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刘东旭,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近年来在中国民族地区,爆发了一系列以西藏“3·14”、新疆“7·5”为代表的冲突性事件。之后,社会各界掀起了一场有关当下中国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的重大讨论。这些讨论大致可分为两派:较为温和的言论认为,当下中国的民族问题与建国早期已经很不相同,因此在民族政策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应该有所调整以应对变化了的现实;较为激进的言论则认为,当下中国所面临的民族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早期的民族政策所导致,因此当务之急在于对这种业已被政治制度化的“民族”去政治化,把我国的“56个民族”改称为“56个族群”,强调公民的一致性,淡化民族差别意识。 尽管强调的程度不一,但无论是温和派,还是激进派,他们的基本共识是,当下中国的民族现状及面临的问题都已不可与新中国早期同日而语,当局应该在相关措施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当下中国民族和民族关系最紧要的问题之一,就是传统的观念和政策如何接纳由市场化、城市化和全球化所带来的民族及民族关系发生的新变化。其外显的问题是,既有的体制和观念,应如何应对因市场经济的深化所带来的民族人口大规模跨区域流动等一系列问题。 无论是“3·14事件”,还是“7·5事件”均爆发在当地的中心城市,而不是在农村,这些事件的参与者大都是这些城市中的流动人口,而不是拥有这些城市户籍的常住居民。互联网、手机短信、数字图像技术等新的信息技术加速了事件的扩散。而这样一些基本性状都是流动中国的时代产物,都以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转型为大背景。 中国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促使其参与世界贸易的程度进一步加深,原本处于边陲的少数民族人口开始被大规模地卷入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浪潮之中。与主体人群不同,大多数少数民族原居住地位于边远山区,生活水平低、教育条件差、交通不便,在生产方式、社会组织和传统观念上都具有一定独特性,因此他们在跨入城市生活过程中会遭遇到更多的问题。而多元文化群体是否可以与所谓的主流社会在生产、制度和文化上较好地整合,实际上成为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关键。 本文所要重点谈及的彝人打工群体,其遭遇和处境在少数民族流动群体中颇具代表性。彝人原本聚居于四川、云南山区,如今以打工者身份外流分散到全国各地,尤其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珠三角,并集中在东莞、深圳和惠州三个城市。本文以东莞的打工彝人为例,展现他们在与本地社会进行整合的过程中,其文化特征的凸显及群体组织的重构,进而探讨在此新背景下,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民族意识及族界观念。 一、流动的彝族工人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始,广东边远地区以及湖南、广西各地人口便逐步流入到珠三角,随后这一流动潮扩展到四川、贵州、云南、河南等内地省区。少数民族大规模的流入则处于这一潮流的晚期。直到九十年代末,才开始有零散的彝人到珠三角打工,2002年以后逐渐形成规模,到2006-2007年达到高峰,现在总数估计在10万人以上,其中很大一部分集中于东莞。 与其他人群一样,他们在当地主要以打工为生,但有所不同的是他们绝大多数都从事于低端的生产线普工工作,并且基本上都属于工厂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临时工。