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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考古学思想发展史上的一场革命——重读苏秉琦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札记

中国考古学思想发展史上的一场革命——重读苏秉琦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札记(提纲)
    苏秉琦先生的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从酝酿提出到现在,指导中国考古学实践和研究已有整整三十个年头。回顾30年来中国考古事业的发展,无不与其密切相关,至今仍有重要指导意义。图为牛河梁“女神”头像出土情况。详细介绍
    苏秉琦先生的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从酝酿提出到现在,指导中国考古学实践和研究已有整整三十个年头。回顾30年来中国考古事业的发展,无不与其密切相关,至今仍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一系列重要考古发现,是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提出的前提。
    1965年苏先生在《考古学报》发表的《关于仰韶文化的若干问题》将仰韶文化区分为半坡、庙底沟两个类型以及对中原地区后期仰韶文化与西部马家窑文化、江汉间屈家岭文化、鲁南苏北青莲岗———大汶口诸文化关系的论述;1977年在“长江下游新石器时代文化考古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提纲《略谈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关于将之分为微山湖———洪泽湖以西的苏、鲁、豫、皖四省邻境地区,以南京为中心、包括宁镇地区、连接皖南与皖北的江淮之间以及赣东北部一角,太湖———钱塘江地区以及山东地区、岭南地区原始文化源流的分析;1978年“江南地区印纹陶问题学术讨论会”论文学习笔记《关于“几何形印纹陶”》提出的“把它们联结成线,联结成面,联结成有机的整体,并以此做为深入研究这一整个地区古文化区系类型问题的出发点”以及将之分为“1.从鄱阳湖、赣江到北江(即包括江西和广东中部)是它的关键(枢纽、核心)地区。2.从太湖流域到珠江三角洲沿海一带(包括台湾省等)是它的东南翼。3.从洞庭湖、湘江到西江流域(主要是湖南东半部和广西东半部)一带是它的西翼。4.江淮间的一带(大致包括苏北、皖北、鲁西、河南中南部、鄂东部)是它的北邻”的表述;1980年在中国考古学会第二次年会闭幕式上的讲话《从楚文化探索中提出的问题》关于江汉平原一带的原始文化跟它的渊源、特征和发展道路等可以划分为“1.以淅川下王岗和郧县青龙泉(下层)为代表的以仰韶文化为基础的原始文化区;2.以巫山大溪、宜都红花套和枝江关庙山为代表的,以大溪文化为基础的原始文化区;3.以黄冈螺蛳山、武昌放鹰台和京山屈家岭为代表的,以屈家岭文化为基础的原始文化区”三片的观点等,是苏秉琦先生1981年正式发表《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这篇大作之前,根据不同地区考古发现对该地区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所作出的概括。需要指出的是,苏秉琦先生在自己的论著和讲话中第一次使用“文化区系类型”一词始于1978年所写的《关于“几何形印纹陶”———“江南地区印纹陶问题学术讨论会”论文学习笔记》,虽然这个笔记直到1981年才在《文物集刊》第3辑发表,但当时考古学界许多人都知道了。由1978年到1981年,又经过了3年时间。由此可以看出,苏先生立足全局的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的形成和提出不是偶然的,而是有一个积累的过程、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显然,新材料的不断发现是前提;面对浩如烟海的新材料,善于辩证思维、深入分析是关键。
    二、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的建立,是器物形态学合乎逻辑的发展。
    苏秉琦先生在《地层学与器物形态学》一文中说“器物形态学是比较研究时常用的一种方法。它运用的范围并不局限于对器物形态作比较研究。诸如居址、墓葬或其他遗迹的形制,都可以进行排比研究,从中寻找各种物质文化成分在历史进程中变化的线索。器物形态学则顾名思义,是对不同时代、不同文化或同一文化的不同阶段、不同地区的器物就其形态进行排比,探索其变化规律的。”将器物形态学仅局限于整理时对器物形态的比较是一种误解,而将这种方法推广扩大到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质地和不同类别的考古遗存的比较研究,势将合乎逻辑地推导出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的结论。正如俞伟超、张忠培两位先生在《苏秉琦考古学论述选集》编后记中所言“,研究我国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这一课题的提出,是苏秉琦先生几十年来运用类型学方法研究各种考古遗存后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考古研究深入到一定程度时的必然产物。”
