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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党政商与济南惨案后的反日运动(下)

总商会的反应与反日会正好相反。济南惨案了结使其如释重负,它大喜过望,迫不及待希望抵货早日取消。见反日会仍旧工作不停,终于按捺不住,开始频频动作了。4月9日,总商会召开常会,议决致电市政府,据闻中央通令反日会一律取消,而北平反日会仍照常积极工作,询问到底有没有取消反日会的命令,希望尽快回复,以便知照各分会免受反日会检查,“以舒商困”。(111)4月17日,更直接致函反日会,称风闻反日运动将停止,请将所有救国基金账目汇送社会局,召集政府及商会开联席会议审查。反日会当即去函严词驳斥。(112)
    北平军政机关夹在总商会与反日会之间左右为难,日本驻北平的外交官又不断施加压力,于是决定向国民政府请示,于4月11日、18日分别致电外交部、行政院。4月18日,行政院发出“巧电”复商震、何其巩:“中央已饬各地反日会,均改为救国运动会,别定规则,平津反日运动,自应妥为制止。”同日,外交部也复电商震,称:“济案业经解决,中央曾决定劝阻反日运动,而河北各属,仍复继续进行反日运动。不惟与中央意旨相违,且易酿成交涉。际兹中日关系繁复,各种悬案亟待解决之时,影响所及,必致牵联外交,殊非所宜。务希转饬各属,对于各处反日运动,剀切劝阻,免酿重案,而利邦交。”(113)为使各地取缔反日运动名正言顺,国民政府4月20日发布内容为“无论个人或团体,均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的“保障人权令”。(114)
    4月27日,平津卫戍司令部根据中央来电和命令,欲将北平反日会改名为“救国运动会”,并制定4条规则:(一)取消反日会名称;(二)取消反日标语;(三)停止检查日货;(四)已登记的日货不得封存。(115)
    反日会对此命令坚决不从。河北省、北平市政府分别派人催反日会改名,但各执监委不同意。后公安局长赵以宽亲自前往接洽,并将反日会调用的巡官、警察、便探等30余人撤回。反日会以自组检货后援队百余人来回应。商震再托北平警备司令张荫梧亲往反日会劝导,请其自动改名,“以全爱国运动之体面”。(116)反日会在答复何其巩的代表时强硬地说:“改组实不可能,如政府坚欲使反日会改组,则中国又多一惨案,社会增加一纪念日。”(117)
    除强力反抗军政当局的处置外,反日会还面见商震据理力争。5月13日,平津反日会派代表会晤商震,对卫戍司令部4月27日所定4条规则有所商讨。商震和反日会各做了一定程度的让步,反日会方面不再坚持在天安门上悬挂标语,封存日货可展期办理等。商震的初衷,只要反日会不再执行封存日货的政策,不与总商会酿成流血事件,其他事宜则不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好将彻底取缔反日运动这个烫手山芋甩给中央去处理,以免承担破坏反日运动的恶名。(118)
    五三封货产生的对抗使反日会与总商会积怨已深,反日会将一腔怒火都发泄到总商会身上。5月3日,反日会等北平市民众团体在太和殿前召开“北平市民济南惨案周年纪念大会”,到场群众达5万多人。大会会场悬挂着“头可断血可洒日货不可用”的横幅,通过了“誓死否认中日济案协定”、“呈请中央惩办卖国的外长王正廷”、“解散破坏反日运动的北平总商会”等提案。解散总商会被正式提了出来。(119)
    总商会则毫不示弱。5月4日发布宣言,声称:
    本总会依法成立,既奉中央国府许可,当然受法律完全保护,无论个人或团体,绝难以非法行为,加害本总商会。本会为北平市全体商人所托命之合法团体,凡有损害商人利益者,绝对扑灭之。务望我全体守分商人,安心业务,不得轻信共党挑拨恫吓之词,自相惊扰。须知容心加害本总会者,即系非法分子,即系乱徒,亦即系反革命。军政警当局,绝对仰遵国府保障人权命令,依法制止,不稍容纵,本总会特恃法律之保障,郑重声明。(120)
    总商会以国府新颁布的“保障人权令”为护符,对抗民众团体意欲将其解散的企图,捍卫自身法人团体的资格。
    此外,总商会既寻求军警机关和市政府的保护,又针锋相对地重提解散反日会的要求。5月6日,总商会会长冷家骥偕4代表赴卫戍部、警备部、公安局,请即日下令,解散反日会,并切实保护各商。(121)
