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珠昂奔:不断推进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6)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4:11:11 中国民族报 丹珠昂奔 参加讨论
第四级精神家园为国家。国家和民族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社会分工、家庭关系和私有制的发展,导致氏族制度的瓦解,作为阶级统治和奴役的工具的国家产生了。早期的国家或可称为单一民族国家(多为邦国),此时的国家在精神、文化领域大约与民族相类似。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形态更多地被打破,多民族国家成了常态,这一常态,也逐步地孕育了国家的意识形态倾向——有别于民族的精神形态,同时又统一于民族的精神形态。共同的利益、共同的国体、政体,相近的发展阶段等将不同民族统一于国家这一形态中。多民族国家的关键是民族有异、家园共同——共同的家园构成共同的理想,因而也形成共同的国家观念。 第五级精神家园是人类精神家园。有没有人类共同的精神?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这是由人的一般性和本性决定的。我们从一些宗教跨多个甚至十几个、几十个民族的现象中也可以感受到这一点——平等、自由、正义、慈悲、善、爱、和平、人性等思想,几乎在每一个民族、国家的精神世界中都有反映。二战中,国际社会对法西斯反人类、反人性、反人道行为所进行的谴责和斗争,就反映了这种人类意识精神的形成、对这一人类意识精神的维护,作为人类共同的选择、责任和义务,它同样具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人类精神就有人类的精神家园。人类精神的核心是人性、人道、人类共同的现实、未来利益,关涉种族问题、环保(绿色组织)问题、核扩散问题、文化多样性保护问题等。 这多个层级的精神家园,既是独立的也是统一的,既有区别,也有同一,相互补充、相互支撑,相得益彰。我们应该谨慎而准确地区分个人的精神家园、家庭的精神家园、民族的精神家园、国家的精神家园、人类的精神家园的异同关系。层级不同,才可以构成系统,大系统与小系统的使命有所不同,但形态相似相近。有系统才有力量,各层有各层的作用,互相贯通却互相不能替代。我们的问题是,面对自己,要对自己尽责任;面对家庭,要对家庭尽责任;面对民族,要对民族尽责任;面对国家,要对国家尽责任;面对人类,要对人类尽责任。只有做到这样,才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人、理性的人,具有现代意识和国际视野的人。 3.精神家园的作用和意义是多方面的,笔者以为其基本特点体现在: 认同归属感:我是这个家的人。这个家不论贫穷还是富有,都是我的栖身之所。于民族、于国家都是如此。斯大林的民族“四要素”理论已广为人知:“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当今讨论民族问题仍然脱离不了这一理论基础:其一,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说明民族的发展经过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是一个内涵丰富、拥有强大力量的人们共同体;其二,“四要素”造就的是以民族的语言、地域、经济生活、文化为基础的民族认同——这个认同因经过了漫长的历史认同过程而浸润于民族个体的血脉之中。因为,在历史的长河中,民族作为一个知识系统、文明形态而存在,自然地作为本民族成员生存成长的文化生态环境(语言、信仰、生活生产方式、文化制度、思想道德伦理等)而存在,从而造就拥有共同语言、共同信仰、共同道德理念、生产生活方式的人,使他们有了民族归属,这个归属也是由民族这个知识系统长期打造形成的,因而也是很难轻易动摇的。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的认同,也经过了长期的过程,形成了国家认同。国家认同是人们共同体基本的政治认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