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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中世纪盛期圣妇的身体观与身份认同(2)


    二、身体与自我身份认同
    苦行归根结底是一种身体行为,是对身体及身体产生的各种欲望予以规训和惩罚。中世纪基督教妇女苦行行为非常突出,以圣徒为例,据统计,1000-1700年间的864位圣徒,被教廷列圣或被民间尊奉的圣徒中女性只占17.5%,但沉迷于过度苦行的圣徒中女性占到29%,死于苦行的圣徒中女性占23.3%,以身体孱弱赢得圣名的人中女性占53.2%。(36)中世纪盛期圣妇同样如此,多数以此闻名。比阿特丽丝(Beatrice of Nazareth,1202-1268)(37)的传记作者记录了传主各种各样严苛的苦行:她白天将刺槐叶揣在胸口,晚上睡在刺槐叶铺的床上;寒冬之夜赤裸膝盖跪于冰雪之上。加入西多修会后,其苦修变本加厉,周身绑上带刺的绳索,打上50个绳结,稍有动作尖刺就会扎进肉里。作者总结说:“她从不错过任何一件这样的事或者相似的事情,只要利于征服身体或者折磨肉体,不管看上去多么痛苦,令人难以忍受,除非(苦行)超出身体能力或者习俗所允许的范围。”(38)事实上,中世纪盛期圣妇的一些行为往往逾越习俗走向极端:安吉拉(Angela of Foligno,1248-1309)(39)为消灭欲望一度放火自焚;隐修女克里斯蒂娜(Christina of Mirabilis,1150-1224)(40)趁人不备跳到烤面包的炉子里,或把手脚放到火里烤,或者大冬天站在水车底下让冷水从头浇到脚。长期斋戒以致身体虚弱病倒卧榻的比比皆是。圣妇何以不顾神学家的批评与反对,坚持规训和惩罚自己的身体呢?身体于她们而言,显然还有躯体之外的神学或社会意义。
    首先,圣妇在肉身疼痛中观照、投射出基督残破的身体。
    自1224年圣方济各身上发现圣痕,西欧各地频频报道圣痕事件,蒙特法尔科的凯拉(Chiala of Montefalco,1268-1308)死后身上出现荆棘冠、三根钉子、鞭痕等,姑且不论真相如何,但当时传播者和接受者都相信,类似的事件具备了“确认为真”的向度。圣痕事件与基督受难相关,根据记录者报道,身体上出现类似的痕迹均源于圣妇默观基督受难,奥尔南希的比阿特丽丝(Saint Beatrice of Ornacieux)冥想召唤耶稣受难,用钝钉钉穿双手;(41)而低地的比阿特丽丝怀揣刺槐叶似乎在模拟荆棘冠。由此,圣妇们受伤的身体似镜面映照出基督的残躯,而作为次等受造物的妇女可以通过模拟受刑寻回自己心中原初的上帝形象。
    圣妇热衷苦行,背后原因显然不止于此。中世纪盛期,大规模的十字军战争和频繁的区域战争大量消耗男性人口,城镇男女比例约在100∶120之间,(42)许多适龄女性因嫁妆昂贵等问题难以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以致酿成后世史家所谓的“妇女问题”,(43)大量妇女涌入修道行列。据估计1100年仅德意志修女院或收留妇女的修道院就从900年左右的70所增加到500所,1250年修女数量在25000—30000人之间;(44)而英法“从11世纪晚期起,修女院的数量有了大幅度的增长,1080-1170年修女院从100所猛增到400所以上,到1220年这个数字大约增长到525所,到13世纪末达到650所”。(45)还有更多妇女加入了博格因等半修道(semi-monastic)团体(46)或隐修团体(比如英国的爱德隐修团the Wohunge of Ure Lauerd),或者依附教堂独居隐修。即便如此,对中世纪妇女而言,选择宗教生活并不容易。从所有权角度看,女性的身体从属于父权或夫权,她们不能自主决定归属。