由于世界贸易市场订单存在季节性波动以及不可预见的风险,使得以外贸出口型工厂为主体的东莞经济也相应地呈现波动性。临时工的灵活性正好可以满足这种波动性的用工需求,所以保持一定比例的临时工是应对这种状态的最佳手段。因此,临时工的出现是当地劳动力市场的一种结构性需求。而彝族工人和其他少数民族工人群体,则因为他们自身的边缘性和特殊身份,被迫成为可以随时被工厂抛弃或吸纳的群体。在每年9月到次年3月这段用工紧张期,临时工是活跃于当地劳动力市场中的“香饽饽”,在无法招用其他工人的情况下,彝族临时工也会成为“抢手货”。而在其他用工不紧张的时候,临时工便成了工厂挑肥拣瘦任由辞退的对象。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彝族工人的“彝性”成为必须要区别和被辞退的依据。这种“彝性”通常被描述为语言沟通困难、文化素质低下、生活习惯不好、喜好群体行动等等。 波动性的用工周期,使得四处流动、居无定所成为临时工群体的主要特征,对于彝族工人来说,这一点体现得尤为突出。与此相伴的,是彝族工人极不稳定的经济收入。在工作期间,他们的工资以工作时间来计算,通常每小时3.5元~7元。而造成如此大的工价差别的原因,主要是工厂用工紧张程度、工作行业以及所属工头抽头比例不同。通常情况下,工头与工厂的协议基本上都要保证每月有280个保底工时,即每月工作28天,每天至少还要工作10个小时。这样他们的工资范围理论上可以保证在980元~1 960元之间。但实际上由于工人的流动性大、工价不稳定,以及工厂的克扣等原因,绝大部分彝族工人每个月的收入不会超过1 500元。而当地一般工厂正式普工的工资范围在1 500~3 000元之间。 小雄是2010年夏天我在东莞调查时认识的彝族工人之一,今年21岁。他从15岁就开始跟着叔叔出来打工,最初就到了广东,后来先后辗转去了北京、山东、陕西、山西等很多地方,直到2008年又回到东莞。在一次聊天过程中,他自豪地说,他在东莞不到3年的时间里换了81家厂,当地32个镇区基本上都住过了。尽管他可能夸张了自己的经历,工人们频繁换厂确属事实。当地的带工头也告诉笔者,有的时候几十个工人同时放到一家工厂,等到一个月之后可能只剩下几个人,能够坚持在一个厂工作2~3个月的工人很少。高度的流动性是当地彝族工人的一种工作状态,同时也是一种生活状态。 事实上,小雄只是珠三角地区数万彝族工人中的一员。他们大多都很年轻,年龄在15~25岁之间;教育水平都很低,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已属不易;基本都没有专业技能,只能从事普工或杂工;但是他们往往都有丰富的经历,大部分都到过很多个省份打工。而在这个群体中,很大一部分还是像小雄一样在东部沿海的工厂中做普通工人或临时工。电子厂、玩具厂、手袋厂、鞋厂等等需要大量低技术水平工人的出口加工工厂,是他们工作最多的地方。 而不管在什么地方,流动都是他们生活的主旋律。尽管这种流动本质上由市场周期决定,但却以工人“自主选择”的方式表现出来。彝人提出换厂的理由,大多是因为工厂的工作太辛苦,工作环境太差。为了核实这一情况,笔者曾经以打工者的身份和他们一起在一家玩具厂工作了一段时间。而这段打工经历确使笔者深刻地体会到工人们的艰辛,以及他们不得不频繁换厂的无奈。 通常情况下,工厂临时招工大多数都是因为接到订单需要紧急赶货。而赶货就要不断地加班,因此,这些新招来的工人每天平均工作12个小时以上,有的时候甚至可能会通宵加班。这些临时加班的车间往往凌乱不堪,工人们每天都不得不在噪音和灰尘中拼命赶货。睡觉的宿舍只有铁架床,冲凉只有冷水。食堂伙食是每个月200元的标准,一日三餐只能凑合着填满肚子。这样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要保证工人能长期在这里工作确实很困难。从进厂的第三天起,我们一道的工人中就有人因为晚上睡觉着凉而感冒,接着其他工人也陆续感冒了,笔者在工作的第十一天,也同样出现了感冒发烧的症状。这种“小病”很少有请假的机会,而在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仍然被迫参加繁重的工厂劳动,实在是痛苦的折磨,因此在工作刚满两星期的时候,笔者也选择了出厂。