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平等原则:王朝中国与当代中国民族政策的分水岭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12:11:05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 参加讨论
中国是一个生态环境多样、文化多样、民族多样的国度。中国有句俗语“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正是多样性的生态环境、多样性的文化,促成了多样性民族群体的形成和存在。在王朝中国漫长的国家发展进程中,这些多样性的群体之间经历了相互冲突、相互征伐、相互需求的历史进程,逐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基本格局。从这个视角来说,当代中国的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与此有着密切的联系。从民族政策这个层面来看,经历了百年来的社会变迁和观念更新,少数民族已从王朝中国的藩部臣民成为主权中国的平等成员,民族平等是王朝中国和当代中国民族政策的分水岭。少数民族成为主权中国平等成员的进程并不是一个轻松的过程,而是经历了复杂的斗争、协商、对峙,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中国各民族经历了严酷的奋斗后做出了重大的历史抉择,最终克服了一系列内忧外患问题后才步入统一多民族现代国家的发展轨道,发展出了一套更有利于文化多样性和民族多样性存续的政策,推进社会整体繁荣成为当代中国人最普通的期待。 --王朝臣民在差序格局中的冲突与包容。任何多民族社会的民族政策都与其特定的族际关系基础相关,也与这个社会所执的民族关系理念相关。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乡土社会研究的重要思想成果。事实上,王朝中国时期不同族类群体之间形成的关系也受到乡土中国认知社会关系方式的重要影响。不同族体之间的关系在历朝历代的演变中有着不同的表征,围绕着王朝政治中心安置周边族类群体是王朝历史上常见的历史图景,华夏中心,夷、蛮、戎、狄多为王朝中央政权的藩部臣民,差序中的冲突与包容是王朝中国族类群体关系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礼记·王制》称:“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1]这正是王朝中国时期不同族类群体基本格局的华夏记述。 差序格局下的冲突与包容理念从根本上影响了不同群体之间关系的确立。纵观王朝中国发展史,正是在差序中的包容使华夏中心观逐步演化,“五方之民”成为华夏中心理念下对王朝早期时代族类群体格局的描述。在“五方之民”间的关系较为平和时期,流行承认族类共同体差别,族类关系适用“用夏变夷”的具有极大包容性的解释框架。正如已有研究者指出的:所谓“夏”在其形成中就大量地融入了曾经的“夷”的成分,“夏”的边界是在群体的长期互动融合中不断向四周扩大的。“用夏变夷”并非是几千年一贯的处置各族类关系的方法。还有流传极广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之说,其大多流行于族类共同体关系紧张或冲突时期。也就是说族类关系状况决定了不同族类观念流行的状况。“华夏之辨”、“用夏变夷”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正是族类关系发展中“内向”和“外向”、“包容”与“排斥”的对立发展,是在族类关系不同状态下交替影响人们思想和行动的重要理论框架。长幼有序的亲族观念是差序冲突与包容的思想来源,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其实也是一个差序状的叙述方式。 王朝中国中央王朝治下的臣民事实上也纳入了这样一个差序格局,这一格局在不同王朝之间还形成了继承性,王朝中国也形成了一套内容丰富的政策体系和制度,中央王朝馆舍的设置、赏赐、茶马互市、因俗而治、“修其教不易其俗”等等,都是王朝国家政权得以巩固和存续的重要政策手段。同时,也形成了王朝中国的“天下观”:“排除了均衡多国体系观念的生长,历史上分裂时期国家对国家的征服和统治关系,也就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被转换为实现‘中国’内部统一的征服和统治关系。也可以说,恰恰是天下中国观抑制了对中国内部更小单元的那种国家认同的产生和巩固”。而“中国和正统这两个观念本身,就是对超越了这个或那个具体王朝的一个历时性政治共同体的集体记忆与追求的意识”。[2]在“天下中国观”基础上,“贵中华”、“贱夷狄”、“夷夏大防”等观念的负面影响不断被克服,特别是至隋唐时期,“天下一家”、“华夷一体”观念成为影响文化殊异的不同群体关系的重要指导思想。唐太宗称:“盖德之泽洽,则四夷可使一家;猜忌多,则骨肉不免为仇敌。”