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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俊光]吴歌私情母题及女性称谓原型探佚(3)


    可以说,几乎全世界各民族都经历过母系社会的漫长时期,都存在过女性始祖,即“人类第一个妇女”的神话传说。在中国记载古代传说的《山海经》中,有一个“善啸蓬发”的西王母,之所以被称为西王母,是因为她是首领,实际上是一个被神化了的母系氏族的主事者。另一个是女娲,《说文》曰:“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女娲补天造人,是中国远古神话中的造物神、始祖神。作为女神,女娲是象征女性创造伟力与女性优势的原型。无论是西王母神话还是女娲神话,都透射出原始先民对女神或女性的崇拜意识,而古籍中记载的伏羲、炎帝、黄帝、尧、舜、禹、后稷等也都是因其母的神秘感应而生,所有这些神话传说都表明,原始部落社会曾有一种普遍的女性崇拜心理,女性被赋予了神奇的创造力量,被象征地幻化为生殖女神、富饶女神、丰收女神,甚至始祖母神和造物创世神。虽然人类在历史的长河中跋涉了数百万年,我们今天已无法清晰了解人类祖先两性间的关系,但幸运的是,考古学家们还是从各类文化遗存中,或多或少地得到祖先们各时代生活状况的信息,让我们略微窥测到人类早期社会状况的一些影子。
    考古学及文化人类学的研究表明,史前时期整个人类处在原始母系社会,那是一个女性无比辉煌的时代。而吴地的考古发现和民族学的研究,也以纷呈的远古民俗事象向我们昭示了在吴地女性先民的特殊风采。苏州地区发现的草鞋山遗址(位于阳澄湖南岸、吴县市唯亭镇东北约2公里处)属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对其考古表明,距今约6000~7000年前的吴地处于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男子附葬女子,女性处中心地位。后来随着母系氏族式微,从母系制过渡到父系制,女性崇拜也为男性崇拜所取代。然而,即使在父系文化的强大压迫之下,建筑在女性优势论基础上的女性崇拜意识仍未被完全剪除,它通过原始神话残存在后来的文化结构之中,而且作为一种“种族记忆”,依然遗留在人类心灵之中,只是由于现实父权文化的压抑,它被挤向集体潜意识的深层。荣格说,梦是个人的神话,神话是集体的梦。在民族集体潜意识中,催生出一种女神神话,代表着给男性带来幻梦满足的超自然力量,投射为作品中形形色色的女神或仙女。比如长篇吴歌中就有一首被认为是吴地稻作文化的创世纪歌《沈七哥》,它叙述了蛮荒时期一个故事:男主人公沈七哥在一个仙女的帮助下,克服了千难万险,战胜了种种邪恶,到仙山寻五谷、学种田,两人还结为夫妇,将谷种带回江南,在吴地这块土地上传播五谷,饲养牲畜,造福乡里。可以说,如果没有仙女的帮助,如果不依靠女性智慧的启悟,男主人公根本无法完成这一切,他也难以适应现实。女性(无论是人是仙)其实已幻化成为男性的希望之星、拯救之星。女性的出现,总能给男人带来幸福、爱情、婚姻、子嗣等。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在父系社会中,女性崇拜意识一方面通过被社会认可的形式改头换面地表达出来,如对性爱或母爱的赞颂,另一方面,由于母系文化残留物(主要是神话)或某些特定的遭遇、心境(如对男权社会、男性文化的不满与反抗)的触发而被‘唤醒’”。(方克强,1992:147)
    另一方面,由于汉字在相当大程度上保留着神话思维即象征思维的特征,因此汉字的早期形态本身也成为研究神话思维象征系统的极宝贵的直观性材料。成中英先生曾指出汉字的构成规则“六书”均与“象”有关:“中国语言以形象为主导。中国文字是象形文字,‘六书’就是以象形或取象为主,当然也有象声,都是对客观自然现象的模仿。指事也以形象——符号显示自然关系,模拟自然关系。会意则是对事态的复杂关系的显示,不是单纯的象形。这基本上决定了中国文字的形象性。转注、假借则是语义的延伸,是象形文字的形象性延伸出去。语义延伸也代表了形象延伸。”(叶舒宪,2002:251)既然汉字本身保留了造字之初的许多集体表象、象征意象和模拟性形象,发掘汉字中的原型表象对于揭示先民如何通过直观的表象引申出与形象相关的各种概念显然大有裨益。
    我们且看祖先的“祖”字,“祖”在甲骨文里作“且”,即今天的“且”字。郭沫若在《释祖姒》指出它酷似男性生殖器,“且”字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在古人的观念中,对祖先的崇拜实际上是来自对生殖器的崇拜。《礼记·檀弓篇》引曾子的话说:“夫祖者,且也。”“且”成了氏族始祖的象征物。祀“且”之庙以后称为“祖庙”,在庙里供奉的祖宗牌位和“且”的形状简直一模一样。再看“殂”字,从歹,且声。“殂,往死也。”(《说文·歺部》),“歹”是汉字部首之一,从“歹”的字多与死、坏或不吉祥等义有关。可见,古代的造字者将男根不好视为走在死亡之途上。
    现在,我们不妨看看吴歌中频繁出现的“姐”字:姐,从女,且声。而“祖宗”之祖也从且声,可见“姐”之权威。姐,本义是母亲的别称,《说文》曰“蜀谓母曰姐”,段玉裁注:“方言也,其字当蜀人所制。”人们通常称呼本族或亲戚同辈而年龄比自己大的女子为姐,至少是“尊称”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的女子为姐。它由“女+且”构成,所谓“男人的一半是女人”,或“女人的一半是男人”,透过汉字的造字表象看它的象征隐义,颇有“一阴一阳之谓道”的整合性原理,又不乏对于阴阳合体的祖先崇拜和女性崇拜。作为文字符号,以“女部”与“男根”的结合为象征的吴歌中“姐”的称谓,似乎也楔入了民族的心理结构,字的指涉意义包含了与繁衍后代相联系的对母性本能的崇拜,经过了无数代的心理积淀,普遍渗透到民族意识中,在吴文化及其民歌传统中仍然产生着影响。诚如珍妮特·海登所指出的:“在最古老的神话里,女性是本,男性则是衍生物。”“在母权制社会中,女性具有规范性。”(方克强,1992:146)而我们利用汉字的活化石作用,便可以清晰地勾勒出或再造被历史遗忘的一些原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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