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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害”

http://www.newdu.com 2017-11-05 武汉大学简帛网 王寧 参加讨论
(棗莊廣播電視臺)
    
   
    近日讀到沈培先生《釋甲金文中的“迓”——兼論上古音魚月通轉的證據問題》一文,[1]文中對“”、“”字作了深入詳盡的分析解讀,釋該字為“迓”,使這個字的許多釋讀問題得到了解決,讀後獲益良多。
    沈先生對“害”字所從的“”這部分,分析認為是“應該就是豎立起來的帳篷之形”、“我們推測‘’應該就是‘幕’字的表意初文”、“以‘’為代表的字形,表示向著張有帷幕的地方行進,就是‘迎’朝自己而來的人,因此將此字釋為‘迓’是非常合理的。”就這一點來說,筆者有些不同的看法,因此也有一些相關的問題,這裡談點淺見。
    先說甲骨文中的“”字,它的寫法形體極多,沈先生引用了李宗焜先生《甲骨文字編》中所收錄的部分字形,茲移錄如下:
1 2 3 4 5 6
A1
H00068 H00647
A2
H17055正 H00916正 H06040正 H06032正 H06037正
A3
H06031 H06034正
B
H06030 H06667 H06046 H06056 H06049 H06050
C
H06033正 H32773 H32901 屯1066正 英180正
D
H32229 H32897 H32900 H32899

    首先,沈培先生認為:“將甲金文的‘△’釋為‘迓’、‘訝’、‘御’其實都是可以的。為了凸顯字義,我們以‘迓’概‘訝’和‘御’。”這個看法筆者讚同,茲不論。
    這個字形準確的隸定應該是“”,上面的部分明白是個象形文,它最複雜的寫法是“”,最簡單的寫法就是只作“”的箭頭形。沈先生認為這是“帷幕”的象形,古代的“帷”是四周貼地圍一圈的帳子,“幕”是上面的覆蓋,合在一起就是個今言的帳篷,但是這個字形中間的豎筆極長,象個雨傘的形狀,古代的帷幕沒有這麼作的,所以這個字說是帷幕從形狀上就有點講不過去。
    其次就是說這部分是“幕”,根本解釋不了“害”、“割”、“豁”、“鎋”、“轄”、“𥎆”、“憲”等字在月部和元部的原因。
    首先說“”是個象形字,這個不會錯。其次是,象形、會意、指事字都是與某種事物有關,如果我們找不到這種事物和字形對不上茬,說來說去費很多功夫,也搞不懂它是什麼,更解釋不清,一旦弄清楚、說明白了,就簡單得不能再簡單。
    “”這個東西就是古代的車轄的象形,《說文》的本字是“舝”,云:“車軸耑鍵也。兩穿相背,从舛,𥜿省聲。𥜿,古文偰字。”段注:“據許說,則每耑爲兩穿,每穿鍵以一鐵,兩穿相對。”
    《說文》又云:“轄,車聲也。从車害聲。一曰轄,鍵也。”段注:“‘鍵’下曰:‘鉉也。一曰車轄。’此‘鍵’、‘轄’二篆爲轉注也。‘舝’下曰:‘車軸耑鍵也’,然則‘舝’、‘轄’二篆異字而同義同音。”
    轄就是古代插在車軎(車軸端)上的銷子,一端有二轄相對,也有一軎一轄的,軎套在軸端,軎、軸上都有孔,插入車轄固定住,用途是防止車輪從軸上滑脫,所以也稱“鍵”,鍵是橫關鼎耳用以舉鼎的金屬杠子,和轄插軸端的情況略同。“轄”、“鍵”古音匣群旁紐雙聲、月元對轉疊韻,讀音也相近,在用為車轄義上可能是一語之轉。車轄的實物圖如下:[2]
    
