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尔对马克思历史理论的诘难,聚焦于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规律性、必然性的思想。波普尔认为,尽管马克思曾强调“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表现出对历史过程的能动主义态度。但由于马克思的历史观蕴涵了以下思想:1.人类历史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过渡不可能由理性来实现,而只能由严峻的必然性来实现。某些有影响的历史决定论作者确实已经乐观地预言自由王国的到来,那时事物就可以合理地计划。他们教导说,从目前正在遭受苦难的必然王国过渡到自由和理性的王国是不可能由理性来实现的,而只能由严峻的必然性,由他们劝说我们服从盲目而又不可避免的历史发展规律来实现的。”(《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杜汝娟、邱仁宗译,华夏出版社,第39页)。2.社会只能沿着一条不变的预定道路发生变化。“这种理论认为社会必然变化,但只是沿着一条不变的预定道路并要经过不可避免的必然性所预先决定的各个阶段罢了。‘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它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阵痛’,马克思所提出的这个表述突出地代表了历史决定论的观点。”(同上,第39-40页)因此,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宿命论。 对此,不少专家笔者撰文阐述了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的思想,指出它既肯定社会历史发展具有规律性,又十分重视人的自觉能动性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创造性贡献;既承认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又肯定偶然性对社会历史过程的作用和影响。从阐明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的辩证性质入手回击波普尔的挑战这一思路是对的。然而,仅就这样是否就能真正从理论上驳倒波普尔的诘难?恐怕不能不承认是做不到的。因为由上述波普尔对马克思历史理论的两点诘难,我们已可看出,问题的要旨不在社会历史进程中是否存在必然性、规律性、偶然性、能动性,而在于必然性和偶然性、规律性与能动性在社会历史进程中何以能够并存不悖?在于唯物史观为什么能够在肯定社会历史进程是有必然性、规律性的同时,承认偶然性、能动性的存在并阐明其作用和影响的?如果不能从理论上合乎逻辑地克服历史哲学中意志自由与历史必然的二律背反,阐明人们通过自己有目的的活动创造历史与社会历史合规律发展两者并存不悖的机制,便构不成对波普尔的挑战的真正回击,并且波普尔把“与风车作战”一说原封奉还也在所难免。 其实,对于波普尔的诘难,我们根本无须环顾左右而言他,因为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时,已经科学地解答了上述问题。确切地说,从历史观理论发展的逻辑进程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正是从解答这样一个问题入手:自己创造着自己的历史的人何以会在历史创造(发展)过程中“事与愿违”和“身不由己”?从而创立自己的历史观的。之所以如此,实因这个问题不仅是任何一种历史观理论都必须回答的基本问题,而且思想家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本身决定着他们所创立的历史观的性质,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是从人的活动是能动的、自由自觉的,但是人们在展开自己的活动时,却确实会面对着“别无选择”的方面,正是由于“别无选择”的方面的存在及使人们的活动朝一定方向,以一定的形式展开,社会历史进程才具有“不可避免”的性质,这样一个思路来解答的。也就是说,从人的活动出发,确认是“别无选择”导致“不可避免”,是马克思消解历史观中意志自由与历史必然的“二律背反”,阐明人们通过自己的活动创造历史与历史合规律发展并存不悖的机制的奥秘,也是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这一真正科学的历史观的奥秘。只要我们使这一点昭彰显明,我们就能理解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思想,并有力地回击波普尔的挑战。 二 社会历史进程具有规律性、必然性的认识,古已有之。它最初是通过“诸事皆由命,半点不由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类的“宿命”和“天命”的观念映现。社会历史进程具有规律性、必然性的认识之形成,固然与自然界事物的变化呈现出与人的行为活动无涉的状况有关,但主要还是和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人们往往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甚或适得其反,即“事与愿违”,以及人们往往不能,至少是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目的、意志进行活动,即“身不由己”这样两种现象的大量存在相联系的。 不管是谁,只要他想建构一种关于社会历史之总体进程的理论,即历史观,并且只要他承认人类历史是人的活动在时空序列上的展开,也都必须给出关于人们为什么会在社会生活中“事与愿违”和“身不由己”的解释。例如,维科、康德、黑格尔以“天神的意旨”、“大自然的隐蔽计划”、“理性的狡计”,给出了解释,分别构成他们的历史哲学的核心概念。 既然存在凌驾于每个人之上的神意,大自然计划或理性,并且人的行为最终必须由之支配,人们当然也就免不了要“事与愿违”和“身不由己”了。 那么人到底有没有意志自由呢?显而易见,对人的意志自由从根本上进行否定,以此求得对问题的解决,是不能令人信服,也无法让人接受的。 马克思不满意黑格尔的理性史观,因为它无法解释现实的物质利益问题,他从重新解答“事与愿违”和“身不由己”现象入手建构自己的历史观理论。 作为一个能动主义者,马克思确信人的活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并确认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类本质。同时,作为一个现实主义者,马克思看到并阐明在现实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在人们面前摆着三个“别无选择”的问题: 1.获取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本身及条件的物质生活资料。“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它东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2页)“象野蛮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进行斗争一样,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态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资本论》第3卷,第97-98页)2.以一定的“共同活动的方式”结合起来展开活动、创造历史。“人们在生产中不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2页)“人们之所以有历史,是因为他们必须生产自己的生活,而且是用一定的方式来进行的。”(同上,第34页)。 3.