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仕春:心系整体史——中国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学术定位及其反思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7:11:14 爱思想 唐仕春 参加讨论
最近三十年,中国区域社会史研究风生水起,不仅在社会史学界炙手可热,其影响力甚至逐渐超出了史学界。目前涉及区域社会史研究的评述文章已有数篇,对区域社会史研究兴起的原因,区域社会史的内涵及区域划分标准,整体史、地方史与区域社会史的关系均有所论述,增进了对区域社会史的认识。然而,中国区域社会史研究在学术脉络中如何蜿蜒前行,它又是如何以整体史、地方史为参照来实现学术定位,还有深入探讨的空间。其兴起的流脉仍有不够清晰之处,不少文章探讨的时段侧重于20世纪90年代之后,其实80年代社会经济史等领域的区域性研究、地方史研究与90年代的区域社会史研究之间有内在承续性,纳入同一脉络进行分析才能准确寻找到传承与创新之处。区域社会史与整体史、地方史的关系是学界讨论的热点和重点问题,一些学者提出了从整体史到区域社会史、从地方史到区域社会史等看法,区域社会史与整体史、地方史之间似乎发生了分离或断裂。这种对不同时期学术研究之间起承转合关系的观察是有一定片面性的。本文以中国社会史学界既有的理论探索和论述为对象,追溯中国区域社会史兴起的过程与原委,重新检讨区域社会史与整体史、地方史的关系,以期深入理解区域社会史及其在推动历史研究方面的贡献和局限。 一、从区域性研究到区域社会史 何为“社会史”在学界存在几种不同意见,关于区域社会史的内涵也有不同的看法。行龙等先生认为,对区域社会史的学科定位大致形成两种意见:一种观点主张区域社会史是社会史的一个分支,另一种观点认为区域社会史是一种研究视角或方法。戴一峰先生指出,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区域史观:一种是方法论取向的,即将区域史研究视为一种新的研究方法、研究范式或研究取向;另一种是范畴论取向的,即将区域史研究视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新兴学科或学科分支。范畴论者大多直接或间接从地理学、区域学或区域经济学汲取理论养分,均主张区域范围应有明确界定(但并非固定不变),并应对划分的依据和标准给予充分说明。而方法论者则大多汲取历史人类学养分,强调区域的无界和流动。行龙和戴一峰等学者的观察反映了目前社会史学界的基本共识,区域社会史大体呈现分支说和视角说两种研究取向。值得注意的是,在具体的区域社会史研究实践中,分支说取向的论著居多,但理论反思方面则以围绕研究视角、方法而展开的探讨最为活跃。本文将侧重分析作为研究视角的区域社会史,在理论方法等方面有哪些重要的思考和探索。 要深入理解区域社会史,除了从内涵、特征等方面分析区域社会史,还须将其置于相关学术流脉中进行定位。 中国古代地方志书较为发达,它主要是记载地方的各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区域社会史则属于现代学术研究,它基于地方史、区域性研究与社会史相结合而逐渐发展起来。民国时期,地方史研究得到初步发展,例如,彭子明先生的《台湾近世史》,傅斯年先生的《东北史纲》,金毓黻先生的《东北通史》,等等。另外,也不乏区域性的专史研究,如冀朝鼎先生的《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等。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地方史研究方面的高质量学术成果并不多见。80年代后,中国地方史、区域史研究得到空前的发展。直至90年代之前,区域性研究与社会经济史等领域相结合取得的成果较为突出。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之后,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逐步兴起。90年代之前已经取得不少成绩。例如,梁嘉彬先生对广东十三行的研究,傅衣凌先生对福建农村经济和徽商、江南市镇的研究,全汉升先生对各地粮食价格变动等问题的研究,洪焕椿先生对浙江地方史、尤其是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叶显恩先生对徽州、广东等地的商业、商人、宗法结构和佃仆制度的探索,章有义先生对明清徽州土地关系的研究,从翰香先生对华北农业和农村社会的研究,吴天颖先生对四川井盐的探索,罗仑先生对山东地主经济结构的研究,等等。90年代之后成为区域社会史研究中坚力量的学者,在80年代已经纷纷投身社会经济史等领域的区域性研究,并开始崭露头角。