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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疆域“大一统”观念的变革——以《大清一统志》为中心


    摘要“大一统”是秦汉以降,历代王朝遵循的治国理念,也是封建君臣追求的至高目标。疆域统一成为“大一统”内涵的重要元素。清代以前,受“华夷之辨”思维的影响,历朝构建的“大一统”疆域观未包括边疆地区尤其是长城以外的“三北”。至清代,始突破“华夷之辨”,把边疆地区纳入到“大一统”疆域内,实现了“中外一家”局面下真正的国家“大一统”。三部《大清一统志》的编纂以昭示“一统之盛”、“一统无外之盛”为宗旨,是清代疆域“大一统”观念变革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 “大一统”;“华夷之辨”;长城;疆域统一 ;《大清一统志》
    近年来,以罗友枝、米华健、濮德培等为代表的“新清史”把清朝纳入世界帝国主义行列,并认为其是“近代早期世界中的一个扩张性帝国主义政权”,同时把清前期国内的边疆统一战争看成是“十七至十八世纪全球史的组成部分”,将西北新疆的平定和西南地区的改土归流称为“征服”、“殖民”,认为清朝是“扩张殖民主义帝国”。国内有学者则反对把西方与清代中国进行机械对比,主张认识清朝还需从当时中国内部发展因素着眼,回归“大一统”理念才是真正揭示清朝客观历史的一把钥匙。
    “大一统”的一个核心问题是边疆民族问题。清朝通过“武治”实现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与此同时,开设大量修史机构来编纂史书,以期构建一个“大一统”观念版图,其中清代三次纂修《大清一统志》明确体现了清代的疆域“大一统”观念,蕴含了“中国”概念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学界多从文献学视角对《大清一统志》进行研究,其文献价值业已受到重视。但有关《大清一统志》与清代“大一统”理念的发展,特别是与疆域一统观的关系等方面还缺乏深入研究。对这一问题进行探析,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可为认识清代突破“华夷之辨”思维,实现疆域“大一统”观念变革,确立政权合法性提供理论依据。
    清以前“华夷之辨”思维下的疆域一统观
    “大一统”理念源于《春秋》:“隐公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阐释其中蕴含的“大一统”之义:“‘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春秋时期,诸侯争霸,周王天下共主地位受到严重挑战,故《春秋》“大一统”以重塑周王一统地位为宗旨,“合天下而齐趋于王,统百王而皆奉一元”。“大一统”被定义为尊崇一个统治者,正如《礼记》载:“天无二日,土无二主,家无二尊,以一治也,此‘大一统’之义也。”
    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为巩固统一,在全国范围内开创性的废分封、行郡县,由中央直接管辖地方,政令统于一,“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大一统”逐渐演变为疆域统一的代名词,并与“中国”概念直接挂钩,“以中国一统,明天子在上,兼文武,席卷四海,内辑亿万之众”。
    但受“华夷之辨”所倡“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的影响,“大一统”的中国疆域范围仅是指九州,“中国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中国名曰‘赤县神州’。‘赤县神州’内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九州见于《尚书·禹贡》载各封国根据距离远近入贡,“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具体指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后又增入并州、幽州、营州,共十二州)。九州之外的东夷、北狄、西戎、南蛮及所居边疆地区,不在中国疆域范围内。