    三、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体系的六大区系说是对上世纪70年代末以前我国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的概括,反映了我国民族文化的基本格局和发展演变规律,为重建中国上古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新材料的发现和新的研究成果的推出,补充、修正、完善苏先生建立的中国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体系是我辈考古同仁责无旁贷的任务。在对中国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问题探讨中,许多先生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石兴邦先生1980年发表的《关于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体系的问题》,把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分成三个板块,认为每个板块中又可“分为若干个地区性的文化传统或类型”;佟柱臣先生1985年发表的《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三个接触地带论———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综合研究之一》、1986年发表的《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多中心发展论和发展不平衡论———论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的规律和中国文明的起源》,以及2004年出版的《中国考古学要论》第二部分第八篇、第九篇、第十一篇等,都涉及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区系类型问题,他认为阴山、秦岭、南岭三条自西向东分布的山脉,就是各自南北两侧不同文化的接触地带,他将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分为马家窑文化系统、半坡文化系统、庙底沟文化系统、大汶口文化系统、河姆渡文化系统、马家浜文化系统、屈家岭文化系统7个不同的区系,认为这7个文化系统分布地域和所处环境有别、各有自己的内涵和个性、各有自己地层学上的序列和类型学上的演变关系,“是我国若干部族文化连续发展的结果”;张光直先生1986年出版的《古代中国考古学》(英文版),将中国公元前4000~3000年期间的史前文化分为9个区系类型,即黄河中上游的仰韶文化、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辽东半岛的大珠山文化、辽河流域的红山文化、江汉地区的大溪文化、鄱阳湖地区的山背文化、长江下游的马家浜文化、宁绍地区的河姆渡文化、粤闽赣地区的石峡文化———昙石山文化和凤鼻头文化;严文明先生1987年发表的《中国史前文化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将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分为三大经济文化区,每区下面又可分为若干小区共12个文化区系类型,即以黄河、长江为腹地的甘青文化区、中原文化区、山东文化区、燕辽文化区、江浙文化区、长江中游文化区、及较为边远地区的闽台区、粤桂区、云贵区、东北区、蒙新区和青藏区,认为中国史前文化像重瓣花似的是一种分层次的向心结构体系等。除此,还有许多。我自己的研究,很少涉及新石器时代考古,更缺乏对整个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概括的能力,不过,1978年提交给“江南地区印纹陶问题学术讨论会”、1981年发表的《我国南方几何形印纹陶遗存的分区、分期及其有关问题》一文,也是在苏先生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启发下对局部地区所做的尝试。
    四、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是后来苏先生连续提出的中国文明起源的“满天星斗说”、中国文明起源形成发展的“多元一体模式”与文化之间的碰撞融合机制、中国文明起源形成研究的“古文化、古城、古国”三步曲、中国文明起源形成发展的“原生型”、“次生型”和“续生型”三类型说的理论基础。
    中国地域辽阔,环境复杂,文化传统多样,各区系类型文化在自身发展的一定阶段,自然而然便会产生各有特点的文明因素,苏秉琦先生的“满天星斗说”正是以文学的语言对这种状况作出的如实的描述和概括。文化的发展从来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同步的,各区系类型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充满了碰撞和融合,发展的步伐也有快有慢,有的势力不断增强、扩展,融合甚至同化发展迟缓的弱势文化,成为具有强大向心力和凝聚力的主体文化;有的发展缓慢,渐次成为被强势文化融合、同化的对象,融入主体文化或成为主体文化的附庸。这种发展趋势大约从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时期起步,至少到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开始的夏代便已形成以中原文化为核心的多元一体格局。在这一过程中,有曲折,有反复,但总的趋势却是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苏秉琦先生用“多元一体”四个字来说明中华文明起源、形成、发展的过程和模式,是最为贴切不过了。在中国文明起源形成发展研究中,曾出现过单纯以城市、大型礼仪性建筑、文字和青铜器所谓三要素或四要素来确定何种考古学文化或其某一阶段已进入文明的倾向,我自己也是这么做的。不能说这么做有多大错误,但细想起来确有贴标签的嫌疑,事实上完全能够对应的也是极少见的。苏秉琦先生独辟蹊径,以发展的观点从文化自身发展中寻找解决途径,提出应重视古城的出现和其与古国产生的有机联系。1985年10月,他在辽宁朝阳座谈会上所作的《辽西古文化古城古国———试论当前考古工作重点和大课题》的讲话中说,“古文化古城古国的特定含义是什么呢?古文化是指原始文化。古城指城乡最初分化意义上的城和镇,而不必专指特定含义的城市。古国指高于部落之上的、稳定的、独立的政治实体。”认为“三者应从逻辑的、历史的、发展的关系理解”。在这里,完全看不到先前流行的所谓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学说的五种生产方式的影子。在中国文明起源形成发展类型上,我虽然不同意苏秉琦先生将中原文明说成是次生文明,但原生、次生和续生三类型的确是存在的,尤其是他对续生文明的分析是极有说服力的。
