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鸿昌(1895—1934),字世五,原名吉恒立,抗日英雄,爱国将领,河南省扶沟人,祖籍陕西韩城。1913年入冯玉祥部,从士兵递升至军长,骁勇善战。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参与组织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被推为主任委员,秘密印刷《民族战旗》报,宣传抗日,联络各方,准备重新组织抗日武装。11月9日,在天津法租界遭军统特务暗杀受伤,遭工部局逮捕。为置吉鸿昌于死地,宋美龄不遗余力,她拿公款向租界行贿,将吉鸿昌引渡到北平军分会。11月24日,经蒋介石下令,吉鸿昌被杀害于北平陆军监狱,时年39岁。 2009年他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之一。 2014年9月1日,被列入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1913年秋天,冯玉祥在河南招兵。不满18岁的吉鸿昌瞒着家里到堰城投军。他因吃苦耐劳、智勇正直被冯玉祥赏识,被送入模范连当学兵,不久提升为手枪连连长,尔后又提升为营长。 1925年10月,吉鸿昌升任绥远省督统署直辖骑兵团团长兼警务处处长。不久又被任命为第36旅旅长,平时省吃俭用,兴办公益事业。1926年9月,冯玉祥在五原誓师,响应北伐。吉鸿昌率部参加了西安之战。1927年4月,吉鸿昌所部扩编为第19师,升任师长,归属冯部国民革命军第2集团军所辖。国民革命军沿陇海路东征,吉鸿昌率部攻克洛阳、巩县,又强渡黄河,占领豫北重镇新乡,奉军被打得抱头鼠窜。吉鸿昌所部被誉为“铁军”。 1928年任第30师师长,调防甘肃天水。1929年7月,吉鸿昌进兵宁夏,任宁夏省政府主席兼第10军军长。他整饬了军队和吏治,致力于汉回团结,提出了“开发大西北”的口号,决心为民兴利除弊。 1930年4月,蒋、冯、阎中原大战爆发。吉鸿昌奉命率部从宁夏出潼关,参加讨蒋大战。9月,冯玉祥的西北军战败。吉鸿昌为了保存实力,接受蒋介石改编,就任第22路军总指挥兼第30师师长,不久被蒋派往光山、商城一带进攻鄂豫皖苏区。 “1931年9月21日,矢志抗日的吉鸿昌将军被蒋介石逼迫下野,到国外‘考察实业’……有一次,吉鸿昌要往国内邮寄衣物,邮局职员竟说不知道中国。陪同的人对吉鸿昌说:‘你说自己是日本人,就可受到礼遇。’吉鸿昌当即怒斥:‘你觉得当中国人丢脸,我觉得当中国人光荣!’为抗议帝国主义者对中国人的歧视,维护民族尊严,他找来一块木牌,用英文在上面写上:‘我是中国人!’”18年前,当懵懂年少的我读到小学课本《我是中国人》一文时,心中油然而生一种敬意。后来,老师告诉我,这位英雄就是民族英雄吉鸿昌。 自古英雄出少年 据《扶沟历史人物》(高银芳着)记载,1895年10月18日,吉鸿昌在扶沟县吕潭镇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呱呱坠地。1913年,18岁的他逃离当学徒的杂货行后,到漯河郾城(今漯河市郾城区)冯玉祥部投军。入伍后,他吃苦耐劳,作战勇猛,为人正直,不畏权势,被冯玉祥看中,并于1917年调入手枪队当连长。1921年7月,冯玉祥部队被改编为陆军第十一师时,吉鸿昌升任营长。历任旅长、师长、军长,宁夏省政府主席。1930年10月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二路军总指挥。193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吉鸿昌联合冯玉祥、方振武组建抗日同盟军,任前敌总指挥。曾率部收复康保城、宝昌城、沽源县、多伦城。1934年11月9日在天津被捕,11月24日遇难。1945年,党中央决定授予吉鸿昌“革命烈士”称号。2009年9月10日,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中,吉鸿昌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创办“吕北初级小学” 1921年,第十一师移防河南信阳,吉鸿昌顺路回到阔别近10年的扶沟县吕潭镇。回到家后,因时间紧迫,吉鸿昌首先向父母袒露胸臆:在军队中我吃了不少苦,但是我也大开了眼界……而我深深感到没有文化的苦楚……在常德,从军官教导团毕业后,我就联想到家乡的穷哥们,因为生活所迫,失去了上学的机会……这时我萌生了攒钱办学的念头……”父亲吉筠亭听完儿子的诉说后,极力赞同吉鸿昌在吕潭镇办学的决定。 吉鸿昌把自己积攒的100多块银元全部拿出,在父亲和乡亲们的帮助下,借用吕潭镇陕西会馆西院(即吕潭镇大王庙庙址)北大殿3间、西厢房3间、东西陪房4间和3间过厅共13间房为校舍,创办了“吕北初级小学”。吉鸿昌规定,学生一律免收学费,并免费供给书籍、文具,家庭特别困难的,还提供衣服、鞋袜等特别资助。随后,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到1933年前后,超过扶沟县立中学,号称“豫东第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