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涛]作为民俗现象的民间语言(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7:11:08 《文化学刊》2008年第3期 黄涛 参加讨论
从语言形式的角度来看待民间语言,导致对于民间语言作为载体的一面的重视。说民间语言是“民俗载体”,即侧重描述其语音形式、文字构成,同时也简要注释其民俗语义。这些成果是很有用的民俗学资料,但从民俗学的专业研究角度着眼,对民间语言的民俗内涵还开掘得不够。从民俗载体角度对民间语言所做的另一种研究是侧重于考索民间语言的民俗语源、说明民间语言所反映的民俗生活类型。这时语言形式只是研究的出发点、依据或线索。 从民间语言是民俗文化的载体这一观念出发所进行的研究,其实就是一种脱离情境和主体的民俗事象研究。一般来说,语言民俗的语言形式即词语部分,就是民俗学者通常所说的民俗事象。比如“休前妻,毁稚苗,后悔到老”这则谚语,如果不考虑它发生的区域、背景、传承情况、生活功能等要素,这10个字所组成的句子就是这一语言民俗的事象了。如果对这则谚语进行民俗事象研究,那就是分析这个句子的形式构造、思想内容等情况了。显然,这种研究是很难进行的。原因就是作为单个民俗事象的词语形式太短小了,结构太单纯了,内容太单薄了,很难展开讨论,其流传情况也很难考察,这是语言民俗与其他民俗在形式上的一种重要差别。在民俗学者注重事象研究的情况下,其他民俗文化,比如同是口承民俗的民间文学,由于事象本身结构的丰富性,事象研究是可以较便利地展开的,事实上过去大部分研究也是这样做的。而语言民俗研究开展得就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与语言民俗难以进行事象研究有关。更为关键的问题是,这种研究没有把握住民间语言作为民俗现象的本质,在性质上不是一种完善的语言民俗研究。完善的语言民俗研究应该在弄清民间语言的载体要素的基础上,着重研究民间语言作为民俗现象的属性与内涵。因而,对民俗语言的理解仅限于语言形式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将“家来坐坐”看作语言民俗,仅论这4个音节显然不能道出其民俗语义和生活功能。 二、如何理解民间语言是一种民俗现象 将民间语言视为民俗现象,就要用一般民俗文化的基本特征来衡量民间语言。概括说来,我认为,将民间语言当作民俗现象来看待和研究,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第一,在民俗情境中考察民间语言。 自然状态下的民间语言都是在特定的民俗情境下发生的。只不过语言的使用者因习以为常而浑然不觉。当这些自然生长在生活土壤中的语言花朵被收集起来,就呈现为干枯的标本样的文字形式。如果研究者不是亲自到生活中去直接体察这种语言活动,而是面对这些尽失原色的词语片段苦思冥想,不管他怎样对这些视觉符号排列组合、精心分析,都很难得到完善的民俗学研究成果。所以我们要做的是到田野中去直接观察语言的发生与变迁,如果不能亲自深入田野来观察特定对象,也要广泛搜求相关的田野资料,尽量恢复民间语言的生活原色。不管怎样,都是要把民间语言置于特定的民俗情境之中。 民俗情境就是民间语言的语境,指具有连续性的历史传统规约下与具有干涉性的特定时空范围内的社会环境、活动场景等。从时间维度看,这个界定包含两个方面的要素:一方面是历时的传统规约;一方面是共时的环境条件。历时的“连续性”使民俗事象具有传统特色,共时的“干涉性”使民俗事象发生适应性调整即变异。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就投射、汇聚为文化事象发生、发展的土壤、条件。所以,民俗情境是历史传统与现实生活的交汇。 历史传统储存在特定社区的民众集体的意识和记忆之中,它促生、制约、规范着民俗事象的主要面貌,而现实因素又调整修改着历史传统,使实际发生的民俗事象出现变异,两个方面的会合、交融就是影响实际发生的民俗活动的主要情境因素。从空间维度看,民俗情境可分为现场情景和社会文化背景两部分。 现场情景指民俗事象表演过程中的现场条件,如行为人、行为人之间的关系、行为动机、行为时间、行为发生的场合、当场进行的相关活动、受众的反应、行为的效果或功能等。现场情景是导致民俗事象发生的直接因素,并且决定着民俗事象的体现形态和表达效果等。社会文化背景指场外的诸种因素,包括地域文化特色、生活方式、相关历史传统、经济条件、国家权力、异质文化的冲击等。它们虽然不是直接在场的,但是对现场的活动起着重要的规约和影响,是一种隐性的在场。 以此视角来考察民间语言,有助于我们将语言与民众活动、民众精神联系起来,在历史文化传统与现实社会背景的交汇处,透过活生生的民俗活动来达到对语言民俗现象的完整深入的认识。研究语言民俗而不顾其语境,不结合其借以存活的民众生活土壤,对语言现象的解释容易流于单薄和片面。将民间语言置于民俗情境之中,最有效的做法是在一个内部具有相当程度的文化一致性的社区内来观察研究语言现象。这样,研究者通常面对的零散、孤立的语言片段就有了一个社区背景,从而与该社区内的人与生活、进而也与影响这个社区的社会环境与历史文化传统紧密联系在一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