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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国家的大航海活动及其与澳门的关系——以十五世纪末至十七世纪中叶为线索


    摘 要:真正意义上的“大航海时代”,应是指15世纪末到17世纪中叶东方与西方同时进行的双向海上运动。离开了东方国家包括中国、日本、琉球、朝鲜、泰国、满剌加、越南等在这一时期大规模的海上活动,所谓的“大航海时代”就根本无法构成。从东方而言,中国、日本是参与大航海活动的主要代表。中国的“大航海”始于明朝成化、弘治以后。为了谋生,东南沿海地区的民人私自下海,远帆通番,最初都是海商。当明政府禁止通商时,他们就转为海盗;而互市贸易开通之时,又都变成了海商。他们北上日本,南下南洋,甚至远至印度半岛的古里、琐里(即葡属印度)一带,展开了为利甚巨的海上贸易。这些属于民间的中国海商集团规模都很大,嘉靖时期是号称“海上之王”的王直集团,崇祯时期是郑芝龙集团。16世纪中叶以后,南海首先进入东亚海域大航海活动的巅峰期,其贸易热潮也顺势扩大到东海,甚至北进日本海域,南下东南亚海域。在这些区域内,华人(包括华裔琉球人)、日本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的海商联结起来,结合为一体,构成了东亚海域内庞大的贸易网络。澳门港口的诞生,与东亚海商势力发展的鼎盛期有直接关联。欧洲列强在东亚海域的争雄斗胜,都是以打开中国广袤市场、开展与中国的自由贸易为主要目标的;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在中国周边寻找一个据点。葡萄牙人从16世纪初开始,经过长达四十余年的周折,最终选择澳门作为远东贸易的根据地。它创建为国际贸易港口后,得益于明朝政府实行一套机动灵活的“上省”“下澳”制度,将澳门这一孤悬海岛的港口与广州这一中国南方最大的对外贸易港口紧密地钩连在一起。不管海上风云变幻,中国南大门海域的对外贸易始终能保持一种稳定的开放状态,澳门因此也成为了广州港的外港。由于广州、澳门构筑的华南贸易中心是东亚及东南亚内部贸易网络的总枢纽,以此为外延,又形成了平户、长崎、那霸、大员、马尼拉、巴达维亚、万丹、帝汶、阿瑜陀耶、北大年、会安等港口为中心的广袤的东亚—东南亚贸易商圈。这些贸易商圈和贸易网络中的大航海活动,推动了这一时期第一次全球性的东西方经济文化的交流与碰撞。
    关键词:大航海时代 东亚国家 澳门
      作者简介:汤开建,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历史研究中心首席历史学家、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明清史、澳门史、中外关系史、西夏史及中国边疆民族史研究,出版学术著作《澳门开埠初期史研究》《明清士大夫与澳门》《党项西夏史探微》《宋金时期安多吐蕃部落史研究》《澳门编年史》(六卷,合著)《天朝异化之角——16-19世纪西洋文明在澳门》等十五部。
    在西方的传统认知中,大航海时代就是“地理大发现”(Age of Discovery),主要是指15—16世纪,欧洲的航海家、冒险家在远洋探索中开辟了多条新航路,发现了许多当时在欧洲不为人所知的国家和地区,包括美洲的发现和东印度的航行。然而,真实的历史是,所谓“地理大发现”,仅仅是大航海时代的开始——伴随着新航路的开辟,东西方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开始出现史无前例的量增和质变,使当时处于领先地位的西方文明扩展至东方世界;与此同时,东方的文明也随着双方经济文化的交往与流动,展延至欧洲。因此,真正意义上的“大航海时代”应是指15世纪末到17世纪中叶东方与西方同时进行着的双向海上运动。如果离开了东方国家包括中国、日本、琉球、朝鲜、泰国、满剌加、越南等在这一时期大规模的海上活动,那么,这一所谓的“大航海时代”就根本无法构成。所以,要探究“大航海时代”以及这一时代所带来的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就必须从西方与东方两个方面同时展开。
    一 15世纪末到17世纪中叶东亚国家参与的大航海活动
    从东方而言,中国、日本是参与大航海活动的最主要代表。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并不是海洋国家,但从宋元以来,由于海外贸易的发展促使了中国航海业的兴起,而明永乐至宣德时期的郑和下西洋,则为中国后来的大航海打通了通往西方世界的新航线。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大航海”应始于明朝成化、弘治以后。据统计,明朝从建立开始,到嘉靖三十六年(1557)葡萄牙人正式定居澳门之前,先后颁布十五次“禁海令”——从洪武时“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到嘉靖时“片板不许下海”,禁止人民对外通商贸易,限制外国人到中国进行贸易,导致了东南沿海地区以海洋为生的民人经济上的严重困境。