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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北大簡四《妄稽》零識

http://www.newdu.com 2017-11-05 武汉大学简帛网 王寧 参加讨论

    (棗莊廣播電視臺)
    
    本文所用《妄稽》釋文依據《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肆]》釋文并參考網上諸家的研究成果,整理者注隨文註明頁碼及序號,不另出注。網上諸家說擇善而從,不一一具引。
    簡3(背):妄稽(篇題)
    “妄稽”就是“亡稽”、“無稽”,無可稽考,謂這個人物是虛構的,如《子虛賦》、《上林賦》之“子虛”、“無有”、“亡是”之類是也。因為她是女人,所以加了女旁作左女右亡的寫法,其實還是應該讀“亡(無)”。《荀子·正名》:“無稽之言,不見之行,不聞之謀,君子慎之。”
    簡1:孝弟(悌)茲(慈)悔(誨)
    整理者注:“兹悔”即“慈誨”,慈愛教誨。或“悔”通“宥”,“悔”為曉母之部,“宥”為匣母之部,“慈宥”謂仁慈寬宥。(59頁注[三])
    王曉明先生云:“(悔)字當讀爲‘惠’。”[1]
    蕭旭先生云:蘇建洲說同王氏,蘇氏且云:“悔讀為惠。《管子·五輔》:‘孝悌慈惠,以養親戚。’”二氏說是也,《逸周書·寶典》:“九德:一孝,二悌,三慈惠,四忠恕,五中正,六恭遜,七寬弘,八溫直,九兼武。”亦其確證。惠,和順。[2]
    按:“悔”曉紐之部,陰聲;“惠”匣紐質部,入聲,二者讀音差距較大,故言“悔”讀為“惠”可疑。疑整理者讀“茲悔”為“慈誨”是,“慈”謂慈惠,誨謂教誨,是兩個義項,《說苑·建本》:“賢父之於子也,慈惠以生之,教誨以成之。”
    簡3:力勁夬(抉)觡,不好手扷
    整理者注:“扷”疑通“夭”,《說文》:“夭,屈也。”“手扷”蓋謂手用力使之彎曲。(60頁注[一五])
    蕭旭先生云:《廣雅》:“夭,折也。”字亦作拗,《尉繚子·制談》:“拗矢折矛。”拗亦折也。
    按:“扷”當讀“校”或“較”,《小爾雅·廣言》:“校、戰,交也。”即較量、角力,故《漢書·東方朔傳》“角狗馬之足”顏注云:“角猶校也”。段玉裁於《說文》“校”下注:“《周禮·校人》注曰:‘校之言挍也,主馬者必仍挍視之。校人,馬官之長。’按此引伸假借之義也。陸德明曰:‘比挍字當從手。’張參《五經文字·手部》曰:‘挍,經典及《釋文》或以爲比挍字。案字書無文。’張語正謂《說文》無從手之挍也,故《唐石經》考校字皆從木,用張說也。但訂以《周禮》鄭注,則漢時固有從手之挍矣。比挍字古葢正文,‘較’、‘榷’等皆可用。”《古今韻會舉要》卷二十二《十九效》:“挍,比挍也。又檢也、計量也,又報也。今通作‘校’。”此二句是說周春力氣很大,但不喜歡和人動手較量,說明他性情溫和,不喜歡爭鬥。
    簡6:穜(腫)肵廣肺
    整理者注:“肵”,疑同“𦠄”,《說文·肉部》:“𦠄,頰肉也。”“肺”,疑同“輔”,頰骨。(61頁注[二])
    按:此句疑當讀為“腫頵䐵胖”,“肵”、“頵”同見紐文部,“肺”、“胖”同旁紐雙聲、月元對轉,并音近可通。《說文》:“頵,頭頵頵大也。”“廣”疑讀“䐵”,《玉篇》:“䐵,肥也。”《禮記·大學》:“心廣體胖”,鄭注:“胖,猶大也。”“腫頵”猶言肥頭大耳,“䐵胖”即身體肥胖。
    簡6:脛大五𢵣
    整理者注:“𢵣”從“惡”得聲,“惡”為影母鐸部,疑此通“矱”(影母鐸部),《後漢書·崔駰傳》:“協準矱之貞度兮,同斷金之玄策。”李賢注:“準,繩也;矱,尺也。”
    按:“矱”,本作“蒦”,又作“彠”,古訓“度也”,本義是用尺子丈量長度,也用為尺子之別稱,並非度量單位的“尺”。“𢵣”當即後世字書中的“掗”字,《集韻》:“掗㩡,搖也。”《篇海》:“取也。”《字彙》:“强與人物也。”均非本文之意。疑此即“擭”之假借,《說文》:“擭,搫擭也。一曰布擭也,一曰握也。”此即用為末一義之“握”,“五擭”即“五握”。
    簡6-7:䁾殄領亦(腋),食既相澤。
    整理者注:“䁾”讀作“蔑”,無。“殄”讀作“畛”,界限。“領”,頸項。(61頁注[七])
    按:此句疑當讀為“滅殄領腋”。《說文》:“殄,盡也。”“滅”、“殄”的意思相近。“滅殄領腋”言其脖子短,脖子、胸腋分不清,所以說一吃飯就滴瀝在上面。
    簡7:尻若冣笱
    整理者注:“尻”,臀部。“冣”,收聚。《說文·冖部》:“冣,積也。”“笱”,竹笱,竹製捕魚之具,其口魚可入而不可出。“尻若冣笱”蓋謂臀部像收聚的竹笱。(61頁注[一一])
    按:“冣”當讀“鯫”,本義是小白魚,亦泛指小魚。“鯫笱”即捕捉小魚的魚籠。
    簡8:身若胃(猬)棘,必好抱區(軀)
