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我党对释放蒋介石问题的态度 既然历史如此,为何长期没有为人所知?这与我党对释放蒋介石问题的事后态度有着很大的关系。
12月25日当天,周恩来在给中央的电报中就认为:“故蒋走张去虽有缺憾,但大体是转好的”。毛泽东也在当天的一封电报中指出:“昨晚电恩来,待先决条件履行及局势发展到蒋出后不再动摇才释放。但他们今日已经释放蒋介石,宋子文、张学良、宋美龄今日同机飞洛。依情势看,放蒋是有利的,是否达成有利,当待证实后告。”12月27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还在给刘少奇的电报中指出:“因形势急迫,没有待到履行停战撤兵之先决条件即于二十五日下午释放蒋介石,张学良送之至洛阳。蒋抵洛后当夜已下令撤兵。”1956年,周恩来还指出:“捉蒋以后再杀是困难的,因为那时就全中国的局势说,杀蒋不如放蒋有利,至于早放晚放关系不大,晚放也可能出别的枝节。”
更饶有趣味的是,1936年12月26日,蒋介石从洛阳回到南京,发表了《对张杨的训词》,诬称西安事变的发生是因“反动派煽惑”和自己防范不周,而其解决是因张、杨在自己的“感召”下“勇于改过”。对此,毛泽东于12月28日发表《关于蒋介石声明的声明》加以驳斥,公布了蒋介石在西安答应实行的六项条件,指出蒋是“因接受西安条件而恢复自由了”,并特别指出:“蒋氏应当记忆,他之所以能够安然离开西安,除西安事变的领导者张杨二将军之外,共产党的调停,实与有力。”言下之意,不辩自明。
早在西安事变期间,对于我党与西安事变关系的问题,我们就很注意把握宣传分寸。1937年1月7日,中共中央对西安事变宣传方针问题,专门发出指示:“西安事变系国民党南京政府的内部问题,本党绝未参与”,“蒋之释放,张之赴京,以及南京政府对此案之处理,本党也认为是南京内部的问题”。即使在成为执政党之后,对于西安事变的宣传仍很慎重。1986年3月,中央宣传部还特别发出《关于慎重发表有关西安事变材料的通知》,指出:“发表有关西安事变的材料应该非常慎重,要考虑政治后果,要有利于同志间的团结,有利于促进祖国早日统一,有利于张学良将军的安全。对于有争议的人和事,一般暂不涉及;对于涉及重要机密的史料,一定要严格注意内外有别,严防授人口实,授敌以柄。”可见,为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和张学良的安全等,我们长期以来对西安事变的宣传有所保留。出于这样的考虑,没有论述周恩来在12月25日释放蒋介石一事中的作用,是完全有可能的。因为回避周恩来的作用,就可以突出张学良,有利于张学良的安全;同时还可以维持蒋介石“体面”地回到南京,突出西安事变是国民党的内部问题。
依据前文的历史资料,我们可以得知:张学良释放蒋介石并不是临时的决定,他曾有过单独释放蒋介石的计划,后来在周恩来和蒋介石会谈成功后,得到周恩来的同意和帮助,才释放了蒋介石;周恩来对张学良释放蒋介石是知情的,并提供了关键性帮助,说服了杨虎城,但对张学良亲送蒋介石是不知情的,得知消息后赶往机场劝阻为时已晚。
现在,张学良、宋美龄等处理西安事变的当事人都已逝世,国共两党也因祖国统一的重任而关系大为改善,进行了一系列的沟通协作,如实研究西安事变,弘扬这种为国家利益而放弃党派纷争、不计前嫌的精神,无疑是有裨益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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