为了谋生,他们私自下海,远帆通番。开始时,下海通番者人数并不太多,但通番船只已经远达印度的古里地区,据巴罗斯(J. d. Barros,1496—1570)的《亚洲旬年史之四》称:“当时华人航行印度海岸,因为香料贸易的缘故,他们在那里有自己多处商站(rias)。”1510年,葡萄牙人攻占满剌加后,华人下海通番船只也来到了满剌加,“去年,有四艘中国式帆船从中国来到这里,所带货物不多,他们接踵前来窥探本地”。由于这些私自下海通商的人们在印度、满剌加与葡萄牙人通商后获得了较多的利润,并将这些信息带到中国沿海各地,“闽广奸商,惯习通番,每一舶推豪富者为主,中载重货,余各以己资市物,往牟利恒百余倍”,“嘉靖甲辰,忽有漳通西洋番舶,为风飘至彼岛,回易得利归,转相传告”,故到明朝成化、弘治以后,下海通番者越来越多,而且规模越来越大。例如,“成化二十年十二月辛未,有通番巨舟三十七艘泊广东潮州府界”。又如,“正德九年六月丁酉,近许官府抽分,公为贸易,遂使奸民数千驾造巨舶,私置兵器,纵横海上,勾引诸夷,为地方害”。到嘉靖时,下海通番的规模与数量更是令人吃惊,以致当时的宁波知府曹诰捶胸顿足地大喊:“今日也说通番,明日也说通番,通得血流满地方止。”在明代成化、弘治以后的中文文献中,“泛海通番”“私通番舶”“私通番货”“下海通夷”等词比比皆是,反映了这一时期中国民间海商集团远洋航海事业的繁盛。
    这些所谓的通番下海者,在明政府的眼中均被视为“奸民”,更多地被视为海盗。但实际上,这些下海通番的人最初都是海商。当明政府禁止他们通商时,他们就转为海盗;而互市贸易开通之时,这些人亦都变成了海商。正如万历时期福建巡抚许孚远所称:“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稍后的徐光启亦称:“于是,多有先期入贡人船逾数者,我又禁止之,则有私通市舶者。私通者,商也。官市不开,私市不止,自然之势也。又从而严禁之,则商转而为盗,盗而后得为商矣。”这些海商们驾驶着自己制造的巨舶大舰扬帆远航,北上日本,南下南洋,甚至远至印度半岛的西洋古里、西洋琐里(即葡属印度)一带,展开了他们为利甚巨的海上贸易。于是,导致了嘉靖“大倭寇时代”的出现,最早的徽商海上贸易集团出现了,如许栋兄弟集团,王直、徐海集团;最早的闽商海上贸易集团出现了,如李光头(李七)集团、洪迪珍集团;最早的浙商海上贸易集团出现了,如毛海峰集团;最早的粤商海上贸易集团出现了,如何亚八集团,吴平、曾一本集团。这些属于民间的中国海商集团规模都很大,如朱纨《甓余杂集》所载:“浙海瞭报,贼船外洋往来一千二百九十余艘。”而王直集团更是这批海商集团中规模最大者:
    更造巨舰联舫,方一百二十步,容二千人,木为城为楼橹,四门其上可驰马,往来据居萨摩洲之松浦津,僣号曰京,自称曰徽王。部署官属,咸有名号,控制要害,而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时时遣夷汉兵十余道流劫濵海郡县。
    《万历广东通志·藩省志》称,曾一本集团“率众数千,乘船二百余艘,突至广州”。中国东南沿海的私人海商集团在隆庆、万历之际,虽然遭到了明朝政府的严厉镇压,但私人海商集团的海外势力并没有被遏止,他们的势力更向海外拓展,如林道干集团在柬埔寨、暹罗,林凤集团在台湾、吕宋。至于天启后崛起的郑芝龙集团,到天启七年(1627)时,在海上已经拥有约四百条帆船,人员达六七万;到崇祯时,“海盗一官在中国沿海拥有一千条帆船,称霸于中国海;方圆二十荷里内,人皆避之”。郑芝龙不仅称霸海上,而且大规模地同荷兰人、西班牙人、日本人以及东南亚商人展开通商贸易。据荷兰东印度公司报告:
    郑芝龙每年往大员向荷兰东印度公司提供1400担生丝、5000担糖、1000担蜜姜、4000担白色吉朗绸、1000件红色吉朗绸,价值总计300000里耳,而郑芝龙将得到3000担胡椒的供应。
    崇祯四年(1631)到崇祯十三年(1640)是郑芝龙集团的“黄金时期”,有不少于三百二十五艘的中国帆船驶抵马尼拉贸易。时人记载:
    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一舶列入二千金,岁入千万计,芝龙以此富可敌国。
    郑芝龙集团成为中国东南沿海最大的海商集团,其通商范围广及东洋、南洋各地:大泥、浡泥、占城、吕宋、魍港、北港、大员、平户、长崎、孟买、万丹、巴达维亚、马六甲、柬埔寨、暹罗。
    中国海商集团这种亦商亦盗的海上活动,成为了东方大航海的主流,而且这些海商集团大多又与西方的贸易船队联?合流,共同推动这一时期的海上贸易的发展。嘉靖时,“许一、许二、许三、许四勾引佛郎机国夷人络绎浙海,亦市双屿、大茅等港”,“海寇何亚八、郑宗兴潜从佛大坭国引番舶与陈老、沈老、王明、王直、徐铨、方武等合?入寇”;天启时,“红夷一小丑,狡焉挟市,封豕长蛇,荐食闽疆,且勾寇首刘香,萨倭渠魁李大舍,合?横掠于海上”。可以说,从嘉靖时被称为“海上之王”的王直,到崇祯时建立庞大海洋帝国的郑芝龙,这一批又一批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成长和发展起来的极为庞大的民间海商集团,他们跨海过洋、纵横万里,成为中国“大航海时代”的佼佼者。