    整理者注:“抱軀”,與人擁抱。
    按:據《說文》“抱”即“捊”之或體,訓“引埾也”,並非擁抱。此當訓為擊打義,《集韻·平聲二·十虞》:“捊,擊也。”“捊毆”,打架鬥毆之意。人身上如生猬刺,就喜歡和人毆鬥,今言喜歡爭鬥鬧事之人是“頭上長角,身上長刺”,與此意同。
    簡8:口臭腐鼠,必欲鉗須
    整理者注:“鉗須”,疑謂與人貼面親近。(62頁注[一九])
    按:“鉗須”蓋讀“鉗誅”,《方言》十:“鉗、㽹、憋,惡也。南楚凡人殘罵謂之鉗,又謂之㽹。”郭璞注:“鉗害,口惡也。”《廣雅·釋詁三》:“鉗,惡也”,亦用此義。“鉗誅”即罵人、指責人。今言喜歡罵人、損人者曰“口臭”,蓋亦此意。下簡14-15載姑舅指責妄稽:“汝狀貌甚惡,口舌甚詛”,與此語相合。
    簡12:凡人囗產
    按:“人”後之缺文上尚殘存一“人”形,即“合”之殘泐,“產”即“生”,下簡64“與子合生”,“合產”即“合生”,一起生活過日子,猶言結合、結婚。
    簡12-13:姑咎(舅)弗應,妄稽有(又)囗:“吾暨(既)執箕帚,幾(豈)能毋橏(善)
    按:“有(又)”後之缺文,根據殘存的筆畫、文意及韻腳推測,當是“閒”字,通“諫”。
    簡15:以君之智,(悉)夬(決)於婦。
    整理者注:“”在此可讀作“悉”,全部。(62頁注[三四])
    按:字從米血聲,當即《說文》“䊝”之或體,云:“䊝𥻦也”,即碎米屑,此讀為“悉”。
    簡15-16:庶人有言:“謀毋失㢁子。”若人言不行,民稱將止。
    整理者注:“㢁”同“夥”,其義為“衆”。司馬相如《上林賦》:“魚鱉讙聲,萬物衆夥。”(62頁注[三五])“不行”,此謂不聽從。(62頁注[三六])“民稱”,民之稱譽。(62頁注[三七])
    按:“㢁”即《說文》之“㢋”字或體,音尺氏切,此當是“炊”之假借字(同昌紐歌部),“炊子”猶言“炊婦”,即妻子。“謀毋失炊子”就是說家庭里謀劃事情不能不聽妻子的建議。“不行”意思應相當於今言“行不通”、“不好使”。“稱”是傳誦意。後兩句的意思是:如果人們的這話不好使,民衆的這種傳誦將會停止。就是說民間諺語“謀毋失炊子”是經過實際驗證的可信之言,所以民衆才會一直傳誦。
    簡17-18:壐(爾)自妬【17】……羛(義)買妾,乃稱殷王。
    ee先生認為“簡17與簡18可以直接編聯。”[3]說當是。句當讀為“爾自妬議買妾,乃稱殷王”,意思是你自己懷著嫉妒心議論買妾之事,才拿殷王(殷紂王)來說事兒。
    簡18:小妾不微(媺),陵且(祖)微父,猷有與賁。
    整理者注:“微”同“媺”,好,善。(62頁注[四六])“陵”,辱。“微”,小看,輕賤。(63頁注[四七])“賁”同“憤”,怨恨。(63頁注[四八])
    按:二“微”當都訓“小”或“輕”。“猷”同“猶”。“賁”讀為淫奔、私奔之“奔”,“與奔”是和她淫奔的人,即背地裡相好的情人。此三句是妄稽詆毀小妾的話,說小妾地位并不輕微(小妾一般美貌受到寵愛),凌辱祖輩輕視父輩,而且還有和她私奔的人。
    簡19:不念生(徃)故
    按:“生”不當讀“徃”,而是合生、生活之“生”,“生故”指結合在一起的舊情分。
    簡21:長髮誘紿
    “誘”疑同“秀”,美。《淮南子·繆稱訓》:“善生乎君子,誘然與日月爭光。”高誘注:“誘,美稱也。”“紿”,《說文·糸部》:“絲勞即紿。”此蓋謂頭髮細密纏繞。
    按:當讀“長髮秀治”,“治”訓“理”,理順意,“秀治”謂秀美而理順。
    簡20-21:吸(馺)遝還之,不能自止。
    整理者注:“吸”同“馺”,“馺遝”,連續不斷,多。《文選》陸機《文賦》:“紛威蕤以馺遝,唯毫素之所擬。”李善注:“馺遝,多貌。”“還”,旋。
    按:“馺遝”即“雜沓”,眾多之貌。“還”當讀為“環”,即圍觀。此二句是說很多人都在圍觀虞士,不能自止,言虞士之美。
    簡22:出辭禾(和)叚(暇)
    整理者注:“禾叚”即“和暇”,說話和氣緩暇。
    按:“禾叚”疑當讀“和煦”,“煦”字《禮記·樂記》“煦嫗”《釋文》:“煦,徐音况甫反”,《廣韻》况羽切,《集韻》火羽切,音與“詡”同,都讀曉紐魚部音,與“叚”曉見旁紐雙聲、同魚部疊韻,音近可通。“和煦”乃古書習見詞語,“出辭和煦”今言說話溫和是也。
    簡24:教(姣)美佳好,致(至)京(諒)以子(慈)
    整理者注:“致”同“至”。“京”即“諒”,同“良”。“子”通“慈”,“子”為精母之部,“慈”為從母之部,二字韻同而精、從皆齒頭音,故“子”可讀為“慈”。“以”,而。《禮記·樂記》:“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孫希旦《集解》:“朱子云‘子、諒’,當從《韓詩外傳》作‘慈、良’。”亦或“諒”字仍用本義,義為誠信。孔穎達《疏》:“則和易、正直、子愛、誠信之心油油然從內而生矣。”(64頁注[二三])
