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颇读新出中古墓志,深感新史料之大有助益于读史。兹整理笔记,举北朝墓志中有关材料,以证北朝史相关问题,非敢谓确知新史料之价值,聊以示意云尔。 一、和绍隆墓志与和士开族属 北齐和绍隆墓志,1975年9月出土于河南省安阳县安丰公社张家村,同时出土的还有其妻元华墓志,现藏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墓志的出土情况及录文,详见考古简报[1]。《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壹收有墓志拓片图版和录文[2]。和绍隆(493-568)本人不见于史,但据墓志所载其家世线索,可以考知其为北齐后期权臣和士开的叔父,而这可以帮助我们确认和士开的族属。 墓志叙和绍隆家世曰: 君讳绍隆,字绍隆,清都临漳人也。源流冥浚,与九派而齐深;基构崇竦,等三峰而比秀。克昌世载,茂绪蝉联,门袭公侯,家传将相。高祖尚书令、定陵公,声高海内,名重群公,模楷前朝,栋梁往代。曾祖雍城镇将,祖燕州史君,并习兵书,俱传接要,气陵韩白,勇夺关张。父从事府君,学擅儒林,言成辩囿,秀而不实,天道何言。……君即司空文贞公之季弟也。兄以清白播响,弟以雅素显名,花萼相承,传芳不绝。 依墓志的线索,可知和绍隆之父祖官位为: ①高祖 尚书令、定陵公 ②曾祖 雍城镇将 ③祖父 燕州刺史 ④父 从事史 ⑤兄 司空、文贞公 “尚书令、定陵公”应当是道武帝时期的和跋。据《魏书》卷二八《和跋传》,“和跋,代人也,世领部落,为国附臣”,世居犲山一带。从道武帝平后燕,“以功进为尚书,镇邺,……改封定陵公”,后被诛。墓志称“尚书令”,可能是夸大之辞,也可能是太武帝时期追赠。 “雍城镇将”,据《和跋传》,应是和跋少子归,太武帝时为雍城镇都大将。和跋死后,诸弟亡奔长安,“太祖怒,遂诛其家”,而和归幸免,可能是由于年幼。太武帝校猎犲山,致祭和跋之墓,其家族始获昭雪,和归从此被用。“燕州史君”,即燕州刺史,是和归之子和度。《和跋传》云:“(和归)子度,袭爵。尚书都官郎、昌平太守。”墓志不称昌平太守而称燕州刺史,当是援称死后赠官,以昌平太守而赠燕州刺史,情理可通。 从事府君,即从事史,指和度之子和延穆。《和跋传》:“度子延穆,司州部郡从事,早卒。”这和墓志“父从事府君……秀而不实,天道何言”,完全相合,“秀而不实,天道何言”,就是说死得太早。 “司空、文贞公”,指和延穆之子和安。《北史》卷九二《恩幸传·和士开传》:“和士开字彦通,清都临漳人也,……父安,……齐神武闻之,以为淳直,由是启除给事黄门侍郎,位仪州刺史。士开贵,赠司空公、尚书左仆射、冀州刺史,谥文贞公。”而《魏书》卷二八《和跋传》:“(延穆)子安,子安,武定末,给事黄门侍郎。”以《魏书》体例,记事限断于东魏之末,和安在北齐的赠官情况并未记录。而《北史》和士开之父和安,与《魏书》和延穆之子和安,在东魏时历官相合,可知和延穆之子和安,即和士开之父和安,亦即和绍隆之兄“司空、文贞公”。 据以上推论,和绍隆的父祖世系为:高祖和跋,曾祖和归,祖和度,父和延穆,兄和安。 和安是和士开之父,史籍叙和士开家世止于其父,其族姓渊源付之阙如。通过以上揭示和绍隆墓志中和安、和绍隆两兄弟的父祖世系,关于和士开的家世就得到了一个全新的资料。 《北齐书》卷五○《恩倖传·和士开传》(《北史》卷九二同):“和士开,字彦通,清都临漳人。其先西域商胡,本姓素和氏。”“其先西域商胡”一语,为后代学者所重视,有些学者遂以为和士开家族乃西域商胡。《北史》卷五一《齐宗室诸王·高思好传》(《北齐书》卷一四同),载高思好与并州诸贵书,指责北齐朝廷“遂使刀锯刑余,贵溢轩阶,商胡丑类,擅权帷幄”。