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承李贞德博士以新著《公主之死》相赠,拜读之下,很受启发。(《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台北,三民书局,“文明丛书”,2001年,凡144页) 《公主之死》以北魏孝明帝神龟、正光年间(518-522)一桩司法审判的故事为起点,研究中国古代司法对已婚妇女涉及连带责任时其身份与父家及夫家关系的确认,探讨有关法律思想的变化及其实践。 有关这个故事的两条原始材料,都来自《魏书》,一是卷五九《刘昶传》所附《刘辉传》,一是卷一一一《刑罚志》。根据这些材料,刘辉在宣武帝正始初年(504-505)尚宣武帝的二姐兰陵长公主。刘晖“私幸”公主的侍婢,侍婢怀孕。公主因妒而怒,笞杀侍婢,并且剖出胎儿“节解”,再用草塞进侍婢的腹中,让刘辉看裸尸。“辉遂忿憾,疏薄公主。”大概就是冷淡公主,不再搭理她,夫妻感情严重破裂。公主的一个姐姐把这事传进宫里,摄政掌权的胡太后非常关心,派人调查,最后让他们离婚,并且削除了刘辉从刘昶那里继承的爵位。这时他们结婚已经十多年了(516-518)。但是公主回到宫里的娘家,住了年把之后,不免寂寞,很可能出于公主自己的意思,一些重要人物反复向胡太后进言,希望让他们复婚,太后只好同意。虽说复婚了,感情却未能复旧,而且刘辉搞婚外情似乎已成习惯。不久,刘辉又和两位已婚妇女纠缠不清,自然与公主之间争吵不休。终于有一次动起手来,刘辉把公主推下床,拳脚交加,而公主--糟糕的事情是,公主正怀有身孕--“伤胎”,很可能就是流产了,公主自己随后也死了。闯下祸事的刘辉匆匆逃走,胡太后则严惩了与刘辉有私情的两位妇女及其兄长。后来刘辉被抓住,本来可能被判死刑,恰遇国家大赦而得免于官司,甚至“复其官爵”,然而没过两年他就病死了。 《公主之死》就从胡太后所操控的这一案件的审判及相关官员的讨论中,引申出妇女的法律地位问题,并且把这个问题置于中国法制史的大背景下考察,旁征博引,纵横古今,既说明了中古法律的儒家化趋势,又特别突出了妇女在法制实践中的被动与主动角色。虽然不能说得出了什么具体结论,但这种叙述本身让人对古代妇女问题别有印象,再加上作者文笔生动,感情充沛,也增强了本书的可读性。细节上的瑕疵,比如把胡太后看成鲜卑人,把冯太后说成献文帝的生母等等,读后觉得有些遗憾,但我认为这本书还是值得向读者推荐的。 可能限于整套丛书的性质,这本书没有任何繁琐考证,史料相左时,迳取一种说法。比如刘辉与兰陵长公主这个案件的发生时间,《魏书》自己的记载是不一致的,《刘辉传》说是“正光初”,《刑罚志》说是“神龟中”,相差虽然也就一两年,毕竟有区别。《公主之死》迳取后者的说法。当然一两年的差别实在无关宏旨,可是在另一个问题上,却相当要紧了。《公主之死》直接说刘辉是刘昶的儿子。这与史料出入可就大了。《北史》卷二九《刘昶传》:“昶嫡子承绪,主所生也。少而尪疾,尚孝文妹彭城公主,为驸马都尉,先昶卒。承绪子晖,字重昌,为世子,袭封。尚宣武第二姊兰陵长公主。”明明说刘辉(晖)是刘昶的孙子。刘昶先后与三个公主结婚,前两个都死得早,最后一个平阳长公主可能是刘承绪的生母(刘昶生前给自己准备墓室,打算与三公主“同茔而异穴”,也是很有意思的)。《魏书》卷五九《刘昶传》说:“昶适子承绪,主所生也。少而尫疾。尚高祖妹彭城长公主,为驸马都尉,先昶卒,赠员外常侍。长子文远,次辉字重昌,并皆疏狂,昶深虑不能守其爵封。然辉犹小,未多罪过,乃以为世子,袭封。正始初,尚兰陵长公主,世宗第二姊也。”虽然没有“承绪子辉” 这样的话,但根据史书叙事的惯例,我们也可以作同样的理解。看起来,刘辉与刘昶,应是祖孙关系,而不是父子关系,也就是说,《公主之死》的说法是错误的。 