    按:此上下文均言虞士之美貌,注雖有據,但恐非其意。末句當讀“致鏡以滋”,“京”、“鏡”同見紐陽部,“子”、“滋”同精紐之部,并音近可通。“滋”是“益”義。“姣美佳好,致鏡以滋”是說虞士很美麗,對著鏡子看更加漂亮。
    簡24:問其步<齒>字,名為虞士
    按:“虞士”也是虛擬的人名,簡文說她是“美子”(簡20),即美女,“虞”即“娛”,樂也,“虞士”即“樂士”,意思是能讓士人快樂者,美女之謂也。《六韜·武韜·文伐》里太公對文王說,對付強大的敵人要“文伐”,共有十二種方法,其中第四種里有一條是“娛以美人”,正言此意。
    簡27:齒若䐗(豬)骨,口類奱(臠)條(脩)
    按:“䐗”王挺斌先生認為當釋“𦞯”,即“嗜”的或體,[4]可從,此當讀“鰭”,“鰭骨”蓋指魚刺,“齒若鰭骨”言其牙齒尖利排列而如魚刺。“口”疑“舌”字之誤,“臠條”即肉條,舌似之也。
    簡27:大(太)息歌諃,謬謬爰恤
    整理者注:整理者注:歌,言說。《玉篇》:“諃,善言。”
    王曉明先生云:諃應讀為吟。“歌諃”就是“歌吟”。[5]
    蕭旭先生云:王說是也,吟古字亦作唫。歌吟(唫),歌詠歎息,與上“太息”相應。
    按:“諃”讀“吟”是。“歌”當讀“誐(哦)”,《玉篇》:“誐,吟也。”《說文新附》:“哦,吟也。”二字義略同。《說文》:“吟,呻也”“誐吟”即“呻吟”意。“太息”与“哦吟(呻吟)”有声音高低之别。
    又此二句上韻腳字為“條”,下韻腳字為“臭”,均為幽部字,則此處作為韻腳字的“恤”(心紐質部)不韻。“恤”當是“憂”的替代字,《說文》:“恤,憂也”,二字義同。蓋此處本作“憂”,抄手誤書作與之義同之“恤”,遂失其韻。“爰”是“哀”義,《方言》十二:“爰,哀也。”“爰憂”即“哀憂”。
    簡27-28:星(腥)腐臊簫(鱐),艻艻蛇臭
    按:“簫”當讀“溲”,二字心山準雙聲、同幽部疊韻音近。“溲”即溲溺,此句言腥若腐肉,臊若溲溺。“臭”原作“變”,從何有祖先生說改釋。[6]
    艻艻,黔之菜先生指出此字從押韻情況看應爲月部字,讀“烈烈”。[7]陳劍先生做了進一步論述,認為此字應釋“刈/艾”,簡51-52“幼長皆艻(艾)”,“艾”(原讀爲“慄”)疑即“懲艾”之“艾”,字亦作“乂”“㣻”。簡55謂“妄稽忿=(忿忿),自身艻(艾)之(虞士)”,“艾”可訓爲“治”;但“艻艻”該如何讀待考。[8]按:陳劍先生言“艻”當釋“刈/艾”應無可疑,此字在此當讀“𦤦”,字或作“餲”、“餀”,又音轉為“䭂”、“饐”、“饖”。《廣雅·釋器》:“𦤦、䭂、饖,臭也”,王念孫《疏證》:“《爾雅》:‘餀謂之餯。’《說文》:‘餀,食臭也。’《廣韻》‘餀’呼艾切,或作‘𦤦’。《論語》:‘食饐而餲’,‘餲’與‘𦤦’聲近義同。……《廣韻》:‘𦤡𦤡,臭也。’‘𦤡’與‘䭂’同。‘饖’之言穢也,《說文》:‘饖,飯傷熱也。’《爾雅》:‘食饐謂之餲’,郭注云:‘飯饖臭也。’《釋文》引《倉頡篇》云:‘饖,食臭敗也。’‘饖’、‘餲’、‘饐’一聲之轉。”蓋“艻艻”即“餀餀(𦤦𦤦)”、“𦤡𦤡”、“饖饖”等,本義是食物腐败的氣味,引申為浓烈的難聞气味。
    “蛇臭”謂蛇身上的腥臭氣味,民間所謂“蛇腥味”是也,唐王建詩“大蛇過處一山腥”,亦謂此。
    簡28:丈夫新諎(措),錯我美彼。
    整理者注:“諎”,通“措”,二字均莊母鐸部,音同可通。“措”有“置”意,此謂置妾。(65頁注[三九])
    按:“諎”疑當讀“昔”,又通“夕”。《廣雅·釋詁四》:“昔,夜也”, 王念孫《疏證》:“昔之言夕也,……《莊子·天運篇》:‘通昔不寐’,《釋文》云:‘昔,夜也,其夕時亦謂之昔。’故夕、昔古通用。”“新昔(夕)”猶言新婚之夜。“錯”當讀“措”訓“置”,即棄置意。此二句是妄稽說丈夫娶妾過新婚之夜,拋棄我而喜歡她(虞士)。
    簡29:我今與女(汝)處,訾孰之瘣者。
    整理者注:“訾”,衡量。……“瘣”疑同“媿”,羞愧,慚愧。(65頁注[四二])
    王曉明先生云:其中“處”字何有祖已指出乃“豦”字誤釋。此句原整理者斷句有誤,應斷作“我今與女(汝)豦訾,孰之瘣者。”疑“豦訾”讀為“沮訾”,乃“詆毀”的意思。“我今與女(汝)豦訾”是說“我今天和你互相詆毀”。
    蕭旭先生云:《說文》:“豦,鬬相丮不解也。從豕虍,豕虎之鬭(鬥)不相捨。”簡文即用本義,指兩人相爭吵不相捨。或讀豦為詛,咒駡。訾讀為呰,口毁,訶斥。二句是說我和你關係不好,哪個應該羞愧呢?醜女自言有理。
    按:簡28與簡29之間缺了簡,簡29之前當有妄稽找虞士爭吵的內容。整理者斷句當是,唯“處”當從何有祖先生釋“豦”。“豦”本為“鬬相丮不解”義,這裡和“爭奇鬥艷”的“爭”、“鬥”意思類同,就是“鬥一鬥”、“比一比”,衡量一下誰是那個(因為醜陋)該羞愧的人。這是妄稽在和虞士爭吵時向虞士挑戰,要和虞士比比誰漂亮。所以下文接著說妄稽作華麗的新衣服、涂胭脂抹粉地拼命打扮,弄好了還問周春:“視我孰與虞士麗?”(簡33)