    秦始皇执行“外攘四夷”政策,分界华、夷,把九州范围落实在“筑长城、界中国”的实体上,“天设山河,秦筑长城,汉起塞垣,所以别内外,异殊俗也”,即长城以内为九州,后世历朝所建“大一统”疆域无不止于长城脚下。汉代虽确立“大一统”为“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的运行法则,但也明确指出,“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也”。即“大一统”是九州的“一统”。“华夷之辨”思维下的“大一统”,在民族观上,不包括“夷”;在疆域观上,仅指长城以内地区。而修“长城”也成为清代以前历朝防“夷”的重大举措,北魏明元帝时,为防止柔然进攻,大修长城,“筑长城于长川之南,起自赤城,西至五原,延袤二千余里,备置戍卫。”
    “华夷之辨”的盛行深受中原王朝与边疆民族关系的影响。宋朝长期受辽、金等少数民族政权的威胁,严守“华夷之辨”,“天处乎上,地处乎下,居天下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四夷’外也,‘中国’内也。天地为之乎内外,所以限也。”明朝因长期受蒙古等威胁,“华夷之辨”理念尤为盛行,明太祖朱元璋高举华夷分治大旗:“自古帝王临御天下。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治天下者也。”受“华夷之辨”影响,修长城几乎贯穿有明一朝,明廷沿长城一线设九边防蒙古。明末清初,为反对满洲建立的清朝,汉族士大夫把“华夷之辨”发挥到极致,如黄宗羲所言:“中国之与夷狄,内外之辨也;以中国治中国,以夷狄治夷狄。犹人不可杂之于兽,兽不可杂之于人也。”固守传统的“华夷之辨”理念,其弊端愈显,突破这一历朝固守的落后观念,构建新的“大一统”疆域观,势在必行。
    纵观清代以前历朝“大一统”的演变历程,以强调空间统一的“大一统”深受“华夷之辨”影响。“大一统”观下的“中国”疆域也仅限于长城以内。明清之际,崛起于中国东北的少数民族满洲登上历史舞台,这为突破“华夷之辨”,实现国家疆域真正的统一提供了契机。
    清代“大一统”思想发端于清入关前太宗朝。天聪八年(1634),硕托向皇太极谢恩:“惟愿上富寿多男,一统天下,永享太平。上曰:‘此言诚足为福也,敢拜受。’”可知当时皇太极已有“一统”意识,但他依旧奉明为中国之主,“明既为中国,则当秉公持平。”次年,传国玉玺的获得,营造了后金君臣实现一统之国的氛围:“皇上洪福非常,天锡至宝,此一统万年之瑞也。”且经皇太极的连年征战,北部边疆少数民族已多被统一于后金政权之下。而皇太极又极为重视构建新的民族一统理念,先是提出“满汉均属一国人民”,后又主张“汉人、满洲、蒙古一体恩养”,以此体现满、汉、蒙一体的民族关系。天聪十年(1636)四月,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改元崇德,把一统之业的目标定为取代明朝成为中国之主,“明国计穷力竭,必南迁,我皇上一统基业,已在掌握中矣”。太宗一朝,完全统一东北与漠南蒙古,初具一统规模,奠定未来清代国家“大一统”的基础。
    “昭一统之盛”:初修《大清一统志》
    清军击败李自成大顺政权,迁都北京,当年(1644)十月,顺治皇帝在北京城举行二次登基大典,以示清从东北一隅的地方政权正式成为全国统治者,“定鼎燕京,以绥中国”。入关之初,清朝君臣重视清政权在王朝统绪上对“中国”身份继承的合法性,在动荡的局势中,迅速接管了明朝疆域及继承了统治秩序。清朝首先以继承明朝成为中国之主的身份,从王朝统治秩序的更替上,实现“大清”即是“中国”的角色转变。这在对边疆民族地区和对外国的不同语境中均有明确的体现。
