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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水金關漢簡》校讀札記(三)

http://www.newdu.com 2017-11-05 武汉大学简帛网 王錦城 参加讨论
(華東師範大學中國文字研究與應用中心)
    
  

    我們前曾認為金關漢簡73EJT29:71、73EJT29:135、73EJT30:62中整理者釋作“”的字和簡73EJT37:1105中整理者釋作“疌”的字爲同一個字,他們均當釋作“疌”。[1]現在看來,這些字是同一字似無疑問,但釋作“疌”卻是不對的。
    上述金關漢簡中原釋作“”和“疌”的字形體分別如下:
    A (73EJT29:71)(73EJT29:135)(73EJT30:62)
    B (73EJT37:1105+1315)[2]
    其中A形爲原釋作“”的字,B形爲原釋作“疌”的字。從字形來看,A形3個字寫法完全相同,明顯是同一字。而B形和A形有一點不同,其下部較A形多出了一橫。但從整體來看,其依然和A形爲同一字,其下部亦是“疋”字的草寫。而他們在簡文中均作人名用,亦可爲證。另外,“疌”字見於敦煌漢簡,作(敦煌漢簡67),和B形區別分明,因此B形也不當釋作“疌”。實際上,A形的寫法,敦煌漢簡中可以見到,他們實爲“疐”字。
    敦煌漢簡中的“疐”字形體如下:
    (89A)(90)(486)
    該字在簡文中用作人名“卑爰疐”的“疐”字,原《敦煌漢簡》整理者釋作“𤴝”。[3]裘錫圭先生指出:“‘𤴝’即‘疐’字,卑爰疐爲烏孫小昆彌末振將之弟,其事見於《漢書》。”[4]裘先生的看法無疑非常正確,新近出版的《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即據裘先生說法將該字釋作了“疐”。[5]
    據此,則上述金關漢簡中的整理者釋作“”和“疌”的字當一並改釋作“疐”。但“疐”字釋作“𤴝”和“”,也並非完全不對,他們都可看做是“疐”的異體字。“疐”字異體字眾多,可作𤴝、𤴡、𤴛等,如《字彙補》:“𤴝,陟利切,音智。出《篇海》。”《正字通·疋部》:“𤴡,之侍切,音至。跲也,頓也。《詩·豳風》:‘載𤴡其尾’。”《詩·豳風·狼跋》作“載疐其尾”。《玉篇·叀部》:“𤴛,或作躓,一本作。”
    此外,居延漢簡435·6A和肩水金關漢簡中還有兩個和上述“疐”字形體相同的字:
    (435·6A) (73EJT1:1)
    其中前一個字,《居延漢簡甲乙編》、《居延漢簡釋文合校》和《中國簡牘集成》等均釋作“”。[6]而後一字見於著名的《甘露二年御史書》,作人名用,整理者釋作“惠”。[7]李洪財先生《漢代簡牘草字彙編》“疐”字頭下亦收錄了這兩個字,看來無疑是正確的。[8]因此這兩個字也當改釋作“疐”。
    除了居延漢簡435·6A釋文作“目疐左目潤右目潤”之外,在其他簡中“疐”字都是作為人名出現。看來當時“疐”字是十分常見的人名。
    另外,金關漢簡還有一個整理者釋作“疐”的字,見於如下簡文:
    卯疐入曲息之事(73EJD:281A)
    該“疐”字作形,和前面釋作“疐”的字寫法不同,或有可商之處。
    

    □喜軺車一乘持白牡□一匹(73EJT25:136)
    按,“牡”下一字圖版作,當釋作“馬”。馬字金關漢簡中常作(73EJT1:6)、(73EJT6:134)等形,可以參看。該簡爲出入關的記錄,“白牡馬一匹”是說白色公馬一匹。相似文例漢簡習見,例多不舉。
    

    其三封張掖都尉章一詣肩水候一詣橐佗候一詣廣地候
    北書三封記一十月戊寅□
    一記來憙印詣嗇夫去疾(73EJT30:46+73EJT25:175)[9]
    按,該簡中“憙”字圖版作形,當改釋作“憲”。“憙”和“憲”在金關漢簡中的字形可對比如下:
    憙 (73EJT3:59)(73EJT24:321)(73EJT34:12)
    憲(73EJT23:797B)(73EJH2:41)(73EJF3:3)
    比較可知,該簡中原釋“憙”的字實為“憲”字,只不過上面一點寫成了一橫,以致誤釋。“憲”在漢簡中是一個十分常見的人名,而其在該簡中也作人名用。需注意的是,“憙”字漢簡中也常作人名用。但該簡當釋“憲”非常明顯。
    

    (1)林三五月二日盜萬福布韋三┕二十八日盜第六隧鎧裏二六月桼日73EJF3:242
    (2)□要虜隧承弦三盜東望隧布蓬一┕二十□73EJF3:455
    (3)□循盜隧布蓬一盜第六隧鎧□73EJF3:557[10]
    (4)鎧裏二□□□□□73EJF3:567
    以上4簡出土於同一地點,形制一致,字體筆跡相同,內容關聯,當屬同一簡冊,可以編聯。如簡(1)(2)(3)的“盜”字,分別作如下之形:
    
    其中簡(2)左半殘斷,但仍可以看出他們爲同一書手書寫而成。又簡(1)(2)(4)的“鎧”字,分別作如下之形:
    