    东方的大航海活动除了中国海商的大规模下海通番外,还应包括琉球、日本、暹罗、满剌加、越南等国的海上贸易活动。琉球应是除中国以外最早参与到东亚海域大航海活动中的重要国家,它本身就是一个由众多岛屿组成的海洋之国。从14世纪后期一直到16世纪初期,是琉球王国最繁盛的历史时期。该国国民穿越东亚和东南亚海域,积极发展对海域周边国家的集散贸易。他们不仅与中国、日本保持着密切的贸易关系,而且还开展了维持朝鲜与东南亚国家关系的频繁的贸易活动。以满剌加而言,琉球早在明天顺七年(1463)就开展了对满剌加的贸易活动,并留下了国王咨文;成化九年(1473),琉球国再次派船到满剌加贸易,因遇风浪漂到广东香山港;正德五年(1510),琉球又派一艘有水梢两百人的船只装载瓷器等物前往满剌加购买胡椒、苏木等物。据《历代宝案》的资料显示,琉球从15世纪晚期就有船只从那霸前往北大年贸易,在1514—1530年间,这种航海贸易活动进行得极为频繁;而这些贸易都发生在葡萄牙人到达这一地区前或刚刚到达这一地区之时,反映了琉球商人在东亚海域航海活动中的前瞻性。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所谓琉球商人大多是早期移居琉球的福建人。
    日本也是一个海洋之国,海岸线长,沿岸航路发达,因此,远距离的物资输送量相当可观。不过,日本早期的航海业大多还仅局限在近海航行。虽然有大量的倭寇船只进入中国海,甚至抵达东南亚海域,但到15世纪为止,日本人渡航目的地基本限制在中国宁波、朝鲜三浦、琉球那霸这三个地方。日本海上活动的大规模南下,始于欧洲人东来以后,即17世纪前三十年间,总计有超过356艘以上朱印船从日本列岛往东南亚方向航行。这些朱印船前往交趾有71艘;暹罗有56艘;吕宋有54艘。“朱印船”制度由丰臣秀吉于1592年创立,即给前往海外贸易的船只颁发“朱印状”——一种标有航行目的地等的证明文件。这种文件证明,持有它的船只是普通的船只,不是海盗船。它表明,日本政府开始重视海外贸易,并支持日本商人向海外发展。此外,英国人威廉·亚当斯(三浦按针,W. Adams,1564—1620)在1600年因失事漂流到日本,后来成为德川家康的外事顾问,也提升了日本的造船与航海技术,并打开了日本人的眼界。西洋的船只结构部分应用到日本的远洋船只上,先进的航海仪器引进到日本,葡萄牙人的领航员被朱印船大量使用,这些都加强了日本对外延伸的能力。加上进入17世纪以后,中国和西洋商船不断到来日本,都刺激了德川家康寻求日本对外扩大视野的兴趣。据西川如见《增补华夷通商考》记述,当时与日本通商贸易的国家除中国外,主要有朝鲜、琉球、大员、阿妈港(澳门)、东京、交趾、占城、柬埔寨、大泥、六坤、暹罗、满剌加、莫卧尔(卧亚)、咬??吧(巴达维亚)、爪哇、番旦、阿兰陀等国。在这一时期,日本方面也出现了一批专为经营跨国远洋贸易的著名商人集团,如开辟新西班牙航线的田中胜介,专门从事安南贸易的京都商人集团角仓了以,长期从事台湾、安南、暹罗等地贸易的长崎商人集团末次平藏,以及专门从事菲律宾群岛、印度支那地区的大阪商人集团末吉孙左卫门等。正如1597年进行全球航行的意大利商人、探险家卡莱蒂(F. Carletti,1573—1636)所言,日本人利用一切手段,冒着极大的危险,到各式各样的地方闯荡。当然,这一时期活跃在西太平洋海域中展开东西方贸易活动的还有朝鲜、安南、暹罗、柬埔寨等国的海商。
    16世纪中叶以后,南海首先进入东亚海域大航海活动的巅峰期,其贸易热潮也顺势扩大到东海,甚至北进日本海域,南下东南亚海域。在这些区域内,华人(包括华裔琉球人)、日本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的海商联结起来,结合为一体,构成了东亚海域内庞大的贸易网络。可以说,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华人海商成为了这一贸易网络中最为重要的主体,人数众多的华人海商驾驶着大小中国“戎克船”(Junk)驰骋在上述海域,南来北往,东西钩连。初始下海通番、通夷,继而压冬留寓,一批一批的华人随着“大航海”活动移民海外。最早应是1500年前后出现于满剌加的“中国村”(Kampung Cina),该区包括有一两条街道,其首领称蔡喇哒(Cheilata)。16世纪中叶,在日本的平户、博多、长崎,先后出现了“大唐街”,“皆中国人所居也”;在马尼拉,则出现“涧内”“八连”“大明街”等华人聚居区,“中国人贾以数万”。16世纪末,在爪哇岛的万丹也出现了“唐人街”;而在巴达维亚,则出现“班芝兰”(Pantjiolen)的华人聚居区。据道光初年完成的《咬??吧总论》记载:“唐人约有十万三。”而当时往葡萄牙人居住地澳门的华商则更多,“闽粤商人,趋之若鹜”。到崇祯时,仅聚居澳门的福建商人就达数万人之多,“闽之奸徒,聚食于澳,教诱生事者不下二三万人”。其他如越南会安,暹罗大城、六坤、大泥,马来西亚满剌加,印度尼西亚的三宝垄,在明中叶后的大航海活动中,都有大量的华商及其家人移居该地,进而形成了后来的南洋华侨社会。不仅华人大规模移民海外,日本人也出现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移民活动,在很多东南亚各地的港口和城市出现了日本人居住的街区或日本城,在最鼎盛之时,移居吕宋的日本人有三千人,移居暹罗的有一千五百人。当时,也有一些日本人移居澳门。据中国文献记载:澳门葡人“收买健斗倭夷以为爪牙,亦不下二三千人”。随着这一时期大航海活动的发展,亚洲各国之间的大规模移民亦同时出现。