    周代的青銅車轄為了美觀,鑄造的五畫八門,其頭有作人、獸等各種形狀的,這兩個車轄是先秦之物,具體年代不詳,其首上的花紋作人面行,它大體形制接近最古老的車轄的形制,可以看到它上面就是個三角形如箭頭狀,下面是一根長柄,就是銷子。在首部鑄造上人面形,也有鑄造成獸頭形或獸形的,既是為了美觀,也是為了增加手指和轄的摩擦力或容易持握,便於插、拔。甲骨文寫作“”形,應該是商代的車轄在其首部刻有橫紋,其作用是也增加手指與車轄的摩擦力,在插入或拔出的時候更容易些。寫作“”、“”則純屬外形的描摹,寫作“”形則是過度簡省,符號化了。寫作“”、“”或“”形,有點和“余”字相似,下面寫成了“屮”形,第三個字形只寫了一邊,大概就是為了和“余”的寫法有所區別,這只能說明最早的車轄是用竹木削制的,並非金屬鑄造,《墨子·魯問》里載墨子說:“子之為鵲也,不如匠之為車轄,須臾劉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可見直到戰國時期,民間用的車轄還多是用木頭削制的,甲骨文下或從“屮”就表示這個意思,用青銅鑄造大概只有貴族搞得起。
    金文中師𩛥鼎的“㝬”字作“”,牆盤的“害”作“”,其“害”字都是象上下兩個車轄,中間一個圓孔,表示車轄插入軸端之形,也就是《說文》所言“兩穿相背”。
    因為車轄的作用是防止車輪滑脫,所以引申出管轄、禁止義,《釋名·釋車》:“轄,害也,車之禁害也”,是其義。
    後世所謂的“害”訓“傷也”,讀胡蓋切,應該是字形被後人借用或誤用了,它的本音本義不是“傷”,也不是胡蓋切。劉釗先生說:
    “按金文害字作‘’‘’,應是本作‘’‘’,後加口為羨符,又變形音化從古聲作‘’‘’,又加‘五’聲作‘’‘’。”(轉引自沈培先生文)
    筆者感覺,在下面加“口”并非是羨符,關於這一點,林沄先生有過一段很精確的論述,他說:
    “唐蘭原來說古字上部從,是從口毌聲的形聲字。現在既然已知應讀‘盾’,與毌根本無關,那麼古字的構造究竟應怎樣理解?我認為,盾是防護性武器,必須做得堅固。在盾形符號下加一口符,就是強調這個盾不再表示這種物品,而是用來表示這種物品的特性——堅固。就好像在弓形符號中加一口符構成的(強)字是表示弓之強勁,在高屋建築下加一口符構成的(高)字是表示建築物之高聳,所以古字也就是‘固’的初文。”[3]
    林先生的看法,完全可以用在“害”這個字上,它在車轄的象形文下加個“口”符,是表示車轄的功能,表示它的禁止義,所以最初的“害”字就是禁禦之“禦”的表意初文,它和“古”一樣是個會意字,不能用形聲說之。師𩛥鼎、牆盤那種寫法應該是繁構,用上下兩個對插的車轄表示禁禦之意。
    《說文》:“禦,祀也。”段注:“後人用此爲禁禦字。”“禦”、“御”在後世典籍里常通用不別。根據卜辭,“御(禦)”是消除不祥的祭祀,并沒有禁止的意思,用為禁禦之“禦”是假借,其本字當是“害”,所以毛公鼎言“干吾王身”,師克盨作“干害王身”,“干吾”、“干害”都是後來的“捍禦”,凡有外來的敵害而能止之,則為“禦”,其本字則為“害”,來能止之,猶車輪會脫軸而轄能止之也。《左傳·昭十六年》:“孔張後至,立於客閒,執政禦之。”杜注:“禦,止也”,也是阻止義。《左傳·隱公九年》:“北戎侵鄭,鄭伯禦之。”《周易·蒙卦·上九》:“不利為寇,利禦寇”,王注:“為之捍禦,則物咸附之。”“禦敵”是敵人來犯,前去抵抗、阻止。《古今韻會舉要》卷十八《去声·六御》:“禦,止也,扞也,拒也。《集韵》或作衙,亦作圉,通作御。”其“禦”為禁止、阻止、扞、拒等義都是由車轄阻止車輪滑脫引申來的,其本字就是“害”,“禦”、“御”、“吾”、“衙”、“圉”都是假借字。
