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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五行与两汉华夷和边疆观念


    摘 要:阴阳五行观与华夷观念发源于先秦,二者的结合见于西汉司马迁《史记》,并在汉昭、宣帝时得以深化和拓展,至东汉班固《汉书》呈现系统性和体系化。两种思想观念的结合中,渐进形成以天人感应思想为核心的阴阳灾异说和以“天行有常”为核心的“阴阳之运”说。西汉武帝以降的两汉时期,两说并存,为历代汉帝朝臣和文人笃信及运用,各持一说,为其现实的政治服务,对两汉社会和国家治理,以及边疆与民族关系的处理产生极大影响。
    关键词:阴阳五行; 华夷观念; 阴阳灾异; 阴阳之运;
    阴阳五行观滥觞于先秦时期,并在春秋战国与社会政治思想逐步结合。但是,这时期的阴阳五行尚未与华夷观念契合,呈现平行发展的态势。二者的结合,出现在西汉武帝时期,并在两汉得以丰富和发展,对当时乃至以后均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两汉阴阳五行的研究,长时期为学界所关注,但有关阴阳五行与华夷观念的专题性深入研究则相对阙如,本文拟就该专题做初步探讨,以就教方家、学者。
    一、阴阳五行与华夷观念的结合
    阴阳五行与传统华夷观念均发源于先秦,并在春秋战国时期得以丰富和发展,对后世推崇的“圣王之治”多所论述。1但在列国纷争的社会背景下,二者难以契合。阴阳五行与华夷观念的结合,出现于西汉,并在东汉得以丰富和完善。
    阴阳观念与华夷观念结合的端倪,始见于西汉前期。景帝末年成书的《淮南子》,是西汉前期社会政治思想的集大成者,《淮南子·要略》论先圣之治云:“所以览五帝三王……执中含和。……发起阴阳……四海之内,一心同归。……故德形于内,治之大本。”2尚德贱刑,是两汉阴阳德刑思想的核心内容。《淮南子》推崇的“五帝三王”的“治之大本”,正是“德形于内”。阴阳“发起”和德化的状况,与“四海”之“同归”紧相联系。这里的“四海”,应特指“四夷”之域,方有“同归”的对应。在战国秦汉的语境中,“四海”也具有“四夷”的特定意蕴。《尚书·禹贡》论“九州”“四海”云:“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3这里的东渐、西被与朔南暨之疆,应是“九州”之域;而声教“四海”则蕴含“四夷”之意。《尔雅·释地篇》云:“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4将“四海”明确释为“四夷”。
    这种表述方式在西汉武帝前期仍得以沿续,武帝举贤良对策,董仲舒云:“天道大者,在于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天之任德不任刑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务德教而省刑罚。……今废先王之德教……而欲德化被四海,故难成也。”班固对这段“对策”的诠释是:“是时,上方征伐四夷,锐志武功,不暇留意礼文之事。”5董仲舒不赞同汉武帝“征伐四夷”开疆拓土,6主张以仁德教化“四夷”。所以,他在“对策”中提出“王者”须秉承“天道”而行,“天道”尚德贱刑,是为“天意”。当今“征伐四夷”,“废先王之德教”,“而欲德化被四海”,不可能实现(“故难成也”)。董仲舒关于阴阳刑德之论的表述,虽未明确地将阴阳与“四夷”加以联系,但“德化被四海”的“四海”之称,已蕴涵了“四夷”的意蕴。而班固对该“对策”的诠释,即确认董仲舒针对的是武帝推行“征伐四夷”。可见,景、武之世的《淮南子》和董仲舒“对策”的阴阳刑德之论,已呈现阴阳观与华夷观念契合的端倪。