    而反日会继续着解散总商会的步伐。5月7日,反日会、学联会、总工会、商协、农协、妇协等六团体组织“解散总商会委员会”,议决呈请中央转令北平军警当局解散总商会,如北平军警当局不执行,则由民众自动执行解散任务。对此,总商会重申了5月4日宣言的内容,直指如有“破坏”其工作者,“非反革命即共产党”。(122)并于5月10日发出快邮代电,向市政府告急,声称六团体对总商会将有“危害行为”,总商会是全体商人合法产生的团体,维持全市的治安,是市政府的责任,“保护之义,责无旁贷”。
    市政府当即责令公安局注意,并令社会局予以调解,勿使发生事端。(123)市政府对反日会等解散总商会的态度是,各市府机关并未见到市党部的公文,对此不宜有所举动。而且,总商会系在工商部备案的团体,在未奉到中央的明文以前,地方官没有权力加以取消。意即不会按照民众团体的意愿去解散总商会。(124)公安局等确实对总商会尽到了保护之责,总商会5月14日召开会议,常委高伦堂指出,“此次外界欲将本会解散,幸赖军警各机关加意维持”,才没有使其变为现实。(125)
    反日会对解散总商会仍不死心。6月6日,召开有170余团体参加的各界代表大会。在会上,反日会指出,北平反革命势力、腐化势力麇集,处处与国民党为难,总商会为之代表。该会呈与反日会势不两立的姿态,勾结土豪劣绅破坏反日会的工作。议决仍拟解散总商会,由反日会或解散总商会委员会执行,同时寻求全国各地民众团体的援助。(126)不过,解散总商会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始终无法实施。原因在于,无论是市党部,还是反日会等民众团体,都不掌握武力,在军警机关不支持并对总商会予以保护时无计可施。
    而且,形势对反日会日趋不利。在国民政府的打压下,已自身难保。6月8日,全国反日会已被迫改名为“全国国民废除不平等条约促进会”。北平反日会改名已是迟早的事,但它以种种理由加以拖延。在此局面下,反日会仍在坚持抵制日货工作。到6月中旬,反日会对各车站、城门的检查仍在进行中。(127)
    于是,反日会与总商会处于僵持状态。反日会不能进入各商店检查日货,不能查封日货,更谈不上解散总商会;而总商会不能制止反日会在商店外继续检查日货,也达不到取缔反日会的目的。这种尴尬的局面在蒋介石抵达北平后得以改变。
    6月23日晚,蒋介石从南京乘车北上,25日傍晚抵达北平。反日会与总商会都视蒋北上为置对方于死地的良机,纷纷向蒋进言,力图影响蒋的决断。其实蒋已下决心取缔反日会,天平在向总商会倾斜,反日会已无力回天。6月28日,蒋接见各民众团体代表,反日会代表向蒋汇报,并提出因总商会破坏反日运动,要求将其解散。对这个要求,蒋只随口敷衍而已,蒋关心的是反日会为何至今还没有改名。当反日会答应改名后,蒋要求它在改组后与市政府合作。(128)
    总商会也不愿放过蒋来北平的好机会,但它被刻意排除在外,无缘见蒋,无法面陈一切。恰好6月末7月初的反日会扣留军方报纸风波给它提供了良机。6月28日,北平卫戍司令部在天津购进用作宣传纸的白报纸100件,运到北平东站时,被反日会检查员发现,指为日货,被没收57件。卫戍司令部两次派人索要,都未果。次日,军警联合办事处处长李瑜亲自前往交涉,将57件报纸索回。不料,在滕珂的带领下,反日会7月2日派几十人将代卫戍司令部存放、印刷宣传品的民言报社包围,割断电话线,并禁止人员出入,将存报70余件装车,准备运走。报社人员爬墙报告军警。宪兵、警察迅速赶到,不许反日会将报纸运走。反日会人员声言,如不让其运走,情愿流血。随后大批军警赶到,将未及装车的报纸截留,但报纸已被运走20余件。滕珂等二人被带往警备司令部拘押,不久即被释放。反日会闻讯后派人向蒋、商请愿。蒋拒而不见。(129)7月8日,反日会再向蒋介石请愿,要求惩办破坏反日运动分子,要求立即解散总商会。蒋仍旧未见。(130)由此可见,蒋对反日会坚持活动早已不耐烦。
    此事发生后,商人趁机向蒋、阎及新任北平市长张荫梧呈文,对反日会提出三点疑问:(一)北平反日会何以不遵照总会决议更改名称;(二)所收救国基金的用途等,应予公布;(三)逮捕商民及用木笼等处罚,事属行政机关及法庭的权限,反日会究竟应否有此权限,恳请核示,以释群疑。(131)
    7月10日,蒋在离平前夕,再一次接见记者,回答了关于北平反日会的提问。他说:
    反日会最初组织之用意,为民众表现拥护国权,爱护国家之一机关。其意至善,迨行之日久,发生很多毛病,弄得国家之司法权行政权,都被他们所夺去,不但不能爱国,甚至而发生种种害国之行动,殊出人意料所不及。我想爱国爱党的青年们(从事)反日运动,应该维持国家的秩序,遵守国家的纪纲,爱国要得其首,不可发各人之个性。所以以后之反日会,不能随便去检查日货,此事已与市省两政府当局言明,切实依法制止。爱国青年,嗣后当不至再有逸出范围行动。(132)
    蒋的发言给反日会与总商会的争执做了最后裁决。7月15日,大势已去的反日会宣布改名为废约促进会。(133)
    在反日会的最后时刻,总商会决定再进一步。7月20日,召开会议,指责反日会是久经解散的团体,但仍检查扣货,擅自捕人,蹂躏商民,妨害人权,侵犯行政、司法各权,请求军政当局,对此严厉制止。(134)其实已不用总商会再做什么了。8月14日,由五大民众团体所组织的废约促进会筹备会定于16日将反日会所设的各日货检查所接收。(135)9月5日,宣布将各检查所撤销。(136)10月6日,废约促进会宣布成立,但已是一个聊备一格,没有什么具体工作的组织了。(137)在总商会与反日会的争斗中,总商会笑到了最后。
    七、结语
    
如前所述,北平反日会由国民党北平市党部领导,为反对日军济南暴行而成立的民众组织,它曾真诚地认为,对日经济绝交是最稳健的反日方法,可使日本的工商业停顿,不花一枪一弹就可致日本帝国主义于死命,所以不遗余力地来推进抵制日货工作。(138)在日本侵略者横施暴虐的时候,反日会的行动具有天然的正义性。
    在抵制日货的运动中,从事日货买卖的商人自然受到很大影响。但在反日已成全国最强音的形势下,他们也只能随声附和,“商人亦为中国人,反日心切,彼此相同”。(139)这些说辞是言不由衷的。商人对抵货在内心是怨恨的,只是在激昂的民气下,只能在背地里抱怨,认为是学生们在多事。(140)在北平日货遍地的商业背景下,商人对抵货手段自然比别处更敏感,抵触也更大。一有适当的机会和借口,商人就会将对反日运动的反感和不满发泄出去。由此,在北平不太长的抵货期间,反日会与商人的冲突格外激烈。
    尽管反日是正义的举动,但抵制日货却不是必由之路。《大公报》社评指出,“反日云者,感情论也,其势不可以久;排货云者,悖乎经济上有无相通之自然理法者也,其势亦不可以长”,“吾人以为反日排货,皆系有激而然,实则经济之需求,廉货之畅销,乃一种自然之势,无可遏止”。(141)《京报》社评更干脆说,“缘此类苦肉计之反对帝国主义,损多于益,非万不得已,勿过用之”。(142)
    此种“苦肉计”之“损”对北平而言来得比其他地方更为深切。国都南迁给刚刚纳入国民政府统治的北平以沉重打击,北平成了一座“废都”,大批具有消费能力的官员南下,使昔日繁荣的北平商业一落千丈。据1929年1月的统计,北平共有各种商业场所近34000处,但加入商会的商家仅7300余家,无力加入商会的商家则近24000家,此外还有停业和已停业但未注销的商家近2700家。与1928年11月相比,参加和未参加商会的商家共减少了近千家。(143)尽管采取了诸如河北省政府迁平等措施来挽救北平的危机,但起色并不大。北平的失业人口直线上升,1928年8月,有贫民近18万人,占全市人口的七分之一;到1929年6月张荫梧接任北平市长时,失业人口已达30万人,几占全市人口的四分之一。(144)因此,无论是对日货征税,还是封存日货,都会使北平商业雪上加霜。正因为如此,即使同属党化的民众团体,商协对反日会的某些做法不能苟同,对征收救国基金屡加抗争,对封存日货苦苦哀求,也就不足为怪了。
    反日会所拥有的治外法权也屡为外界所诟病。《新晨报》社对反日会设置木笼事颇不谅解,“木笼为前清酷吏处置盗犯之非刑,竟再现于青天白日之下”,严惩买卖日货者,“事实上恰若专与垂毙之商家为难,并与市民为难,目的专在罚款,排斥日货乃落为第二义”。(145)《京报》社也说,“除却国家以外,不拘何等私人团体,不能制定法律”,如对贩卖日货者科以站木笼、罚金之类的处罚,“则似宜交由法庭或军警执行,较为妥善”。(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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