    二 15世纪末到17世纪中欧洲国家在东亚海域的大航海活动
    从西方而言,位处于大西洋岬角的葡萄牙是最先冲破惊涛之险奔赴东方的欧洲国家。15世纪末、16世纪初即进入印度,占据印度半岛东南部马拉巴尔海岸一线。1509年,葡萄牙人首次从海上抵达南洋群岛,海军将领西奎拉(D. L. d. Sequeira,1465—1530)率领船队来到苏门答腊大岛的北部,访问了陂堤港(Pedir)和巴西(Pasei)。1510年,葡萄牙军攻占印度果阿(Goa),遂在此建立要塞,并以此为葡人东进之根据地。1511年,首任葡印总督阿尔布科尔科(A. d. Albuquerque,1453—1515)率由十九艘战船组成的葡萄牙舰队攻占满剌加,控扼连接印度洋和太平洋的马六甲海峡。同年,又派遣阿布雷乌(António de Abréu)率三艘船去马鲁古(Molucas, 即摩鹿加群岛)、班达岛(Banda Island)、索洛群岛(Solor Islands)、帝汶岛(Timor Island)。1512年,又派船往德那地(Ternate)进行丁香贸易。根据阿尔布科尔科发回情报称,中国是瓷器和丝绸的巨大出口国,同时也出口麝香、大黄、珍珠、樟脑和明矾;中国市场定期大量吸收的是胡椒。在此信息基础上,葡萄牙王室很快制定了一个全面进入东亚的计划,尤其是进军中国,在中国海岸进行领土定居,把中国视作最有潜力和最突出的商业伙伴:
    主要是建立堡垒和海上军事力量,并采用当时在波斯湾某些地区、印度西海岸和马来亚半岛的模式。国王准备将此作为商业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运作,使中国南海岸与东南亚的主要港口城市连接起来,再将其中一些商业活动引至欧洲。该计划的第一步即组织一个庞大舰队前往中国。
    明正德八年(1513)一月,满剌加要塞司令布里托(Jorge Rui de Brito)船长委派欧维士(Jorgeálvares)搭乘一艘中国帆船满载胡椒前往中国。尽管欧维士未能进入广州港,但却做了一笔利润丰厚的生意,满载中国货物返回满剌加。正德十一年(1516),葡印总督罗博·阿尔伯加瑞亚(L. S. d. Albergaria,1442—1520)第三次派遣使节科埃略(D. Coelho,1485—1554)出使暹罗,并与暹罗签订了第一个葡暹条约,即允许葡萄牙人在暹罗居住,并可在阿瑜陀耶京、丹那沙琳(Tenasserim)、墨规(Morqui)、北大年、六坤等地经商。正德十二年(1517),葡萄牙派遣第一个正式外交使团出使中国,这一使团历经坎坷,虽然使节皮雷斯(道咩卑利士,T. Pires,1465—1540)已经到了北京,但与中国政府建立自由通商贸易的要求却遭到了拒绝。明嘉靖二年(1523),葡萄牙人阿不留(Si?mo de Abréu)率领船队航行至西里伯斯岛(Celebes,即苏拉威西),目的是要探清海路和贸易路线,从而将满剌加与婆罗洲连接起来。明嘉靖三年(1524),葡印总督达伽马(V. d. Gama,1469—1524)派遣葡萄牙船长科埃略由海路来到交趾支那的海滨城市会安。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葡萄牙正式进入日本,随即开辟了当时世界上最长的一条贸易航线——葡日贸易航线,展开了极为频繁的葡萄牙与中国、日本之间的贸易。据葡萄牙学者罗理路(Rui Manuel Loureiro)的研究称:
    从1544年开始,葡萄牙人航行日本的次数剧增,很快形成了一个十分盈利的三角贸易,连接满剌加与中国港口,然后再与日本港口连接起来。当时贸易的主要货物是马来群岛的胡椒,用以交换中国的丝绸,再以中国的丝绸交换日本的白银,继而再用白银交换丝绸,用丝绸交换胡椒。当时贸易的货物还包括硫磺、硝石、水银、麝香、武器、扇子及其他产品,这一三角贸易则最占数量。当时,在最东方的航线上经商的多数是葡萄牙私商,也有葡萄牙王室的船只。他们是葡萄牙人在亚洲的重要部分。
    从1546—1617年间,葡萄牙每年均有船只从印度果阿前往日本进行贸易,多则4艘,少则1艘。这一时期,日葡贸易航海主要使用的是葡萄牙东印度大船。这种船只一般都在800吨以上,有的甚至达到1200—1600吨。1618—1640年间,日葡贸易的方式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笨重的大黑船改为200—300吨的中等平底帆船进行运输,所以每年往日本贸易的船只数量增多,多则8艘,少则3艘,而且贸易量也大增。据学者统计,16世纪后期,葡人每年从日本运回的白银只有50万—60万两;而到17世纪20年代前后,葡萄牙人从日本运回的白银则高达350万—430万两。
    西班牙获得了西半球的保教权以后,以新开辟的美洲大陆中部的墨西哥城为据点,横渡太平洋,也开始了对东方世界的侵占和掠夺。到16世纪70年代,西班牙人的势力不仅控制了当时美洲大陆的大部分地方和岛屿,而且将其殖民统治横跨太平洋进入菲律宾群岛,并建成了以马尼拉城为中心的亚洲据点。从此,西班牙人开辟了墨西哥至马尼拉的跨太平洋航线,同时北进台湾、琉球、日本,南向马鲁古群岛及东南亚诸地,且与葡萄牙展开激烈的竞争,力图打开中国的大门,抢占中国市场。至此,马尼拉城与中国福建、广东、澳门,甚至日本与新西班牙(日本称浓毗须般),一条又一条的新航线被开辟,其中最重要的是与中国福建地区的贸易。
