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内-疆-外”治理模式与南海海疆治理
http://www.newdu.com 2024/11/13 09:11:34 《社会科学战线》2020年第 王晓鹏 参加讨论
摘要:清代实行的“内-疆-外”治理模式曾长期维持了中华“天下体系”内的统一和稳定,并基本底定了现代中国的版图基础。在此基础上,古代中华文明形成了以“治天下”为最高目标的“盛世观”,讲求“内”“疆”“外”之间的容纳、聚合关系。南海海疆作为清代边疆的重要组成部分,清代将对其的治理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使其成为“内-疆-外”治理模式中的重要一环。 关键词:“内-疆-外”; 治理; 南海; 海疆; 《更路簿》; 清代; “天下体系”; “盛世观”; 作者简介:王晓鹏,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历史研究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中国海疆历史与现状。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7ZDA189); 我国古代国家治理体系及至清代臻于成熟,清代“内-疆-外”治理模式曾长期维持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边疆治理在其中居于关键地位。关于清代国家治理,特别是边疆治理,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不在少数。但以往研究多从陆海二分、地缘单一的视角入手,着力于思想、政策、制度等某一层面,研究边疆局部治理实践。本文旨在通过对清代“内-疆-外”总体治理线索及其模式的探究,充分总结清代以边疆治理为代表的“天下”盛世之治的历史经验,并结合南海海疆治理,以期鉴古知今,启智于当代。 一、清代以“内-疆-外”治理模式实现“治天下” 我国传统国家治理思想发端于周朝,经历代发展演化,于清中期瑧于成熟。有清一代,中央政府以“内-疆-外”治理模式维持了中华“天下体系”内的长期稳定,并基本底定了现代中国的版图基础。从地理边疆角度观之,“内”是指内地行省区域;“疆”是指广大陆海边疆,具体包括蒙古、新疆、西藏等藩部地区、悬于海上的台湾地区以及南海诸岛等水师管辖的“内洋”“外洋”区域;“外”是指朝鲜、越南、琉球、苏禄、哈萨克、布鲁特、廓尔喀等藩属国或部落地区。故此,雍正帝认为“中国之一统始于秦,塞外之一统始于元,而极盛于我朝,自古中外一家,幅员极广,未有如我朝者也”。 清政府综合运用户籍、派官、驻军、税收等四项基本治理方法,建立了三分“天下”的治理体系:其一,对“内”并用四法,即“全管辖”,建立了地方行政“冲繁疲难”等级划分制度。“该制度以官缺所处位置之冲僻、政务之繁简、赋税之完欠、风俗之淳悍、案件之多寡,定为‘冲’(‘地当孔道’)、‘繁’(‘政务纷纭’)、‘疲’(‘赋多逋欠’)、‘难’(‘民风刁悍、命盗案多’)四项要素。再按所占要素项数之多少,将地方道、府、厅、州、县分为四等:四项俱全者为‘最要缺’,兼有三项者为‘要缺’,兼有二项者为‘中缺’,仅有一项或四项俱无者为‘简缺’。”其二,对“疆”活用二法,即“半管辖”,康熙皇帝认为对边疆地区“不可以内地之法治之,顺其性,以渐导,方能有益”。比如清朝在蒙古、西藏等“藩部”主要运用驻军、派官二法治理,而对南海海疆区域则主要运用驻军(巡海)、征税二法治理。其三,对“外”仅求修职贡、奉正朔,而不参与直接治理,即“不管辖”。往往对其属国“令照旧安居,不易服色,不授官爵,不责贡赋”。乾隆帝认为“朕为天下共主,所有归服藩夷臣仆,俱一体眷顾,并无左袒……尔惟恪共臣职,和睦同藩”。清代充分发挥“疆”的因素在“天下”治理中的关键性作用,这种治理模式使得清代“边疆三万里,相安二百年,为历代所不及”,确保了国家统一与边疆稳定。 清代将“一国多治”的治国方略与“因地制宜”的治边策略相结合,在中央集权总体制度下,清代统治者秉持“一个体系,多种政策”的治国方略,将边疆治理摆到史无前例的高度,对边疆各地采取因地制宜的治理政策:以军府制度治东北,以盟旗制度治蒙古,以伯克制度治新疆,以政教制度治西藏,以土司制度治西南,以巡海制度治海疆。具体行事中,在给予边疆地区充分“自治或自管权力”的基础上,根据边疆各地情况施以不同治理方法,如在东北设立黑龙江将军、吉林将军,在外蒙古设立乌里雅苏台将军、库伦办事大臣,在新疆设立伊犁将军,在西藏设立驻藏大臣,在南海建立渔课征收体系等,总体上治序井然、治绩可观。 