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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寺文化与社会的三个特质


    考古学是讲究实证的一门学科,常常被认为是“见物不见人”,见人已不易,而要见人所处的社会的特质更难。迄今,陶寺考古发掘已历42年,取得了许多重大发现和丰硕的研究成果。然而以陶寺遗址为代表的陶寺文化所表现出来的文化与社会的特有的品质或言风格,罕见有专文探讨。适时地尝试从陶寺丰富的考古发现及成果中,概括提炼出陶寺文化时期这个社会的特质,以管窥其文明形成、持续发展与传承的内在原因,显得十分必要。
    陶寺城址彩图
    陶寺社会是王权国家,而非神权主导。在复杂的等级差别社会结构的基础之上,战争与冲突的催化作用下,陶寺社会群体中权贵家族的家族长权力得到不断强化,逐渐将神权、军权和族权集中于一身,王权开始出现。陶寺早期五座规格最高的大型墓的墓主明显已是王者。陶寺城址统一性的规划、较为完善的布局和功能的分区、重要的大型夯土建筑和宫殿类的建筑等, 表明这即是王者所居之都。
    大型宫室类夯土建筑D1
    最近,在陶寺宫殿区外围又发现了面积近13万平方米的宫城城垣,更是“筑城以卫 君”。陶寺社会基本上以维护王权垄断为核心,甚至其“观象台”和圭表系统作为天文观 测仪器也被国王所垄断,标志着王权集中、治理天下的意识形态。可见,王权是陶寺这一类国家统治的核心。
    长江下游地区的良渚社会也已进入国家时期,繁缛华丽而又形态较为一致的神面像,满目通天敬地的玉琮、玉璧的祭祀神器,都显示着浓厚的宗教色彩,文化与社会统一在于对 “神”的认同。辽西地区的红山文化晚期阶段 社会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和层级化,至于这种分化复杂严重到什么程度,是否明确进入国家时期或文明阶段,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值得注意的是,墓葬中出土的精美玉器,如玉人和各类动物形玉器以及非实用陶器虽然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墓主的身份地位,但其主要作用当为沟通 人与神的宗教法器或巫仪神器。这些专门用于祭祀活动的神器,显然不是体现并规范现实社会中各阶层行为、身份、仪礼等社会关系的严格意义上的世俗之物。石峁遗址层层堆砌、逐级上升的皇城台呈现出来的很可能是高大宏伟的神殿基址,皇城台大台基石雕图案无论是人 面像还是神兽雕像发掘者也认为是交通天地的神物“媒介”。皇城台代表的这个区域政体的 “权利中心”更多的是宗教神权。可见,良渚、红山与石峁等社会的世俗王权与宗教神权两套权利系统中,神权体系等级有序且系统完备,相对统一,表现出以“神权”为中心的社会组织特点。而陶寺社会的王权明显是这类国家统治的核心,宗教色彩或言神性相对弱化,或从属于王权。
    陶寺社会是礼乐文明,礼制初成。陶寺早期大、中型墓中一些珍贵器物,种类繁多且有一定的组合,尤其在大型墓中成套出现,漆木器与陶器或互为配套,并在墓中有大致固定的位置。例如大墓中的石磬、鼍鼓与土鼓,1对鼍鼓、1件石磬、1件土鼓是其固定组合;它们均发现在墓主左、下侧,摆放位置固定;五座大墓从早到晚分 别为M3072、M3073、M3016、M3015、M3002,入葬从先到后,年代不同,但上述“规制”一直延续固定。
    鼍鼓 M3015:15(左)与鼍鼓复原图
    这明显地反映出石磬、鼍鼓与土鼓礼乐器 的性质,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规制化或言制度化 就是最初“礼制”的内涵。此外,漆木器、厨刀、整猪或猪下颌骨的有意陈设摆放,似乎展现出的正是饮食之礼,因此,不排除这时的礼制还有了一定的分类或细化的仪式。
    石磬M3002:6
