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移动版

首页 > 世界史 > 史学理论与史学史 >

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的正义观念(4)


    那马克思认为什么是正义的?什么是不正义的?在笔者看来,要弄清这一问题,首先要弄清正义概念本身在马克思相关论述中的含义。众所周知,对于正义的含义,自柏拉图以来人们就存在种种不同的理解,因此,要弄清正义在马克思那里意指什么,就要看看他是如何使用这一概念的。进而言之,要弄清与历史唯物主义相关的马克思的正义观念,就要看看他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以后是如何使用这一概念的。根据笔者对马克思著作的研读,他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以后涉及正义的论述并不多,而且这些论述大多与分配问题相关,以下是人们经常引用的几段论述:
    (1)在谈到资本主义分配关系时,马克思说:“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在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难道各种社会主义宗派分子关于‘公平的’分配不是也有各种极不相同的观念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2页)
    (2)在谈到工人争取提高工资的斗争时,马克思说:“他们应当屏弃‘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这种保守的格言,要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革命的口号:‘消灭雇佣劳动制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97页)
    (3)在谈到劳动和资本的关系时,马克思说:“认识到产品是劳动能力自己的产品,并断定劳动同自己的实现条件的分离是不公平的、强制的,这是了不起的觉悟,这种觉悟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产物,而且也正是为这种生产方式送葬的丧钟,就像当奴隶觉悟到他不能作第三者的财产,觉悟到他是一个人的时候,奴隶制度就只能人为地苟延残喘,而不能继续作为生产的基础一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60页)
    (4)在谈到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按劳分配时,马克思说:“生产者的权利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但是,一个人在体力或智力上胜过另一个人,因此在同一时间内提供较多的劳动,或者能够劳动较长的时间;而劳动,要当作尺度来用,就必须按照它的时间或强度来确定,不然它就不成其为尺度了。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像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但是它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4-305页)
    从这些论述不难看出,马克思讲的正义都与对劳动产品的分配相关。那他讲的与分配相关的“正义”其含义又是什么?这是一个不仅从这些论述,而且从马克思其他相关论述都无法找到确切答案的问题,因为尽管他多次讲到与分配相关的“正义”,但从没给它下过一个定义,也没对它做出专门的说明。因此,我们可以推断,他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可能是沿袭了当时人们的一般用法,即也用正义指称“给每个人以其应得”。
    尽管在日常用语中,与分配相关的“正义”意指的是“给每个人以其应得”,但因为对于“每个人应得什么”人们往往存在不同的理解,人们持有的正义观念,即什么样的分配是正义的,什么样的分配是不正义的,往往也是各不相同的。那马克思持有的与分配相关的正义观念——“给每个人以其应得”意指的又是什么?在笔者看来,这也是一个从马克思相关论述难以直接找到明确答案的问题,因为他持有的正义观念,只隐含在他对资本主义剥削的谴责和对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批评上。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