚持谈谈学习体会。民族工作在文化建设中的宝贵经验就是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体现在重视发展民族文化,重视运用精神力量;民族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宝贵经验就是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体现在健全民族法律体系,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民族工作在政策实践中的宝贵经验就是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使党的民族政策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体现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政策之中;民族工作在党的建设中的宝贵经验就是坚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体现在把握正确方向、谋划复兴大局、制定科学政策、促进体系改革。
    【关键词】经验;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工作;新中国
    【作者简介】装圣愚,湖北襄阳人,博士,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俄亥俄州立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民族理论与政策。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民族理论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8AMZ002);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改革开放40年中国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项目编号:2018-GMF-001)的阶段性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领域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九个坚持”。这九条经验是对新中国70年民族理论政策的深刻总结,是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进一步拓展,是深化新时代民族领域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其中的第五到第九条分别论述了文化认同与共有精神家园、平等团结与民族法治、民族政策的沿革、党的领导与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一、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1949年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指出,即将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具有“民族的”特征,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文化建设事业。改革开放之后,以三个六中全会的决议为标志,我国的民族文化建设进人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和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两项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决议,从战略高度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地位,将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之一,并且强调了要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要在全社会发扬自尊、自信、自强的民族精神,要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则通过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决定,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表述发展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出了民族精神的核心内涵是爱国主义,提出了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人新时代,民族文化建设的内涵更加丰富。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文化提升到国家和民族灵魂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文化自信对于各民族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意义。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中国70年民族工作在文化建设中的宝贵经验就是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一)重视发展民族文化
    中华文化是文化认同的对象,是共有精神家园的基础。没有中华文化的发展,文化认同就会变得“虚无缥缈”,精神家园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不断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并在此过程中实现了三个相统一。第一,精神的与物质的相统一。各民族的文化发展不是孤立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民族真正的平等。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提出,改善各族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是具有经常性和根本性的任务。从《矛盾论》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再到民族工作见物见人,我们始终将文化的进步同物质的进步紧密联系起来,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从而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第二,民族文化的发展实现了传统的与开放的相统一。中华民族的历史孕育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是中华民族的根基所在,而悠久的历史当然是由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的文化当然是由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因此,我们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思想美德,保护民族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民族文化典籍,保护和发展民族特色村镇等。另一方面,在中华民族5000年的历史中既有中国各民族文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交相辉映,也有中华文化同世界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互鉴。1988年第一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就提出,民族发展的正确选择是开放,不是封闭。因此,开放包容的中华文化始终在兼收并蓄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文化的软实力和影响力得到不断提升。第三,民族文化的发展实现了历史的与现实的相统一。党的十五大到十九大报告都深刻论述了如何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只有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将中国文化的古和今联系起来,将中华民族文化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伟大建设之中,中华文化才能实现“集大成”,才能面向现代化、世界和未来。
    (二)重视运用精神力量
    认同可以形成向心力,精神家园可以造就归属感,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由此凝聚而成的文化自信才能为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提供更基本、更深厚、更持久的力量。重视精神力量是党的一贯立场,我们始终依靠以长远和根本的文化认同培育弘扬爱祖国爱人民的情感、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一方面,新中国的建立使各民族的爱国人民认识到,只有在祖国统一的大家庭中,各民族才能走向自尊、自强、自信,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正是中国梦的内涵,是中华各族儿女的共同愿望。“一唱雄鸡天下自,万方乐奏有于阗”,爱祖国爱人民的精神力量促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从而增强了各族群众对祖国的认同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另一方面,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各民族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保证了各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爱社会主义的精神力量使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价值追求在当代集中体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增强了各族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因此可以说,以民族精神为内核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着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以中华文化认同为基础的“五个认同”成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结构性内容。共有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大家庭在精神层面的反映,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精神家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就要了解这个“家底”,厘清“五个认同”的层次,抓住根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找准“最大公约数”。知道了这个“家底”,我们才能坚定文化自信,获得更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
    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在总纲和民族政策两个部分都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在权利和义务上的平等。民族政策条款还明确提出了实行民族间的团结互助、友爱合作,提出了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和民族歧视、压迫和分裂行为,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民族大家庭。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第一部宪法在序言和总纲中作出了民族平等团结的规定,同时提出了各民族间的友爱互助,提出了反对两种民族主义、民族歧视压迫和破坏民族团结。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各部宪法基本延续了这种安排和表述。2018年经第五次修订后的“八二宪法”在坚持前有表述的基础上,对民族平等、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了更为全面的规定,强调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强调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可见,无论在哪个历史时期,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都出现在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当中,这表明,民族平等不仅是国家民族政策的首要内容,更是新中国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中国70年民族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宝贵经验就是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
    (一)健全民族法律体系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解决民族问题、实现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的重大政治安排。毫无疑问,宪法相关条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构成了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的主干。继《共同纲领》对民族区域自治作出原则性规定之后,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五四、七五、七八和八二四部宪法都对民族区域自治进行了制度性安排。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并于2001年修订。相应的,基本法律有关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立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不断完善,如2005年国务院出台第一个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共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法律规范体系,切实保障了民族平等权利、民族自治区域的自治权利,从根本上确保了民族区域自治形成基本政治制度、基本民族政策、基本法律的“三位一体”,成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应有之义。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中华民族”载人宪法,又为建立新时代更加完备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和民族法治体系指引了方向。“中华民族”人宪叠加了党在处理民族关系、构建民族共同体问题上的反思与沉淀,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新的法理基础。这表明,民族平等是以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方向的平等,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辩证统一;民族团结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团结,是中华民族多元与一体的辩证统一。
    (二)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全面阐释了“依法治国”,并于1999年将其写人宪法,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了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而形成了包括“全面依法治国”在内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九大将其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70年来,党和国家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用法律保障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实现从民族法制到民族法治的发展,实现最基本的形式平等向深层次的事实平等发展,关键在于把握住四条原则:一是立足基本国情。各民族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民族是我国的特色和有利因素。正因此,我们将民族平等作为民族工作的理论基石,将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一切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从基本国情出发,才能充分尊重各民族的特点,充分重视各地区的发展差距,真正为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反对民族分裂提供法制基础、法律保障。二是规范民族关系。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都是民族团结的大敌。会议还强调,自治地方的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各民族在“小家”中共同当家做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就要依靠法律确保各民族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批判这两种民族主义,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和压迫,防范和打击“三股势力”的活动。三是着眼经济民生。加强民族法治建设是为保障民族平等团结,更是为了促进各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善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个都不能少”的公平正义,都离不开良法的“保驾护航”,离不开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轨道。四是确保一断于法。1992年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就提出,处理矛盾,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在2014年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更是为所谓的“民族矛盾问题”脱敏,特别强调正确认识涉及民族因素的事件,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依法处理,妥善处理,保证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