除了个人的实证研究,在一些学术会议上,学者们开始倡导进行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198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史研究》编辑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和中山大学历史系联合举办了“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特点及其发展道路学术讨论会”。会上,吕作燮等先生提倡运用区域性研究方法,加强区域经济史研究。他们认为,中国封建社会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笼统地说中国封建社会经济落后或先进并不科学,应该进行区域经济史的研究。1987年12月在深圳举行了“国际清代区域社会经济史暨全国第四届清史学术讨论会”。会后出版了《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论文集),对区域社会经济研究进行了阶段性的总结。80年代史学界特别是社会经济史领域内已经频频使用“区域性研究”之类的词汇了。 不过,90年代中期之前,“区域社会史”作为专用名词还很少出现在学者的论著中。在“晚清民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以“区域社会史”为关键词没有搜索到相应的文章。在“中国知网”上使用“区域社会史”进行全文检索,1996年前一共不足十篇文章使用了“区域社会史”一词。较早提及“区域社会史”的是何平先生。1986年,他在第一届中国社会史会议上指出,中国社会史研究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入手,即制度社会史、意识社会史、物质文化社会史、区域社会史等。1992年,蔡少卿先生提出,研究城市社会史、农村社会史、区域社会史等,就可加深对社会历史不同方面的认识。1993年,乔志强先生指出,加强区域社会史研究,对当前社会发展中战略方针的制定是有借鉴意义的。另有两篇书评中使用了“区域社会史”,《辛亥革命与四川社会》被认为是从区域社会史去探讨辛亥革命史,《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的研究(1644—1911)》被定性为一部区域社会史著作。虽然一些文章开始使用“区域社会史”一词,但并没有对其内涵进行详细阐释。1997年开始,使用“区域社会史”的论文明显增多,“区域社会史”的丰富内涵逐渐被清晰揭示出来。 在90年代以前,国家制定的“六五”“七五”社会科学规划中,都把开展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作为重点方向。90年代以来,区域社会史的研究开始逐渐取代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成为重点。“八五”期间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的区域研究已开始由社会经济史向社会史转移,重要的项目有华北和华南的农村社会研究,社会史的研究取向是明显的。“九五”规划更把区域社会比较作为课题指南的重点,是典型的区域社会史题目。 1994年8月,在西安召开了中国社会史学会第五届年会暨“地域社会与传统中国”的国际学术会议,“地域社会”成为社会史学界的重要议题。1996年的重庆年会将“区域社会比较”作为会议主题。这些都表明社会史学界对区域社会史的关注。有关的中小型会议也不断召开,例如,以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部、中山大学历史系等单位为核心的华南研究团队,举办了多次华南地域研究为主题的学术讨论会。从这些会议的主题不难看出区域社会史在社会史研究中的突出地位。 20世纪90年代之后,区域社会史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魏宏运、朱德新、苑书义、乔志强、行龙、张利民、郑起东、赵世瑜等学者出版了华北区域社会史研究方面的论著。江南史的开拓者为傅衣凌、洪焕椿等。徐新吾、段本洛、邹逸麟、樊树志、王家范、蒋兆成、李伯重、唐力行、范金民、钱杭、承载、王卫平、吴建华、朱小田、马俊亚、龙登高、曹幸穗、包伟民、单强、张海英、冯贤亮、陈江、徐茂明、马学强、陈国灿、洪璞、夏维中等学者对江南社会展开了研究,取得丰硕成果。周少泉、栾成显、阿风、唐力行、张海鹏、赵华富、卞利、王振忠、刘淼等学者对徽州展开研究,徽学成为社会史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闽粤区域社会史研究以陈支平、郑振满、陈春声、罗一星、刘志伟等学者的成绩较为突出,其中一些学者倡导进行历史人类学研究,推动了区域社会史方法创新和理论构建的发展。张建民、鲁西奇等学者对两湖地区的区域社会史展开研究,取得不少成果。王笛等学者对长江上游区域社会展开了研究。 