    顺治五年(1648)七月,顺治皇帝以“中国”之主的身份敕谕遣使进表的西藏阐化王旺舒克:“尔等遣使进表具见,真诚来服之意,朕甚嘉悦。方今天下一家,虽远方异域,亦不殊视。念尔西域从来尊崇佛教,臣事中国,已有成例。其故明所与敕诰、印信,若来进送,朕即改授,一如旧例不易。”顺治十三年(1656)八月, 因蒙古边界属民事,顺治皇帝敕谕厄鲁特部巴图鲁台吉、土谢图巴图鲁戴青:“如蒙古劫夺是实,即当按数赔偿。如系地方官诬诳,罪有所归,非尔等之咎。倘番夷在故明时,原属蒙古纳贡者,即归蒙古管辖。如为故明所属者,理应隶入中国为民,与蒙古又有何与焉。其汉人、蒙古所定居址与贸易隘口详加察核,照旧分定耕牧,毋得越境混扰。”在顺治皇帝的观念中,已经从明朝手中接过了对边疆的统治。顺治十二年(1655)五月,顺治皇帝在给俄罗斯沙皇遣使献礼的还礼敕谕中宣称:“大清皇帝敕谕,致俄罗斯沙皇。尔国地处西北地方,距离遥远,向来未至中国,却今尔悉闻善名,真心实意遣人进献方物,故朕欢喜异常。为略表朕兴仁遐荒远方异域苦心,并还礼布施,委付给来使赉之。恭收此礼,愿永保和睦,世代受到恩赏。”顺治皇帝以“大清皇帝”身份,宣敕谕时称“中国”,直接体现了“大清”与“中国”概念的对等。
    在成为“中国之主”后,如何确立正统地位,构建政权合法性,尤其是解构汉人根深蒂固的“华夷之辨”观念,成为清政权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顺治皇帝承其父,继续倡导民族平等观,“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但在高举“华”贵、“夷”贱观念的汉族士人看来,此举有提高满洲地位与汉族并列之嫌。清统治者也意识到仅强调满汉民族平等,并不能彻底改变根深蒂固的“华夷之辨”,必须确立新的观念来代之。为此,清皇帝重视“右文之治”,开设修史机构,编纂大量史书,构建“大一统”政治文化,来改变人们的观念世界。但顺治一朝,百废待兴,战争尚在继续,朝局不稳定,诸多史书编纂活动未能实际开展,可清统治集团意识到“华夷之辨”对实现国家“大一统”的阻碍,试图构建新的理念来替代,实属“创辟大一统之业”。
    顺治朝正式确立“大一统之业”为最高目标,但此时疆域统一主要还局限于传统的“中国”范围:第一,明朝疆域,“定鼎燕京,为天下生民主。齐晋秦豫传檄而定,平江淮收楚蜀,下浙闽,两粤滇黔,以次扫荡,遂成大一统之业”。第二,漠南蒙古,“东至黑龙江界,西至贺兰山厄鲁特界,南至长城,北逾绝漠,延袤万余里,凡二十五部五十一旗”。第三,东北地区因是清帝祖先的发祥地,备受统治者尊崇:“皇朝之定大业也,发祥长白,奄有东土,积功累仁,基绪日大。”吉林、黑龙江为统辖要区,所以在“大一统”话语中,盛京、兴京与北京一样重要,“京师、顺天府崇首善也;次之以盛京,重留都也;又次之以兴京,犹之天作高山之意也”。
    康熙朝国家由大乱走向大治,各项文化工程得以逐步落实,官方修史机构逐渐全面设置。形成了以起居注馆等常开之馆,实录馆、圣训馆、玉牒馆等例开之馆,会典馆、一统志馆等阅时而开之馆,明史馆等特开之馆的修史机构格局。而每一个修史机构的开设及每一部官修史书的编纂均是清统治者构建其“大一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实践活动:“清政府对于修史的兴趣源于其对国家政权的考量,是为了解决其入关之后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编纂《大清一统志》是为确立国家的疆域界限,构建国家广阔的疆域一统观,从而在观念上来代替“华夷之辨”。
    《大清一统志》是“接古续今,纂辑成书”。既是对中国古代志书的继承,又延续了元明政府编纂一统志的传统。中国古代“志”的出现,最早可追溯到西周时期,西周分设官员掌国志和方志,“大司徒掌建邦土地之图,以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邦国之志,小史掌之;四方之志,外史掌之”。先秦时期的《尚书·禹贡》、《山海经》是中国早期的地理书籍。西汉班固撰《汉书》有《地理志》,开历代正史记载王朝疆域的先河。魏晋时期地理书籍编纂较为繁盛,如东晋常璩的《华阳国志》,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等。隋炀帝时,编纂《区宇图志》,乃第一部官修地理总志。唐代有《元和郡县图志》,宋代有《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舆地广志》、《舆地纪胜》等,官修志书发展到一个新的繁盛阶段。