    簡29:囗純以囗
    按:首缺文根據殘存筆畫看疑當為“奇”,讀為“綺”。
    簡30:蕢㜢之紽,夏暴短常(裳)。
    整理者注:“蕢”讀作“臾”,拖曳。……“㜢”同“婁”,穿戴。……“紽”,縫合之裘。(65頁注[四七])夏,大。“㬥”同“襮”,衣領。(66頁注[四八])
    蕭旭先生云:㜢,讀為摟,字亦作婁。《說文繫傳》:“摟,曳也,聚也。”紽,讀為袉,俗字亦作袘。《說文》:“袉,裾也。”指衣服的後襟。臾摟之紽,言其衣後襟拖曳也。“㬥”同“暴”,讀為袌、袍,長衣。夏袍,長袍。
    按:“紽”讀“袉”是。“蕢”當為“繢”,《說文》:“繢,織餘也。一曰畫也。”段注:“‘繢’、‘畫’雙聲。《考工記》曰:‘設色之工畫、繢、鐘、筐、。’又曰:‘畫繢之事襍五采。’《咎繇謨》:‘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繪’,鄭注曰:‘繪讀曰繢。’‘讀曰’猶‘讀爲’,易其字也,以爲訓‘畫’之字當作‘繢’也,‘繪’訓‘五采繡’,故必易‘繪’爲‘繢’。”“㜢”當為“褸”,《說文》:“褸,祍也。”段注:“《方言》曰:‘褸謂之衽’,注:‘衣襟也。或曰裳際也。’又曰:‘褸謂之袩’,注:‘卽衣衽也。’按郭云‘衣襟’者,謂正幅;云‘裳際’者,謂旁幅。謂衽爲正幅者今義,非古義也。”此當指衣襟的邊緣,“繢褸之袉”即邊緣有繪飾的衣裾。下簡35云“韱(纖)費繢(繪)純”,“繢純”與“繢褸”意思相似,也是指繪有紋飾的衣邊。
    簡32-33:未32脣若判桃,言笑為為
    蕭旭先生云:“‘為’是‘𤺉’省文,俗字作噅、歪,指口角歪斜。……‘噅噅’狀妄稽言笑之醜。”
    按:“未”是簡32最末一字,不當與下簡33連讀,陳劍先生認為當簡31與簡33連讀,[9]當是。 “為”蕭先生讀“噅”是,“噅”單言時訓“口不正”,若複言“噅噅”則恐非。“噅”《廣韻》許為切,與“㰤”、“呵”、“㗿”均曉紐歌部字,讀音近同,故“噅噅”疑即“㰤㰤”、“呵呵”、“㗿㗿”,《廣雅·釋言》:“唏唏、㰤㰤、㗿㗿、呵呵,笑也”,即笑貌,今猶用其義。
    簡34:嫖蓂(緲)便圜(旋)
    整理者注:“圜”同“旋”,“便旋”,回旋。
    按:“嫖蓂”即“縹緲”,“便圜”當即“便娟”,《楚辭·七諫·初放》:“便娟之修竹兮”,王逸注:“便娟,好貌。”又作“便旋”、“跰躚”、“蹁躚”,《玉篇·足部》:“跰躚,舞貌。”《廣韻·一僊》:“蹁躚,旋行貌。”蓋是指人行為姿容輕盈美觀之貌。
    簡34:郢(挰)命(領)騫(褰)衣,齊阿之常(裳)
    整理者注:整理者注:“郢”通“挰”,《玉篇·手部》:“挰,舉也。“命”即“令”,讀作“領”,衣領。“鶱”通“褰”。“褰”,提起。(67頁注[九])齊,齊地。阿,地名,屬齊。(67頁注[一〇])
    蕭旭先生云:阿,細繒也。東阿出繒,故名繒為阿。
    按:蕭說“阿”義是也。據此,則“郢”當依字讀,即楚都郢也。“命”為“令”字,讀為“練”,《書·呂刑》:“苗民弗用靈”,《墨子·尚同中》引“靈”作“練”,《禮記·緇衣》引作“命”,蓋“命”即“令”,“令”、“練”同來紐雙聲、真元旁轉疊韻相近也。《說文》:“練,湅繒也。”段注:“湅繒,汏諸水中,如汏米然。《考工記》所謂‘湅帛’也。已湅之帛曰‘練’。”“褰”《說文》:“绔也”,段注:“昭卄五年《左傳》曰:‘公在乾侯,徵褰與襦’,杜曰:‘褰,絝也。’《方言》曰:‘絝,齊魯之間謂之䙭。’按今《方言》作‘䙭’,俗字也。‘褰’之本義謂絝,俗乃假爲騫衣字。”“褰衣”即褲子。“郢練褰衣”謂郢所出之練所製的褲子,故與“齊阿之裳”並舉。
    簡35:弱緆微羅,長彘以行
    整理者注:“長彘以行”,蓋謂行步悠緩。(67頁注[一四])
    蕭旭先生云:彘,讀為蹛,踏也,蹈也。
    按:“彘”當讀“曳”,二字定喻旁紐雙聲、同月部音近。《詩·山有樞》:“子有衣裳,弗曳弗婁。”《說文》:“曳,臾曳也”,段注:“‘臾’、‘曳’雙聲,猶牽引也。引之則長,故衣長曰曳地。”《妄稽》言“弱緆微羅,長彘(曳)以行”,即用此義。
    簡35:芷惠(蕙)連房
    整理者注:“惠”,通“蕙”。“芷蕙”,香草。“連房”,植物二子房合生一花穗,或一子房生二花穗。古以為吉祥之兆。又疑“連”通“蘭”,二字均來母元部。“房”通“芳”,“房”為并母陽部,“芳”為滂母陽部。“蘭芳”,香草。
    按:“芷”王挺斌先生認為當釋“茝”,可從。“連房”疑即“蓮房”,《爾雅·釋草》:“荷,芙渠,……其實蓮”,郭璞注:“蓮謂房也。”王褒《玄圃濬池詩》:“漁舟釣欲滿,蓮房採半空。”亦稱“蓮蓬”。蓮房古以為象征“多子”,故女子常綉在衣服上。
    簡36:邯鄲直美,鄭庫(褲)繒(鄫)帶,翡翠為當(璫)。