众多圣妇的经历也证明了这一点:英国马克亚特的克丽丝提娜(Christina of Markyate,1096-1160)因母亲逼婚被迫乔装逃亡;圣克莱尔为追随圣方济各遭到家族搜捕;乌米尔塔父亲去世后,为了维持家计被迫结婚。已婚妇女从属于核心家庭,全身心追求宗教理想更难:安吉拉在母亲、丈夫和所有的孩子相继去世,完成所有社会职责后才能全身心投入修行,她向神父坦承,亲人的离世固然令其痛苦,但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却是轻松;瓦尼的玛丽必须说服丈夫达成分居协议后才能全身心投入照顾麻风病人。
    如果说选择修道必须偿付一定代价,那么投身之后并不意味着从此躲进小楼成一统。与男性“以经入道”的方式不同,妇女极少有机会接受系统神学训练,通过某些身体行为快速接近和理解神学便成为应有之义,然而严苛的苦行、奇异的幻觉、深夜哭喊等毕竟脱离普通人的生活和认知范畴,圣妇遭遇不同程度的社会排斥。克里斯蒂娜曾被当地居民当作疯子抓起来以铁链锁之,马格德堡的玛提尔德焦虑地询问上帝,“我还需要以肉身之躯,成为人们跑起、投掷、射击的木桩、靶子,长期任人恶意攻击我的荣誉?”(47)而耶稣本人复活之前处处遭遇嘲笑、迫害直到最后被罗马当局酷刑处死的遭遇自然引起圣妇的感同身受,从中获得莫大的精神支持,“我是人们嘲笑的对象,你的事工也会被嘲笑。”(48)在将自身苦难投射于基督伤痕之后,其赤裸受伤的身体进而成为圣妇们膜拜的主要对象:“最仁慈的主啊,以您宝血在我心里刻下您的伤痕,我由此可以从中读到您的悲伤和您的爱;您伤痕的记忆永留我心深处,令我因您的痛苦而怜悯,加深您的爱。”(49)身体自然进入其视域中心。
    与此同时,在对基督受伤的身体反复念诵、想象中,她们将现实生活和规训身体所产生的双重痛苦与基督的痛苦交融糅合,痛苦便不再是先于语言的感官体验,而是得到升华获得普遍意义,跃升进入形而上领域,成为一种文化建构现象,(50)身体疼痛也成为圣妇们感知基督的重要方式。
    由此才可以解释圣妇的身体在没有任何外力作用的情况下为什么也会产生剧烈疼痛。据记载,奥尔维多的瓦纳冥想基督受难,她的身体被伸展成十字架形状,僵硬、苍白、麻木,就像基督的身体被钉在十字架上。在场的人都能听到她的骨头发出嘎吱声,她的四肢仿佛被从关节处折断,一只脚叠在另一脚上,身体的其他部分伸展开、挺直、一动不动,仿佛稍稍一动身体的任何一个部分都会折断。(51)瓦纳用自己的躯体去想象和感受基督受刑的极度痛苦,意味着女性“在企图连接(上帝)过程中,她将焦点放在上帝的感觉、人性和身体方面”。(52)从当时的历史情境看,这是被迫的选择。在修道运动兴盛的中世纪盛期,众多教派都提出恢复和模仿“使徒生活”(Vita Apostolica),(53)涌现出圣方济各、彼得·韦尔多、阿尔贝塞勒的罗伯特(Robert of Arbrissel)、克桑滕的诺贝特(Norbert of Xanten)、米雷的斯蒂芬(Stephen of Muret),洛桑的亨利(Henry of Lausanne)等众多人物纷纷践行基督生前生活,即流浪传道、广收门徒。于妇女则不然,教会和修会对各类修道妇女均实施“圈禁”政策,妇女要实现宗教追求只能通过其唯一能够掌控的身体去体悟基督经历的痛苦和折磨。而同时人们认为妇女的身体在这方面享有天然优势,“如果你考虑到越敏感越痛苦,你会更清楚地知道基督的死亡是多么残酷。一般来说女人的身体比男人更敏感……”(54)圣妇的痛苦在己身和基督身体之间来回转换,既是想象的也是真实的。不管是被动接受还是主动选择,她们都通过与基督共情将女性身体揳入正统宗教体验之中。
    其次,圣妇经由身体的痛苦建立起与圣母的特殊联系。
