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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八惨案”:北洋军阀是怎样向学生开枪的?

http://www.newdu.com 2017-08-31 趣历史 佚名 参加讨论

读者们大概应该都记得鲁迅那篇名为《纪念刘和珍君》的文章,以及里面这段朗朗上口的语句: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鲁迅的这篇文章,写的是1926年3月18日,北洋临时政府卫队开枪射杀包括刘和珍在内的四十七名示威学生和群众的事件。史称“三一八惨案”。

但是,北洋临时执政府卫队为什么开枪?这是我们诸多的历史读物,没有对读者们讲明白的事情。一个事件,如果隐去了前因,只留下后果,那么事件的是非性质,往往会发生扭曲、甚至会黑白颠倒。刘和珍一案的真相,以及当天“三一八惨案”的内幕,首先要从冯玉祥与张作霖打内战这事儿说起。

当年,日本扶持张作霖的“奉军”,而苏俄则扶持冯玉祥的“国民军”。

1926年3月,冯玉祥与张作霖两军正在华北作战,冯玉祥在天津大沽口一带的岸上建造了炮台,而且在水道中布施了水雷。日、英、美、法、意、比、西、荷等八国公使认为:冯玉祥在大沽口一带建造炮台等军事防御措施,违反了1901年大清国和十一国签署的《辛丑条约》第八款:

“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现已设法照办。”

实事求是地说,冯玉祥在大沽口建造炮台一事,也许的确对《辛丑条约》构成了违约。只是,这个违约行为,有没有正当性,则见仁见智,这个问题牵涉到“不平等条约是否有效”的问题,本文暂且不在此深入讨论。

3月16日,外国公使团向北洋临时执政府提出了最后通牒,要求拆除大沽口的国防设施(如炮台等),并限于四十八小时之内答复,否则后果自负。公使团的最后通牒,激怒了北京的爱国学生,也给予了苏俄势力利用爱国学生的机会。3月18日上午,苏俄代理组织在北京煽动共约五千多名的学生,在天安门举行“反对八国最后通牒国民大会”。游行示威的队伍,浩浩荡荡地朝着位于铁狮子胡同的北洋政府临时执政府涌去。

在此,我们的历史读物,隐瞒了一则重要的细节:一些学生在此次游行示威的过程中,“出于自卫的目的”、携带了“削尖的棍棒”、高喊暴力口号、并且硬闯临时执政府。

这里有一点值得读者注意:学生们自认为携带削尖的棍棒游行,是出于自卫的目的。可是,对面的执政府卫队兵却未必会这样看,他们很可能会认为:你们携带削尖的棍棒朝我涌过来,不是打我是什么?我怎么知道你不是要打我?

这个逻辑是很清晰的。读者只要稍微换位思考一下,就能明白。这些鲜为人知的历史细节,并不是出自于北洋政府的狡辩,而是当时参加那场游行示威的学生们自己所说的——他们写下了不少的证人证言。例如,李大钊的儿子李葆华,事后写下了一篇名为《回忆父亲李大钊的一些革命活动》的文章,文中有关于”三一八惨案”的相关证言如下:

“…………(游行之前)我们特意做了准备,每人做游行示威的小旗时,都挑选了较粗的棍子当‘旗杆’,用以自卫…………”。

李葆华的回忆证言,与案发之后北洋临时执政府所发布的《临时执政令》(相当于“通缉令”)是可以相互印证的。

在该《临时执政令》中,有关于“木棍”的事实认定文字:

“…………游行者)闯袭国务院,拨灌大油,抛掷炸弹,手枪木棍,丛击军警,各军警因正当防卫,以致互有死伤…………”

这里的“木棍”,和李葆华证词中的“棍子”,是互相吻合的。

游行示威学生随身携带的木棍,事后被北洋临时执政府缴去的,一共有九十根,每根长约三四尺,上端有“纸旗的粘痕”。这是事后北京检察院的取证记录。

检察院的记录文名为《京师地方检察厅关于三月十八日惨案致陆军部之函文》,收录在人民出版社《三一八运动资料》这册史料当中。

可见,北京检察院的取证记录,和李葆华的证言,也是吻合的:部分学生的确携带了木棍,而且棍子上还有“纸旗的粘痕”。李葆华原文说的是拿棍子做“旗杆”。双方的证言,恰好吻合。

更惊人的细节是:这些木棍,竟然是削尖了的。

对此,一名署名为”自清”的现场目击证人,事后也在《三一八运动资料》这本史料里,写下了这样的证言:

“………。游行的队伍有两千人……拿木棍的并不多,而且都是学生,不过十余人…………木棍约三尺长,一端削尖了,上贴书有口号的纸,做成旗帜的样子………”。

削尖的木棍是什么?是凶器。这是不言自明的。

当然,“自清”证言中的”十余人”手持木棍,和北京检察院事后清点的“九十根棍子”,数字有所出入。但是,文字的性质是一致的:有一定数量的学生,手持了削尖的木棍。

更糟糕的是:游行队伍不但携带了削尖的木棍,而且还试图硬闯执政府。对此,现场见证人于成泽,写下了一篇名为《三一八惨案之本校经过详情》的证言,也收录在《三一八运动资料》中。

于成泽是这样说的:

“…………这时,我看见群众中有些人,拿着很粗的木棍,上面播着旗帜…………卫队说:段祺瑞不在…群众很愤慨,齐行上前、企图涌进(执政府)大门,便在此时,如狼似虎的(执政府)卫士………开枪了…………”

对于“游行人员试图硬闯执政府”的这个细节,还有更多的证人。

署名为“自清”的现场目击证人,也写下了一篇叫做《执政府大屠杀记》的证言,他说:

“…………但是,后来据一个受伤的(学生)说,他看见有一部分(参加游行示威)的人,有些是拿着木棍的,想要冲进临时执政府里面去,这事我想来,应该也是有的,但是,这绝不是卫队开枪的理由,顶多只是卫队开枪的借口…………”

读者这里要注意,“自清”说:学生携带木棍硬闯中央政府,不是卫队开枪的理由。

但是,请读者自己想一想:如果你现在带一根削尖的木棍、不顾警卫的阻拦、硬闯国家的中央办公机构,会发生什么事?如果你是单独一个人,警卫还可以鸣枪示警、将你制服,而如果你是20人、100人呢?又会发生什么事?而如果你是卫队兵,换位思考,你又会怎么做?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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