    班固云:“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7董仲舒的阴阳五行思想,以天地阴阳五行与社会人事相对应,努力地建构起天人感应的体系,以引导执政者(“人主”)向往和遵循圣王之道,以仁德治天下。他提出,社会遵循相应的尊卑贵贱等级秩序和规范,即可天下和平,灾害不生。在其“治世”“治乱”的国家治理思想讨论中,无疑也包括了华夷观念,但与阴阳五行相联系者通常以“四海”包容,而不明言“四夷”。兹援引二例:
    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一于正……是以阴阳调而风雨时……四海之内闻盛德而皆徕臣……莫不毕至,而王道终矣。8
    亲近来远……仁往而义来,德泽广大,衍溢于四海,阴阳和调,万物靡不得其理矣。9
    该二例的中心,都是围绕“为人君者”以仁德治理天下。而与“四海”相联系的术语“四方”“徕臣”“来远”等,在两汉大一统多民族国家的语境中,通常见于边疆民族之域的描述。而“德泽”“衍溢于四海”“四方”的表述,则明显蕴涵“内诸夏外夷狄”的族群地理思想。“德泽”由内华夏向外“衍溢”至“外夷狄”的“四海”和“四方”之域,从而呈现“阴阳调而风雨时”,天下“毕至”“徕臣”的盛世“王道”。这是董仲舒天人感应体系中构建的治世理想,这样的“王道”无疑包容了“四方”“四海”的边疆民族。但是,在董仲舒的话语表述中,沿袭了《淮南子》的表达方式,阴阳五行观与华夷观念的契合,始终只蕴涵其意,却不明确地将“四夷”族群概念与阴阳五行直接加以联系。
    阴阳五行与华夷观念的结合,其明确表述的状况出现于司马迁《史记·天官书》:“中国于四海内则在东南,为阳;阳则日、岁星、荧惑、填星;占于街南,毕主之。其西北则胡、貉、月氏诸衣旃裘引弓之民,为阴;阴则月、太白、辰星;占于街北,昂主之。”10这条材料,应是史籍中以阴阳天文观对秦汉大一统国家民族地理空间认识和划分的较早记录。以大一统的“四海”天下为一整体地理单元,这是秦汉时“四海”的另一种含义,在“四海”之中,中国位于东南,戎狄位于西北,农耕文明的华夏与游牧文明的“引弓之民”在其地理空间划分上呈现南北两大族群板块。11秦汉阴阳天文观中,以“天街”划分,南华夏为阳、北戎狄为阴。《汉书·天文志》,汉高祖七年出现“月晕,围参、毕七重”的天象,“占曰:‘毕、昂间,天街也;街北,胡也;街南,中国也。昂为匈奴,参为赵,毕为边兵。’”《汉书》据此条占语和天象,将之与汉高祖时期的“平城之围”联系了起来。12显然,司马迁《史记·天官书》对北“胡貉”、南中国的划分是沿袭当时流行的民族地理空间认识,但他将阴阳观嵌入,以北“胡貉”为阴、南中国为阳的对应,则是司马迁独家之言。此外,明确将西北“胡貉”、月氏“旃裘引弓之民”确定为阴的表述,也从根本上改变了《淮南子》、董仲舒沿袭的,凡论及阴阳、民族之时则以地理方位术语(四方、四海、来远)蕴涵族群“四夷”概念的方式。
