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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近代中国审判与社会变迁研究


    近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近代中国审判与社会变迁研究”开题报告会暨学术座谈会于河南大学举行,项目由河南大学教授赵金康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海鹏任专家评议组组长,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马敏,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汪朝光,南京大学教授陈谦平,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帆、朱汉国,南开大学教授王先明,浙江大学教授陈红民,复旦大学教授章清任专家评议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左玉河与会。学者就中国审判与社会变迁学术研究展开评议和讨论,涉及该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路径和完善建议。专家评议组认为,该项目从近代中国刑事审判与社会变迁、民事审判与社会变迁、行政审判与社会变迁、中国共产党领导区域审判与社会变迁四个方面设计子课题,在构建近代中国审判体系、探讨近代中国审判与社会变迁的历史关系、拓展中国近现代史的研究领域等方面,研究思路明晰,具有重要研究价值。
    厘清审判与社会变迁关系成为学者关注的话题,他们普遍认为课题要突出审判制度与社会变迁的关联性。张海鹏指出,社会变迁影响并推动了司法审判变革,司法审判变革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社会变迁。马敏认为,社会变迁如何反作用于审判制度的变迁需要深入研究。汪朝光主张,研究近代中国司法审判与社会变迁需要进一步思考。王先明分析了近代中国的特殊性,认为社会变迁不是整体推进,存在明显的差异性。陈红民提示,司法审判所反映的变迁不是社会主流。
    与会学者强调,重视审判制度的研究和梳理是研究近代中国审判与社会变迁的路径,应找准各时期、各地方司法审判的差异,并比较其异同。马敏主张,该项目要以制度为重点,关注司法实践,把法律制度变迁写活。章清建议做好制度史的梳理,立足于官方档案文书及相关部门出版的公报还原出一张“司法地图”。
    与会学者认为,课题的研究既要重视制度变迁,也要关注人的作用。马敏指出,审判制度涉及人与法的关系,一定要选典型案例,要能从中看到活生生的人。汪朝光认为,人的作用要在审判研究中有充分的表现。陈谦平主张通过案例和制度之间的相互印证,展现出有血有肉且生动形象的近代中国审判与社会变迁历史。章清建议,要结合个案,结合相关的事件、人物展开研究。
    学者就研究视角展开对话。陈谦平认为,建议该项目以审判制度和社会变迁的互动为核心,以国家化、现代化与传统的冲突和融合为视角,将审判制度和典型案例结合起来研究。章清主张,研究近代中国审判与社会变迁,既要选择现代化的案例,也要选择非现代化的案例。
    针对现有四个子课题设计,学者提议补充总论,明确课题之间的逻辑关系。汪朝光建议,需要一个总论把总体问题提炼出来,凸显整个项目研究的意义。李帆认为,总论应讨论近代中国审判与社会变迁的逻辑关系、历史关系。朱汉国提议对近代中国审判做一个总结性的研究。张海鹏表示,需要有一个宏观思考的总论。左玉河主张,近代中国审判与社会变迁研究是重大学术问题,写一个总论是最好的办法。王先明指出,该项目要提出一个学理性的解说,建构自己的解说体系。
    本次开题报告会和座谈会讨论热烈,富有学术意义,既是近代中国审判与社会变迁研究的新思路和新成果,又是近代中国审判与社会变迁研究的新启示和努力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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