    另外,“害”字在金文中或從“古”聲,說明它的讀音也和“古”聲字相近,因此筆者懷疑“錮”這個字,很可能也是從轄有固定這個義項上又引申出來的一個專字。《說文》:“錮,鑄塞也。”徐注:“鑄銅鐵以塞隙也。”段注:“凡銷鐵以窒穿穴謂之錮。”這個含義,當是從車轄插入車軎孔中引申來的,熔煉了金屬灌注進去把孔隙塞住,就象用車轄插入車軎中固定住的情況類似。字也通作“固”,比如漢代文獻常見的“禁錮”一詞,應該也是從車轄禁止車輪滑脫引申而來的,《黃帝內經·素問·六元正紀大論》寫作“禁固”,它和堅固的“固”不是一字,但本身也含有堅固、牢固義,因為車轄禁止車輪滑脫必須堅固、牢固。《方言》十二:“鈵、董,錮也。”郭璞注:“錮,謂堅固也”,是其義。“錮”、“禦”古音見疑旁紐雙聲、同魚部疊韻音近。
    正因為“害”字讀若“禦”或“錮”,所以後來的字形中,它下面乾脆就變成從“古”,也就是從“古”聲,也或加“五”為聲符,由會意字變成了形聲字,“古”、“吾”都是魚部字。“㝬(胡)”字從“害”聲也就毫不奇怪了。
    又因為後來“害”的本音本義被後起形聲字“禦”、“錮”等字代替,它的本字就被當成了“(轄)”字,讀胡蓋切,主要原因是“轄”的象形字形已經消失,所以就把“害”下面的“口”當成了綴加的羨符而讀“轄”的音,“害”的胡蓋切和“轄”、“舝”的胡八切、胡嘎切古音里都是匣紐月部,讀音基本上是相同的,讀胡蓋切的“害”就是“轄(舝)”,它被借用為傷害義之後,才又造“舝”字或“轄”字代替,因此,後世凡是從“害”得聲的字多在月部。這種情況,大概發生在戰國,因為在目前發現的兩周青銅器銘文中“害”字還沒有用為傷害義的。
    “憲”字《說文》云:“敏也。從心、從目,害省聲。”金文里都寫作“𡩜”,上面是個“轄”的初文,下面是目,這個字就是憲令、憲法之“憲”的本字,《周禮·天官·小宰》:“憲禁于王宮。”鄭注:“憲謂表縣之,若今新有法令也。”《詩·大雅·崧高》:“文武是憲”,鄭箋:“憲,表也,言爲文武之表式也。因憲爲表式之義,故人之取法,亦謂之憲。”《書·說命》:“惟聖時憲”,孔傳:“憲,法也,言聖王法天,以立敎於下也。”上面說過,“轄”本有禁止義,把法令表出宣示讓眾人看見以禁止之,所謂“令行禁止”,即“憲禁”、“憲法”也。“憲”字從“害”省聲,其實就是從“轄”聲,因月、元對轉音近之故,沈先生也說:“大西克也(2002:305)文中已引用裘錫圭先生說,指出郭店簡《老子甲本》簡4‘民弗害也’的‘害’就是以‘𡩜’表示的。 這再次證明了‘害’與‘𡩜’關係之密切。”筆者認為這只能說明“𡩜”、“害(轄)”音近可以通假,而認為“傷害的‘害’應該是從‘憲’分化來的”,感覺理由不是很充分。
    可注意的是,“害(禦)”這個字形是金文里才出現,甲骨文里沒有,只有“”字,如果隸定得準確一點,就是“”字,上面就是一個車轄的象形,下面從止。“轄”有禁止義,“止”就是“之”,有“往”、“至”義,含有行動的意思,那麼這個字本來應該是會意字,表示禁止行動,並非是從“轄”得聲的,它就是“害(禦)”的最初形態;到了周金文里寫成“害(禦)”或從辵害聲,所表達的意思是一樣的。在卜辭里的意思有迎接、抵禦、防禦之類的意思,是因為“御”有“迎”的意思,也與“迓”通,又兼有迎而阻止之的意思,沈先生文中已經做了詳盡的分析,茲不贅,不過筆者認為它應該釋為禁禦之“禦(御)”,用為迎接和抵禦、防禦義,“迓”是後出的字形,而且僅有迎接的意思。
