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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终年在何时


    《春秋》记载鲁国历史,《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都始于鲁隐公元年(前722),终止的年代,《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是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为二百四十二年,《春秋左氏传》是鲁哀公十六年(前479年),为二百四十四年。“春秋时代”,在很长时期都以《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记载的起讫为始终,尤其是20世纪以来,几乎都以其为圭臬,对《春秋左氏传》基本不提,更谈不上推重。
    这一问题最早始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顾颉刚《春秋史讲义》告竣,此稿把“春秋时代”的始年定在鲁隐公元年,但终年既非鲁哀公十四年,也非十六年,而是越灭吴的吴王夫差十九年(前477年),即鲁哀公十八年,这一年鲁国亡。此论尚非定案,因为他提到韩、赵、魏三家灭智氏(前453年),也就是说,他曾想把春秋终年定在韩、赵、魏三家灭智氏的公元前453年,即齐宣公三年,但最终未予采用。不过由此《春秋》终年的认识不再囿于鲁哀公十四年、十六年。20世纪40年代,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钱穆《国史大纲》问世,都循守《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而非《春秋左氏传》。这两本著作是中国现代史学经典,随后的名家著作与权威教科书和工具书基本都以《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为依据,没有超出范文澜与钱穆所提出的时间范围。
    而吕思勉的《先秦史》则独辟蹊径,把“春秋时代”的始年定在周平王元年(前770年),将《春秋》的起点从鲁隐公元年向前延伸了四十八年,“春秋时代”被拉长了。这是一个重大突破,奠定了“春秋时代”之于现代史学研究的基础,因为它符合历史实际,已被史学界普遍接受并成为定论;但对终年研究却无任何推进,仍为鲁哀公十四年。此后,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对“春秋时代”的起讫又作了界定:始年,他接受了吕思勉的观点;终年,他则定在周元王元年(前476年),比顾颉刚提出的越灭吴的吴王夫差十九年只晚一年,比顾颉刚曾考虑过的韩、赵、魏三家灭智氏的齐宣公三年早23年。这一界定影响特别大,新中国成立以来几乎所有的教科书和工具书都采纳了这个观点。不过,后来的金景芳《中国古代史分期商榷》发表,他的始年说也接受了吕思勉的观点,而终年则认为应定在顾颉刚曾提过却未予采用的韩、赵、魏三家灭智氏。他说,历史的起讫不应以帝王登基纪年为界,应看是否产生了对历史起过推动作用的事件,而韩、赵、魏三家灭智氏已肇告了战国时代来临的先声。笔者认为,金景芳的观点更符合历史实际,“春秋时代”的起讫即公元前770—前453年现在被普遍接受和采纳。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名家著作、权威教科书和工具书都说《春秋》终于鲁哀公十四年,鲜有说终于鲁哀公十六年者。
    钱穆著《国史大纲》(上)(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说:“《春秋》自鲁隐公元年,迄鲁哀公十四年,凡二百四十二年。”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简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说:“春秋时期,是指《春秋》一书中所记的历史年代,即从公元前722年到前481年。”范文澜著《中国通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一册说:“孔子用鲁史官所记《春秋》上起隐公元年(前七二二年),下迄哀公十四年(前四八一年),凡二百四十二年事,整齐书法,成为儒家经典的《春秋》。”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先秦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说:“今传最早的史书为孔子所作的《春秋》。它是春秋末年孔子在鲁国的国史鲁《春秋》的基础上修成的,上起鲁隐公元年(前722年),下至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历鲁国12公,凡242年。”顾德融、朱顺龙著《春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绪论说:“《春秋》本是记述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至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242年间鲁国历史的一部编年史。”中国台湾学者陈致平著《中华通史》(花城出版社2003年版)第一卷说:“春秋之命名是由于孔子根据《鲁史》,记自鲁隐公元年到哀公十四年,凡二百四十二年间事,作了一部《春秋》。”吕思勉著《中国通史》(上)(外文出版社2011年版)说:“周平王东迁之后四十九年,就是公元前722年(鲁隐公元年)入春秋,直到公元前479年(孔子卒的一年),其间凡二百四十二(‘二’当为‘四’)年。”他所说的终年虽是《春秋左氏传》的记载,但将“二百四十四年”却误写成“二百四十二年”了。
    游国恩等主编《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说:《春秋》“起于鲁隐公元年,终于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722—前481年),凡二百四十二年。”《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春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版)说:“起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迄于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说:“它(《春秋》)记载了自鲁隐公元年至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722—前481年)的历史。”第六版《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说:“《春秋》编年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迄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这些名家著作、权威教科书和工具书都如此说,但是从未作任何说明。
    直至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新编·古代史上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说:“《春秋》经所记上起鲁隐公元年(前722年),下迄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仍持上述说法,虽未改变,但对此却作了一条注:“此依《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本。《春秋左氏传》则接续至鲁哀公十六年(前479年)孔子卒。”笔者认为,这是一条很重要的注,前述诸文献在表述时都未注明,遂使后人误以为《春秋》编纂终年只有鲁哀公十四年一种说法,其实还有一种说法是鲁哀公十六年。这条注说明了前述诸文献将《春秋》起讫记载为鲁隐公元年至鲁哀公十四年,依据的只是《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与此相同的是,袁世硕、陈文新主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古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也采用了这样的方式。
    范文澜、郭沫若、吕思勉、钱穆、白寿彝等都将鲁哀公十四年作为定论并沿袭了这一说法,以至于当今所有的教科书和工具书概莫能外。笔者以为,把《春秋》编纂终年直接断定在鲁哀公十四年欠妥。因为在《春秋左氏传》里,《春秋》的终年是鲁哀公十六年(尽管被指后人所补)。我们不是要把《春秋》的终年定在鲁哀公十六年,但直接定在鲁哀公十四年也不合适。笔者认为,关于《春秋》终年,两种说法不可偏废,都应有交代,一种是讫于鲁哀公十四年,见《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另一种是讫于鲁哀公十六年,见《春秋左氏传》,还要说明该表述之从属,并简要申述理由。只有这样表述方为善美。《中国历史》《中国文学史》与一些大型工具书像《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以及第六版《辞海》,应对《春秋》编纂终年的表述进行修订,在说明、解释的时候应把《春秋》编纂终年全面地加以表述。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曲海总目提要新编”(18ZDA25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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