    整理者注:“直”,義同“特”,獨。郝懿行《爾雅義疏·釋詁下》“梏,直也”下云:“直者,特然獨立之貌。特與直亦音近字通。”(67頁注[二三])
    按:“直美”當是邯鄲出產的一種服飾,如漢代女人的服飾有“直袊”,《方言》四:“袒飾謂之直袊”,郭璞注:“婦人初嫁所著上衣直袊也。”兩宋時期中衣稱“直裰”。“直美”可能就是此類,“邯鄲直美”與“鄭褲”、“鄫帶”都是某個地方出產的服飾,具體為何物待考。
    簡36-37:絳熏(纁)贊茈(紫),丸(紈)冰絹霜。邯鄲直美,鄭庫(褲)繒(鄫)帶,翡翠為當(璫)。雙象玉鉤36,口有銀黃之須。戶(扈)佩淮珠,飭(飾)八漢光(珖)。
    按:此中“口有銀黃之須”句當有誤。該段文字均用陽部韻,言虞士裝飾之美,而“須”字正當韻腳處而為侯部字,與陽部不韻,同時虞士為美女,不當有須。疑“之須”二字乃抄手誤以與“鉤”、“珠”為韻而誤書,當是衍文,“口有銀黃”當讀“釦有銀黃”,《說文》:“釦,金飾器口。”段注:“謂以金涂器口。許所謂錯金。今俗所謂鍍金也。《漢舊儀》:‘大官尙食,用黃金釦器。中官私官尙食,用白銀釦器。’《後漢·和熹鄧皇后紀》:‘蜀漢釦器。’班固《西都賦》:‘玄墀釦切’,謂金涂門限也。”《後漢書·和熹鄧皇后紀》:“其蜀漢釦器”,李賢注:“釦,音口。以金銀緣器也。”“銀黃”古書習見詞語,指白銀和黃金。“雙象玉鉤,釦有銀黃”謂雙象玉鉤上鍍以金銀。“黃”也正為陽部字入韻。
    簡39:馮(憑)吸皆願,七旬為夜
    按:簡47-48“馮友”即“朋友”,則此處“馮吸”疑當讀“朋洽”,和“朋友”的意思差不多,“朋”即朋友,“洽”即要好的、合得來的人。“願”應該是羨慕的意思。簡文(簡39)言“攬手太息:‘何然日月,與汝相得。’悠悠傷心,不能相去。朋洽皆願,七旬為夜。”當是說周春和虞士互訴衷腸,或喜樂或哀傷,相親相愛七旬如同一夜,讓朋友們羨慕。末二句本當作“七旬為夜,朋洽皆願”,是為了用韻而倒裝。
    簡40:鬼(魋)獾(顴)氐(低)準,堅根隱(殷)軫
    整理者注:“鬼獾”即“魋顴”,疑即《史記·范雎蔡澤列傳》之“魋顏”,《索隱》云:“魋顏謂顏貌魋回,若魋梧然也。”(69頁注[二])又云:“堅根”,義不詳,疑謂牙齒。“隱軫”,或作“殷軫”,衆盛貌。《淮南子·兵略訓》:“蓄積給足,士卒殷軫。”高誘注:“殷,衆也;軫,乘輪多盛貌。”此指會聚、湊集在一起。揚雄《蜀都賦》:“方轅齊轂,隱軫幽輵。”(69頁注[三])
    按:“獾”王挺斌先生認為當釋“獲”,可從。“鬼獲”疑即“姑獲”、“鬼車”,又稱“鶬鸆”、“九頭鳥”,乃傳說中一種怪鳥名,狀若鵂鹠(貓頭鷹)。[10]“氐”當讀“低”,“準”是鼻尖。此蓋言妄稽的鼻子如怪鳥之喙下彎而低,今言“鷹鉤鼻子”(也稱“鷹嘴鼻”)之類是也,一般認為此類人比較陰險。
    “根”是指牙齦,亦即齒根,“齦”本“齧”義(《說文》),因為音近而用為牙根之“根”,《太玄經·密·次八》:“琢齒依齦”,也是指牙齦(根)。“隱”是隱藏義。“軫”可能是與“輔”相對者,“輔”是指頰骨,“軫”可能代指牙牀,“堅齦隱軫”就是堅固的牙齦隱藏在牙牀上,大概是表示妄稽“鋼牙利齒”。
    簡41:穜(腫)朏廢腤
    按:abc先生認為簡25+26+41+27可以編連,其編連後的釋文是:“魿(鱗)25若陵(鯪)魚,色若腐衃。諕(號)謼(呼)哭泣,音若皋(嗥)牛。囗[狀]26瞻(蟾)諸(蠩、蜍),前龜後陫。曲指䠱踝,穜(腫)朏廢腤,目41囗囗若盜,笑胃(謂)週春……27”,[11]據此,此節“音若嗥牛”以上用之部韻,從“囗[狀]蟾蜍”以下開始換韻,“陫”是微部,“春”是文部,二部陰陽對轉為韻;而“腤”是侵部,似乎與之隔遠,此字右旁“音”疑本作“言”,字是從月信省聲,即“䐜”之或體,《說文》:“䐜,起也”,段注:“當云‘肉起也’。《素問》曰:‘濁氣在上則生䐜脹’,王砅注:‘䐜,脹起也。’”《太玄經·爭·次六》:“臂膊脛如,股腳䐜如,維身之疾。”司馬注:“䐜,大也。枝大于幹爲疾也。”“䐜”是肌肉腫脹之病,其音真部,與文部之“春”旁轉為韻。
    簡44-45:妄稽大怒,真(瞋)目瞲視,搖臂兩指:“吾遬(速)殺女(汝),善也為我不利!”
    整理者注:“為我不利”,對我做不好的事。(69頁注[一八])
    按:妄稽的話應該斷讀為“吾遬(速)殺!女(汝)善也,為我不利!”《書·酒誥》載周公說:“盡執拘以歸于周,予其殺!”“予其殺”與“吾速殺”的句式類同。妄稽說的意思是:我要立刻殺了你!你這麼好,對我很不利!虞士不僅美麗,而且德行良好,對妄稽是大威脅,所以妄稽要殺死她。
    簡47:囗之,[泰]擊擣之,隨而猶之,執而窌之,楬解囗之,虞士乃三旬六日焉能起。
    按:abc先生認為簡71+50+47三簡可以連讀,釋文是:“脥下。大(太)息若雷,流涕若雨。春71亦不賓,未肯聽女(汝)。若快女(汝)心志,我幾(豈)得少處。捕遂卒之,增詰50囗之,隨而猶之,執而窌之,楬解囗之……47”。[12]按:此編連當屬合理,如此,從“脥下”至“我幾(豈)得少處”數句是妄稽責罵虞士的話,從“捕遂卒(捽)之”以下數句均是描寫妄稽毆打虞士的行為。