区域社会史的新发展,不论是关注区域的整体社会史,还是以区域社会为研究空间探索国家与社会的互动过程,都极大地有利于中国社会史研究向全面、整体、深入的方向发展。这使学者越来越注意将整个中国的广阔地域置于研究的视野之内,注意区域的整体研究,进而探讨传统中国社会的历史整合过程,为社会史研究提供了新的解释框架,体现了学者们新的问题意识。 存在于社会经济史领域的区域性研究汇入到蓬勃发展的社会史研究潮流之中,两者相互激荡,相互融合,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催生出区域社会史这一学术潮流。它不仅具有更加丰富的研究内容,而且在研究方法和问题意识方面也获得了新的发展。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几乎与社会史复兴相当的时间段中,中国社会经济史学者已经注意到区域性研究成为国际性的学术潮流,并提倡进行区域性研究。明确提出这种主张而且影响比较深远的是1987年“国际清代区域社会经济史暨全国第四届清史学术讨论会”傅衣凌先生所致开幕词。他指出,近几十年来,社会经济史的区域性研究已成为国际性的学术潮流,它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科学、哲学和社会背景。该潮流与西方科学研究出现的从一元到多元、从绝对到相对、从确定性到不确定性、从精确到模糊等变化趋势,与或然性规律的认识、选择论科学思想的确定,与近代殖民体系的崩溃、出现各个国家、各个地区走向不同的历史发展道路,以及欧洲中心主义史观的破产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中国,由于社会历史发展在地域上严重的不平衡性,区域性研究尤其必要,区域性研究不仅可以发现中国各地区社会发展的特殊性,而且通过对这些特殊性的研究,更好地说明中国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区域研究还可深入地方社会,广辟资料来源,避免研究工作中存在的以偏概全、内容空泛、拼凑史料等弊病。会议热烈讨论了加强研究区域社会经济史的几个理由。可以看到学者们对区域性研究兴起的原因达成了共识。例如,各地区的现实建设需要;国际学术和社会变迁的影响;发现中国各地区社会发展的特殊性;通过对这些特殊性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说明中国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有利于发掘地方史料,等等。 90年代之后,不少追溯区域社会史研究兴起原因的文章多沿着傅衣凌等人的思路展开分析,国际影响方面补充了较多具体的论证,而且强调中国社会史复兴的推动作用。 随着学术交流的日益频繁,国外区域社会史研究的理论、实践性成果的引进,对中国区域社会史的发展产生了推动作用,其中尤以法、美、日等国学者的影响较大。70年代末,黄宗智等人到中山大学访问,向叶显恩等学者介绍了年鉴学派和美国的区域史研究。80年代初,中国的期刊对年鉴学派有不少介绍。黄宗智先生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和柯文先生的《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在80年代后期已有中译本。1981年,森正夫先生提出了作为方法论概念的“地域社会论”。80年代初,森正夫先生曾到复旦大学、厦门大学等单位进行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其“地域社会论”传入中国。 90年代初期,中国社会史学界捕捉到区域性研究的国际学术潮流,意识到国外区域社会史研究的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成果将会对中国区域社会史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乔志强、行龙等先生主张借鉴法国年鉴学派、美国区域研究的成果在中国展开地域社会史研究。常建华先生撰文介绍了森正夫等日本学者倡导的地域社会论。很多学者一起开展历史人类学的田野调查,进行不同学科之间的对话,推动了中国区域社会史的研究,例如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的陈春声、刘志伟、郑振满等与萧凤霞、科大卫、丁荷生、陈其南等学者的合作研究。有学者总结区域社会史兴起的国际因素时做了更加细致的区分,认为中国大陆学术界的区域史研究受美国汉学界的影响远大于受年鉴学派的影响, 美国汉学界的区域史研究对中国学术界影响最大、最直接的,还是施坚雅在中国城市史研究中阐释的宏观区域理论。 区域社会史研究兴起的原因多种多样,各种因素产生影响的时间和力度也参差不齐。比如有些本土研究在不了解国际学术趋势的时候已经开始进行独立探索了,研究的过程中才逐渐了解到相似的国际学术趋势。