    元朝建立了空前辽阔的疆域,并纂成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一统志即《大元大一统志》,开“大一统”王朝修一统志的先例,明代延续此惯例,撰成《大明一统志》,编纂一统志体现了元明君臣强烈的一统意识。清统治者宣布拥有编纂一统志的权力,这一现象本身就是对其统治合法性的宣言,“清修《一统志》而因于明,明修《一统志》而因于元,《大元大一统志》为元代所创修,亦即《明一统志》所据之蓝本也”。初修一统志最早于康熙十一年(1672)七月提出。二十五年(1686)四月,开一统志馆专门负责,乾隆五年(1740)十一月书成,共356卷。馆内设有总裁、副总裁、提调、收掌官、纂修官、誊录、供事等,分工负责编纂。一统志馆隶属于内阁,所以其官员主要选自内阁、翰林院等,这既显修史规格之高,又遵循内行修史。
    初修一统志主要依靠地方输送资料,要求各省编通志,以备纂一统志之用,“各省通志宜修,如天下山川形势、户口丁徭、地亩钱粮、风俗人物、疆圉险要,宜汇集成帙,名曰‘通志’”。地方通志也成为《大清一统志》内容的基础,一统志馆开馆之初,总裁徐乾学拟定二十二类凡例:分野、部辖、图经、建置、沿革、城池、形势、里至、议论、设官、户口、田赋、风俗、山川、古迹、旧都宫阙、考订、陵墓祠庙、桥梁、土产、人物、人物二(名宦)、仙释。韩菼接任总裁后,增入“学校、寺观、卫所、驿站等类”。雍正六年(1728),总裁蒋廷锡将一统志条例分为十八类,继又添入星野,共十九类。十一年(1733),任兰枝、方苞为总裁时,“详细考证体例,以户口、田赋、职官所系甚重,奏请增此三类”。此后未见初修一统志体例的变动。书成类目有二十六类:图、表、疆域、分野、建制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职官、山川、古迹、关隘、津梁、堤堰、陵墓、祠庙、寺观、名宦、人物、流寓、烈女、仙释、土产。一统志的内容以人文地理为主,这与资鉴于帝王施政有关。续修一统志类目并未改变,重修时仅增添税课一类,以显朝廷轻徭薄赋之心,“旧志统部天赋后,不立盐课关税专条。盖仿前明李贤所撰统志之例,前代盐法关税弊窦丛生,征求无艺,本无成额。我朝法制修明、恤商轻税,超越前古规条,详备按册可稽,令增税课一门,列于各统部田赋之后,以昭美善”。从总体上看,一统志之间以继承为主,体现了宣示疆域“大一统”这一核心主旨的持续性。
    清朝令各省编纂通志,也是出于对疆域统治稳定性的考量,各省遵旨编纂通志上呈一统志馆,这一现象本身也体现了对清中央政权的认同。三藩战争期间,一些省份的通志照修不误,是对清政权支持的重要体现,康熙二十一年(1682),撰成《山西通志》,“我皇上御宇之十有一年,允相臣卫曲沃请,征各省志书,备《一统志》参考”。而各省通志的编纂,也是便于统治者了解地方政情信息,正如康熙所言:“朕缵绍丕基,抚兹方夏,恢我土宇,达于遐方,惟是疆域错纷,幅员辽阔,万里之远,念切阶,其间风气群分,民情类别,不有缀录,何以周知?”以利于制定相关统治政策,稳定统治。
    三藩战争延缓了一统志的编纂,战争中朝廷内部矛盾,中央与地方矛盾尽显。八年的国家统一战争,康熙君臣对“大一统”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战争结束后,康熙皇帝以其“天下一统之主”的身份,敕令立即编纂一统志,“从前用兵之际,各省所修通志稍宽迟延,今兵事既息,俟各省修完送到之日,应即行纂修一统志书”。鉴于疆域统一的重要,此次纂修除仍以省为单位编纂通志外,还要下深至县,纂修县志,“修志之役必始于县,县志成,乃上之府,府荟集之为府志,府志成上之督抚,督抚荟集之为通志,通志归之礼部,然后辑为一统志。于是无所不该,山川、贡赋、土产、人物之类类,无所不备,上下数千载,使之了如目前”。一统志的编纂实际上是全国县志的集合,以宣示疆域空间的延伸性。战争结束后,每一地区均被载入一统志,以从观念上确认疆域统一,“奉命开馆纂修一统志书,适台湾金门、厦门等处已属内地,设立郡县文武官员,请敕礼部,增入通志之内。又广东添设花山县治,通志所未载,亦请照例增修疏入下部议行”。此为塑造疆域空间之广的同时,也留下了领土我属的证据。