    阴阳五行与华夷观念契合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是在西汉武帝之后的昭、宣帝时期。昭帝时开展的“盐铁论”,名义是贤良文学与御史大夫对国家经济政策的讨论,实则推衍至民族关系和更为宽广的国家治理层面。这时期涉及阴阳五行和民族的讨论,主要呈现两种状况:一是关于阴阳与“四夷”的治理。贤良文学评论“公卿”的职任:“天子立公卿以明治。……和阴阳,调四时,安众庶……使百姓辑睦……四夷顺德,无叛逆之忧,此公卿之职,而贤者之所务也。”13朝廷执掌权任的“公卿”,务求阴阳和调,从而实现“四夷顺德”而使百姓安辑。古今比较,“古者……刑罚得,则阴阳调,风雨时。上不苛扰,下不烦劳”,“若今则徭役极远,尽苦寒之地,危难之处,涉胡、越之域……上不恤理,则恶政行而邪气作……则虫螟生而水旱起。若此……岂能调阴阳而息盗贼矣?”14古今治世评价的标准三条:阴阳风雨、上政之善恶、水旱灾害状况。对今世的批评,将阴阳的不调、灾害的频生与“恶政行”,以致“徭役极远”,“尽苦寒之地”,“涉胡越之域”对应起来。二是以五行观念评价民族地区的资源价值。争论的双方(贤良文学与御史大夫)各执己见,“文学曰:‘边郡山居谷处,阴阳不和,寒冻裂地……沙石凝积,地势无所宜。中国,天地之中,阴阳之际也。……含众和之气,产育庶物。’”15而另一方则据四方五行而论:“大夫曰:‘五行:东方木,而丹、章有金铜之山;南方火,而交趾有大海之川;西方金,而蜀、陇有名材之林;北方水,而幽都有积沙之地。此天地所以均有无而通万物也。’”16显然,双方对边郡民族地区资源价值的认识和评价迥然有别,但其认识的方法和讨论的思想基础,均为阴阳五行观念。
    阴阳五行与华夷观念结合的系统性和体系化,经西汉武帝以降百余年的发展,至东汉班固时期最终完成。关于阴阳五行观在西汉时的传承和发展,班固梳理为:“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后,刘向治《谷梁春秋》……传以《洪范》……至向子歆治《左氏传》……言《五行传》……传载睦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17班固的追述性罗列,实则是董仲舒阴阳五行观和天人感应说在西汉的学术传承。而班固《汉书》与西汉以来的学术传承的关系,唐房玄龄等撰《晋书》云:“班固据《大传》,采仲舒、刘向、刘歆著《五行志》。”18《旧唐书》云:“汉兴,董仲舒、刘向治《春秋》,论灾异……一推咎征天人之变。班固叙汉史,采其说《五行志》。”19可见,班固《汉书·五行志》是对西汉董仲舒以来阴阳五行观和天人感应之说的全面继承和总结。
    《宋史·五行》对历代史书著《五行志》总结说:“故由汉以来,作史者皆志五行,所以示人君之戒深矣。”20以灾异“推咎征天人之变”21的现实目的,是以天人感应之说警示当政的“人君”引以为戒,这是自班固《汉书》以来《五行志》为历代史书沿袭的现实需要和目的。考察两汉政治,阴阳五行和天人感应之说产生的影响极为深刻。两汉朝廷多信奉阴阳五行,汉宣帝时,魏相、丙吉二人号称贤相,都以和阴阳、顺时令为其职任。魏相认为,“阴阳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22以阴阳作为王朝政治的根本,首要的是帝皇笃信阴阳五行,所以《五行志》的使命是“示人君之戒深矣”。汉元帝“诏曰:盖闻安民之道,本繇阴阳”。23阴阳是“王事之本”,“安民之道”,这是汉代帝皇与权臣共同的认识。汉代凡有灾异,多与社会人事相联系。宣帝时“匈奴遣兵击汉屯田车师者”,欲出兵匈奴,魏相上书谏曰:“‘军旅之后,必有凶年’……伤阴阳之和也。……恐灾害之变因此以生。”