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统为本体 以西学为方法(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6:11:20 光明日报 陈锋 王燕 参加讨论
历史文献中对“缙绅”“士绅”等称谓的记载 钱穆在《国史新论》中指出:“中国文化有与并世其他民族、其他社会绝对相异之一点,即为中国社会有士之一流品,其他社会无之。”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士”以及后来的“缙绅”等具有特殊的地位和社会意义,有必要对“缙绅”等词在历史文献中的记载进行梳理。 其一,“缙绅”。“缙绅”或“搢绅”一词,在汉代的文献中已经多有出现,如《汉书·郊祀志》记载:“其语不经见,缙绅者弗道。”《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说:“高祖以征伐定天下,而缙绅之徒骋其知辩(师古曰:缙绅,儒者之服也)。”《后汉书·张衡传》曰:“缙绅如云,儒士成林。”可以认为,最初“缙绅”与“插笏”和“绅绅大带”的服饰有关,主要是泛指儒者士子。隋唐以迄宋代,“缙绅”已经俨然成为一个重要的阶层,同时已多“缙绅(搢绅)士大夫”“缙绅(搢绅)士人”连称。《续资治通鉴长编·哲宗》有多条记载:“谁不爱富贵而畏刑祸,于是搢绅士大夫望风承流,竞献策画”;“搢绅士人,公卿胄子,未尝不由此进”。在《宋史》传记中,亦多“缙绅士大夫”或“缙绅士人”“缙绅士女”连称。直至明代初中期,依然有“搢(缙)绅士”的说法。 其二,“士绅”。“士绅”一词,最早出现于明代。宋仁宗时,张方平曾云:“今风俗流溢,共务奢汰,闾巷无守志之士,绅行乏循道之人。”(《历代名臣奏议》卷172)笔者以为,这种士、绅分用和联系,是导致“士绅”一词出现的先河。明清时期,士绅在文献中已多见,例如:“厂卫司讥察,而告讦之风炽,诏狱及士绅。”(《明史·刘宗周传》)“传唤士绅商民,当面晓谕,各绅士义勇人等,莫不感激踊跃。”(《平定台湾纪略》卷12)当时,已经出现了“士绅”与“绅士”混用现象。 其三,“绅士”。《明史·唐定王桱传》:“令群下捐俸,劝绅士输助,征府县银谷,未解者官吏督迫,闾里骚然。”这是在历史文献中较早出现“绅士”一词,但这里的“绅士”,当是“缙绅士大夫”的简称。此“绅士”非西方彼“绅士”(gentry)。明末以降,“绅士”一词,已经多有出现,如《明史·汪伟传》载:“文自内阁,武自公侯伯以下,各率子弟画地守,庶民统以绅士家自为守。”《明史·史可法传》载:“大清兵还攻邳州……大变之初,黔黎洒泣,绅士悲哀。”《明史·杨廷麟传》载:“偕巡抚李永茂,集绅士于明伦堂,劝输兵饷。”《明史纪事本末·张献忠之乱》载:“献忠大索全蜀绅士,至成都皆杀之,”等等。 清代对“绅士”也多有记载,《皇清开国方略》卷七记:“望昌冈城中,比户焚香,绅士庶民,备乘舆。”《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卷二二载:“年来屡蠲陜甘二省额征钱粮,使群黎均沾膏泽,而三秦绅士庶民,感激国恩。”《清世宗上谕内阁》卷八二所载雍正七年六月的一段上谕,更是值得特别注意,上谕云: 据广西学政卫昌绩奏称,粤西民情,大抵嗜利而无耻,寻仇而轻生,健讼而喜妄作,一切奸淫偷盗、忿争刦杀、干名犯分之事,皆悍然行之而不顾。而倡之者,实自强横之绅士始。粤处边陲,民愚而陋,井蛙夏虫,识见不广,畏乡绅如虎,畏士子如狼,故俗有“举人阁老”“秀才尚书”之语;其畏官长也,不如畏绅士,故俗有“官如河水流,绅衿石头在”之语。彼见奸淫偷盗、忿争刦杀、干名犯分之事,绅士一一为之,无怪其渐染成风,寖以恶薄也。……朕思谨厚为风俗之本,绅士乃庶民之倡,故欲化民成俗,使闾阎共敦仁让之风,必赖本乡之绅衿领袖,身体力行,为庶民坊表,则观感兴起,朝夕渐摩,风俗可归于淳厚…… 上述内容在语句上很有意思,交互出现了“绅士”“乡绅”“绅衿”“士子”四词,这四个词特别是前面三个词事实上并无歧义。