    五、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及在此基础上提出的有关中国文明起源、形成、发展的诸种论断,是对机械地、教条式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学说和中国传统的大一统历史观的彻底否定,是中国考古学思想发展史上的一场革命。
    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学说的基本观点是正确的,五种生产方式也是存在的,但世界各地是否都经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直至社会主义社会五种生产方式不间断的连续发展,却是要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学说作为一种指导思想,是要我们在研究历史研究社会发展时,能够运用发展的观点,能够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既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的观点、能够运用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从而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而不是要求大家不分青红皂白、不论在什么地方都要找出直线发展的五种社会形态。但遗憾的是,过去很长时间我们都是这么认识这么做的,似乎研究历史不贴这样的标签,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看一看新中国建立初期苏秉琦先生发表的文章和讲话,我们就会知道,他较早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信奉者、笃行者,但却又不是盲目的顶礼膜拜者。他接受和信奉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他最反感和反对的是机械照搬、随意套用。早在1952年他发表的《如何使考古工作成为人民的事业》一文中,就率先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问题,已经把考古工作看作是“建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一种准备工作”。然而上世纪50年代思想领域的情况并不令人乐观,教条主义越来越严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几乎已到了被人遗忘的地步了。在发表于1987年的《中国考古学从初创到开拓———一个考古老兵的自我回顾》这篇文章中,苏秉琦先生深情地回忆起1958年北京大学考古专业教育革命的情景,他说,针对同学们对教学提出的意见,他请尹达同志到校作报告,尹达同志提出了“建立马克思主义中国考古学体系”的响亮口号“,大家很受鼓舞。党组织把它具体化到教学实践,发动师生编写贯穿马克思主义红线的考古学教材,为建国10周年献礼。师生们日夜加工,礼是献了,成果也拿去展览了,但到头来,在社会发展史的概念和词藻下,考古学的具体研究还仍然是干巴巴的空壳”。1994年,苏秉琦先生在为他的《华人·龙的传人·中国人》大作所写的自序《六十年圆一梦》文中又说,在中国考古、历史工作者头脑中,曾长期萦绕着两个怪圈“,之一是根深蒂固的中华大一统旧观念;之二是把社会发展史当作全部历史。”从苏先生这两篇文章中,我们既可看到当时教条主义对人们思想侵害之深,同时也可看到苏先生心中的不满和走自己的路默默探索的可贵可敬。苏先生不懈探索的结果,正是中国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国文明起源形成发展一整套理论的提出。至于苏先生提到的另一个怪圈中华大一统旧观念,正像大家都已经知道的,也随着中国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体系的确立而烟消灰灭了。
    六、重读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的收获
    1.材料最重要,一切研究都必须由材料出发。作为一个考古工作者,永远站在考古第一线,了解考古新发现,掌握考古新动态,是永葆学术青春的根基所在。2.辩证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关键,所谓辩证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要发展地、全面地、关连地、换位地、具体地观察问题分析问题。3.学术研究不能预设立场,但应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和辩证法作为指导。苏秉琦先生提出的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是以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辩证法为指导研究中国考古学的典范。
    方向早已指明,道路早已打通。在苏秉琦先生百年诞辰之际,在我们再次回顾苏秉琦先生对中国考古学作出的巨大贡献之时,我希望和考古界同仁一道在苏先生等老一辈学者开辟的道路上继续努力,为中国考古学学科建设、为中国考古学真正走向世界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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