然而,经过反复考虑,我又觉得《公主之死》的裁断是正确的。这当然仅仅是一个史料考证的问题,只是由于涉及到一个接下来我要专门讲述的人物,这一考证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还是我们的出发点。 首先,《魏书》说“然辉犹小,未多罪过,乃以为世子,袭封”。刘承绪未获嗣爵而早死,当然就无所谓“世子”,只有刘昶本人需要立“世子”。其次,刘承绪既尚公主,理应别无妾媵,如果刘辉是他的儿子,刘辉的母亲就是彭城长公主了;退一步说,即使刘辉本是庶出,彭城长公主也是他的嫡母,两人是母子关系。在刘辉与兰陵公主之间,对于彭城长公主来说,一则母子,一则姑姪,很难认为她会站在刘辉的对立面而搅局。然而事实是,当刘辉夫妻复婚后,帮助兰陵公主与刘辉闹别扭的人中,最重要的就是这位彭城长公主。《公主之死》说到这里时,仅仅说兰陵公主“身旁的女性亲友纷纷表示为她不平”,而没有明确地提到她是谁。她是谁?《魏书》说:“公主更不检恶,主姑陈留公主共相扇奖,遂与辉复致忿争。”原来就是公主的姑姑陈留公主。陈留公主又是谁呢?《魏书》卷六三《王肃传》:“诏肃尚陈留长公主,本刘昶子妇彭城公主也。”原来,陈留公主,就是彭城公主,也就是刘承绪的妻子。如果她是刘辉的母亲,难以设想她为什么要煽动兰陵公主跟刘辉闹事。第三,如果彭城公主自有子息,从当时习惯上说,她也不应再嫁他人,而事实上她又嫁了人。基于以上理由,我断定刘辉与刘承绪之间不是父子关系,而是兄弟关系。 《魏书》叙刘昶诸子时,先说嫡子,故有刘承绪尚主并早死的文字在前,接着说其余诸子,故有长子刘文远、次子刘辉诸事在后。所谓长子、次子,可能都生于刘昶入魏以前或入魏之初。《刘昶传》提到刘昶北奔时,“遂委母妻,携妾吴氏作丈夫服”云云,说明他身边有爱妾吴氏。刘文远和刘辉既年长于刘承绪,又非嫡子,看来也不是刘昶在南的原配妻子所生,而极可能出于吴氏,这也许是刘昶出逃要携带吴氏的原因。《魏书》这种叙事,如果原本文字如此,就字面上说,本来就存在歧解的可能。也许《北史》剪裁《魏书》,加上“承绪子辉”以求明晰,可惜反而把事实颠倒了。 因此,《公主之死》一书把刘辉说成刘昶的儿子,是可以成立的。这样,兰陵公主与陈留公主二人,从父家说是姑姪关系,从夫家说则是妯娌关系。而这位陈留公主的身平事迹,我以为是值得另加研讨的。 刘承绪既是刘昶于北魏文成帝和平六年(465)北来之后所尚三个公主之一所生,又先于刘昶而死(刘昶死于孝文帝太和二十一年,497),死时最多不会超过三十岁。他什么时候与彭城公主结婚,史书没有记载。《南齐书》卷五七《索虏传》:“(王)肃初奔虏,自说其家被诛事状,(元)宏为之垂涕,以第六妹伪彭城公主妻之。”据此,彭城公主是孝文帝的第六妹。比照孝文帝的年龄,她大概出生在献文帝皇兴二年至五年之间(468-471),年龄与刘承绪相当。当太和二十一年刘昶死时,彭城公主的年龄低则二十七,多则三十。 《魏书》说刘承绪“少而尫疾”,古人解释尫疾是脊骨弯曲,可能主要由于发育不良,身体羸弱,不仅形象不佳,而且体质极差。孝文帝把妹妹嫁给这样一个男子,当然是出于政治考虑(当然,这桩婚事也可能是冯太后在世时所决定的)。刘承绪如果不早死,势必继承刘昶的“宋王”爵位,在北魏非宗室的王公大臣之中,地位相当隆显。更何况笼络刘昶的同时,在拓跋君主来看,刘昶为宋文帝之子,血统高贵,这门亲事也是风光的。可是,对于彭城公主来说,这个婚姻会有多少幸福呢?事实上刘承绪早死,彭城公主应当并无子女,可能就回到皇宫里居住了。 _baidu_page_break_tag_正当盛年却成了寡妇的彭城公主,可能还颇有吸引力。所以孝文帝的冯皇后希望她嫁给自己的弟弟冯夙,孝文帝也同意了,可是公主看不上冯夙。《魏书》卷一三《皇后传》:“是时,彭城公主,宋王刘昶子妇也,年少嫠居。北平公冯夙,后之同母弟也,后求婚于高祖,高祖许之。