    “泰”原缺釋,王曉明先生認為此字“頗似水旁橫寫的‘泰’字,只是三橫少了一橫。”[13]紫竹道人先生也認為當釋“泰”。[14]按:釋“泰”當是,此讀為“撻”,二字皆透紐月部,音近可通。
    “隨而猶之”,“隨”是“追”的意思,“猶”即“揂”、“揫”之假借,今言“揪”者,此句意思是追上揪住。
    “執而窌之”,“窌”古以為“窖”字,此讀為“梏”,《左傳·莊公三十一年》:“鬥射師諫,則執而梏之”;又《成公十七年》:“郤犨與長魚矯爭田,執而梏之”,其中之“執而梏之”即此句。
    “楬解囗之”,疑讀“揭掛囗之”,“揭”是高舉,“掛”是繫掛,大約是高高地吊起來的意思。“掛”下也當是個表示毆打義的動詞。
    因為這番毆打,虞士躺了三十六天才能起身。
    簡52-53:巧能近52……御
    整理者注:從簡背劃痕看,此處或缺簡一枚。“巧”,擅長,善於。《廣韻·巧韻》:“巧,善也。”(71頁注[四])
    按:補白先生認為并無缺簡,二簡當連讀,[15]是也。“巧能近御”為句,“近御”即“御近”,謂防禦接近的敵人。“御”與上下文“懼”、“巨”、“傅”、“處”同魚部為韻。
    簡54:適得其耳,究而起
    按:“究”為“極”義。“”字從火劫聲,疑讀為“挾”或“夾”,謂以手指夾持之。“究夾而起”即盡力夾住提起來,今言揪住耳朵也。
    簡54-55:擊54陰,(錐)躗之。
    按:簡54與55不能連讀。“”即“騅”或體,疑讀“推”,即推擠、推搡;“躛”是踢。“推躗”即手打腳踢。
    簡55:疾筮(噬)之
    按:“”疑是“牙”的或體,或作“齖”。
    簡55:將伓(倍)去之,有(又)踵躗之
    整理者注:“伓”同“倍”,“倍”即“背”。(71頁注[一二])
    按:“伓”當讀“掊”,擊打義,《莊子·人閒世》“自掊擊於世俗。”這兩句是說打完了準備讓她(虞士)離開,卻不解恨,又上去用腳踢。“踵”也可訓“繼”。
    簡59:誶(捽)緄(混)緄(混)
    整理者注:“誶”蓋通“捽”,揪,抓。《廣韻·沒韻》:“捽,手捽也。”“緄緄”同“混混”,即“滾滾”,連續不斷。(72頁注[二九])
    按:“誶”當依字讀,《說文》:“讓也”,《玉篇》:“罵也”。“”字又見簡54:“左手把之,右手之”。伊強先生釋“搣”,《說文▪手部》:“搣,㧗也。”又“㧗,捽也。”[16]簡54之“搣”當訓“㧗”,而此處當是“嫚”的假借字(同明紐雙聲、月元對轉疊韻),侮辱義。“誶嫚”就是謾罵侮辱。
    簡59:吾周留(流)天下,大未有許(所)聞
    按:“許”當如字讀,即些許、少許之“許”,“大未有許聞”即從沒有聽到過一點,也就是從來就沒聽說過。
    簡66-67:賓客畢請66,自問之
    按:此二句仍當是周春的話,當於“畢”下斷句,即“賓客畢,請自問之”,意思是招待客人結束之後,我會自己去問問她(虞士)。
    簡68:不及(趿)屢,踐而追之,虞士逃之
    按:“及”當如字讀,“不及屢”即來不及穿鞋。“踐”疑是“跣”的假借字,古人不穿鞋、不穿襪都稱“跣”。
    簡72:妄稽大越
    整理者注:“越”,怨恨。《大戴禮記·曾子事父母》“則是越之也”,王聘珍《大戴禮記解詁》:“越,疾也。”
    按:“越”當讀“姡”,二字古音同匣紐月部音近。《說文》:“姡,面靦也。”段注:“面靦者,《詩》云‘有靦面目’是也。《面部》‘靦’下曰:‘面見人也’,面見人,如今人言無面目相見。”這裡用為羞慚意。蓋上文寫妄稽向周春說了一番虞士的壞話,希望離間二人的關係,但是周春見了虞士之後,二人又相親相愛。妄稽偷窺到二人親熱,故大為羞慚。
    76:我妬也,疾(墮)纍瓦毀襲杯,解擇(釋)成索別瓶橘(桔),而離卑李,晝肖(宵)不瞑(眠)。
    按:疑“疾”當屬上句讀;“別”前可能寫脫“分”字。句當作“我妬也疾,墮纍瓦,毀襲杯(坯),解擇(釋)成索,[分]別瓶橘(繘)”。“橘”整理者括讀“桔”,茲從王曉明先生讀。[17]“我妬也疾”就是我嫉妒得太厲害。
    “卑李”可能是“俾倪”之音轉,或作“睤睨”、“䁹睨”等,斜眼看人,蔑視之意。“離俾倪”類似今所云“遭人白眼”。妄稽知道大家都蔑視她,心裡難受不安,所以“晝宵不眠”。
    簡77-81:妄稽乃召虞士【77】,而與之言曰:“念女(汝)之事我,亦誠苦勞矣。不忍隱,何不走?不勝堇(勤),何不逃?為告周春,必不【78】女(汝)求<來>。居外三月,可以左右。與為人下,甯為人子。女(汝)面目事人,誰事不喜?錯(措)氏(是)而弗為,安辟(避)菙笞【79】。吾請奉女(汝)以車馬金財,䋰(纂)組五采(彩)。盡盡來取,不告無有。”虞士再拜而起,曰:“濡(孺)子誠有賜小【80】妾矣,妾合以中(衷)心報,妾甚端仁,行有(又)忠篤。羛(義)不事兩夫,不以身再遷。死生於氏(是),笱(苟)得少安。末【81】”