    福建地区的华人与马尼拉的贸易虽在很早以前已出现,大规模地进入吕宋贸易则是隆庆海澄开港“准贩东西二洋”以及西班牙人控制马尼拉以后。1572年,福建华船到马尼拉贸易的只有3艘;到1583—1584年时,已增加到30艘左右;1588年后,每年少则10余艘到20余艘,多时达40余艘到50余艘。值得注意的是,此时中国福建与菲律宾的贸易全部由华人船只来承担,并没有马尼拉的西班牙船参与。华人满载着西班牙人需要的丝绸、瓷器、粮食及其他生活用品前往马尼拉,而西班牙人则将从新墨西哥运来的白银与其交换。这样,华商与西班牙商人的贸易一方面成为解决马尼拉西班牙人全部生活品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马尼拉又成了中国与新西班牙贸易的中转站,并将中国的丝绸等货运往新西班牙。1580年,葡萄牙被并入腓力普二世统治的西班牙帝国,他们在东亚海域又开辟了马尼拉到澳门的航线。从1583年,葡萄牙船长呚呧呶(Bartoloméu V. Landeiro)的代理人若尔热·莫沙(Sebasti?o J. Moxar)从澳门开始了首航马尼拉的贸易,带去了大量的绵织品、丝织品、橄榄油、葡萄酒、中国点心等货物,以交换白银,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都因此而大获其利。1584年,呚呧呶又带了两艘船航行马尼拉,并载有大量货物。但是,这条航线的开通,多次遭到了各方的阻扰,并非每年都有船只航行,直到17世纪后,澳门与马尼拉的航行才开始逐渐增多。据学者统计,17世纪前四十二年中,澳门与马尼拉的航船总数为82艘,平均每年近2艘(其中多年没有船只航行记录)。澳门的商船将中国的丝绸、锦缎、瓷器以及印度的纺织品运到马尼拉,再转运到新西班牙,而从马尼拉运回的主要是西属美洲的白银。1602年,一位南美的主教称:“菲律宾每年输入二百万西元的银子都转入中国人之手。”这里面应该是包括了由福建华人带回中国和澳门葡萄牙人转入中国的白银总数。此时的太平洋上,葡萄牙与西班牙的大黑船(日本人称之为南蛮船)东来西往,络绎不绝,呈现出无比的繁荣。
    从16世纪90年代起,新崛起的低地尼德兰国家荷兰也加入到这一抢夺东方市场的竞争中,商人们制定了远航亚洲诸港口的计划,中国和香料群岛马鲁古是最重要的目的地。1594年,荷兰第一家公司“远方公司”成立,翌年便派遣船队远航东方。荷兰人第一次远征东方的船队由4艘船只组成,司令官是曾在里斯本经商的霍特曼(C. d. Houtman,1565—1599)。荷兰舰队进入远东的第一个据点就是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上的万丹,然后将目标指向中国,希望在中国东南沿海地方找到一个据点,但这一企图却没有成功。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后,首先在爪哇岛上的巴达维亚城建立了该公司的东方根据地,他们驾驶着船身高大、幡帆众多、速度快捷的舰船乘风破浪闯入印度洋及西太平洋海域。到1621年时,荷兰人在亚洲管治领土及势力范围涵括有印度半岛、印支半岛、马来群岛、菲律宾群岛,他们在这些地方或设有商栈,或建有要塞,或进行贸易活动。为了进入中国市场,荷兰人企图抢夺葡萄牙人控制下的澳门,计划失败后,转而占领了中国的澎湖。最后,在中国军队的围逼下,于1624年8月26日,荷兰舰队司令官宋克(M. Sonck,1590—1625)下令拆毁澎湖城堡,并率所有船只和人员携带各种物品正式撤离澎湖,退守大员,占据台湾。之后,不断派出船队在福建沿海地区与中国商人进行贸易,其中与郑芝龙集团的贸易规模巨大,虽然不断遭到福建当局的拒绝与干预,但从1635年直到1644年明朝的灭亡,福建地方的中国人与台湾及巴达维亚的贸易一直顺利地进行。据1636年1月4日和12月28日的巴达维亚城报告称:“近来,自由畅通地从中国到大员的货物运输日益频繁,所有运去的现金几乎全部令人满意地用掉。”曹永和根据《大员商馆日记》统计,在1636年11月至1638年12月的两年多时间里,共有334艘中国商船前往台湾贸易。它们运载大量的生丝、砂糖、瓷器、丝绸、布匹、大米、黄金以及砖石木料往台,运回的是胡椒、铜、铅、鹿肉以及各种压舱物。1644年,抵达巴达维亚的中国商船共有8艘,输入货物3200吨,但这些商船自巴达维亚运返中国的货物,由1637—1644年,每年只有800—1200吨。
    荷兰人不仅开通了台湾至福建沿海和福建至巴达维亚城的贸易航线,而且荷兰东印度公司船队还以阿兰陀的名义远航日本,并开辟了巴达维亚至台湾、琉球再至日本长崎的贸易航线。1607年,由荷兰东印度公司舰队司令韦尔霍夫(P. W. Verhoeff,1573—1609)率领一只由13艘舰船组成的船队离开欧洲前往东方,其中有2艘船满载丝绸、胡椒、铅从巴达维亚航抵日本,要求通商,但遭到拒绝。“庆长十四年(1609)八月甲戌,南蛮阿兰陀国贡献骏府,赐书于彼国主,许其每岁到肥前平户而商舶交易。”同年,荷兰在平户设立商馆,后于宽永十八年(1641)又将平户的荷兰商馆迁往长崎出岛。荷兰每年派商船到日本进行贸易,运往日本的货品主要是丝绸、铅、锡,而运回巴达维亚的则以白银居多。当时,福建人李光缙称:
    和兰人富,少耕种,善贾,喜中国缯絮财物,往往人挟银钱船以出,多者数百万,少者千余,浮大海外之旁属国,与华人市,市汉物以归。
    荷兰人挟银钱数百万进行贸易,反映荷兰输入中国的主要还是白银。据西方学者统计,1622—164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从日本输入亚洲的白银总值26498753荷兰盾,平均每年1892768荷兰盾。这些荷兰人从日本带入亚洲的白银,又通过与华人的贸易进入中国市场。这一时期,荷兰人驾驶着“荷兰舶”“红毛船”,还携带着威力强大可以洞石穿城的“红夷大炮”,欲与西、葡一比高下。
    葡萄牙商人在远东贸易中获得巨额利润,引起了英国人的注意。1600年,在英国女王伊丽莎白支持下成立的东印度公司,就是要展开对东方的大规模航海及其贸易活动,以打破葡萄牙人对远东贸易的垄断局面。1602年,与爪哇岛上的万丹土王签约并在此建立商站;1608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船到达印度半岛西岸的苏拉特(Surat);1611年,在印度南部的马苏里帕塔姆建立商站;1612年,在苏拉特、阿瑜陀耶、北大年以及印度尼西亚东部的望加锡建立商站。庆长十四年七月,获日本德川幕府颁赐朱印,允许航海来日本贸易。庆长十八年(1613)八月,英国东印度公司船队携带国王文书,向德川幕府进献猩猩绒、弩炮、望远镜等方物;九月,德川家康复书称:“伊袛利须(英吉利)舩到日本,不问何港,爱护无他,赐邸江户,地基任其所请。”故英国在平户设立商馆,展开对日贸易。但英国在日本的贸易并不成功,平户商馆设立不足十年,至元和七年(1621),即“以无利润故止通商”而关闭商馆。
    英国人对中国的最初影响,应是万历四十八年(1620)。英国东印度公司船只“独角兽号”追击澳门葡萄牙船而遭遇台风,沉没于广东阳江海面,广东地方政府组织人力从该船上打捞了数千匹西洋绒布和36门红夷大炮。这一事件,在中国引起了极大的震动。而英国第一次正式航行中国,则是在崇祯八年(1635)。该年,英国东印度公司船只“伦敦号”在果阿与葡印总督签订协议,去中国不直接参与对华人的贸易,并要求从澳门带回葡属印度所需要的铜和澳门博卡罗铸炮厂生产的火炮。这一次航行从英国来说,主要目的就是让英国东印度公司与中国建立直接的贸易关系,但在葡萄牙人的干预和监管下,加上广东政府拒外国人于门外的态度,这一计划并未获得成功。崇祯十年(1637),当时的中国官员还将英国人误认为是“红毛荷兰”的时候,东印度公司4艘船只在韦德尔(J. Weddell,1583—1642)上校率领下来到澳门,并不顾一切地闯进广州,委托华人通事、牙行展开贸易,但遭到中国政府的拒绝和驱逐。与其他欧洲国家的远东航海和贸易比较而言,英国东印度公司早期阶段在东亚海域的航海和贸易都处在不利的地位,其在各地的贸易所获得的利益远远不如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
    三 15世纪末到17世纪中叶东亚海域大航海活动与澳门的关系
    从15世纪末到17世纪中叶,欧洲列强在东亚海域争雄斗胜、叱咤风云,西人、西力、西风滚滚而来,势不可挡,但这一系列大航海活动的背后,无论哪一个国家,都是以打开中国广袤市场、开展同中国的自由贸易为主要目标的。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在中国的周边寻找一个据点。葡萄牙人从16世纪第一个十年就开始在寻找,先是广东的上川、浪白,然后是福建的月港、浙江的双屿。他们与中国东南沿海的私商集团及日本、东南亚等地的海商势力联合起来,在这些地方建起了一个又一个的贸易据点,但最后均被明朝官方禁海派给摧毁。经过了长达四十余年的周折后,最终在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于广东珠江西岸香山县的“濠镜澳”地方获得了“侨寓”的权利,葡萄牙人称之为“Amaquam”,华人称之为“亚妈港”,日本人称为“阿妈港”。澳门的诞生,正是在东亚海商势力发展的鼎盛之时即所谓“嘉靖大倭寇时期”。
    澳门开埠以后,葡萄牙人“举国而来,负老携幼,更相接踵,夷众殆万人矣”;“夷人恋居射利,居者、行者往来相错,渐成都市。广袤二舍,聚居近万人,佣贩贾客倍之”。很快,就在中国的南海之滨建成了一座“高栋飞甍,栉比相望”,“高居大厦,不减城市”的地中海式欧洲城市;甚至有人称:“今聚澳中者,闻可万家,已十余万众矣。”更有人称澳门:“迩来不下数十万人矣。”从“殆万人”到“近万人”到“已十余万众”再到“不下数十万人”,反映了澳门这个“海滨弹丸地”在葡萄牙人开埠后城市发展变化之迅速。
    不仅澳门城市人口发展迅速,而且通过葡萄牙人海上贸易,澳门人财富积累之快亦令人咋舌。一艘艘飞扬跋扈的葡萄牙大黑船“十二帆飞看溜还”,一个个富可敌国的葡萄牙商人“珴珂衣锦下云樯”。明人周玄玮称:“广属香山为海舶出入襟喉,每一舶至,常持万金,并海外珍异诸物,多有至数万者。”明人罗大纮称,澳门“商与夷为市数千人,金钱不下数十万”。甚至澳门的耶稣会士也因为参与对日本贸易而发财,“香山濠镜澳,有三巴和尚者巨富”。万历十九年(1591)时,明人王临亨亲眼所见:
    西洋古里,其国乃西洋诸番之会。三四月间入中国市杂物,转市日本诸国以觅利,满载皆阿堵物也。余驻省时,见有三舟至,舟各赍白金三十万投税司纳税,听其入城与百姓交易。……然夷人金钱甚伙,一往而利数十倍。
    三艘葡萄牙船一次载来的货物,其价值就高达白金九十万,反映了澳门贸易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利润之丰,以致通过海上贸易而使澳门很快地富裕起来。1582年完成的《市堡书》即称:“可以预计,不久之后,澳门将成为这一带最富庶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到1635年博卡罗(A. Bocarro,1594—1642)完成《要塞图册》时则称:“澳门市是东方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与各地来往贸易兴隆,有大量的各种财物和珍贵物品。……他们比那个印度州的任何地方的人都富有。”
    在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前,澳门还是一座“满地都是凸出巌石”的荒岛,到16世纪中叶后,短时间内就发展成一座人口众多、繁华富庶的城市,其根本原因就在于,16世纪中叶到17世纪中叶在东亚海域极为发达的大航海活动,推动了葡萄牙人和中国商人共同将澳门打造为国际贸易港口。15世纪末葡萄牙人东来以后,一直将发展中国贸易作为主要商业目标,而最终选择澳门为远东贸易的根据地,原因有二:首先,澳门处于当时世界最漫长、最繁荣的葡日贸易航线的中间段上,同时又是澳门至马尼拉至墨西哥之太平洋航线的起点;17世纪后,葡萄牙人还开辟了澳门至中南半岛上的安南、交趾、暹罗、柬埔寨及印度尼西亚群岛上的万丹、望加锡、巴达维亚、帝汶等短途航线,这些航线的开通使澳门成为了葡日贸易、西葡贸易和澳门与东南亚贸易中最为重要的中转站、始发站和商品集散地。其次,澳门地处珠江出海口的西岸,背靠广州,而广州不仅“金银遍地”,还被西方人称之为“世上再无此富裕之地”,也是中国内地十几个省贸易货物的集散地,是中国最大的对外贸易市场。对此,努易兹关于中国贸易报告称:
    中国物产是这么丰富,它可以充足地供应全世界某些货物。汉人将全国各地的货物送到易于脱售的城市或港口。……然后又送到澳门和广东的市集,但是商品这么多,葡萄牙人根本买不完。
    特别是明中叶以后,在明朝与西洋的贸易中,广州是唯一合法对外开放的港口。克路士(G. d. Cruz,1520—1570)的《中国志》载:
    因为自1554年以来,莱昂尼·德·索札任少校,和中国人订立条约说我们要向他们纳税,他们则让我们在他们港口贸易。从此后,我们便在中国第一港口广州作贸易。中国人带着丝绸和麝香上那儿去,这是葡人在中国购买的主要货物。
    明人霍与暇言:
    凡番夷市易皆趋广州,番船到岸,非经抽分,不得发卖。……每番船一到,则通同濠畔街外富商搬瓷器、丝绵、私钱、火药违禁等物,满载而去,满载而还。
    而将澳门与广州两地贸易紧密相连的方法就是“上省”与“下澳”。“上省”就是葡萄牙商人去广州贸易,在广州海防安全没有遭受威胁的时候,一般都是由葡萄牙商人上省城贸易。成书于1582年之后的《中国诸岛简讯》称:
    从澳门取海道前往广州,可走两条路:一条叫内线,即沿着澳门所在岛屿的西侧,途经香山镇,沿着顺德岛的左侧,前往广州。另外一条叫外线,即沿着澳门港所在岛屿的东侧,穿过一个小海湾,途经许多小岛,沿着顺德岛的左侧,前往广州。
    “下澳”是指广州的商人前往澳门贸易,在广州海防安全遭受威胁时,多改为由广州商人到澳门去贸易。明人霍与暇称:
    大约番船每岁乘南风而来,七八月到澳,此其常也。当道诚能于五月间,先委定广州廉能官员,遇夷船一到,即刻赴澳抽分,不许时刻违限,务使番船到港。……于六月间,先责令广州府出告示,召告给澳票商人,一一先行给与,候抽分官下澳,各商亲身同往,毋得留难。……抽分早则利多入官,澳票先则人皆官货,私通接济之弊不禁而自止矣。
    正是由于明朝政府实行的这一套机动灵活的“上省”“下澳”制度,就将澳门这一孤悬海岛的港口与广州这一中国南方最大的对外贸易港口紧密地钩连在一起。不管海上风云变幻,中国南大门海域的对外贸易始终能保持一种稳定的开放状态,澳门因此也就成为了广州港的外港。万历初期的刘承范称:
    夫香山澳距广州三百里而遥,旧为占城、暹罗、贞腊诸番朝贡舣舟之所,海滨弹丸地耳。第明珠、大贝、犀象、齿角之类,航海而来,自朝献抽分外,襟与牙人互市。而中国豪商大贾,亦挟奇货以往,迩来不下数十万人矣。
    明人王临亨亦称:
    西洋之人往来中国者,向以香山澳中为舣舟之所,入市毕,则驱之以去。日久法弛,其人渐蚁聚蜂结,巢穴澳中矣。
    正是澳门的港口贸易能产生“一往而利数十倍”的高额利润,吸引了无数中外商人来澳门经商。国内则“闽粤商人,趋之若鹜”,国外则“列廛市贩,不下十余国”。由于葡萄牙人从16世纪中叶到17世纪中叶一直控制着当时世界上最长的葡日贸易航线,并垄断了这条航线上对中国和日本的贸易,所以,在将近一百年的时间里,东亚海域中的各国都要附随葡萄牙人才能参与对中国的贸易,澳门也就出现了“附舶香山濠镜澳贸易”的经济现象。据明人蔡汝贤的资料,在万历中期“附舶香山濠镜澳贸易”有回回、锡兰山、浡泥、彭亨、百花、吕宋、咭呤、甘坡寨、顺嗒等九个国家。而这些附舶香山濠镜澳贸易的国家,都参与到广州贸易之中,形成了这一百年汇聚东西方各国商人贸易著名的“广州交易会”(又称广州市集)。1582年,抵达澳门的利玛窦(M. Ricci,1552—1610)这样称澳门:“不仅有葡萄牙人居住,而且还有来自附近海岸的各种人聚居,都忙于跟欧洲、印度和摩鹿加群岛运来的各色商品进行交易……不久,那块满是巌石的地点就发展成一个可观的港口和著名的市场。”