吕思勉先生认为“商胡丑类”是指和士开,说“和士开之先,为西域商胡,姓素和氏,思好是言,盖有所指”,说明他相信和士开为西域商胡之后的说法[3]。万绳南先生所编《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述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以来,西域商胡居洛阳者众多,北齐邺城的西胡即其子孙,“象和士开,其先即西域商胡,本姓素和氏”[4]。周一良先生亦曾引用此条史料,以说明西域商胡在北朝落户的情况[5]。 由于史籍在和士开“其先西域商胡”之外,还有一句“本姓素和氏”,因此存在着抵牾扞格的地方。《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内入诸部有素和氏,“后改为和氏”。与素和氏前后相邻的,是薄熙氏、乌丸氏和吐谷浑氏,皆乌桓与东部鲜卑。又《魏书》卷一○○《勿吉传》,附勿吉国旁有大国若干,其一即素和。这个素和未必便与和跋所从出的素和部同族,但是可以认为素和属于东胡系统,并非“西域商胡”。《元和姓纂》卷八“素和氏”条:“素和,鲜卑檀石槐之支裔。后魏有尚书素和跋,弟毗,右将军素和突。《后魏书》云,以本白部,故号素和,孝文改为和氏。”[6]所引《后魏书》云云,姚薇元先生认为“当系《官氏志》注文,今本脱佚”[7]。以上可知,素和氏为东胡支裔,并非西域商胡。这个内在矛盾是显然的。 和士开精于握槊,又善弹琵琶,无疑近于西胡的文化面貌,所以姚薇元先生感到了问题的复杂,“其为西域胡人,宜为可信。惟素和氏乃鲜卑素和国之归化人,……疑士开先世本素和国人,徙居西域,或本出西域,归魏后赐姓素和,亦未可知”[8]。陈连庆先生直接把素和氏置于鲜卑慕容部之内,称“素和氏系与契丹邻近之鲜卑部落,当然不会成为西域商胡,如果是西域商胡亦不会本姓素和氏”[9]。王仲荦先生也曾直接称和士开为“鲜卑人”[10]。 所有这些纷歧理解,都源于《北史》卷九二和《北齐书》卷五○《恩倖·和士开传》“其先西域商胡”一语。《北齐书》此卷序赞俱备,钱大昕认为“系百药元本”[11]。唐长孺先生所主持的中华标点本《北齐书》卷五○“校勘记”,则“疑此卷仍出自《高氏小史》之类史抄。……并非直录《北齐书》原文”[12],当近实。《北齐书》此卷原文是否有“其先西域商胡”语,已不可考。要之,前所依据和绍隆墓志,考定和士开家族世系,自和跋以下至和士开,世代明晰,既非西域商胡,亦不曾“徙居西域”。可见,《北史》此语,并非实录。 和士开为魏初拓跋集团中的素和部落后裔,素和部落属于东胡而非西胡,具见前考。素和部落的这一支,由于加入到拓跋鲜卑之中而进入中原,与仍居东北的素和部落有较大差别。和氏以代人南迁,著籍河南洛阳,迁都邺城以后,又改籍清都临漳。这是和氏本为代人的证据。可是,《北史》为什么会有“其先西域商胡”一语呢?很有可能,把和士开算作“西域商胡”的后裔,与北齐后期朝野人士对他的厌恶有关。由于和士开文化面貌很接近西域胡,胡化倾向明显,所以当时人说他是商胡后裔,既有可能出于误会,也有可能是故意贬斥。亦可见当时论人,文化面貌重于血缘世系,“进于夷狄则夷狄之”。 二、元华墓志与江左文献的北传 元华是和绍隆之妻,元华墓志与其夫和绍隆墓志同于1975年9月出土于河南省安阳县安丰公社张家村,志石现藏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墓志的出土情况、墓志拓片图版及录文,同见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安阳县文管会《安阳北齐和绍隆夫妇合葬墓清理简报》。《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壹收有图版和录文[13]。