总体上看,中国社会史学界对国际上区域社会史的研究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是在90年代大量国外区域社会史书籍翻译成中文出版之后。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社会史研究开始复兴,90年代之后社会史研究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区域社会史的研究是伴随着社会史的复兴而兴起的。乔志强等学者注意到,进行地域社会史研究,冲破以行政管理区划以及用朝代断限来研究社会史的局限,以社会及其发展来确定社会史的研究空间范围和时限,可以拓展社会史的研究视角,有利于多角度、多层次地研究社会史。常建华、赵世瑜等学者指出,区域社会史把特定地域视为一个整体,全方位地把握它的总体发展,这既是一种整体社会史在特定区域内的研究尝试,又可以在实践中推动整体社会史研究的深入发展。 90年代之前社会经济史等领域的区域性研究和之后的“区域社会史”研究兴起的原因大致相同。它们都关注华北、江南、徽州、闽粤等区域;并涉及社会经济、社会生活、社会治理等主题;两个时期研究同一区域的一些学者之间往往有师承关系;一些学者的区域社会史研究横跨两个时期,前期发表了一些论文,后期出版了专著,成果更为丰富。80年代一些以区域性研究为名的实证研究,虽然没有使用区域社会史这个词,但其研究内容及方法视角完全可以归入区域社会史之中。社会经济史等领域的区域性研究与区域社会史研究之间存在直接的承续关系,应该放在同一历史脉络中加以理解。在此背景下,以90年代中期为界,发生了从社会经济史等领域的区域性研究向区域社会史研究的转向,一方面将区域性研究的范围从社会经济史等领域扩展到整个社会史,另一方面提炼了区域社会史这个产生广泛影响的概念,其内涵阐释更为丰富、深刻。 二、从区域重构整体史 区域是以整体为参照的,两者如影随形。区域社会史往往把较大的单位如全国、全球、人类作为整体史、总体史的研究范围,更小的单位作为区域史研究的对象。中国的区域社会史研究多以全国史为整体史、总体史,并以此为前提来讨论区域及其与整体史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之前,学界热衷于讨论地方史、区域史与全国史、整体史、总体史的关系。除了在学理上需要厘清两者关系外,一个可能的因素是要在全国史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情况下为地方史、区域史争得一席之地。 很多学者把区域研究作为构建整体史、总体史的手段和方法。傅衣凌先生称,“我自三十年代起,便采取地志学的研究方法,先从搜索史料入手,以个别地区社会经济的调查与分析为出发点进行解剖,然后在这一个基础上陆续撰写一些论文,以探求总的发展规律”。傅衣凌先生强调了地域研究的价值,不过,这种价值主要不是针对地域研究本身,而是为了更好地探索总的规律。张朋园先生认为,若循中央入手之研究方式,固然可以得到整体综合性的观察,然了解难于深入,不如从地区入手,探讨细节而后综合,或可获得更为具体的认识。20世纪70年代,张朋园等近代史学者开展的“中国现代化区域研究”项目,其目的不是为区域而区域,是为了解决从中央入手难于深入认识历史的困境,转而从地区入手,变的只是研究策略、手段,最终目标仍在得出整体综合性的历史认识。 在一些学者看来,“区域研究”只能作为“整体史”的附属品才有存在的价值,或者只能为“整体史”的解释做基础准备。有学者提出了与此不大相同的观点。如叶显恩等学者反对把区域性研究置于全国性研究的附庸地位。他认为,没有区域性的研究,就很难做全国总体史的研究。他不是把区域性的研究视为总体史研究的铺垫,也不是把总体史看作区域性研究的叠加,而是认为区域性的研究和总体史的研究既是互相参照、互相促进的,又是可以互相并存的;两者各有其功能,彼此是不能互相替代的。杨念群先生指出,在“什么是整体”这个问题无法厘清之前,把“区域史”与“整体史”对立起来,且抬高“整体史”地位,并以“整体史”研究作为史学最高境界和终极目的之想法在具体的历史叙述中根本无法实现。把“区域社会史”研究从剖析各个微观地域特质的角度出发理解中国历史作为一种变通选择是有一定道理和依据的,不应该被讥为“碎片化”倾向的源头,或简单评定其研究价值就一定低于“整体史”。 关于区域社会史与整体史地位孰高孰低有不同的看法,不过学界多以整体史、总体史相标榜,鲜有学者反对将整体史、总体史作为学术研究追求的重要目标,区域社会史常常作为认识整体史的手段和方法而存在。那么,如何实现从区域重构整体史? 一些学者认为,区域社会史应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揭示社会、经济和人的活动“机制”上面,通过地域空间观察到中国历史更长时段的变迁,力求复原国家和上层政治在地方社会运作的复杂性。陈春声先生认为,对传统中国区域社会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努力了解由于漫长的历史文化过程而形成的社会生活的地域性特点,以及不同地区的百姓关于“中国”的正统性观念,如何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通过士大夫阶层的关键性中介,在“国家”与“地方”的长期互动中得以形成和发生变化的。