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努尔哈赤后来的大妃、皇后阿巴亥,据《清史稿·后妃传》记载:“岁辛丑,归太祖,年十二。孝慈皇后崩,立为大妃。”其于明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为努尔哈赤迎娶应该是没错的,但说她继承了孟古姐姐的皇后位置,那就是皇太极为抬高自己母亲地位而一相情愿撒的谎了。 不说孟古姐姐和富察氏的卒年,假设阿巴亥继承的确实是孟古姐姐的皇后位,那就应该是在孟古姐姐去世的明万历三十一年(公元1603年)做的皇后,可如此一来又致富察氏于何地?再有,此年即使莽古尔泰也不过十七岁而已,德格类生于明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其时更是年幼,才八岁而已,远未到成家年龄,自此上溯则富察氏根本不可能也无法因得罪努尔哈赤而“附养”于德格类家,倒应该是德格类尚由母亲富察氏在抚育才对。 因此,皇太极所说的“汗父遂令附养于其末生子德格类家”这句话,无论是对其母身份还是莽古尔泰弑母事而言,都是个致命的破绽。 综上所述,继衮代皇后富察氏之后的,只能是大妃阿巴亥皇后。皇后这事,和皇太极的母亲孟古姐姐无关,这里边压根就没她什么事。然而,皇太极却因此在争夺汗位继承权的道路上,遇到了一个极大的障碍,那就是他的庶出身份,他由此对莽古尔泰母子产生愤恨之情而大肆攻击,应在情理之中。 既然皇太极的这些话都不怎么可信,那《清史稿》所说的衮代皇后富察氏于“天命五年,妃得罪,死”,自然也多是空穴来风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