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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水浒传中的潘巧云和潘金莲一样该杀吗?(2)

http://www.newdu.com 2017-09-01 趣历史 佚名 参加讨论

武松杀潘金莲,尽管为古今法律条文所不容,但总是有一点让人理解的成分在其中,这就是为兄长报仇。武松出差归来,回到家却得知哥哥已经死了,而走的时候,哥哥并没有得什么病。武松找到了证人证据,将潘金莲告上了县衙,却因为县官得到了西门庆的好处,不受理这个案子。武松无奈,只得在哥哥家里私设公堂,审问王婆、潘金莲,在得到了两人的口供后,将潘金莲杀了,然后到狮子楼杀了西门庆。在武松审问的时候,潘金莲也曾经告饶过,但是武松并没有许诺不杀潘金莲,而只是大喝一声:“淫妇快说!”武松这个人光明磊落,杀人后并没有选择逃跑,而是选择自首,甘愿坐牢。也正因为如此,阳谷知县、东平府尹都同情武松,因而把这个罪名判得轻了。而这种敢作敢当的行事风格,也得到了读者的认可。

杨雄则不同。裴如海死了,这事情应该告一段落。官府也有结论,说是和尚和头陀干不法之事,“相互杀死”。杨雄虽然“心里早瞧了七八分”,但他“又不曾拿得她真奸”,按理是不该杀也杀不了人的。石秀为了彻底洗刷自己的是非,给杨雄出主意,也说:“把这是非都对得明白了,哥哥那时写一纸休书,弃了这夫人,却不是上着?”古代这通奸案子虽然判得很重,甚至在自己家族里都有致命的处罚,如沉江等,但前提是必须捉奸捉双,也就是石秀所说的 “拿得她真奸”,否则,这人就没办法杀。实际上,石秀的这个主意的确是“上着”,裴如海已经死了,奸夫得到了惩罚,再把潘巧云给休了,杨雄既保住了自己的脸面(外人不知他戴着绿帽子),又惩罚了这双“狗男女”。这种例子是有的,阎婆惜背着宋江和张文远来往,宋江自始至终都没有追究张文远,何况石秀已经惩罚了裴如海。杨雄还有一个不是好汉的地方,他已经答应饶潘巧云不死,但在潘巧云供述了自己的奸情过程以后,他还是把潘巧云给剐了,这不免有点儿说话不算话的嫌疑。这也是他不如武松的地方。

这样看来,潘巧云和潘金莲还是有所区别的,在奸夫已经得到惩罚的情况下,潘巧云是可以不死的。那么,潘巧云为什么最后还是被杀死了呢?这有两个原因。一是宋江有个无形的“投名状”,自己找上门来想入伙的人必须要有这个“投名状”。假如杨雄不杀潘巧云,晁盖要杀了杨雄,宋江很可能不会给他讲情。二是那个时代要潘巧云这样的人去死。男人可以妻妾成群,还要去妓院吃花酒泡女人,女人却只能从一而终。当林冲娘子只能以死来守住自己的清白之身时,潘巧云这样的人还能让她活在世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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