24宣帝从魏相之谏而罢兵。魏相谏言,依据的即是天人感应的阴阳灾异之论。而宣帝的纳谏息兵,除诸多因素的综合考量外,信奉天人感应之说亦应是重要原因。东汉时议政,凡涉边疆治理、民族关系,也常关联阴阳。安帝永初年间灾异频现,饥民流徙,民族冲突。安帝诏曰:“朕以不德,遵奉大业,而阴阳差越,变异并见,万民饥流,羌貊叛戾。夙夜克己,忧心京京。”25“朕以不德”是自谦,“夙夜克己”是灾异、饥民、羌貊叛戾局面下的自咎,这是汉代帝皇“罪己诏”的特定表述方式。而这一系列灾变之状,均与“阴阳差越”联系了起来,归结于天人感应之变。和帝时议“击匈奴”,鲁恭上疏谏曰:“今边境无事,宜当修仁行义,尚于无为,令家给人足,安业乐产。……则阴阳和于上,祥风时雨,覆被远方,夷狄重译而至矣。”26鲁恭向往和描述的社会、自然状态是“阴阳合”“家给人足”,“边境无事”,“夷狄重译而至”的盛世。而现实社会的“家给人足”“夷狄重译而至”所带来的,是上天自然的“阴阳和于上”“祥风时雨”的感应。所以,缓解民族冲突须遵循的根本,是“宜当修仁行义”,而非兴兵进击。阴阳五行观念对两汉的影响深刻而广泛,阴阳五行对边疆治理和民族关系的影响,在西汉武帝以后的两汉时期得以渐进深化和扩展。
    二、阴阳灾异之说与华夷观念
    阴阳灾异之说,唐宋人称“灾异之学”,27它是以阴阳五行的观念和方法去认识和诠释社会所出现的灾异现象。阴阳灾异之说的核心思想是天人感应,它包括了灾和异两个方面的内容。董仲舒论灾异云:“灾常先致,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28灾异是上天对社会、人事感应所表达的两种方式。灾所表达的是天“谴”,异则表达天“威”。天谴与天威,是上天对社会人事的警示和惩戒。灾异发生的本源,是为政者的失误(国家之失)。所以,阴阳灾异论者,是要以此告诫当政者,效法“古之王者,尊天地,重阴阳,敬四时……顺之以善政”,29可见,两汉时期阴阳灾异之说具有鲜明的现实政治目的:推行以仁德治天下,以致风调雨顺,社会和谐,民众和民族安宁,是为上古先王的“圣王之治”。
    《史记·天官书》在以“天街”划分东南华夏、西北“胡貉”之时,对于居于“街北”属阴的辰星与西北“胡貉”的关联云:“胡、貉数侵掠,独占辰星,辰星出入躁疾,常主夷狄。”30秦汉天文地理观,天有“分星”,地有“分野”,与西北“胡貉、月氏诸衣旃裘引弓之民”对应的“分星”是街北属阴的月、太白、辰星。故辰星的星象,感应或显示的是西北“胡貉”的状态。可见,司马迁在将阴阳五行与华夷观念契合的同时,阴阳灾异之说也融入了这一思想体系。
    武帝以后的西汉中、后期,阴阳灾异说得以丰富、发展,但阴阳灾异与华夷观念的契合,则主要表现在具体事象的诠释。成帝时,有日蚀、地震之变。杜钦上书称:“臣闻日蚀地震,阳微阴盛也。臣者,君之阴也;子者,父之阴也;妻者,夫之阴也;夷狄者,中国之阴也。《春秋》日蚀三十六,地震五,或夷狄侵中国,或政权在臣下,或妇乘夫,或臣子背君父,事虽不同,其类一也。”31董仲舒《春秋繁露》云,“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与诸阴阳之道”。“天之亲阳而疏阴,任德而不任刑也。……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32两相比较,杜钦对日蚀、地震的诠释,完全符合董仲舒构建的天人感应的诠释体系:王道三纲来自“阴阳之道”,符合阳尊阴卑的“天道”,这是社会的基本规范和秩序。