元华墓志中两用江左文献近典,值得重视。兹节引其文于下: 夫人讳华,河南洛阳人也。七世祖魏昭成皇帝;……夫人承风帝绪,挺质卿门,虽国曰虞宾,而家犹宋子。学求为戒,善且弗为,及百两有行,一礼无阙。故以樊英答拜,冀缺如宾,梦兆熊罴,庭罗芝玉。训逾捕豕,教比埋羊,邑里仰其英声,姬姜重其盛烈。 其中“国曰虞宾”、“庭罗芝玉”两句,分别取自江左文献,说明北朝后期南朝北传的文献中,不仅汉魏旧籍深受朝野重视,晋宋新著亦为北朝文士所熟知。 “国曰虞宾”一典,极有可能出自范晔《后汉书》卷九《献帝纪》赞语,原文作:“献生不辰,身播国屯,终我四百,永作虞宾。”虞宾,指尧子丹朱,陶渊明《命子诗》所谓“悠悠我祖,爰自陶唐;邈为虞宾,历世垂光”[14]。魏晋南朝的文献中,每以“虞宾”指禅位之君及其后裔,范晔的赞语最为北朝熟知。《魏书》卷一二《孝静帝本纪》,孝静帝被高洋逼迫禅位,“乃下御座,步就东廓,口咏范蔚宗《后汉书》赞云:‘献生不辰,身播国屯。终我四百,永作虞宾’” 。元华墓志以“虽国曰虞宾,而家犹宋子”,来描述元魏被高齐取代以后的元姓皇族,一定是受到了孝静帝逊位时口咏范晔赞语的影响。由此可见范晔《后汉书》在北朝受欢迎的程度。 “庭罗芝玉”,典出东晋谢安与谢玄的对话。《世说新语》言语篇[15]: 谢太傅问诸子侄:“子弟亦何预人事,而正欲使其佳?”诸人莫有言者,车骑答曰:“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阶庭耳。” 这一条又见《艺文类聚》卷八一“兰”字条引《语林》,文字小异[16]。《世说新语》刘义庆原文及刘孝标注,有多条涉及裴启《语林》中载谢安事。《世说新语》谢玄答谢安语此条,本从《语林》中来[17]。 据说,汉武帝时堆砌众宝以饰神堂,号为“玉树”[18]。东晋时出现以玉树比喻不凡之人。《晋书》卷七三《庾亮传》,庾亮出葬时,何充叹曰:“埋玉树于土中,使人情何能已。”前引谢玄答谢安语,以芝兰玉树为喻,遂成名对。《梁书》卷四五《王僧辩传》,僧辩欲遣弟世珍纳款于贞阳侯萧渊明,萧渊明答书,有“复以庭中玉树,掌内明珠,无累胸怀,志在匡救”云云。以“庭中玉树”指王僧辩之弟,这个用法显然是从谢玄语中化来。 元华墓志以“庭罗芝玉”喻元华教养儿女,这个用法,更是直接来自谢玄之语,就是从《语林》或《世说新语》而来。 南北朝分裂时期,江左文化最高,传统典籍既富,当代著作亦多,为西北、东北及北方各政权所艳羡。《北史》卷九三《沮渠蒙逊传》,蒙逊“又称藩于宋,并求书,宋文帝并给之。蒙逊又就宋司徒王弘求《搜神记》,弘与之”。沮渠北凉所求于刘宋的,就包括了当代著作《搜神记》。朝鲜半岛的百济国、白龙江流域的宕昌国和青藏高原上的河南国(吐谷浑),都曾经求书于南朝[19]。北魏求书于南朝的愿望更是无比强烈。《隋书》卷三二《经籍志一》:“后魏始都燕代,南掠中原,粗收经史,未能全具。孝文徙都洛邑,借书于齐,祕府之中,稍以充实。”孝文帝向萧齐求书之事,又见《南齐书》卷四七《王融传》:“虏使遣求书,朝议欲不与。”北魏《李璧墓志》也提及孝文帝“规借完典,而齐主混迷”,王融启“宜借副书”云云[20]。 虽然江左政权可能订立过国家藏书不得外借的制度[21],但是经各种途径北流的图书数量一定极大,北方朝野对江左文化状况,不仅关心,而且也相当了解。周一良先生指出魏收《魏书》袭用南朝史书,以证“北方亦流传南朝史籍”,举例甚多,此不赘[22]。元华墓志熟练使用江左近典,实是一个例证。 北魏后期至北齐、北周之末,南朝文献流行于北方,并且成为北方文化的组成部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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