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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合力复兴中华海洋文化(3)


    以法律保障海洋文化传播
    自19世纪以来,西方殖民者及南海周边国家不顾历史事实,公然入侵我南海岛礁及海域,南海问题由此产生并不断演进,关于南海问题的研究也应运而生。南海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根本利益,影响到地区的和平与安全,也涉及海洋法律的研究,成为与会学者探讨的热点。
    与会学者提出,南海问题应当坚持以《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基础,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双轨思路”、“四个尊重”、“五个坚持”等主张,坚决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积极实现合作共赢、和平发展。
    海南省现代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刘远生认为,目前我国关于海洋文化方面的法律有待健全。“首先要制定海洋基本法,为海洋活动提供总纲领,再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海洋教育、海洋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立法,为我国海洋文化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其次要修订落后的法律法规,使得海洋文化法律适应时代的发展。”他表示,健全的海洋文化法律体系将有利于增强全民的海洋意识,保障海洋文化的传播。
    论坛由海南省社会科学院、台湾海洋大学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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