    值得注意的是,石磬如M3016:39存有“原击痕”,音质最佳的却是残断者M3072:10,而其他石磬仅有1个悬挂用孔,而该磬有一大一小2 个,从大孔处残断,应为改制再用。这说明石磬是生前使用,非死时专作器物,鼍鼓与土鼓也应如此,或为实用之礼乐器。可见,陶寺墓葬一些随葬品已成为墓主社会地位和等级特权的象征,而且有些随葬品又进一步成为区分显贵阶层中等级和差别的标志物。因此,陶寺文化时期社会上、中层已普遍使用了礼器,并已形成按贵族的等级身份依次有序的一套使用礼器的制度。
    玉钺 M3168:10
    陶寺玉璧与琮缺乏充满神性的纹饰,且中孔较大,多是套在臂腕以修饰与显示身份。陶寺玉石钺多孔,在主孔之外,多见有副孔,个别者在副孔嵌补玉片或松绿石圆片以装饰,而且有些 玉石钺在主副孔之外还散布一、二个散孔却是创新。这些散孔很可能为系挂璎珞一类以显华丽庄重,增强仪式感,营造社会或群体重仪式的习俗,其实就是重礼仪,讲礼制。显然,规范现实社会中各阶层行为、身份、仪礼等社会关系或言 “礼序人伦”的礼制在陶寺已经初步形成。而且这种与血缘宗族紧密相连的礼制是社会政治制度的特质,也是商周以及之后中国古代社会一直延续的独特统治模式。我们所谓华夏文明重要特质是礼乐文明即主源于此。
    陶寺社会具有务实创新的品质。以陶寺遗址为代表的陶寺文化中少见宗教性大型建筑, 却舍得花力量修建城池,“筑城造郭”,用于防御外敌的入侵。器物制作多是用于日常生活和生产的陶器、石器等,即使一些与祭祀有关的器具 也多同时是以饮器、食器等容器为主的礼器。良渚文化、红山文化等社会因浓重的宗教祭祀而 投入了大量非生产性劳动,把大量的人力、物 力、财力过多的浪费在虚无的神之上,这些付出对社会的长期发展显然不会有任何正面效应。陶寺社会与这些社会在它们文明化进程中明显存在务实与务虚的重要差别。陶寺社会集团的统治者们似乎在宗教祭祀方面的投入与经营相对较少,将主要力量放在生产性劳动领域,作风 务实,并致力于礼制的建立,这就在客观上有利于其实力的积蓄和可持续发展。在陶寺遗址中期小城内考古发现了具有系统“观象授时”功用的大型夯土建筑ⅡFJT1,该 建筑经过多年实测与研究,推测或可观测4000多年前的20个节气。
    圭尺M22:43以及圭尺(复原线图)
    此外,陶寺中期王墓M22中出土漆杆的功能很有可能是测量日影的圭尺。因此,以“天之历数”敬授民时,应是历史事实而非虚言。观象授时,所授的是与物候密切相关的“农时”,用力地是“农事”。换言之,观象台主要用于指导当时农耕种植,发展农业经济。陶寺社会重视农业,由此可窥一斑。而农业是中国古代最基本的经济形式,是中国古代社会生产与生活的支撑。显然,陶寺文化时期,重视农业生产就是最大的“务实”。
    一般而言,从仰韶文化至二里头文化的文明化进程中都邑性的中心聚落都有着兼收并蓄周边文化的先进文化因素的情况。需要强调的是,陶寺文化与社会对这些外来文化因素大多 不是简单的吸收式的“拿来”或“模仿”,而是有所扬弃,经过了相当程度的改造或言创新。除了日常用具有经改造的情形外,一些十分重要的器物如玉器也少见与原产地完全相同的文化现象。良渚文化之后散见于包括陶寺所在的中原 龙山文化体系的玉石琮、璧、钺,一般形体矮小, 纹饰简单,而未见到如良渚琮上繁缛的兽面纹及鸟纹,改造形成了“陶寺式”玉钺、玉璧、玉琮, 并创新出多璜联璧、组合头饰、组合腕饰等新的象征物以凝聚族群。
    陶寺遗址40多年的考古发掘与研究表明, 它是中华文明起源和发展历史脉络中的重要一环,是实证中华文明发展演变的重要节点,是中华文明灿烂早期成就的重要代表。更为重要的是,陶寺文化与社会文明表现出的世俗王权、务实创新、礼乐文明等三大特征一定程度上正是中华文化和中华文明延绵发展的深层原因和内在特质,多为夏商周以及后世社会所继承发展, 是中华文明自带的文化基因。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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