    基督教创教之初,圣母哀悼并不是基督教信仰体系的核心,四福音从不同角度讲到耶稣受难,却只有约翰福音在耶稣被钉十字架场景中出现圣母玛利亚(《约翰福音》19:26—27),且没有任何文字描述圣母的悲伤和哭泣。进入中世纪盛期,特别是12世纪前后西欧兴起了“剧烈增长和充满生机的圣母敬拜”,(55)从苏格兰、爱尔兰到地中海的整个欧洲都兴起了圣母崇拜热潮。各大修会和地方势力都重视敬拜圣母。12世纪英国几乎一半的修道院供奉圣母,这其中还不包括主奉圣母的西多修会。圣母无与伦比的影响力使圣经中仅仅作为背景的圣母哀悼变成中世纪盛期戏剧舞台上的重头戏。(56)从生活角度看,剧中圣母玛利亚的哀悼夹杂着生育时的痛苦、养育子女的艰辛,而现在一切努力都付诸东流,这一角色的演出表达了生命的脆弱,对恶势力的恐惧和诅咒。从信仰角度看,圣母将耶稣作为祭品献给上帝,她的悲恸来自亲子死亡产生的本能疼痛,(57)又来自以亲子献祭成全信仰大义夹带着悲剧英雄色彩的痛苦。同样是将独生子献祭,亚伯拉罕和玛利亚指出了两条不同的信仰路径,(58)前者属于旧约,彰显的是神——父亲的威严和情感,后者属于新约,表达的是基督——母亲的仁爱和委婉,而前者未必不是大道无情,后者则以母爱揳入,拉近人与神之间渐行渐远的距离。
    圣母在圣妇的认知结构中占据着特殊位置,她们不仅将圣母看作父、子、灵三者的交集和沟通者,更将她当作走向救主的领路人,认为圣母掌握了肉身升天或者灵体升天的秘密。(59)根据瓦尼的玛丽传的记载,“耶稣升天节那天,耶稣受难像靠近瓦尼的玛丽时,玛丽突然走上前去,放声痛哭、悲叹、啜泣,眼泪像洪水一样流淌,一位神甫温和地训诫她当沉默地祷告并控制泪水,尽管玛丽像鸽子一样单纯听话,但完全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眼泪。玛丽甚至不能看见十字架,不能听到耶稣受难的字眼,一旦听见或者看见就立刻哭泣不能自已,眼泪像洪水一样喷涌而出,以至于教堂地面泥泞,她也不得不更换面纱。”(60)意大利的安吉拉一看见耶稣受难像就难以自制,她的同伴只好将耶稣受难像藏起来不让她看见;凯拉一听到或者想到与耶稣受难或十字架相关的事就会泪流成河,如此,圣妇哀哭构成中世纪的典型形象之一。如何理解圣妇哀哭?科尔托纳的玛格丽塔(Marghereita of Cortona,1247-1297)传为此提供了线索:玛格丽塔在教堂长弥撒结束后进入神秘幻境,她一边因耶稣受难的痛苦而泪流满面,一边仿佛看见犹大背叛,犹太人愤怒,仿佛听见他们的哭喊,行刑者的野蛮,看见主接受了背叛者的亲吻……整个行刑过程在玛格丽塔面前生动地一一展现,直到她哭叫着昏死过去。(61)显然,玛格丽塔展现的悲恸超出个人情感宣泄范畴,圣妇看见、听到、想到耶稣受难而哀哭不止恰恰是因为她们在想象中扮演了十字架旁的圣母玛利亚,以母亲而不是父亲的方式体验圣母丧子之痛。圣妇哀悼不仅继承了前基督教时代“妇女作为遗体看护者,死亡意义的解释者,集体记忆的化身”(62)的传统,更暗示圣妇化作了民间圣母,其中母性的身体及眼泪是两者的物质连接点。
    再次,圣妇对身体的规训与惩罚可能源自贞女英雄的榜样作用。
    从创教到中世纪早期,绝大多数虔敬妇女通过“身体变形”赢得基督教世界的尊重和崇拜,具体表现为压抑身体的自然欲望,在女性特别表现为守卫贞洁。女圣徒则济利亚(St.Cecilia)在新婚当晚拒绝丈夫触碰;英国公主乌苏拉(St.Ursula)将婚期延长三年,带领11000名贞女前往罗马朝圣,返回途中,在科隆附近遭遇阿提拉率领的匈奴人袭击,乌苏拉拒绝了阿提拉的求欢,与随行的11000名贞女一同殉道。(63)从这些故事中,我们大致可以得出两点结论:其一,早期教会关于女圣徒的身体叙述首先与性欲相关,无论乌苏拉、安条克的玛格丽特、西西里的圣路济亚、圣阿嘉莎都拒绝了异教徒强者对其身体的侵犯。其二,在古代欧洲,包括希腊罗马时期,女性遭遇凌辱是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男性叙事者从未将之看成严重问题而施加道德谴责。基督教道德观在异教徒迫害的时代背景下推广时,捍卫贞洁不再是基督教妇女个人身体是否遭遇凌辱的问题,而上升为能否守卫信仰或者说两种信仰对抗的问题,因此她们的受刑蒙上了强烈的悲剧英雄色彩。
