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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社会”说·“农商社会”说·“帝制农商社会”说(3)


    
    总体而言,三种学说既有差异性又存共性,均认为需要对中国古代历史尤其是后段历史的复杂性和演变进行贯通性的解释。学者们也达成了部分共识: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农商要素相辅相成,并不冲突对立;唐宋以来,富民商人势力上升,政治强力主题和社会财富主题之间有剥离和复杂的交互作用。有学者总结,这些共识扩展了中国帝制时代后期历史研究的视野。
    南开大学教授、中国元史研究会会长李治安教授表示,当前在史坛上能够成为一家之言、言之有据的并不多。尽管有些提法一时难以被学术界所接受,但是只要能够为研究带来新的启发,开拓新的领域和视野,就能够推动相关研究向前进步。厦门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部主任陈支平非常赞同农商社会的概念,他同时认为,富民社会是中国古代史研究重要的突破点。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方志远认为,富民社会是从社会结构来考虑,农商社会是从经济结构入手,而要建立一种体系的话,还应该向前伸展,探讨商朝到战国、秦汉到五代、唐宋以后的情况。在研究上应该融通断代史和通史的关系,同时充分关注海内外学界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及提出的概念和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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