公主志不愿,后欲强之婚。”理论上说,既然孝文帝同意,冯皇后是可以强迫公主与冯夙成婚的。公主如果不采取非常举动,不能举出坚强的理由,就不得不嫁给自己绝不中意的郎君。被逼到绝境的彭城公主做出冒险举动,主动卷入到异常复杂的宫廷内争当中。“有日矣,公主密与侍婢及家僮十余人,乘轻车,冒霖雨,赴悬瓠奉谒高祖,自陈本意,因言后与菩萨乱状。高祖闻而骇愕,未之全信而秘匿之。”这是太和二十三年(499)春二月的事情。公主秘密离开洛阳,赶到孝文帝在悬瓠的大营,向皇帝哥哥检举皇后在宫中与人奸乱的事情,并“自陈”不愿嫁给冯夙的“本意”。恰好孝文帝又从别的渠道获得了冯皇后在宫内的情报,遂有废后之举。公主达到了目的,这门婚事自然无疾而终。而此时距离孝文帝之死,只有两个月了。如果联系当时洛阳宫廷内外的复杂局势考虑,很难认为冯皇后之废死,不是出于洛阳不同政治集团之间激烈斗争的结果。如果真的存在针对冯皇后及其政治集团的某种阴谋,那么,可以肯定地说,彭城公主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也许她参与这一阴谋,逃避她不情愿的婚事就是一个主要动力。如果并不存在这样的阴谋,那么彭城公主的举动就更显得勇敢而别具光彩了。 这里存在着史料释读的问题。上面所引《皇后传》数语,中华书局标点本是这样标点的:“公主志不愿,后欲强之。婚有日矣,公主密与侍婢及家僮十余人,乘轻车,冒霖雨,赴悬瓠奉谒高祖。”中华本《北史》卷一三《后妃传》同。按这个标点,公主与冯夙成婚在前,前往悬瓠揭发冯皇后在后。可是刚刚说了“后欲强之”,怎么突然就“婚有日矣”?如果已经成婚,为什么不见有离婚的记载?史料提到公主,都说是“刘昶子妇”,未见有提及冯夙者。所以我认为中华本的标点是错误的。《资治通鉴》卷一四二载此事,迳作“公主不愿,后强之。公主密与家僮冒雨诣悬瓠”云云,显然并不认为曾经成婚。 这以后的史料提到公主时,就不再提彭城公主,而是陈留公主了。为什么会有这个变化?我猜想这个变化可能发生在孝文帝时期。刘昶于太和二十一年死于彭城,这可能是公主避讳彭城而改称陈留的原因。也就是说,当公主冒险前往悬瓠时,她已经改为陈留公主了,只是史料沿用旧号而已。《魏书》卷九四《刘腾传》叙悬瓠事,即称陈留公主。 孝文帝死时,陈留公主最多也就三十出头,守寡好几年了。前面引《南齐书》卷五七《索虏传》:“(王)肃初奔虏,自说其家被诛事状,(元)宏为之垂涕,以第六妹伪彭城公主妻之。”照这一记载,孝文帝在世时就把陈留公主嫁给王肃了。可是根据北朝史料,孝文帝死之前的两个月,陈留公主还在“嫠居”,几乎嫁给冯夙;接下来的两个月,孝文帝内肃宫闱,外征萧齐,终至病死道中,哪里有时间再给这个妹子安排婚事?显然是南朝人传闻失误。据《魏书》卷六三《王肃传》,宣武帝即位后,王肃一度陷入政治麻烦,危机消除后,“诏肃尚陈留长公主”。 王肃出于南朝第一高门琅琊王氏,其父王奂在萧齐内争中被杀,诸子大都被害,王肃于太和十七年(493)仓惶北奔入魏,时年三十,正当壮年。以王肃的门第和学养,当然立刻受到孝文帝的破格优遇。陈寅恪先生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对于王肃入魏后帮助北魏改革典章制度,给予高度评价,视为里程碑式的人物。王肃在江左原有妻室,但是北逃之时,匆匆不能相携,到北方就成了单身汉。据《建康实录》卷一六《魏虏传》:“肃初为道人奔虏。”就是说,王肃逃亡时是作僧人装扮的,大概南北边境上僧人出入比较自由。可是装扮僧人毕竟不是真正出家,王肃到北魏以后,自然就回归俗装,也就是要过世俗人的生活了。另外建立家庭,已是无可避免。 从史料时序看,王肃尚陈留公主,在宣武帝景明元年(500),这一年王肃三十七岁,陈留公主三十三岁左右。从王肃的位望才具看,陈留公主这次婚姻要远远好于她的第一次。