而在此之前,一道进厂的几个彝族工人早就出厂了。 厂方是为了赶货而招临时工,而赶货导致的拼命加班拖垮了工人的身体,使得工人不得已而换厂,这种结构性的需要便通过个体被迫无奈的选择得以实现。而诸如彝族工人这样的边缘少数民族群体因其自身的条件局限最容易被卷入到临时工行业。同时,彝族工人窘迫的经济状况以及以工头制为基础的组织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须长期从事临时性的工作。 二、带工制度与彝人的城市融入 彝人多做临时工,而临时工必须要依靠工头带领,这就促生了一整套复杂的带工制度。尽管身处闹市,人群流动频繁,但是由于语言沟通的障碍,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差异,大多数彝人在个体层面与其他族群的交流很有限,在需要与外交往时,工头实际上成了他们在东莞的“中间人”。除了通过工头之外,大多数的彝族工人很少能有其他关系而在当地获得工作的机会,而即使能够找到工作,他们也会迫于彼此交流和情感的需要而难以脱离以工头为首的彝人群体。这一群体的规模大小不一,有的大工头手下能够聚集数千人,而小工头可能只有数十人。他们往往因为传统的“家支”观念、强烈的族群和地域认同而显得比非彝群体更为团结。 因此,对于东莞的其他群体而言,彝人群体是独特而隔离的,但是通过工头这样的中间人,他们之间又达成了互通,共处于一个城市。在笔者看来,正是这种中间人模式在当地完成了多样性共存与社会有机整合。其具体表现为工头在彝人的城市融入方面扮演的劳务中介、族群文化交流媒介和劳务纠纷代言人三种功能。 (一)工头作为劳务中介 东莞彝族工头带工模式始于2002年,基本上是在模仿汉人用工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其最初的形式大概有两种,第一种是以地方政府有组织的劳务输出为基础,后来由于政府的组织难以为继,转而由个人来接手经营,这些接手的个人随即演变为工头。第二种则是基于个人自身早期在珠三角打工的经历,受汉人带工老板启发,开始小规模地将自己的亲人朋友带到当地打工,后逐渐发展壮大。政府或其他部门组织的劳务输出只能是将工人介绍入工厂,并不承担其在异地的各种后续需求,而工头对于工人的关照往往是全方位的。这也正是前期政府组织劳务输出难以为继的重要原因。 带工的基本模式都是由工头垫付所有的花费,将与自己有血缘、姻缘或地缘等关系的人从家乡带到东莞,帮他们进厂工作,并对工人所面临的任何困难承担责任,直到工人返回老家为止。与此同时,工头和工厂(或者劳务中介)签订口头或书面协议,承诺工人为工厂工作,工头对工人负责,工厂将工资发放给工头(或转交于劳务中介,再发放给工头),工头扣除了前期的所有花费后,将剩余的工资按照事先约定的份额发给工人。在此过程中,劳务中介和工头都会按照先前的约定从工人工资中扣除一定份额作为自己的收入。扣除的份额根据市场工价和工人紧缺程度而定,通常在工人工资的8%~28%之间。 在这样一种临时用工模式中,工头承担了工人动员、输送、供养、配给、培养、管理各个环节的任务。而作为工人来说,他只需要跟着工头安心劳动,再领取工资就行。工厂也只是在用工紧缺的时候招工,用完随即辞退,对于这部分劳动力的维护和再生产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工头是整个临时用工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中间人,处于该体系最为核心的位置。 (二)工头作为族群文化交流媒介 初到东莞,彝人对所有面对的事物都是陌生的,从生存、生活再到工作都需要从头开始学。工头在这个时候就开始扮演培训者和学习榜样的角色,担任着将他们已经学到的城市生活方式教授给这些年轻人的责任。对于这些初谙世事的年轻人来说,工头的教授对他们的习惯、性格和品行的养成至关重要。 工头们也常给笔者讲,刚带到东莞来的工人是不能急着就送到工厂的,要先安排在外面住几天,让他们知道这里的生活方式。除生活习惯之外,初来东莞的彝族工人还要学会如何在遵守规范的条件下工作。对于工厂来说,“听话”且努力工作的工人是最受欢迎的。而很多工厂在雇佣彝族人时,最担心的就是这些彝人是否能“听话”地工作。