    按:陳劍先生認為簡73+74+82當連讀,74與82之間有闕文。[18]說當是,那麼原釋文簡75-81可能當在簡43之前,從簡80-81“孺子誠有賜小妾矣”句直到簡44“請事孺子”句,都是虞士的話,同時懷疑簡87也該在這段話里。只是簡81無法和簡43連讀,中間當有缺簡,簡87有殘缺也無法和其它簡直接連讀。簡78-81是妄稽規勸虞士自己離開,并答應送給虞士很多財物,被虞士拒絕。這顯然是繼前文述妄稽和虞士比美爭寵失敗後採取的一種收買措施,放在虞士的遺言當中來說是很不合適的。上文言妄稽最後一次抓住毆打虞士的時候,曾經說了一番話來叱罵虞士,裡面有云:“汝婦居中間,使家大露。我爲汝大賜,乃始笞駡”(簡60-61),其中後二句獨立看上去有點費解,但是和本段一對照就可以明白,妄稽說的意思是你作為婦人居於家中,使家道大為衰敗。我因此大賞你想讓你離開被拒絕,才開始打罵你。這段文字,應該是在妄稽第一次毆打虞士之後、第二次毆打虞士之前。
    簡73-75:妄稽將死,乃召吏【73】而遺言曰:“淮北有惡人焉,中淮踆(蹲)。洦則入口,淫則入鼻;鞠(鞫)李(理)而投之面,李(理)盡不棄。𥈔(安)可攬而【74】】[□□□□囗]施肩者四。然與夫生,終身无惡。何則?我妬以自敗也。”妄稽遺一言而智(知)志,說【82】
    按:陳劍先生認為73+74+82可編連,茲從之。
    “惡人”即醜惡之人,這裡當也是指一位醜女。“中淮”之“淮”當作“準”,乃涉上“淮北”之“淮”而誤書,“隹”下少寫了一橫筆。“中準”指鼻子。“踆(蹲)”下當脫一個作為韻腳的質部字,當是“鴟”字,“蹲鴟”指芋,《史記·貨值列傳》:“吾聞汶山之下沃野,下有蹲鴟,至死不饑”,《正義》:“蹲鴟,芋也。”《西京雜記》卷四:“蹲鴟三十七畝,應收六百七十三石。”“鴟”《集韻》或作“鵄”,從“至”聲,與下句“鼻”、“棄”同質部為韻。“洦”字,易泉先生認為“字當分析为从水从自,即洎字。……另一可能,右部所从为旨,字从水从旨,所指为何物待考。”[19]“淫”,王挺斌先生釋“涶”,可從。紫竹道人先生認為:“《周易·萃卦》‘上六’爻的‘洟’,馬王堆帛書本即作“氵+旨”……《妄稽》此字,可能也用爲‘洟’,指鼻涕。‘涶’,《說文》以爲口液、唾沫之‘唾’的異體。這兩句話似是描寫淮中的醜惡之人,鼻涕流入口裏,唾液流入鼻中。”[20]說是也。“洟”或音轉為“泗”,此為動詞流鼻涕意。“唾”也是動詞,即吐唾沫。“中準蹲[鴟],洟則入口,唾則入鼻”意思是鼻子大得象芋頭,淌鼻涕就流入口中,吐唾沫就濺到鼻子里。
    “鞠李投之面”,整理者注云:“鞠李”蓋即“鞫理”,鞫治審理。“面”,面頰。(75頁注[五])
    王曉明先生云:“‘鞠’在此應讀為‘掬’,掬,兩手捧物也。”[21]蕭旭先生云:“王說是也。鞠,讀為匊、𢱬,俗作掬。《說文》:‘𢱬,撮也。’又‘匊,在手曰匊。’《玄應音義》卷11:‘掬,又作鞠,同。’謂兩手捧取。《說文》:‘李,果也。’蓋謂淮北惡人兩手捧取李子而食,卻把李子送到臉上,李子吃完了仍在吃。”
    按:恐怕整理者對“鞠李”的理解是對的,即讀“鞫理”,審問辦案,指爭訟打官司。第二個“李”當是道理之“理”。“投”可能是“誅”之通假字。“鞫理而誅之面,理盡而不棄”,就是打官司當面誅責她,她道理沒有了仍然不放棄。是要說明惡人(醜女)口舌厲害,能狡辯抵賴、無理爭三分,絕不認輸。若讀為“掬李”,單就文句上說可通,但卻不知在文中要表達何意。
    “𥈔”即《說文》之“䁙”,云:“目相戲也。”段注:“《方言》:‘䁙、䀩,視也。東齊曰䁙,吳楊曰䀩。凡以目相戲曰䁙。”但此句文字殘缺意不明。
    “施肩者四”,“施肩”大概意同“比肩”、“并肩”,意思是這位惡人(醜女)有四個比肩的姐妹,也就是醜女的丈夫除醜女之外還有四個妾。但這位醜女不嫉妒,和她們一起侍奉丈夫,相處很好,從沒發生過矛盾,故曰“然與夫生,終身无惡”。
    “何則?我妬以自敗也”,此句從蕭旭先生斷讀。妄稽臨死之前留遺言,舉了另一位醜女的故事來和自己對比:這位淮北醜女也是面貌醜惡,口舌厲害,可她有四個比肩的姐妹,一起和丈夫過日子,從來沒發生過矛盾。為什麼?因為她不嫉妒,而我是因為嫉妒自己搞壞了。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6年7月13日18:31。)
[1]王曉明:《北大簡〈妄稽〉校讀簡記(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論壇http://www.gwz.fudan.edu.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845