    其筆跡完全一致,亦當爲同一書手書寫。內容上來看,都是對盜取“布蓬”“鎧裏”等烽燧器物的記錄。因此上述4簡當可編聯為一冊,或可稱之爲“盜簿”(見附圖一)。
    

    (1) 榆樹二李樹六榆樹九李樹二
    日益里吾丘定
    口一72EJC:42
    (2)榆樹二榆樹三
    □廿
    □□□  桔樹二72EJC:44+67
    (3)李樹十72EJC:53
    (4)榆樹三榆樹二榆樹二
    
    口四72EJC:96
    (5)榆樹四杏樹一栗樹一
    延壽里田□
    □四73EJT14:22
    以上5簡形制一致,字體筆跡相同,內容關聯。其中前4簡爲採集所得,簡(5)出土於編號為14的探方,從出土地點來看,亦有屬同一簡冊的可能性。因此,上述5簡當可編聯。其中的“樹”字,分別作如下之形:
    
    可以看出,其字體筆跡相同,當爲同一書手書寫。從內容上來看,都是對人口數和樹木數的記錄。因此,上述5簡當可編聯為同一簡冊,或可稱之為“樹簿”(見附圖二)。此外,簡(5)“四”上一字原釋文未釋,現可知當釋作“口”字。
    

    (1)□粟大石廿五石始建國二年十月甲寅肩水掌官士吏惲受貲家居延萬歲里衣戎就人西道里王竟73EJF3:101
    (2)入居延轉車一兩粟大石二十五石始建國二年十月丁未肩水掌官士吏惲受貲家廣都里社惲就人平明里□73EJF3:106
    (3)兩粟大石二十五石始建國二年十月戊申肩水掌官士吏惲受適吏李忠就人居延市陽里席便73EJF3:107
    (4)入居延轉車一兩粟大石二十五石始建國二年十月甲寅肩水掌官士吏惲□□□73EJF3:192
    (5)入居延轉車一兩粟大石二十五石始建國二年十月丁未肩水掌官士73EJF3:405
    (6)入居延轉車一兩粟大石二十五石始建國二年十月戊申肩水73EJF3:459
    (7)入居延轉車一兩粟大石二十五石始建國二年十月丁未肩水掌官士吏惲受□
    73EJT21:145+73EJF3:463[11]
    (8)入居延轉車一兩粟73EJF3:474
    (9)入居延轉車一兩粟大73EJF3:553
    以上9簡出土於同一地點,形制一致,字體筆跡相同,內容關聯,當屬同一簡冊,可以編聯。[12]如簡(1)至(7)中的“國”字,分別作如下之形:
    
    可以看出其當為同一書手書寫。又簡(2)(5)(6)(8)(9)中的“轉”字,分別作如下之形:
    
    亦可以看出其筆跡十分相似,爲同一書手書寫。從內容上來看,簡文中常見“居延轉車”“始建國二年”“肩水士吏惲”等,當為所入轉車的記錄。又金關漢簡可見相關簿籍的標題簡,如:
    ·元康三年六月己卯轉車入關名籍73EJT5:3
    ·神爵元年五月轉車名籍73EJT29:103
    因此,上述9簡當可編聯為同一簡冊,可稱之爲“轉車入關名籍”或“轉車名籍”。(見附圖三)。
    
附圖
  

    
[1]王錦城、魯普平《肩水金關漢簡釋文校補舉隅》,《出土文獻》待刊。
    [2]伊強《〈肩水金關漢簡(肆)〉綴合(四)》,簡帛網2016年1月18日。
    [3]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漢簡》,中華書局,1991年,第224、238頁。
    [4] 裘錫圭《讀漢簡札記》,李學勤主編《簡帛研究》(第二輯),法律出版社,1996年,第222頁。
    [5] 張德芳《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甘肅文化出版社,2013年,第397頁、502頁。
    [6]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居延漢簡甲乙編》下冊,中華書局,1980年,第240頁;謝桂華、李均明、朱國炤《居延漢簡釋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562頁;中國簡牘集成編輯委員會《中國簡牘集成》第8冊《居延漢簡(四)》,敦煌文藝出版社,2001年,第43頁。
    [7] 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等《肩水金關漢簡(壹)》,中西書局,2011年,第2頁。
    [8]李洪財《漢簡草字整理與研究·漢代簡牘草字彙編》,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4年,第167頁。
    [9]姚磊《〈肩水金關漢簡(叁)〉綴合(十四)》,簡帛網2017年8月23日。
    [10]姚磊先生曾綴合簡73EJT75:50和該簡,姚先生指出兩簡字形、形制以及書寫風格等較爲一致,均完全正確。但是茬口處拼接似有問題,並不能復原“成”字。因此暫不作綴合處理。詳參姚磊《〈肩水金關漢簡(壹)〉綴合(二)》,簡帛網2017年1月20日。
    [11]雷海龍《〈肩水金關漢簡(伍)〉釋文補正及殘簡新綴》,《簡帛》(第十四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
    [12]簡(7)由雷海龍先生綴合,“粟”字原釋作“穈”,雷海龍先生綴合後釋。簡文前半部屬探方21出土,和簡73EJF3:463綴合後可視爲和F3所出簡屬同一地點。雷海龍先生已指出以上9簡內容相關。詳參雷海龍《〈肩水金關漢簡(伍)〉釋文補正及殘簡新綴》,《簡帛》(第十四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7年10月15日12:1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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