    澳门这一国际贸易港口的创建,使得一场规模庞大、影响广泛的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运动在东亚海域出现。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以及中国、日本、东南亚商人们将他们从欧洲、印度、东南亚及日本贩来的货物转卖到广州,而又从广州购买中国的生丝、绸缎、瓷器、茶叶及药材转贩到东西方各国。正如葡萄牙学者徐萨斯(M. d. Jesus,1863—1927)所言:
    一个连续数月的集市首次在广州举行后,以后一年两次,一月份澳门商人开始购买发往马尼拉、印度和欧洲的商品,六月份则购买发往日本的商品,以便及时备好货物,使商船能在东南和东北季风开始时按时启航。远东与欧洲的贸易为葡萄牙王室垄断。一支王家船队每年从里斯本起航,通常满载着羊毛织品、大红布料、水晶和玻璃制品、英国制造的时钟、佛兰德造的产品,还有葡萄牙出产的酒。船队用这些产品在各个停靠的港口换取其他的产品,船队由果阿去柯钦,以便购买香料和宝石,再从那里驶向满剌加,购买其他品种的香料,再从其他群岛购买檀香木。然后,船队在澳门将货物卖掉,买进丝绸,再将这些连同剩余的货物一起在日本卖掉,换取金银锭。这是一种能使所投资本成2倍或3倍增长的投机买卖。船队在澳门逗留数月后,从澳门带着金、丝绸、麝香、珍珠、象牙和木雕艺术品、漆器、瓷器回国。葡萄牙国王为自己保留了东方贸易中最大的特权。他给予有功的大臣的最大实惠就是允许他们用一两艘大帆船运来东方商品,卖给里斯本商人,以获巨大利润。
    当然,从澳门出口的转贩的商品最大宗为中国丝绸。据西班牙罗耀拉(M. L. d. Loyola,1550—1606)修士称:
    帝国全境有大量的丝绸,多从广州城运往葡属印度,每年多达3000多公担(每公担59公斤);另外,运往日本的许多公担没算在内,还有通常开往吕宋群岛的15艘船所载和暹罗及其他国家的人拿去的大量丝绸都未计算在内。
    瑞典人龙思泰(A. L jungstedt,1759—1835)的《早期澳门史》这样记录:
    《葡属亚洲》一书断言,他们每年的出口达5300箱精致丝绸,每箱包括100匹丝绸、锦缎和150匹较轻的织物。
    而从澳门运进广州输入中国内地最大宗的商品则是白银,据1590年《日本天正遣欧使节团》一书载:
    葡萄牙人为了采购货物,每年运到那个叫做广州的城市的白银,至少有四百个塞斯特尔休(Sestércio,古罗马银币,合两个半阿斯asse),但一点儿白银也都没有从中国流出境外。
    而据葡萄牙学者索萨(George B. Souza)的统计,1546—1638年,葡人从日本带到中国的白银数量达到 3660万—4110 万两。除了从日本运入澳门的白银外,还有从马尼拉将美洲的白银也大规模地运回澳门。1635年,菲律宾检察总长孟法尔坤(JuanG. Monfalcon)称:
    因澳门葡人到中国广州市上购买货物,运往马尼拉出售。……葡人现在自马尼拉运走的银币,有过去中国商人运走的三倍那么多。
    而李庆博士则认为,1582—1642年,从马尼拉流入澳门的白银不会少于2000万比索(约1600万两),可能会超过3000万比索(约2400万两)。两者相加,在16世纪中期至17世纪中期东亚海域大航海活动最兴盛时期,葡萄牙人运进澳门再输入中国内地的白银达6000万—7000万两之多。而中国丝绸大规模地流入欧洲、美洲及印度、日本、东南亚地区,与美洲、日本白银大规模地进入中国内地,成为了这一时期大航海活动所推动的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最为重要的表征。
    在16—17世纪的东亚海域中,先后出现了多条国际贸易航线,而这些航线又构成了这一时期东西方经济交往的贸易网络。在这一网络中,由广州、澳门这两个港口而构筑的华南贸易中心,毫无疑问成为了东亚及东南亚内部贸易网络的最为重要的总枢纽。以此为外延,形成了平户、长崎、那霸、大员、马尼拉、巴达维亚、万丹、帝汶、阿瑜陀耶、北大年、会安等港口为中心的广袤的东亚—东南亚贸易商圈,而广州—澳门则是这一广袤贸易商圈中最为重要的支柱。通过这些贸易商圈和贸易网络中的大航海活动,又推动了这一时期第一次全球性的东西方经济文化的交流与碰撞。
    〔编者注:此文是作者承担的中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澳门及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汉文档案文献整理与研究(1500-1840)”(19ZDA206)的代表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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