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迪]从节气到节日——从历法史的角度看中国节日系统的形成和变迁(2)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2:11:42 中国民俗学网 刘宗迪 参加讨论
“季节”最初也是根据物候的推移、生产和生活的节奏划分的。例如甘肃南部的裕固族,自古游牧为生,逐水草而居,按季转换牧场,牧场按季节分为春场、夏场、秋场、冬场,而牧场转换的早迟,则视牧草及雨雪量而定。因此四季长短不齐,无一定日数。东北的鄂伦春人是以雪、草及鹿的活动规律来划分季节。《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记乌桓人“见鸟兽孕乳,以别四季”。宋代的海南岛人也是:“观禽兽之产,识春秋之气” 。 “月”的划分也以物候为准。天文史学家指出,在农区,“季”的划分因地而异,由于农事复杂,生产阶段较细,故时间阶段的划分,相应地较多较短,出现了所谓“季节月”的形式,“季”和“月”的概念起初是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云南的傈僳族分一年为十个“季节月”,每月的时间长短不一,其名称顺序为: 过年月(相当于公历一月),盖房月(二月),花开月(三月),鸟叫月(四月),火烧山月(五月),饥饿月(六月),采集月(七、八月),收获月(九、十月),酒醉月(十一月),狩猎月(十二月)。 其区分月份的依据就是草木鸟兽以及人类自身的生活节律。 实际上,《诗经》中的名篇《豳风•七月》就是一首古老的以物候和星象定农时的农事歌,这一诗篇在向我们展现了《诗经》时代民间生活朴素动人的风俗画卷的同时,也为我们保存了周代豳地民间丰富的天文和物候知识。“四月秀葽,五月鸣蜩,八月其获,十月陨萚”,“五月丝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言物候也;“七月流火”,言天象也;“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饁彼南亩。”“春日载阳,有鸣苍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六月食郁及薁,七月烹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则言农人应时而动务于农桑。 物候历时期的事件划分还很粗率,还不可能有现在这样均匀细密的年、月、日制度,先民们观察物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农时,即根据物候现象的变化确定何时播种、何时耕耘、何时收割等等,而与农时相关的时间节律就是所谓节气,因此可以说,在物候历时期,尽管还不可能建立像后来成文历法时期那样完善的节气制度,但节气制度无疑已经萌芽了。《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了少暤鸟官制度,“凤鸟适至,故记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就是根据候鸟的迁徙确定时令,这是典型的物候历,其中所谓分、至、启、闭就是传统节气制度中的八个重要的节气:“分”指春分和秋分,“至”指冬至和夏至,“启”指立春和立夏,“闭”指立秋和立冬,可见,少皞鸟官制度(实际上是春秋时期东夷地区的物候历)已经具备了八个关键节气,传统的二十四节气已经初具规模。 物候历关注寒暑变化、风雨水旱、草木荣衰、鸟兽孳育等等与农时民生息息相关的自然现象,因此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农时历法,历史上长期通行,至今仍流传民间乡野。但物候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物候主要受到所在地的地理经度、纬度和地势高低三个因素的影响 。因此,单凭在一个地点观察而得到的物候知识无法适应广大地域的需要,这就决定了,物候历只能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通行有效,而无法在广大的疆域内普遍推行。早期的小国寡民,人们的活动范围有限,王者的统治疆域因而“奉王正朔”的地域也很狭小,粗糙朴素的物候历足以应付民用和国治了。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诸侯兼并,国家的疆域不断拓展,以至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时,建立一种普天下通用的历法,以为天下之民提供一种共同的时间和时令依据,就势在必行了。如果依然墨守成规,沿用原始的物候历,因各地物候参差不齐,在有些地方,就会出现历法与时令不合的现象,如果普天之下皆奉此为正朔,据以安排农时,就必然导致农事失序,灾害频仍,五谷歉收,最终导致饥荒和动乱,并从根本上动摇王国的统治。由于天体运行与季节循环和农事周期相始终,而且,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日月星辰的运行远较气象和物候的变化有规可循,并具有物候现象所不具有的超地方的普适性,因此,用天文历代替物候历,乃是势之必然,《国语•楚语》所记载的那段著名的“绝地天通”的故事,其实就反映了从物候历到天文历这一重大的历史变迁。《楚语》说: 古者民神不杂。……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 及少昊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蒸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 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 古书中所记载的少昊的主要业绩就是其鸟官纪时的物候历制度,明乎此,则知所谓“及少昊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祸灾荐臻,莫尽其气”,说的就是因为物候历的失效而导致的农事和社会生活的混乱。“气”,气候也,时令也,“莫尽其气”即谓历法与时令不合,因为“莫尽其气”,故有“祸灾荐臻”。少皞之衰,历数之乱也。于是“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火正”,指根据大火星(即心宿)的观察确定时节,“南正”,指根据黄昏上中天的不同星宿确定时令 ,颛顼继承少皞的事业,“履时以象天”,依据对日月星辰等天象的观测建立天文历,使历法与自然节律相互吻合,“使复旧常”,重新恢复了社会和宇宙的秩序。著名的战国六历之一就是颛顼历,《国语》成书于战国时期,颛顼绝地天通的故事大概就是战国时期流传的与这个历法有关的传说。 如上所述,节气制度萌芽于物候历时期,物候历时期的节气是根据特定物候的出现而确立的,到了天文历时期,既然根据天体的运行和方位确定时日,节气也被与特定的天文现象对应起来。比如说,少皞物候历根据玄鸟(燕子)的迁徙确定二分,天文历则明确地将二分规定为昼夜平分的日子,即太阳从正东升起在正西坠落的日子;少皞物候历根据伯赵(即伯劳)的迁徙确定二至,而天文历则明确地将冬至规定在白昼最短、夜晚最长的日子,即太阳运行到南回归线的日子,把夏至定在白昼最长、夜晚最短的日子,即太阳运行到北回归线的日子。《尚书•尧典》中尧命羲和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的记载,说的就是根据天文观测确定二分二至的事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