在这个意义上,区域历史的内在脉络可视为国家意识形态在地域社会的各具特色的表达,国家的历史也可以在区域性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全息地”展现出来。赵世瑜先生指出,区域社会史研究关键在于如何从地方的视角去重新理解中国和世界,而不是用具体领域的研究去印证或者填塞宏大叙事的框架结构;新的中国通史将是建立在“地方性知识”基础上的通史,而不是在一个“宏大叙事”或在某种经验指导下形成的“国家历史”的框架内进行剪裁的地方史的总和。陈春声、赵世瑜等提倡历史人类学的学者认为,区域社会史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突破原来大通史的局限,不仅在国家的层面思考中国历史,而且要在地方社会发现更多元的发展脉络。 除了要解析地方社会而达到对整体史的构建,区域比较、区域互动也是构建整体史的重要路径。唐力行先生指出,在区域史的研究中一方面必须守住疆界,另一方面又必须超越疆界,进行区域的比较。在比较中关注互动区域间的相互沟通、相互作用和相互知觉,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区域的特质,揭示区域之间的内在联系,更为深入、全面地认识社会运动的规律和社会的结构。吴宏歧先生认为,区域化的中国社会史研究要避免碎化现象回归整体史研究的正途,仅靠区域比较研究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积极开展区域互动研究,用辩证统一的观点来考察区域社会现象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 地方社会能全息地展现国家的历史吗?区域研究是否具有“典型性”与“代表性”不再成为困扰年轻学人的问题了吗?杨念群先生指出,对某一区域历史考察的目的即在于能够较为有效地辨析出“国家”的在场对某一特定区域的意义,却并不能指望这个意义的发现可以自然挪用到另外一个地区,或者说无论转换一个什么样的区域环境,“国家”仍能以同样的面貌呈现出来。这样的看法给人的最大困惑在于,无法印证某一地区性政治运行的状态就一定与整个王朝的治理规划相一致,或者只不过是其某种局部的有限表征和实践。由此看来,以区域重构整体史仍是有限度的。 从事田野调查、发掘民间文献等在以区域构建整体史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时常为从事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学者津津乐道。田野调查有利于读懂文献、激发灵感、萌生新的问题意识成为他们的共识。不过,区域社会史研究中也存在传统史料少人问津、典章制度束之高阁、资料堆砌大于问题意识、田野调查代替学术训练等问题。一些提倡历史人类学的学者强调,研究传统中国社会应当由典章制度入手,一则是因为从王朝典章去说明社会制度,在中国学术传统上有长久的渊源;二则是因为中国历史上的国家制度常通过不同的机制直接或间接影响、制约社会生活形态和社会关系的结构,地方发展的一个主要过程,就是把国家制度变成一个社会化的资源,而且是最主要的资源。制度条文与实践之间有内在的不一致,各地的人们在推行、利用国家制度的过程中会衍生出种种变通的做法,通过长期的累积就会形成新的“制度”。区域社会史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从人们的观念、认知结构、行为规范等层面发现制度生成的内在原理。 区域社会史针对宏大叙事的不足,意图从区域出发重新理解整体史,重写整体史。做出一些精彩的区域社会史个案研究,对理解、重构整体史无疑是有价值的,但这些个案如何整合进整体史,如何用斑驳的碎片勾勒出整体画卷,仍有漫长的路要走。 三、以整体区隔地方史 区域社会史从宏大叙事中挣脱出来,将视角转向地方,又将面对地方史的纠缠。20世纪80年代,区域性研究或者区域社会史研究,与地方史研究的区隔并不明显,甚至混同一体。90年代之后,区域史与地方史相安无事的状况开始被打破,批评地方史之声不绝于耳。 直到90年代初期,叶显恩等提倡区域性研究的学者在论著中对地方史与区域性研究并没有严格的区分,他们往往把区域性研究等同于地方史。1981年,叶显恩先生撰写《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的序言时,称该书是“地方史”研究的一个尝试。他指出,全国性的综合研究,自当以各地区的研究为基础;同样,地区的研究,也不能局促于狭窄的小天地,而必须放眼于全国历史发展的整体;在“地方史”的研究中,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1992年,叶显恩、陈春声等认为,年鉴学派创始人之一费弗尔的名著《腓力普二世与法兰西康德地区》就是一部典型的“区域性研究”著作,为巴黎大学后来的“地方史研究”作了开创性工作。