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攻芸报告附表: 外汇及金银收付说明(中央银行信纸)
外汇部分:在贝总裁任内,每月平均支出美金三三,三八八,○○○元;张总裁任内,每月平均支出美金一七,三八七,○○○元;俞总裁任内,每月平均支出美金四,七七四,○○○元;刘总裁任内,每月平均支出美金九,五○一,○○○元(上列各任平均数字,并未将历年原币垫款、暂托付款等支出之外汇,约美金一亿五千五百参拾余万元之数字包括在内,因此项未包括之外汇数字数据不全,未能按历任总裁时期划分,惟如予并计,则各任支出外汇平均数字均须各有增加。又因此项垫款及暂付款,多半系发生于贝总裁任内,故平均数字以贝总裁之数字增加较多)。
俞、刘两总裁任内,外汇支付之比较节省,实乃采用结汇证明书办法,以后出口结汇渐增,而进口所需外汇即以出口所得外汇挹注,故政府不必供给进口外汇。查贝张两总裁任内,商用外汇情形多属“纯支出”,即进口所需外汇,超过出口所得外汇。而俞、刘两总裁任内,商用外汇情形则多属“纯收入”,即出口所得外汇,超过进口所需外汇。至刘总裁任内,平均支付数,较俞总裁任内平均支付数增大,一因最后一二个月内,长江不守,输出停顿,外汇收入锐减;二因最后一个月间,金圆券各地不能适用,一切支付不得不以外币支付。
金银部分:黄金在贝总裁任内,执行抛售政策,共支出黄金三五三万余两;张总裁任内,收回黄金九四万两(内四○万两由美国运来,五○万两系购自敌伪产业,其余为美金公债收入);俞总裁任内,值金圆券实施之初,收兑黄金约一八四万两,嗣以执行存兑政策,支出黄金五四万两;刘总裁任内施行抛售政策,支出黄金二七万两,另支出军粮薪饷折付黄金十九万余两(包括最近在厦门台湾拨交联勤总部之十八万两),同时购回黄金二四万两(内二○万两系向美国政府按每一盎司三十五万美元购补,其余在上海收购)。白银在俞总裁任内收兑七六八万两,刘总裁任内以白银交铸银元付出五二八万两(由上海中央造币厂铸造),拨付国防部白银七○万两(在港付)及向美国购回白银二仟万两,英国购回白银二四五万两均为鼓铸银元之用。
银元在俞总裁任内,收兑九八四万元,存兑付出二六三万元,另支出士兵抚恤经费三仟万元;刘总裁任内付出银元三五九六万元(均为军费支出,计在厦门支出二仟二百万元,广州支出约五百万元,香港支出一百七十万元,上海支出七百万元,上海支出数内部分系中央造币厂新铸银元,此项新铸银元直供至上海沦陷,仍有一部分抢运至台湾),又汉口库存银元四百万元,为军方挪抵未计在内。 各地金银及银元存数(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编)
六月二十五日,徐堪兼任中央银行总裁七月底,他给蒋介石上了一份秘密报告,又详细列出那时国库金钞外币的实际支付情况。这份报告如是说:
谨呈者,窃职于本年六月二十五日,接任中央银行职务,兹谨将自到职以来,截至七月底止,中央银行垫军政款项,及外汇收支概况,分陈如次: 甲、垫付军政款项
查七月份内,财政部开发支付书,达六九四二万元,除一部分以税款收入抵支,一部分因拨款手续尚未办妥外,截至七月底止,本行实拨总额共为五五九七万元,其分类如下:(详附表一) 一、国防费 五○一七万元 二、交通事业费 三四四万元 三、各项行政费 二三六万元 合计 五五九七万元 乙、其他业务支出 一、收兑金圆券约计数 二○万元(尚未全部收回) 二、收回金圆券本票约计数 四○万元(尚未全部收回) 三、银元及银元券国内运输费约计数 七六万(空军代运部分运费尚未计算) 四、外币存款欠款折付银元券 四○万元 五、各级政府机关临时借垫款项 一○○万元 合计 二七六万元 丙、黄金银元支付及兑出数
前列甲乙两项各种支付款项,除一部分尚存本行待付外,其余大部分均以银元券支付,但军政款项,必须运往前线各地,或尚未开始兑现地点使用者,因银元券在当地未能大量流通行使,不得不以现银元支付,或以黄金折付,又银元券之兑现,在各地陆续开始办理,亦须兑出银元,其支付及兑出数额如左: 一、黄金 七月份内,共折付黄金一四八五九一市两,按照支付日黄金牌价陆续折算,共合银元一二四六万元。 二、银元
自七月四日,广州开始办理兑现,重庆、衡阳、桂林、贵阳、成都、兰州、福州、厦门、长沙等地陆续开兑,共计兑出银元一一一○万余元,兑入三○五万元,实际兑出八○五万元(详附表三)。又以银元直接支付军政各款,共一五七万元,两共九六二万元。 丁、外汇收支数额 一、自六月二十五日起,至七月底止,支付各种外币数额,共折合美金四三一万余元(详附表四),其主要用途如下。 (1)购银铸币,及国外运送金银各项支出,约合美金二○六万元。 (2)改币前以港币支付各机关经费,约合美金一三一万元(大部分系刘任内已核定拨付者)。 (3)拨汇政府机关及驻外经费约合美金四四万元。 (4)商用外汇(由指定银行提取存款及拨还代付款)约合美金四五万元。 (5)其他费用约合美金三万元。
二、外汇收入,自六月二十五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收入各项外币,折合美金共为四二四七六八.三一元,计分收入出口结汇、侨汇、门市收兑外币及资委会解交款项等四项(详附表五)。所有本行自六月二十五日起,至七月底止,支付各款,及外汇收支情形,谨检同附表呈祈 鉴察 谨呈 总裁 兼中央银行总裁 徐堪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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