清代“内-疆-外”治理模式是一个建构在“天下”三分基础上的二元动态结构,即内地与边疆构成中国的疆域(此为“华”),外藩属国不纳入版图(此为“夷”),“华”“夷”二者共同构成“天下”。对于这一点,清朝统治者有着非常清晰的认识,《清朝文献通考》载:“大地东西七万二千里, 南北如之。中土居大地之中, 瀛海四环。其缘边滨海而居者, 是谓之裔, 海外诸国亦谓之裔。”如乾隆十九年(1754),苏禄国向乾隆帝进呈《苏禄国王乞隶版图表》,表示“仰冀皇帝陛下大德敦化,中外咸怀保赤,鸿恩远播,夷狄尽欲子来。臣愿以疆土人丁户口编入中国图籍,听任指挥……臣来年编籍晋上,即为中国黎元”。对此,乾隆帝御批“览王奏,进贡方物,具见悃忱,知道了。尔国远隔重洋,输诚向化,良可嘉尚。所请将疆土、人丁、户口编入中国之处,已允部议,毋庸赍送图籍,已有旨了”,并颁谕苏禄国王“尔国远处重洋,路途迢递,既恪修岁献,即同隶版舆,更不必赍送图籍,以免往来跋涉之烦”。 在这一体系中,“天下”,即“内-疆-外”的稳定与否决定了国家内外局势的走向,而属国的存亡及边疆的安危则直接关系到“天下”的得失。在李鸿章积极鼓励朝鲜“开国”以维持中朝宗藩关系的历史事实中,这一点体现得尤为真切。由此观之,近代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其实质是西方“条约体系”对中国“天下体系”的冲击。 实际上,晚清政府对列强之侵略或曰西方“条约体系”之冲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早在鸦片战争之前,沙俄向中亚不断扩土拓边,逐渐侵占他国疆域,武力迫使中亚的一些国家、部落归降,其中包括了一部分清朝的中亚属国。清朝对这一严重情况的认识明显模糊。在属国哈萨克、布鲁特、浩罕于道光年间被沙俄侵略乃至吞并时,清廷认为:“哈萨克、布鲁特自乾隆年间臣服以来,至今历有年所……向背靡定,往往有朝属中国,暮附俄罗斯者。中国明知其情,向不过问,以昭宽大而示羁縻”;“霍罕与俄罗斯远在卡外,蛮触相争,原可置之不问,惟不许扰及边界”。这种置身事外的政策直接导致了其后的西北边疆危机。鸦片战争后,随着龚自珍、魏源等公羊学家对近代边疆史地学的开启,清朝中央及地方督抚大员对西方侵略属邦的认识逐渐清晰。在英国发动第三次侵缅战争后,清朝与英国展开交涉,在《中英会议缅甸条款》谈判过程中坚持“界贡两端”的原则,尽力维护上邦“体面”。晚清政府还曾通过打造一个运用“条约体系”框架、本于“天下体系”实质的“中体西用”的“条规体系”,维护“内-疆-外”的完整性。其中,在曾国藩、李鸿章等洋务派官员的力主下,与日本采用签订条约(条规)的形式建立近代外交关系,“谈判的主导权始终掌握在李鸿章手里,以所属邦国之保全……最惠国待遇条款之排除为主旨的清国方面的提案成为谈判的基础”。《中日修好条规》以“所属邦土保全”为基本原则(之后的中日交涉中,李鸿章曾详细解释“邦”为属邦、“土”为属土),体现了清朝运用“条约体系”框架维系“天下体系”之“内-疆-外”构架的努力。其后直至甲午战败,无论是清朝与日本“球案”交涉中主张的“割(琉球)南岛存球祀”,还是鼓励并帮助朝鲜李朝与欧美签订条约过程中的朝方声明“属国自主”及在条约文本中奉中国正朔,都反映出清朝对于西方“条约体系”的冲击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 质言之,列强与清政府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如《中法新约》《马关条约》等,均规定清朝承认越南、朝鲜等清朝属国的“独立”,中止它们与中国的藩属关系。由此表明,这些条约对中国造成的最大伤害不仅是领土主权及其他权益的丧失,也是对“内-疆-外”治理模式的破坏。这也说明,不平等条约的不平等性实际也是“条约体系”与“天下体系”间的不平等。在近代,外部侵略力量与内部分裂势力相互勾结,属国丧失与边疆危机在晚清相继出现,并引发连锁反应,“内-疆-外”治理模式陷入崩塌之势。随着哈萨克、琉球、越南、朝鲜等属国亡于列强,相对应的新疆、台湾、南海、东北等边疆地区亦出现空前危机,“天下”结构也最终走向消亡,中华民族彻底坠入半殖民地的深渊。 面对“藩属亡,边疆危,天下失”的局面,清朝选择以边疆治理内地化应对危机。“内-疆-外”治理模式并非一成不变,可随事态变化而进行调适。调适过程中,边疆治理的内地化与中外疆域间的边界化往往相伴而生。