显然,在叶显恩等学者那里,无论是《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还是《腓力普二世与法兰西康德地区》,既是区域史著作,也可称之为地方史著作,区域史与地方史是可以混用的。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强调区域社会史与地方史的区别,并对地方史的缺陷展开批判。1999年,《首都师范大学学报》发表了郑振满、刘志伟、梁洪生等区域社会史研究者的一个访谈纪要。刘志伟先生说:“我们从一开始就与单纯的地方史研究不同,这主要是由于我们所关注的问题与地方史不同。地方史一般关注的是地方特色、地方的特殊性,而我们所关注的问题不是地方,是带有普遍性的东西”。梁洪生先生指出,做地方史研究的学者一般存在两个基本特征:首先是从区域上先划出一个地方来,确定为自己的研究对象,除此以外的其他地方就可以放在视野之外,即所谓“画地为牢”;第二,按照中国通史的传统模式,再搞出一个省际范围的东西,这就是地方史;这种地方史最大的缺陷在于,它把地方与国家脱离开来,就地方来谈地方;而且,认为地方史的功绩就在于研究地方特点、地方典型,研究那些地方独有而“别无分号”的特色,实际上,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郑振满先生认为:“我们搞的区域社会史最为关注的恰恰不是这种地方特点,而是在中国历史上乃至人类历史上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对于地方特点的问题,我们所要考虑的是在大的普遍性中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异”。 刘志伟、郑振满、梁洪生等学者强调了区域社会史与地方史的问题意识不同,一个关注地方特点,一个关注中国历史上乃至人类历史上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他们认为,地方史有两个特征,一是就地方谈地方的特点,二是通史的地方化或通史的地方版。他们对地方史的特征及其缺陷的看法在此后十几年里被学者们反复描述,地方史与区域社会史之间的鸿沟越来越深。 陈春声先生指出,许多研究成果在学术上的贡献,仍主要限于地方性资料的发现与整理,并在此基础上对某些过去较少为人注意的“地方性知识”的描述, 更多的著作实际上只是几十年来常见的《中国通史》教科书的地方性版本。赵世瑜先生认为,当地方史的编写成为既定的国家史甚至世界史等宏大叙事的地方版时,无论它是以省为界、以市为界还是以村为界,它就都与作为方法论的区域社会史分道扬镳了。王先明先生指出,地方史、地方志虽然具有区域性,但其研究理念、视野和方法与区域史并不相同,它们不过是通史内容的“地方化”,或者通志的地方化而已,区域史也不应该是研究主题的地方化。行龙先生注意到,研究者强调区域社会史不等同于地方史,区域社会史虽然限定在某一区域,但它决不是地方史或者说通史的地方化,不是中国历史区域化投影的地方版。戴一峰先生归纳了学术界对本土地方史研究的两点批判性反思:第一,本土的中国地方史研究深受中国方志学的影响,大多将地方史视为国家(或王朝)历史在地方的展开,因而使地方史处于从属、附庸的地位,甚至使地方史成为国家(王朝)历史的复制版;第二,以往本土的地方史研究秉持国家—地方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忽视了中国传统社会中国家与地方之间复杂多元的互动,因而无从准确把握区域历史的内在脉络。张利民先生认为整体性观照要规避两种倾向。其一是通史区域化,将大通史变成了地方版;其二是区域史地方化,描述那些过去鲜为人知的地方性知识。最近,陈春声先生还对区域研究作品充满了担忧。他指出,大量的区域研究作品中对某些过去较少为人注意的“地方性知识”的描述和仍旧套用常见的通史教科书写作模式,谈不上思想创造之贡献,对所谓“地方特性”的归纳,一般难免陷于学术上的“假问题”之中,这样的做法再泛滥下去,将会使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整体水平继续与国际学术界保持着相当遥远的距离。 在对地方史一波又一波的批评声中,区域社会史完成了对地方史的区隔。首先,二者的区隔围绕区域的历史与整体史是否有关联而展开。一项研究如果直接从地方切入讨论问题,第一步要了解区域的内在脉络,对地方社会进行整体考察。很多地方史论著都在进行“地方性知识”的描述,它们的主要贡献就是这个层次的。有的问题主要是地方性的,与国家关系不大,也没有太多普遍性、规律性,把这些问题研究清楚了,不仅可以增强对地方历史的理解,也让我们注意到全国历史之下还有多样性的历史存在,其实也能增进对全国史的理解。在这个意义上,地方史有其存在的价值。一些学者的能力只能进行第一步,兴趣也在此,他们完成这样的工作也无可厚非。地方上的问题有的可以寻找到与国家的联系,有的可以带普遍性、规律性,因此,可以进行第二步研究工作,寻找与整体史的关系。