更为重要的,这些“绅士”“乡绅”“绅衿”“士子”,根本与所谓“精英”无涉,“一切奸淫偷盗、忿争刦杀、干名犯分之事”,肇始者、倡之者,皆是“强横之绅士”。由于“绅士之身通仕籍”,具有很大的能量,出现了“举人阁老”“秀才尚书”以及“官如河水流,绅衿石头在”的俗语,致使乡民“畏乡绅如虎,畏士子如狼”。 降至晚清,除了多用“绅士”一词外,大多单用“绅”字,并出现“学绅”“商绅”“绅商”“绅董”诸词。如《晚清山西财政说明书》杂税记载中,关于太原县之“铺捐”:“按上、中、下铺户按月抽捐,绅士经理。”兴县之“戏捐”:“系光绪二十九年正月,经前县陈令试办戏捐,邀同绅耆,妥为筹商……向由绅董收支,不假官吏之手”。偏关县之“油酒捐”:“系由学绅经收,不假官吏之手。”所谓“学绅”“商绅”或“绅商”,与“绅”的职业有关,“绅董”则是有关行、会、堂、局的绅之“董事”。从这些记载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晚清之“绅”,在财政、经济、社会领域都发挥着作用。 其四,“绅衿”。明末清初,文献中开始出现“绅衿”的称呼。《皇清开国方略》卷九载:“先是天命十年十月,因辽阳广宁诸处归顺之,明绅衿屡煽惑降民,潜引叛逃。”《清圣祖圣训》卷二五载:“上谕大学士等曰:绅衿优免丁银,原有定例,其乡绅、豪强,诡寄滥免,以致徭役不均,偏累小民,积弊已久。”《清世宗上谕内阁》卷四三载:“户部议驳署四川巡抚罗殷泰奏请禁革绅衿优免差徭。” 其五,“乡绅”。就现有资料看,“乡绅”的称呼出现于清代早期。《平定朔漠方略》卷二六记:“近京乡绅士民、工商耆老、男妇,皆扶老携幼,排列香案。”《清圣祖圣训》卷五四记:“康熙五十一年十月辛未上谕大学士等曰,更有乡绅大户,始而畏贼,相为容隐,久之便作窝家,盗贼横行,皆由于此。”在《清世宗圣训》卷一三中有一段记载称:“绅士居乡,倘有违理肆行之处,令有司约束劝导之者,无非欲其同归于善。”因为是“绅士居乡”,才有所谓“乡绅”,这可能是“乡绅”称呼之由来。 笔者认为,缙绅等称谓,古已有之,无论是缙绅、士绅、绅士、绅衿、乡绅,其滥觞应是春秋战国时期社会阶层中的“士”。其外延如何变化,皆在中国传统路径之上,而西语中“士绅”之译法更能较好地表达这一阶层的传统特征。而“绅士”一词在西方社会中有其特殊的含义,与中国传统绅士并不相同。至于“精英”一词,虽然历史文献亦有之,但主要是指天地之精英,事物之精英,章句之精英,并未见指代人物者。故而,用精英指代明清士绅阶层实在是英语翻译中不恰当的舶来品。 值得注意的是,若学界运用这些词汇成为习惯,长此以往,便不再只是一个语言问题,而成为一个传统离弃的问题。对于西方汉学家及其论著,我们应学习和借鉴其研究方法,如其宏观视野,微观入手,将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语言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到对中华文明的自发的变迁的探寻中,这些值得借鉴。但历史传统不同,发展路径不同,哲学思维不同,提醒我们在学习西方理论方法时,还是应该坚持以本土传统为根基。一如钱穆《国史新论》所说:“我们还得把自己历史归纳出自己的恰当名称,来为自己政治传统划分它演进的阶段,这才是尊重客观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若只知道根据西方成说,附会演绎,太随便,亦太懒惰,绝不是学者应取的态度。”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历史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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