    甲骨文中的“”(合29371)、“”(合31790)二字,卜辭中用為地名,沈先生認為“這幾個字形都是野外張幕之義,也許都是‘幕’的繁體。”按:這兩個字都應該是“篽”字,字或作“籞”,《說文》:“篽,禁苑也。”段注:“《宣帝紀》:‘詔池籞未御幸者,假與貧民。’蘇林曰:‘折竹以繩綿連禁禦,使人不得往來,律名爲‘籞’。’應劭曰:‘籞者,禁苑也。’”卜辭中的地方應該就是商王的禁苑。從轄表示禁止義,是會意;從“禦”則是形聲兼會意。
    最後說一下戰國文字中的“百”字,也是沈先生文中提到的問題(字形引自沈先生文):
    中山圓壺圈足  璽彙4919  璽彙4745璽彙4743
    中山圓壺     貨系1343   璽彙3279
    沈先生認為:“現在我們知道,李文所說的‘害’實際上是‘簠’、‘瑚’的象形字,其上部是‘幕’的象形初文,上舉‘百’字正是殷商時代‘幕’字象形初文的保留。 ‘幕’讀為‘百’,語音上完全沒問題。”
    現在知道“”就是車轄,可知道上面所引的“百”字其實都不是甲骨文、金文用為數字的那種“百”,而很可能是“敀”或“迫”的本字,《說文》:“敀,迮也。”又云:“迮,迮迮,起也。”段注:“引伸訓爲迫迮,卽今之窄字也。”《玉篇》:“迮,迫迮也。”“敀”、“迫”古字通用,又稱“排迮”、“壓迮”,後稱壓迫、壓榨,本意是聚集緊密。它上面是車轄的象形,還在它的銷子的部位加一橫筆特別表示其插入的部分,最下面一橫筆表示插入之處(車軎),插車轄要壓實按緊,故用以表示“敀迮”,就是壓迫使緊密的意思,用為“百”是音同或音近假借。
    總上所述,得一下數端:
    1、“”是車轄的象形,即“轄(舝)”的本字,有禁止義。
    2、甲骨文中的“”字是禁禦之“禦”的本字,是從轄從止的會意字。在卜辭中有迎接和防禦、抵禦兩種意思。
    3、“害”字金文中出現,就是甲骨文“(禦)”的或體,從轄從口,表示禁止義,是會意字,後變為從古或加五為聲符,則為形聲字;或寫作從辵從害的“”,亦為形聲字,是其繁構。金文及典籍中又通作“吾”、“御”、“衙”、“圉”、“迓”等,其中“迓”是其迎接義的後起專字,“錮”則是從其固定義項上引申出來的專字。
    4、“害”字的本音本義被“禦”、“錮”等字代替,又被用為“轄”的本字,視“口”為羨符,有了胡蓋切的讀音,再被借用為傷害字,又造“舝”或“轄”代替車轄義,“害”的本音本義全失。
     
[1] 沈培:《釋甲金文中的“迓”——兼論上古音魚月通轉的證據問題》,“上古音與古文字研究的整合”國際研討會論文,澳門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香港浸會大學饒宗頤國學院主辦,2017.7.15-17.下引沈先生說均出此文,不另出注。
    [2] 圖片來源:遙遠的鄉村:《人面車轄銷子》,盛世收藏2013-8-6. http://bbs.sssc.cn/viewthread.php?tid=2834162
    [3] 林沄:《說干、盾》,《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輯,中華書局2000年,94-95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7年10月9日17:1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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