一些区域社会史的研究者认为,意识不到第二步,仅仅停留于第一步的研究是地方史,进行第二步研究才有可能成为区域社会史。 满足于“地方性知识”的描述使地方史研究专注地方掌故,不知有国家。其不足主要在于问题意识太小,对话的平台太小,对理解大的历史与社会问题不能做出更多贡献。正如陈春声先生所认为的那样,“作为一个学者,做任何课题,最后还是希望在更广泛、更深刻的意义中,在学术发展的道路上,留下一些痕迹。特别是我们这些做中国史研究的人,做中国社会和文化研究的人,总是希望我们这样的研究,最终对整个中国历史的重新构建或者重新理解,会有一些帮助。同时,我们也希望在辛辛苦苦做了那么多的研究之后,这样的工作可能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主流,可以有一些对话,可以参与到一个更大的学术共同体的一些共同关注的问题中去”。有志向、有能力在更大平台对话的学者,研究视野超越地方似为其职责和使命。 其次,区域社会史与地方史的区隔在于区域的历史与整体史到底怎样进行关联。区域社会史的研究者不仅把不关注整体史的那部分论著划归地方史,而且把另一部分虽关注整体史但仅仅为通史、国家史教科书翻版的论著也列为地方史。作为通史、国家史教科书翻版的地方史,其缺陷主要在于没有凸显地方的主体性,不能体现国家与地方之间的互动,不能通过地方来增进对通史复杂性的理解。这样的地方史对全国史的理解没有太多新贡献,自然在批判之列。作为通史、国家史教科书翻版的地方史也可能导致本土性知识的流失。程美宝指出,中国地方史的叙述,长期被置于一个以抽象的中国为中心的框架内,也是导致许多具有本土性的知识点点滴滴地流失、或至少被忽略、曲解的原因。 从地方的角度寻找到与全国史的描述一样或者不一样的内容,讨论在大的普遍性中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与不变,分析地方的点滴变化如何积累而创造新的制度,无疑会丰富全国史和地方史的复杂面相,对历史的理解将更加有新意。近代中国,国家治理的触角越来越多地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没有国家在场的地方史领域越来越少。区域社会史更要警惕的是地方史变成通史翻版,更应重视在古今中外的视野下讨论地域社会利用国家资源的空间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区域社会与国家转型互动的途径和方式又有哪些演变。 区域社会史关注区域历史与整体史有联系的部分,通过二者的互动丰富对整体史的理解,把那些与整体史无关以及虽有关联但仅仅是通史、国家史教科书翻版的内容划归地方史,于是在整体性上实现了与地方史的区隔。 结论 20世纪80年代社会经济史等领域的区域性研究已经有一定声势。傅衣凌、叶显恩等学者认识到了区域性研究的价值,并积极倡导从区域重构整体史。中国的区域社会史研究在90年代特别是进入21世纪之后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它以整体区隔地方史,并逐渐越出社会经济史等领域,提炼了“区域社会史”这个概念,大量实证成果被发表并引起学界广泛关注,从而成为社会史研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研究视角或方法。 区域社会史是整体史的一脉。无论是从区域重构整体史的努力,还是以整体区隔地方史,都表明区域社会史并没有远离整体史,而是心系整体史。以区域重构整体史,有助于解决宏大叙事的不足。以整体区隔地方史某种程度上有利于解决研究的碎化、提升研究成果的对话空间。区域社会史为史学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不过任何研究视角、方法都有其限度。区域历史与整体史之间的关联常常是微弱的,以此微弱的关联进行区域比较或者重构整体史,有可能导致不能承受之重。即便是区域的历史与整体史的关联足够强大,通过各具特色的区域如何重构整体史亦非易事。 现在,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加入区域社会史研究的行列。前辈学者开启了区域社会史之门,其研究渐渐成为一种模式,年青一代学者不断模仿、注释。享受便利的同时,后学们无形中也可能给自己戴上了枷锁。比如年青一代学者从事区域社会史研究很容易亦步亦趋地讨论王朝的影响,乃至他们的研究最后都可以归结为一句话:“这个地方变成了中国”。年青一代学者在不断证明或者修正前辈所提出论题、所得出结论的过程中,如何建立自己的问题意识,则是未来努力的一个方向。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16年第4期,注释从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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