工头们当然深知遵守规矩对于工厂的重要性,但同时他们更清楚的是要通过说教、行为、人格魅力和亲属关系在工人之间培养对工头的绝对服从意识。因此,工人对工厂规定的遵守是以他们对工头的绝对服从为前提的。工头可以让他们遵守厂规,当然也可以让他们不遵守。这些彝族工人从来就不是像其他工人一样被打散成原子化的个体在工厂工作,而是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群体性。这个群体以工头为中心。 尽管工人的生活和工作基本都是局限在彝人范围之内,但工头们的交际圈则往往非常庞大。他们不但要和各地的彝人工头联络,更重要的是他们要超越到彝人圈子之外。尤其是那些规模比较大的工头,他们要接触大量非彝人工头和劳务公司、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工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为了使自己的生意长久,他们会通过各种方式和这些人员保持比较稳定的关系,从而保证自己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利用这些关系。日常频繁的礼节性聚餐、逢年过节的拜访、红白喜事随礼、紧急情况“救火”等都是工头们向外扩张和维护人际关系的重要方式。 初到东莞的彝人通过工头的教授而认识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他们对当地的认识必然打上工头留下的烙印;与此同时,工头也是与非彝人联系最为紧密的群体,在很大程度上是他们给外界传递了彝人的形象。因此,工头在这个意义上成为群体相互认知的重要媒介。 (三)工头作为劳务纠纷代言人 对于这种临时用工模式来说,最频繁出现的问题就是劳务纠纷。而通常遭遇的劳务纠纷主要包括:工厂拖欠工人工资、工人与工厂管理人员暴力冲突以及工伤事故赔偿等。一旦彝人与工厂发生纠纷,都是由工头出面与工厂和其他单位协调,工人只是在需要的时候出面。因此,协调纠纷是工头日常事务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是生意越大的工头,他需要协调的纠纷也会越多。一位现在已经成立了劳务公司的彝人工头在一次访谈中告诉笔者:“现在我一天到晚跑来跑去都是给别人扯皮,自己的公司都没空打理,老婆都说我不务正业。” 劳务纠纷协商的过程是一个双方不断交涉、博弈甚至斗争的过程,如果没有工头的介入,在双方语言沟通不畅,处事观念差别极大的情况下,这一协商过程是很难完成的。对于工头来说,共识之所以能够达成,最重要的是在双方既有观念体系之间搭起相互理解的桥梁,让彼此能够很好地沟通。 在现代化体制之下建立的工厂对于纠纷处理有专门的职能部门,并且他们宣称有国家法律制定的标准作为依据。然而,对于彝人来说,他们同样也有处理这类事情的观念模式。传统时期的彝人社会,在出现争执矛盾时,非常看重事者家支背景,家支势力大的往往能够在矛盾协商中占据优势地位。而衡量家支势力主要是以家支的财力和人力大小为标准。一旦某个彝人出事了,其家支成员都自觉有义务帮助处理该事件。因此,在与工厂发生纠纷之后,事者便很容易集中大批的家支同胞共同协助,以宣示自己的势力。而这会对工厂造成巨大威胁。 这两种处事逻辑是格格不入的,工头们的作用也正是在这里体现出来。他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兼顾双方的利益,促成彼此的沟通。在工厂一方,工头要顾及自身生意的持久发展,所以会尽量寻求厂方可以接受的方案,而工厂也会迫不得已依靠工头来协商处理。在工人一方,他们同为彝人,彼此认同、沟通方便。同时,由于工头本身在彝人群体的地位较高,由他们出面协商,彝人及其家支也容易信服。由此,这一矛盾冲突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得以解决,而不至于演变成暴力冲突。事实也证明,这是目前可资利用以解决同类纠纷最有效的方案。 三、族群边界的再生 在东莞,除了彝人之外,诸如河南人、安徽人、四川人、湖南人、广西人等等这样的群体称谓比比皆是,而近些年当地政府又提出“新莞人”这一称呼。群体及文化的多样性似乎总是暗藏着导致社会管理混乱的威胁,以至于人们会尽力寻求一种将其同质化的途径,看似更具整合力度的称谓“新莞人”便是方案之一。