    清统治者构建的疆域“大一统”观,把边疆民族聚居的边疆,尤其是长城以外的“三北”包含在内,这最能显示对“华夷之辨”疆域观的突破,“至塞外地名,或为汉语所有,或为汉语所无,应察明编入一统志”。这里“塞外”主要是指“漠南蒙古”诸部。初修一统志专设“外藩蒙古统部”,这为边疆地域纳入“大一统”疆域范围开创了范例。此后,边疆统一后均照此例纂入《大清一统志》,从观念世界中构建新的疆域版图,实现了真正的“大一统”。
    康熙三十年(1691),康熙皇帝停修长城,是突破“华夷之辨”的伟大举措,彻底改变历朝修长城隔离边疆民族的现象,把“大一统”的疆域范围扩至长城以北的边疆地区,“帝王治天下,自有本原,不专恃险阻,秦筑长城以来,汉唐宋亦常修理,其时宁无边患。明崇祯中我太祖统大兵长驱直入,各路瓦解,皆莫敢当,可见守国之道惟在修徳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边疆地区隶属于中国,是中国固有领土,将其纳入“大一统”疆域内,是疆域一统观的划时代突破。作为中国外藩的海外朝贡国,清朝虽没有实际的管辖统治权,但也将其载入《大清一统志》内,成为宣示“大一统”疆域观的附属,“本朝功德隆盛,声教遐讫,幅员之广,亘古所无,外蕃各国例,宜备载。今自朝鲜、琉球、安南等国,尚易考究。惟盛京边外所辖地方,及奉贡诸部,凡沿革、风俗、山川、物产,无有故牍可稽,乞敕在馆诸臣成草藳,付与臣,一体编入,一一统志例载”。外藩的载入更多地是象征性意义,有助于塑造广阔的疆域空间观念。
    雍正朝,完成了对“大一统”理论的论证,雍正皇帝借曾静一案之机,提出“中外一家”:“中外者,地所画之境也;上下者,天所定之分也。我朝肇基东海之滨,统一诸国,君临天下,所承之统,尧舜以来,中外一家之统也。所用之人,大小文武,中外一家之人也,所行之政,礼乐征伐,中外一家之政也”。这是对“华夷之辨”正面的批判,主张用广阔的疆域一统观来代之,作为衡量政权统治的标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疆土开拓广远乃至本朝而始大,实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哉?”反复重申疆域统一远比“华夷之辨”更为重要。
    一统志的编纂也以继续强化疆域空间观念为宗旨,雍正七年(1729),雍正皇帝下旨重修各省通志,“各省督抚将本省通志重加修辑,务期考据详明,採摭精当,既无缺略,亦无昌滥,以成完善之书”。但在内容上,较之地理更加注重对人物的记载,“朕惟志书与史传相表里,其登载一代名宦人物,较之山川风土,尤为要,必详细确查,慎重采录,至公至当,使伟绩懿行,逾久弥光,乃称不朽盛事”。以对地方名人的书写,来宣扬教化。且除从地方调取外,也侧重利用中央所藏档案,“内择稽之实录、起居注、方略、大清一统志、部院八旗档案,外考之史册及府州县所咨送,下逮名人文集、传记。详而不冗,简而不漏为宜。”以保障一统志纂修的官方性,塑造中央权威。
    自乾隆皇帝即位至乾隆五年(1740)是初修一统志的完成阶段。这一时期,国家形势已大变,“华夷之辨”的争论,满汉之间的对立已不如前朝尖锐,清政权的合法性已经牢固。且经康熙、雍正两朝帝王的励精图治,国家已经走向繁荣稳定,因此乾隆时是以昭示“大一统”疆域之盛的心态来完成一统志的编纂,“自京畿达于四裔,为省十有八,统府州县千六百有奇。外藩属国,五十有七,朝贡之国,三十有一,星野所占,坤舆所载,方策所纪,宪古证今,眉列掌示,图以胪之,表以识之”。乾隆皇帝把广阔的疆域,归于清统治者顺天应人,具备德行,“我祖宗克明峻德,以有九有之师,传绪在予,敢不惟德之勤,笃前人成烈。其在我内外百职事,慎固封守,阜成兆民,懋相予修和有夏;亦越我后嗣子孙,咸敬厥德,以昭受丕基万年,惟无斁”,从而宣示清朝的政权合法性是不容置疑的。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