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气节!蒋介石晚年坚决镇压台独分裂势力(4)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07:11:32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第二,坚决打压“台独”活动。 蒋介石败退台湾后,为了继续维持蒋家小朝廷的反动统治,除了拿出主要精力对付人民解放军的进攻之外,同时在岛内全力坚决打压“台独”活动。他把“台独”分子的活动统称之为“叛乱”活动,“台独”分子的小组织自然也就同中共一样被列为“叛乱”组织。1949年5月19日,奉蒋介石之令出任台湾省主席的陈诚宣布:自5月20日起在全台湾实施“戒严”。此后台湾国民党当局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法令和法规,矛头直指中共和“台独”分子。其中在严惩“内乱”罪条款中规定:“意图破坏团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无期徒刑。”在1949年6月21日颁布的《惩治叛乱条例》中规定:预备或阴谋犯叛乱罪者处10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付诸行动,也可以以“预备犯”或“阴谋犯”的罪名予以打击。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国民党退台之初,蒋介石政权对“台独”分子的活动均援引上述条款,以“叛乱罪”或“涉嫌台独”等罪名予以严厉打击,毫不手软。林熊祥、许丙之流追随日本侵略分子从事“台独”活动被破获并被判刑。此后,岛内“台独”分子的活动主要表现为借“台独”来反抗国民党的白色恐怖统治。国民党当局毫不手软,至60年代末,在岛内破获多起“台独”案件,被捕者多达数千人,其要者为: 其一,“台湾再解放联盟台湾支部案”。 台湾“农复会”英语翻译黄纪南接受廖文毅的“台独”理念,于1949年3月与廖文毅侄子廖史豪秘密成立了“台湾再解放联盟台湾支部”。因其“台独”活动被警方注意,翌年5月下旬该支部7名成员先后被捕,均以“参加叛乱组织或集会”被军法处起诉并判刑。 其二,高雄“台湾共和党”案。 高雄黄阳辉受廖文毅指令,于1958-1959年秘密组建“台湾共和党”。该党计划短期内在台湾制造小规模骚乱,为兵变做准备,10年内发动兵变,夺取政权。至1959年底,黄阳辉等30多人被捕,并被处以重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