例如,明朝及清朝前中期,中央政府为加强对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统治,均曾实施“改土归流”政策,即通过设立府、厅、州、县,并派遣一定任期的流官,将少数民族土司制度改为中央派官直接管理。及至晚清,龚自珍等公羊学家们开始思考调整传统国家治理模式,建议清朝政府推动边疆内地化,从而维护“中外一统”的局面。因此,龚自珍在《西域置行省议》中指出:“四海之国无算数,莫大于我大清。大清国,尧以来所谓中国也。其实居地之东,东南临海,西北不临海……今西极徼,至爱乌罕而止;北极徼,至乌梁海总管治而止……版图尽处即是海比。”龚氏将其对清朝“版图”的认知置于《西域置行省议》的篇首,既反映了其已经认识到晚清的边海疆危机是“天下体系”中“内-疆-外”的全面危机,又表明了其主张西域建省的根本目的在于保全清朝“版图”的底色。龚自珍的这一思想在其生活的时代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龚氏身后43年,饱受列强侵越之苦的晚清政府较大规模开启了边疆治理内地化的进程:先是以新疆建省应对沙俄吞并哈萨克、布鲁特之后入侵西北的妄举;后以台湾建省应对日本“废琉置县”及其后列强袭扰宝岛的举动;再以东北建省应对日本占领朝鲜及其后俄、日对旅大的强租;最后,以东沙岛、西沙岛主权宣示应对日、法等国对我国海疆的觊觎。上述“内地化”举措不同程度地改变了以上地区既有的治理模式,形成了中央与边疆关系的新常态,使这些地区最终没有在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中被分裂出去,从而基本保全了现代中国版图的底色和我国边疆地区的稳定。 二、清代“盛世观”以“治天下”为最高目标 “盛世”是中国古代开明君主的热忱追求,“盛世之治”是开明君主为实现“盛世”目标推行一系列治理方略的总和。以“开元盛世”为历史映照,并经历“康乾盛世”,至清代中晚期时,我国传统盛世研究达到鼎盛。 中国传统盛世研究瑧于成熟的重要标志,是清代边疆舆地学者突破传统儒家囿于“夷夏之辨”的旧说,创新“大一统”“张三世”“通三统”学说,提出以“治天下”为特征的“天下一统”“中外一家”治理理念。“经过改造,《春秋》之核心内容三世‘三统说’与西方‘进化论’实现了接榫。‘三世说’被巧妙地转化成从据乱,中经升平,最后达致太平的进步历史哲学。以此为基础,貌似陈旧的‘大一统’观被赋予了世界主义眼光。”结合春秋公羊学家提出的“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发展规律,边疆舆地学实现了治国理政与经略天下的紧密结合。 申言之,清代将版图完整、边疆稳定、属国归附的“天下体系”作为“盛世”标准,其“盛世观”与中国传统“内-疆-外”治理体系的发展变化直接相关。具体来看,当边疆范围大于内地,属国从外部拱卫边疆,内地提供的价值观与边疆提供的安全感能够使广大藩属国似群星拱月般纳入中华朝贡体系,此类历史时期(如盛唐、盛清)即为“太平世”,亦被清代官方称作“昭环拱之盛”;当边疆范围远小于内地,或仅以带状形式出现,藩属国较为分散,不能形成拱卫边疆及内地之势,“天下体系”呈松散态势,此类历史时期(如晚唐、北宋),即使政治稳定,亦只能为“升平世”;当边疆范围居内地之中,藩属国星星点点,甚或仅为贸易对象的代称,此类历史时期,即使经济繁荣,亦仅能被视作“据乱世”。此种情况往往发生于我国南北大分裂时期,如江淮地区就曾成为南宋的“北部边疆”。 综上,以“内-疆-外”治理模式看中国盛世规律,可表述为:“疆”大于“内”,“外”拱于“疆”,为太平世;“疆”在“内”表,“外”散不拱,为升平世;“疆”在“内”中,“外”散不存,为据乱世。康熙皇帝曾表示:“朕意欲访察明代后裔,授以职衔,俾其世守祀事。古者夏殷之后,周封之于杞宋。即令本朝四十八旗蒙古,亦皆元之子孙,朕仍沛恩施,依然抚育。明之后世,应酌授一官,俾司陵寝。俟回都日,尔等与九卿会议具奏。”这表明,清朝以高于塞外政治文明和内地政治文明的姿态,对两种治理模式予以整合调配,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大一统”的盛世观,适应了国土辽阔、族群众多、属邦林立、文化各异的“天下”型国家治理的需要。在“内-疆-外”治理模式和国家版图基本底定的基础上,通过“修文德以来远人”,清中期三代以近七十年之功,建立起一个贯通东北亚、东南亚、南亚、西亚和中亚的环中国“天下体系”,实现了空前的“中外一统之盛”,即“治天下”的盛世目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