日蚀、地震灾异的出现,是上天对社会人事有违王道三纲行为的“天谴”和“天威”。杜钦与董仲舒诠释唯一的不同,是在三纲之外增加了夷夏这一组关系,即将“夷狄侵中国”并列于三纲失序之前,视为“人君”王道之首要大事。杜钦“事虽不同,其类一也”的尾语,应是对三纲之前嵌入夷夏阴阳关系的说明。汉与匈奴等北方游牧民族关系,始终是两汉边疆民族头等大事。范晔云:“汉氏征伐戎狄,有事边远,盖亦与王业而终始矣。”33这应是两汉时的共同现象。所以,成帝时杜钦上书将“夷狄侵中国”作为阴盛阳微乱象的第一要事,这应是对董仲舒以来阴阳灾异之说的丰富和完善。
    阴阳五行与华夷观念契合的全面和系统化,集中体现在东汉班固《汉书》的《五行志》和《天文志》。但历代以《汉书》评价天人感应和阴阳灾异,多据《五行志》。就《汉书》灾异记录而论,《五行志》更多偏重于现实社会的“灾”,以“异”辅之;而《天文志》则更多偏重于人们感受到的“异”。二者互为补充,方有完整的两汉阴阳灾异之说。所以,讨论两汉天人感应和阴阳灾异之说,唯有《五行志》《天文志》并重,方能“灾”与“异”兼顾。
    《汉书》的顺序是《天文志》列于前,继之以《五行志》。两志统计,阴阳灾异与民族相关联,互为感应的凡37例,按时代划分,周5例,秦2例,西汉30例。西汉灾异与民族状况的相互感应,始于高帝“平城之围”,历文、景、武、昭、宣、元帝数代,而终于成帝时荧惑星西去而应牂牁太守捕杀夜郎王。西汉30例,主要集中于西汉前、中期的高帝至昭宣时期,宣帝之后的元、成二帝各一例,这与西汉民族冲突主要发生在西汉前中期相关联。其中的西汉武帝时期灾异高达18例,占整个西汉总数的60%,这与武帝改变西汉前期与民休息、“和亲”匈奴的内外政策,“征伐四夷,开置边郡”34四十余年直接相关。
    《汉书》的《五行志》和《天文志》对于阴阳灾异与民族相互的感应,主要运用了三种方式:第一,分类罗列具体灾异事象与民族状况(战争、冲突)的两相对应,呈现其相互关联的感应关系。例如:武帝“太初中,星孛于招摇。《星传》曰:‘客星守招摇,蛮夷有乱,民死君。’其后汉兵击大宛,斩其王。招摇,远夷之分。”35与招摇星相对应的“分野”是“远夷”,招摇现异象,相关联感应的是“蛮夷有乱”,《天文志》将其具象化为“汉兵击大宛,斩其王”。《五行志》罗列的则是阴阳灾异之“灾”,“武帝元光六年夏,大旱。是岁,四将军征匈奴”。“景帝中六年三月,雨雪。其六月,匈奴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余人”。36“大旱”“雨雾”为“灾”,与之相应的是汉匈征战。第二,引述他人对灾异事象的诠释,包括董仲舒、京房、刘向、李寻等天人感应和阴阳灾异之说传承者,也有当世流行的“占”语、各类著述的相关论述等。武帝元光元年,“客星见于房。占曰:‘为兵起。’其二年十一月,单于将十万骑入武州,汉遣兵三十余万以待之”。37剖析此例的表述方式:首为灾异之“异”,天之异象描述;次为“占”语引述,天人感应的诠释依据;最后是现实社会、人事的感应,与匈奴大军侵边、汉军30万“以待之”的汉匈对峙关联起来。此类三段式的书写,应是班固等天人感应和阴阳灾异之说者最为典型的表述方式。第三,运用多种方法诠释其意义、特性和实质,包括开首语的原理性陈述,各种现象的分类罗列、重点特例的剖析、诠释等,从而全面、系统地构建以阴阳五行观认识各类灾异现象,并与边疆民族状况相互感应的诠释体系。以上三种表达方式,是班固《汉书》的《五行志》和《天文志》最大的特征,也是两汉时期阴阳五行观与华夷观念全面、系统契合的最佳佐证。