    有意思的是,中世纪通行读本《金色传说》(64)对女圣徒身体的解读看上去与“贞洁”的主题相左。伊斯顿研究惠灵顿图书馆藏《金色传说》时发现插图中女主人公通常是裸露着身体被施以各种酷刑的:圣费丽库拉(St.Felicula)被固定在刑架上,上半身裸露,两名行刑人员用铁篦子刮梳她裸露的身体;圣路济亚全身赤裸立于火中,行刑者手执利剑刺穿她的腹部;而原来故事中没有被剥掉衣服的圣安娜斯塔西亚也被画成裸体站在火中受刑。相比之下,男性圣徒所受刑罚则多数是干脆利落的斩首,较少行刑前的酷刑折磨,故事里被剥掉衣物行刑的,配图却以衣着齐整的形象出现。(65)无论其成因如何复杂,但结论是清晰的:以身体为中心的暴力折磨是中世纪流行读本所建构的女圣徒形象。上述形象通过读本、壁画或神职人员叙述等各种方式进入中世纪盛期圣妇视域,成为其建构自身神学思考的知识来源,她们对此运用自如。为了逼女儿结婚,母亲将克丽丝提娜锁在房间里,把未婚夫放进去欲强行成事,克丽丝提娜一阵慌乱过后镇定下来,先假言安抚,接着娓娓讲述圣则济利亚的故事。(66)显然,克丽丝提娜在讲故事过程中将自己代入了主人公角色,因此流行故事里的女圣徒受刑的身体也成为圣妇建构自身形象自觉或不自觉的模仿对象,差别仅在于行刑者由异教徒变成她本人。
    基督教成为欧洲的普世宗教以后,虔诚妇女几乎不再面临信仰考验,没有类似的考验意味着失去成为英雄人物获得基督教世界广泛认同的机会。随着教会体系对妇女的排斥,她们也不再有机会赢取艾菲亚、菲比、茱莉亚斯、欧迪亚、赛泰克等人的地位和成就感。以类似受刑的方式惩罚身体不仅能够以此向上帝补赎原罪与生活中不断发生的过犯,抵御命运无常,还能够通过常人不堪忍受的痛苦彰显力量,化身传奇英雄。
    在基督教传统解释框架里,妇女的身体向来被认为是邪恶的象征,公元6、7世纪高卢一带曾经盛行的凯撒里乌斯修女院还规定“不要在恶魔的驱使下在心中升起凝视男人的欲望;如果你有不贞洁的眼睛就不能声称有贞洁的灵魂:因为不贞洁的眼睛是不贞洁心灵的信号。……让她惧于令上帝不悦;令她避免罪恶地取悦男人。如果你与修道院的供养者或与他同行的男人共处,你们之间要相互守卫谦逊;因为你心中的上帝也同样守卫着你。”(67)女性的存在就是引诱男人堕落的根源。然而圣妇通过疼痛将女性的身体与基督、圣母和圣徒进一步关联,试图摆脱夏娃形象,重新建构女性身体的意义,至少是宗教女性身体的意义,以苦行、哀哭等身体行为为载体在属性为男的修道领域形成有限地包容和承认性别差异的自我身份认同,从而重新确立自己在上帝之城中的位置,赋予自身存在的意义。
    自我身份认同帮助圣妇发现女性对基督教的贡献,继而肯定自身价值。雪瑙的伊丽莎白(St.Elisabeth of Schnau,1129-1165)(68)引用《马太福音》(20:15)说:“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眼了吗?”旧约圣经记载了多位女先知的事迹。她们成为中世纪盛期圣妇寻求自我认同的参照对象。当然,我们不能仅凭此案例就高估圣妇以身体为核心形成的自我身份认同。相比男性,无论苦行还是哀哭,归根结底仍然是中世纪社会不能给予妇女更多选择的结果。圣妇虽然选择宗教生活摆脱了世俗权力对身体的控制,却也将身体的控制权交给了基督。在基督面前,圣妇作为罪人,其女性的身躯自然成为基督的财产。卡洛琳·拜楠论证中世纪中晚期基督具有女性特征,以母亲形象出现,(69)只能说明教会在信仰方式上的转变而不能证明教会就此缓和了对宗教妇女的诸多约束。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