然而,幸福的日子并不长久,不超过一年半。王肃在洛阳受到排挤,出掌对梁战事的东南前线,旋于景明二年(501)七月病死寿春。陈留公主似乎注定无法获得一个稳定的、长久的、幸福的婚姻。 就在这短暂的婚姻之中,也发生了复杂的问题。王肃留在江左的妻女,历经千辛万苦,也来到北方。《魏书》卷六三《王肃传》:“(王肃子)绍,肃前妻谢生也,肃临薨,谢始携二女及绍至寿春。” 谢氏是谢庄的女儿,出身高贵,夫家罹难,她没有灰心,而是立志要携带儿女,千里寻夫。《洛阳伽蓝记》卷三延贤里正觉寺条,述其事最详:“(王)肃在江南之日,聘谢氏女为妻。及至京师,复尚公主。其后谢氏入道为尼,亦来奔肃。”谢氏出家为尼,显然不是出于宗教情怀,而是借此寻得机会北逃,这和六七年前王肃假扮僧人一样。但是她在寿春见到的王肃,已经有了名分地位不可撼动的妻子。向往已久的夫妻欢聚,变成公事公办的拘谨见面。这对于王肃、谢氏和陈留公主三人来说,都是异常沉重的。根据《洛阳伽蓝记》,出自书香世家的谢氏决定向丈夫表白心迹,可能见面的机会已经很难得到,所以她就写了一首五言诗给王肃: “本为箔上蚕,今作机上丝。得路逐胜去,颇忆缠绵时。” 这首诗很可能使用了南朝流行的形式和技巧,向丈夫传递怀旧的情绪及鸳梦重温的期盼。王肃读到了这诗,陈留公主自然也读到了。陈留公主怎么办呢?她以王肃的名义,写了一首诗作为回答: “针是贯线物,目中恒任丝。得帛缝新去,何能衲故时。” 公主委婉地拒绝了谢氏重归家庭的要求。按理,谢氏即使不能再作嫡妻,屈身以奉公主,二女共事一夫,也不是不可能的。但是这并没有实现,我猜想是由于陈留公主拒不同意吧。夹在中间的王肃,“甚有愧谢之色”,只好在自己居家所在的洛阳延贤里筑一座正觉寺,把谢氏安置其中。谢氏出家为尼,是为了北上寻夫,而找到丈夫之后,却被迫要真的出家了,这真是人生的一个幽默。好在寺庙就在夫家左近,自己的一儿二女可以随时相见。王肃突然病死,又使谢氏的人生发生新的变化。陈留公主并无子女,所以她在王肃死后也无须继续留在延贤里。刚刚从南朝到来的王肃的儿女,才真正构成了王肃的家庭。可以想象,即使谢氏此后并没有还俗,她和儿女之间的家庭生活应当基本上是正常的。 谢氏带到北方来的二女一儿,除了二女儿我们无从考证以外,大女儿王普贤和儿子王绍,都有墓志留存,对于我们了解这一家人的情况大有帮助。王肃死时,王普贤十五岁,王绍十岁,二女儿应当在二者之间。墓志中描述北投王肃的经历,王普贤墓志说:“痛睾鱼之晚悟,感树静之莫因,遂乘险就夷,庶恬方寸。”王绍墓志则说:“年裁数岁,便慨违晨省,念阙温清,提诚出崄(险),用申膝庆。”好不容易见到父亲,他很快就病死,对于这一家离乡背井、远窜异国的人来说,沉痛哀伤,实非他人所易感知。王普贤墓志说:“惟[天]道冥昧,仍罗极罚,茹荼泣血,哀深乎礼。”王绍墓志说:“天道茫茫,俄锺极罚,婴号茹血,哀瘠过礼。”王绍以唯一的儿子得以继承王肃的爵位(昌国县开国侯),而王普贤被选入宫中,成为宣武帝的“贵华夫人”。可是这姐弟两个都未得长寿,普贤死于孝明帝延昌二年(513),年二十七;王绍死于延昌四年(515),年二十四。两人的墓志都介绍了父母和祖父母,都提到王肃的夫人是谢氏,普贤墓志还提到王肃“后尚陈留长公主”,王绍墓志则提都不提,好似陈留公主不存在一样。这说明,在王肃死后的王氏家庭生活中,陈留公主已经不再有什么影响了,也许,是她自己主动地淡出了这个突然出现的家庭。 _baidu_page_break_tag_于是,陈留公主重新回到了过去的生命轨道:漂泊着,无所依归。 陈留公主再次寡居时,年龄不会超过三十五岁。这对于一些愿意攀附皇亲的人,还是有吸引力的。《魏书》卷六四《张彝传》,记录了陈留公主又一次谈婚论嫁的情况。张彝出身清河张氏,才望俱显,妻子病故,正要续弦。“时陈留公主寡居,(张)彝意愿尚主,主亦许之。”你情我愿,再好不过。