弊绝风清是仁人志士和庶民百姓的期盼 惩贪倡廉当然是为了营造一个“弊绝风清”的治世,以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但从历代的政治实际看,各种各样的制度、法令都没能从根本上遏制贪官的产生和吏治的腐败,惩贪倡廉在名和实之间实在相差悬殊,这似乎已成为历史对统治者的嘲弄。宋、明两代,曾以惩贪严厉著称,但《宋史·刑法志》中却有“法令具在,吏犹得以为奸”的记述,朱元璋也有“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的感叹。这表明,在“禁”与“行”之间形成了一个难解的死结。我们当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探究其原因,但有一点是清楚不过的,这就是不能简单地将其归之于制度因素,正像前人已经指出的“法能 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 贪污腐败既与制度相关,也与世风的好坏相联。纵观历史,可以知晓:世风好的时候,吏治较为清明,贪官污吏较少,世风不好的时候,往往贿赂公行,廉士难求。世风影响吏治,吏治也影响世风,二者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管同认为,“世事之颓,由于吏治;吏治之坏,根于士风。”苏轼更认为,世风的好坏不但关乎吏治,而且关系到国家的存亡和统治时间的长短,即所谓“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薄厚,不在乎富与贫”。所以,“爱惜风俗,如护元气。”康熙也曾深有感触地说:“世风浇漓,人皆不能洁己自爱,故今日求操守廉介之人甚难,或仅能自守,而其才不克有为。”国外研究腐败问题的学者也已经注意到,腐败的严重化与社会风俗、道德习惯、价值观念相关联,“在某些文化中,人们往往有这样不同的价值观,即认为腐败不是违法的,相反却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可能是社会习惯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中国历史上,也确实有价值观念倒错的实例。如在万历年间编的地方志上就记载过民风的转变:“正(德)、嘉(靖)以前,仕之空囊而归者,闾里相慰劳,啧啧高之;反之,则不相过。嘉(靖)、隆(庆)以后,仕之归也,不问人品,第问怀金多寡为重轻。相为姗笑为痴牧者,必其清白无长物者也。”一般民众对“官行”的评判发生的这种转变,是相当有意味的。它至少说明,在贪官污吏遍天下的情势下,社会上缺少了正气,混淆了是非标准,“清白无长物”的清官,被讥笑为“痴牧”(傻官),为官贪婪反而视为正常,而且以宦囊的重轻来分别退休官员的高下,这 种世风实在值得玩味。 历史事实同时还表明,越是贪官污吏遍天下,越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人们越是呼唤清官,期盼“弊绝风清”的治世来临。应该说,普通百姓和仁人志士在期盼“弊绝风清”的治世方面,旨归是基本相同的,只是表现形式不太一样而已。普通百姓表现出来的主要是尊崇清官、拥戴清官、呼唤清官。他们寄希望于清官的清正廉明、为民请命、执法不阿,渴望有一个朗朗乾坤、清白世界。仁人志士期盼“弊绝风清”,除了文化上的宣传和舆论上的渲染外,主要的是倡导移风易俗。在中国传统社会,仁人志士无不关注世风、强调移风易俗的作用。据《孝经》、《孔子家语》等文献记载,孔子已经提出移风易俗的命题,并认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虽有诸多内涵,但在移风易俗方面,有其荡涤邪秽、陶冶情操的独特功能。荀子也认为,习俗移志,安久移质“,社会习俗可以改变人的志向,久而久之可以改变人的素质,所以必须”注错习俗“,培养良好的社会风气。其后,有关移风易俗的议论繁多,也更为具体。如贾谊提出,”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向)道。“王符提出,”敦教学以移情性,表德行以厉风俗。“司马光认为:“教化,国家之急务也,而俗吏慢之;风俗,天下之大事也,而庸君忽之。夫为明智君子深识长虑,然后知其为益之大而收功之远也。”顾炎武认为:“治乱之关,必在人心风俗。而所以转移人心,整顿风俗,则教化纪纲为不可缺。”清代 以降,相关的论述更多。沈垚的言论颇具代表性:“天下治乱,系乎风俗。天下不能无君子,亦不能皆小人,风俗美则小人勉慕于仁义,风俗恶则君子亦宛转于世尚之中而无以自异。是以治天下者以整饬风俗为先务。”通过移风易俗、荡涤邪秽,而达到“弊绝风清”之境,正是 仁人志士的期盼。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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