    就两志西汉时期所列30例的选择标准而论,它所蕴涵的华夷观念呈现出明确的倾向性:其一,关乎大一统国家边疆民族的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战争和冲突;其二,以战为主,各类阴阳灾异与各个时期的民族冲突、战争全面联系、互为感应。西汉阴阳灾异与民族冲突感应的首例,即“平城之围”。高祖七年“月晕,围参、毕七重。……是岁高皇帝自将兵击匈奴,至平城,为冒顿单于所围,七日乃解”。37正是此役,使汉高祖明晰了汉匈双方实力对比,正式确立“和亲”政策,方有汉初数十年的休养生息。汉匈关系,西汉王朝对“四夷”的政策,在武帝初的建元、元光年间发生根本转变。对于这十余年间的重大事件,阴阳灾异之说有充分的表达。《五行志》载,建元六年“长星出于东方,长终天,三十日去。占曰:‘是为蚩尤旗,见则王者征四方。’其后兵诛四夷,连数十年”。38天呈异象(长星),“星者”占语为“王者征四方”,可谓顺应了汉武帝的雄心大略。而东汉班固征引其占语,不仅是对星象与占语关联的认同,更是将武帝此后数十年的“兵诛四夷”作为其感应之实证。武帝元光二年的“马邑之伏”,一改汉初以来的“和亲”之策,开启“征伐四夷,开置边郡”的边疆经略。元光年间的灾异实例,《五行志》2例,《天文志》3例,共计5例,高度集中。其中超越具体事件,着眼于边疆民族关系全局性转变的即3例。《天文志》载“元光中,天星尽摇,上以问候星者,对曰:‘星摇者,民劳也。’后伐四夷,百姓劳于兵革。”39《五行志》:元光四年“陨霜杀草木。先是二年……三十万众伏马邑下,欲袭单于……自是始征伐四夷,师出三十余年,天下户口减半”。元光五年,“秋,螟;六年夏,蝗。先是……众三十万伏马邑”。38元光年间连续三年先后遭遇霜、螟、蝗灾,均于此前元光二年发生的“马邑之伏”联系起来,并强调其天人感应的严重社会后果——征伐“三十余年,天下户口减半”。从高祖“平城之围”到武帝“马邑之伏”,均属攸关西汉王朝国策抉择趋向的边疆治理和民族关系重大历史事件。
    考察西汉30例灾异的感应事宜,几乎都是汉与“四夷”的战争和冲突。西汉前期的高祖迄景帝凡8例,除“平城之围”外,其余7例均为北方匈奴入侵上郡、云中等边郡。西汉武帝时的18例,以征匈奴数量最多。此外,征南越、西南夷、朝鲜、大宛均有实例,“元鼎五年秋,蝗。是岁……征南越及西南夷,开十余郡”。“元封六年秋,蝗。先是……征朝鲜,开三郡”。38武帝的18例,从最早的建元年间至最后的征和年间,时间跨度达四十余年,囊括了武帝“征伐四夷”的全部历程。这些实例,均与天文异象和自然灾害的大旱、雨雪、霜杀、螟、蝗等各类灾异联系起来,成为阴阳灾异之说“天谴”与“天威”感应的具体社会事象。
    从《汉书》两志灾异实例的精心选择可知,阴阳灾异与边疆民族事象的关联、结合,蕴涵了丰富的华夷观念,具有鲜明的现实目的。它以“天谴”“天畏”的方式表达大一统国家治理中,关于边疆治理、民族关系处理的认识和实践。它与《汉书》的《匈奴传》《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等民族史传在其思想上两相呼应,是对边疆民族战争与冲突的扬弃,是对西汉武帝以来“征伐四夷,开置边郡”的警诫,是在坚持天人感应和阴阳灾异之说所共同推崇的仁德之治的理念下,主张民族地区“羁縻勿绝”,以遵循“圣王制御蛮夷之常道”40的“圣王之治”。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