然而,这种努力或许仅仅只会在原本多样的群体中多添加了一种身份而已,那些可能导致威胁的忧虑也许是多余的,因为多样性的群体文化背景并不一定会影响当地社会通过集市、贸易圈和货币化的市场经济在更大层面上实现整合。 彝人与身处东莞的其他群体一样,秉持独特的社会文化符号,维系着相对封闭的社交群体,彼此界限明确。试图完全消解群体文化特征,像熔炉一样将其“融化”到当地社会中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事情,而在这一前提下,作为群体沟通“中间人”的彝人工头搭建了桥梁,是该社会自身发展过程中能动性的体现。工头作为“中间人”的城市融入模式是多元文化群体进驻东莞之后,该移民社会重组过程中自发生成的,是社会自身整合和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 从另一方面来讲,工头作为“中间人”搭建了沟通群体的平台,同时,他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固化、形塑和再造群体的社会文化差异,将族界进一步明晰化。工头们全方位地提供各种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年轻工人对他们的严重依赖感,这种依赖让他们甘愿服从于工头的安排,其社交网络被限定于彝人群体之内。工头们为了保证自己的生意而彼此达成“禁止工人随便改投工头”的潜规则,从而使得工人们除了跟着自己的工头之外别无选择。 因此,工头作为“中间人”的功能对于群体间的互通和交流具有两面性作用,而这种两面性使得多元群体的移民社会重组过程显得非常复杂,诸如东莞这类新移民城市的兴起和发展过程绝非简单的“城市融合”概念可以概括。 四、结语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学界就族群关系形成的共识之一是:族界并不是由于人们长期互相隔绝,缺少交流和互动造成的,相反,族界是在人们的接触交流和互动过程中生成的。族界不是阻止了群体间的交往,而正是它在组织、沟通和结构化人们的交往和互动。彝人和东莞其他群体的差异并未能阻止他们千里迢迢到当地安身立命,相反,在这种差异背景之下,逐步形成了带工体系,造就了彼此在各个层面能够互动的桥梁。因而,尽管在东莞的诸多群体当中彝人的形象清晰可见,但这并未影响其被整合到“中国制造”这一世界性的生产体制之中。 从另外一面来说,当下强势的国际生产和贸易方式已经把彝人这样的少数民族群体卷入到工业化、全球化的洪流之中。少数民族群体之间的关系已不完全再由语言、地域、生计和心理特征这四大要素来决定,而是被深深地嵌合进世界经济体制之中;以物质生产和经济增长为核心的理念体系,正强烈冲击着原有的民族群体边界。也正是在此时,一些诸如彝族工头这样跨族群的组织化方式正在迅速地成长。无论从宏观层面上人群的大规模区域性流动,还是微观层面上,作为临时工的个体频繁换厂,都是这个重组过程外化的表象。民族人口内部开始发生分化,一部分留在农村的人们依旧坚守着传统的观念和组织形式,而另外很大一部分人已经由于外出打工而被整合进更大的生产体制之中。背井离乡的彝族工人艰难地在东莞扎根,尽管难以完全融入到当地社会,但却生成了以工头作为我群与他群的“中间人”的整合模式。这个过程正是宏观的国际经济背景在微观的社会组织层面的体现。 事实上,这个重组过程对于所有的民族群体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并不是说跨群体间协作方式的生成就意味着彼此界限的完全消解,东莞彝人的例子已经说明新的组织方式同样也赋予了群体差异新的内涵,使得新的界限亦逐渐明晰化。作为“中间人”的工头在沟通群体时,亦在为其划定新的界限。也就是说,原有的群体差异似乎会保持着历史的惯性,在移民社会的重组过程中总会以某种复杂的方式改头换面地延续下来。彝人工头制这类跨族群组织方式的生成及意涵是当下中国城市民族关系发展的新特点,应该予以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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