    [2]蕭旭:《北大漢簡(四)〈妄稽〉校補》,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6/7/4.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853.下引蕭先生之說均出此文,不另注。
    [3]易泉:《北大漢簡〈妄稽〉初讀》(下簡稱《初讀》),簡帛網·簡帛論壇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371。37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6-17.
    [4]王挺斌:《北大簡〈妄稽〉與〈反淫〉研讀札記》,簡帛網2016-06-29.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87.下引王先生說均出此文,不另出注。
    [5]王曉明《北大簡〈妄稽〉校讀簡記(三)》,復旦古文字網2016年6月9日,
    http://www.gwz.fudan.edu.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847
    [6]何有祖《讀北大簡〈妄稽〉條記(一)》,簡帛網2016年6月5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68
    [7]黔之菜:《讀北大漢簡〈妄稽〉小札一則》,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837
    [8]陳劍:《〈妄稽〉〈反淫〉校字拾遺》,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6/7/4.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850
    [9]陳劍:《〈妄稽〉〈反淫〉校字拾遺》第4樓評論發表日期:2016/07/10.
    [10]袁珂:《中國神話傳說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85年,13頁“九頭鳥”條,283頁“鬼車”條、“鬼鳥”條。
    [11]《初讀》22樓發言,2016-06-08.
    [12]《初讀》27樓發言,2016-06-08.
    [13]王曉明:《北大簡〈妄稽〉校讀簡記(五)》,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論壇2016-6-19. http://www.gwz.fudan.edu.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850
    [14]《初讀》51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7-05.
    [15]補白:《北大簡〈妄稽〉中與簡61、62有關的簡序試調》,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6/6/25.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839
    [16]伊強:《試釋〈忘稽〉中的“搣”字》,簡帛網2016-06-20.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82
    [17]王曉明:《北大簡〈妄稽〉校讀簡記(四)》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論壇2016-6-13. http://www.gwz.fudan.edu.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849
    [18]陳劍:《〈妄稽〉〈反淫〉校字拾遺》第4樓評論(2016/07/10),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6/7/4.
    [19]《初讀》4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6-05.
    [20]《初讀》46樓發言,發表日期:2016-06-20.
    [21]王曉明:《北大簡〈妄稽〉校讀簡記(四)》,復旦網論壇2016-6-1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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