[3]明初亦有“华夷无间”之称,[4]而且在漫长的封建王朝国家发展进程中“华夷”融合为一体并不可分辨的历史事实并不鲜见,如中国历史上曾存在的东夷、鲜卑、契丹、乌桓等等。因此,可以说王朝国家大一统政治的确立,无论从社会政治条件、社会实践,还是从观念形态上来说都排除了长久保持小国林立格局的历史状况,促使整个社会不断趋向多元一体。这就是近代国家转型确立新型民族关系的历史基础。 --平等观的接受与民族平等实践。经历了近代的国家转型,中国社会日益接受了源自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特别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系列全新观念,“民族国家”、“平等”、“自由”、“科学”、“自治”等等,社会观念的变革和社会政治运动相互激荡,差序中冲突与包容的传统族类关系观念开始与国家近代转型相适应,藩部臣民的社会地位先是在“五族共和”中找到新的解释框架,尽管这一框架尚未在全社会取得全面的影响力,民族平等观念还是在中国社会得到逐步传播。在平等中相互尊重成为改写传统民族政策的起点。但是,这个过程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在中国最后一个王朝将要结束之时,也是王朝中国时代结束之时,资产阶级革命者以汉民族主义来动员社会力量推翻清王朝,面对这一状况,光绪三十三年(1908)六月二十二日,两江总督李鸿章对化除满汉畛域办法提出八条建议。八条之中的满汉刑律宜归一致、满汉通婚切宜实行;满汉分缺宜行删除、京营宜改混成旗、驻防与征兵办法宜归一律,其核心就是建议实行满汉在政治、民事、军事、司法等方面的平等。这个条陈引起了清朝最高统治者的重视,清廷于同年七月初二日颁布《著内外各衙门妥议化除满汉畛域切实办法谕》。1908年8月27日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中附臣民权利义务。这些都表明虽然民族平等尚未明确提出,但是已开始影响到社会上层的政治生活领域。孙中山无疑是推进民族平等观念广泛传播的重要政治人物,正是辛亥革命和“三民主义”思想,提出“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推进了民族平等思想观念的传播,而中国共产党的成长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影响,为民族平等从思想观念到社会政治实践开辟了道路。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达成民族平等的理论选择还基本上遵循着“民族自决”的原则,但是,经历了延安时期的实践和抗日战争的考验,民族区域自治成为一种更符合中国历史与国情的选择。1947年4月中国第一个省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发布的《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域内蒙、汉、回等各民族一律平等,建立各民族间的亲密合作、团结互助的新民族关系,消除一切民族间的隔阂与成见。各民族互相尊重风俗、习惯、历史、宗教、信仰、语言、文字,各民族自由发扬本民族的优良历史文化与革命传统,自由发展本民族的经济生活,共同建设新内蒙古。”[5]各民族在平等地位上相互尊重成为推进传统民族关系转型的一个关键,当代中国民族平等观念已为绝大多数人民所接受,即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国家为少数民族创造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利和权益,各民族人民都有义务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在民族平等相互尊重原则下,各民族结成“多元一体”基本格局,这是当代中国一切民族政策出台和发布的现实国情,也是理解当代中国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的基点。 --坚持民族平等,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在全球化与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已上升为社会共同目标。为实现这样的目标,中国还需要在民族政策社会化方面做更多、更细的工作,还需要面对一些理论和现实的挑战,以抵制造成民族成员间不平等、伤害民族团结的各类社会行为,使各民族在追求共同繁荣、共同发展中各民族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民族政策的完善还需要回应诸多的社会需求,开展多方面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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