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月之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冯桂芬卷》出版(8)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10:11:01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newdu 参加讨论
冯桂芬著作初稿,现藏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资料室,凡14册。这些手稿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其一,《显志堂稿》的草稿、抄稿、誊清稿。 其二,显志堂剩稿。这是《显志堂稿》挑选剩余下来的稿件,有些抄稿,日后再次誊清,编成《显志堂稿外集》,有些未见收入其他文集中。 其三,《显志堂制艺》,是冯桂芬制艺残稿抄本,目录上标明有77篇,现存54篇,其中关于《大学》的9篇和关于《论语》的45篇,合订为一册。冯桂芬在道光、咸丰年间,以善作八股文出名,这本制艺,对于了解冯桂芬八股文实际情况,很有价值。 其四,手稿残页。这些残页,没有装订成册,互不连贯,其中有《校邠庐抗议》的手稿残页,对于了解《校邠庐抗议》成书过程,有些价值。比如,现在的篇名,均为“某某某议”,如《采西学议》、《兴水利议》,但是,手稿残页显示《校邠庐抗议》目录,只是《公黜陟》、《汰冗员》,三个字,无“议”字,这说明在酌定篇名过程中,冯桂芬考虑过只用三个字而省去“议”字。 《显志堂稿外集》(以下简称《外集》),封面所题书名为《显志堂外集》,各卷所题皆为《显志堂稿外集》,稿本,藏复旦大学图书馆,凡4卷,每卷1册。卷一为各种序言,包括《易用序》、《咸丰元年中星表序》、《西算新法直解序》、《人生必读书序》等29篇。卷二为记与信,凡41篇,其中记有《癸丑均赋记》、《军门田公战绩记》、《潘东园课桑义塾记》等,信有《上陶宫保书》、《与李督部书》、《复丁雨生中丞》等。卷三为传记、墓志铭、像赞、公牒等,凡24篇,传记有《两赵君家传》、《吴晓亭翁传》、《居节妇传》等,墓志铭有《光禄大夫刑部右侍郎新阳李公暨杜夫人合葬墓志铭》、《封通奉大夫元和顾公暨配张夫人合葬墓志铭》等,像赞有《潘理斋先生像赞》,公牒有《酌减租额公牒》、《覆陈修改阊门事宜公牒》。卷四是跋语、题辞、寿序之类,还有他在翰林院为皇帝起草的祭文,诸如《皇帝告祭东海神文》、《皇帝告祭南海神文》、《皇帝告祭西海神文》、《皇帝告祭北海神文》。 《外集》是冯芳缉等人在编辑《显志堂稿》时未收文稿的汇集。其中除了极个别文章,如《西算新法直解序》等几篇序言,在他书出版时发表过,绝大部分为未刊稿。 《外集》有些资料极为重要。比如,咸丰三年(1853年)冯桂芬在苏州推动均赋,得罪了地方大户和一些官员,后来被诬告贪污舞弊,这是冯桂芬仕途一大转折。对于此事,由于涉及一些当权者和具体人,冯桂芬总是闭口不谈,或含混其词。冯芳缉等人在编辑《显志堂稿》时,也因此剔除了有关文稿。这样,后之研究者遇到这段历史,就难明其详。这个答案在《外集》里找到了。卷二第一篇《癸丑均赋记》,将事件起因、经过、后果交代得清清楚楚。尽管说到对立面时用“某方伯”而不道其名,但这很容易查清是谁。这篇《癸丑均赋记》在冯桂芬著作初稿中亦有。 《外集》对于了解冯桂芬生平、交往有重要价值。信件本身就是冯桂芬与人交往的资料。在一些传记、序言中,冯桂芬也会提及与这些人的关系。 《外集》对于了解冯桂芬生活状态有一定价值。冯桂芬写过许多应酬文章,包括寿序、墓志铭、墓表、家传。在那个时代,写这类文章,通常都有报酬。以榜眼、翰林的身份,其润笔规格应该相当可观。冯芳缉日记里就记载过他与人谈定“寿序润笔”的事情。冯桂芬以“善治生”出名,换句话说,他在同辈中,以善于创收出名,冯桂芬自己也供认不讳。他的经济收入中有一部分来自润笔。但是,他到底写过多少这方面的文字,无从考察。《外集》中保存了一部分这方面的文字,对于了解冯桂芬经济收入,有一定价值。 四、本书编选原则 冯桂芬是近代相当重要的思想家,遗憾的是,迄今尚无冯桂芬全集问世。本书从已知的冯桂芬存世著作中,选取能够比较全面反映冯桂芬各方面思想面貌的文字,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教育、文艺、文论、自然科学)、军事等方面,文体有序、记、跋、题辞、公启、奏疏、札件、函稿、议论、传记等。这些文字主要取自《显志堂稿》、《显志堂稿外集》与《校邠庐抗议》。《显志堂稿》与《显志堂稿外集》,均按序、记、启、疏、札等文体编排,现亦按文体编排,而没有将各篇打散,统一以时间为序。各篇凡有确切写作时间的,将时间注明于文末;难以确定写作时间者不注。《校邠庐抗议》为反映冯桂芬思想最重要著作,原有单行本行世,现将其作为一单独部分列入本书。 本书所选《显志堂稿》内容,为光绪二年校邠庐刻本;《校邠庐抗议》选用光绪十年豫章刻本,参照光绪丁酉弢园老民校印《校邠庐抗议》校勘(简称弢园版);《显志堂稿外集》为稿本,藏复旦大学图书馆;《显志堂制艺》亦为稿本,藏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资料室。 所收论著,以原貌为准,凡肯定原文误植者,后加〔〕,凡肯定脱字者,后加〈〉,并将正字、脱字注于〔〕、〈〉中;凡衍文用【】标出;凡缺字或原件难以辨认者,用□标出。原文中小字夹注者,改用()标出,以区别于正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