根据《资治通鉴》卷一四五,这是景明三年(502)的事。这一年,张彝四十一岁,公主约有三十四、五岁,寡居也差不多有一年了,正是组成半路夫妻的好时候。可是斜次里杀出个高肇,也看上了陈留公主。高肇是宣武帝的舅舅,时任尚书左仆射,正是炙手可热的权臣。但是高肇虽然自称出自名门勃海高氏,但实际上来自辽东,很可能是高丽人。高肇本人粗劣无文,凭着与皇帝的亲戚关系成了暴发户,当时舆论,恐怕没有什么好说法。陈留公主先后所嫁,一为刘宋皇室后裔,一为琅琊王氏的名士,她还拒绝过另一位外戚贵人的求亲,这样的经历,使她的见识必有不同凡俗之处。对于高肇的求婚,“主意不可”,爽快地拒绝了。这一下激怒了高肇,就在政治上陷害张彝。这自然也阻挠了陈留公主的婚事。不久张彝中风偏瘫,史料中不再见他与陈留公主之间还有什么联系。 陈留公主的婚姻史,能够从史料中寻找到的线索只有以上这些。 景明二年五月,就在王肃病死的前两个月,孝文帝的弟弟咸阳王元禧因谋反罪名被赐死。《魏书》卷二一上《献文六王传上》记载,元禧与公主妹妹诀别,托以后事,言及自己的一二爱妾,这位公主又是伤痛,又是愤怒,骂道:“坐多取(娶)此婢辈,贪逐财物,畏罪作反,致今日之事,何复嘱问此等!”我曾经想象这位性格鲜明的公主,就是陈留公主。如果真是这样,我们还可以知道陈留公主应当与元禧同母(封昭仪),而且也知道了她为什么拒绝高肇的求婚,因为高肇是元禧之死最大的受益者。当然,受过学术训练的人都知道,要使你的研究经得起推敲,千万不要作类似的假想。可是,我觉得,如果有一天有材料证明这位斥责兄长纳妾的公主,就是陈留公主,我是不会太惊奇的。 虽然就法律意义上说,纳妾制度一直是古代中国婚姻制度的一部分,但真正能够纳妾的人毕竟是少数,特别存在于在金字塔结构的中上层。有趣的是,北魏中后期却出现了另外的景象,社会上层普遍流行一夫一妻,蓄养小妾似乎并不多见。《魏书》卷一八《太武五王传》,载元孝友上奏说:“将相多尚公主,王侯亦娶后族,故无妾媵,习以为常。妇人多幸,生逢今世,举朝略是无妾,天下殆皆一妻。”这样的社会氛围中,纳妾者成为少数,社会形象也不大好。“设令人强志广娶,则家道离索,身事迍邅,内外亲知,共相嗤怪。”元孝友从多后广嗣的立场,反对这种趋势。他指责说:“父母嫁女,则教之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劝以忌。持制夫为妇德,以能妒为女工。”把妻子妒忌看成不纳小妾的原因,当然是过于简单了。但是他强调了妇女自身在这一社会潮流中的主导作用,还是很有意思的。 只是,妇女个人的人生历程不仅取决于她的意志和性格(其实,何止是妇女呢),很多时候,无法预计的因素会改写她的人生,夺取她的梦想。陈留公主第一次嫁人时,全凭他人,自己没有发言的机会。后来她再嫁王肃,欲嫁张彝,两拒外戚求婚,个人意志捍卫了自己的利益。可是,王肃早死,张彝被谮,这些,就不是她可以驾驭的因素了。命运在更大程度上显示了超越于个人意志的力量。 史料中陈留公主最晚的出现,就是在《公主之死》所讨论的刘辉案件中。那时候陈留公主差不多有五十岁了,已到暮年。在兰陵公主离婚、复婚的环节里,我们看到很多与陈留公主有着特殊关系的人起了作用,比如宦官刘腾,二十年前曾经和陈留公主一起参与了颠覆冯皇后的重大事件。兰陵公主复婚以后,在刘辉沉迷于婚外情并且和兰陵公主再起纷争时,又是陈留公主积极支持和鼓动兰陵公主。兰陵公主死后,胡太后不顾司法惯例一意严惩刘辉,以及刘辉的情人及其兄长,我们也不难想象这里面有着陈留公主的愤怒、偏执和沉痛,而且,还有着她对自己的人生无可言说的伤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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