现实既得的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人们能否自由地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人们不能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一种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以往活动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20-321页)这也就是说,作为对具有意志自由并展开自由自觉的活动的人来说是“别无选择”的三个方面,构成他们的自由自觉活动的主体需要体系、主客体关系、客观可能性空间的边际制约,使他们往往“身不由己”,亦即使他们的自由成为一定限度内的自由。 单个人只有与其他人互动,亦即使自己的活动成为社会活动,才能成为历史创造活动。可是当他的活动成为社会活动时,也就“产生了个人利益和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人们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而“只要人们还处在自发地形成的社会中,也就是说,只要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还有分裂,……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类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与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的、不受我们控制的、与我们的愿望背道而驰并把我们的打算化为乌有的物质力量,这是过去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7-38页)只要将以上论述和恩格斯的着名的关于“合力论”的论述:“无数的个别愿望和个别行动的冲突,在历史领域内造成了一种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中占统治地位的状况完全相似的状况。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是行动实际产生的结果并不是预期的,或者这种结果起初还似乎和预期的目的相符合,而到了最后却完全不是预期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3页)结合起来看,则问题很清楚,在马克思看来,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之所以会“事与愿违”,关键在于利益的冲突使他们的活动相互冲突,于是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实际上不可能完全达到自己的目的,有时甚至适得其反。 上述“合力论”或“冲突论”思想,不仅解答了“事与愿违”的原因,而且解答了为什么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似乎总是受到一种异己的并凌驾于自己的力量的支配这样一个问题。也是对意志自由和历史必然这一“二律背反”的解析,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坚持从人本身,从人的活动入手解答的原则,通过揭示出人们能动活动的界限、前提、条件,以及既往的人们历史创造活动中的基本特征--利益的冲突导致各自活动的冲突,作出了自己的解答。 这是一种“把人和人的世界还给人自己”的解答,是彻底的人本主义的解答。在此基础上,循着这样的一个思路:人们进行在历史创造活动中时“别无选择”的方面,(利益的冲突导致活动的冲突与人们必须互动并且是遵循共同活动的方式互动才能创造历史分不开,故可归结到“别无选择”的三个方面中去)使人们的意志自由是特定范围内的,人们的历史创造活动因此具有普遍共同的内容和确定不移的展开方面,这样,作为人类世世代代的历史创造活动本身及其产物,结果的社会历史发展,乃具有“不可避免”的总体趋势。这就是马克思所指出,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 1.社会物质、精神财富的生产能力、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物质、精神、制度文明不断发展是“不可避免”的。 2.人们只有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变革生产关系,根据经济基础发展的要求变革上层建筑,才能推动社会发展,是确定不移的。 3.社会形态由低级向高级依次更迭,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演进,人类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是不可抗拒和改变的。 明于此,也就明确了马克思是在肯定人的活动是自由自觉的,人有意志自由的前提下,依据在人们的历史创造性活动中存在的“别无选择”的三个方面,通过制约人们持续展开的历史创造活动的范围、方向,以而导致作为人们历史创造活动之展开及其产物、结果的社会历史发展具有“不可避免”的总体趋势,我们也就不难对波普尔向马克思发出的诘难进行有力的批驳了。 三 这里,我们再就波普尔针对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关于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论述所作的评论作些具体分析。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的确表述了这样的思想:社会的变革是通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来实现的。但是,由于这一认识以下述思想为前提:随着人们历史创造活动的持续展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可避免。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为了不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comerce)方式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21页)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同上,第322页)因此,马克思的这一认识实际上是告诉人们:社会发展变化、是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而后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变革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是“确定不移”的。显而易见,这决不是什么认为社会只能沿着一条不变的预定道路变化。 与此同时,马克思关于一个社会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而只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阵痛的思想。当我们把它放在马克思的关于历史进程必然性认识的“别无选择”导致“不可避免”的总体思路中考察时,也不难明了,他只是以此表明:任何一个社会的发展,都必须经历一个过程,人们对社会的改造、变革,本身也要有一个过程,仅凭主观愿望,借助某种法令,是无法取消社会发展过程的。人们即使认识了社会运动的规律,也只能通过自己合规律的活动,加速社会的发展,正如人们认识到了两个有温差的物体在相互作用过程中经过足够长的时间会出现热量平均化的热力学规律,他也只能加速或延缓热量平均化的速度,而不能使它们不经历热辐射过程使温差消失一样。至于所谓“沿着一条不变的预定道路并要经过不可避免的必然性所预先决定的各个阶段”一说,马克思早就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进行了批驳:“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9卷,第130页)以上分析表明,波普尔对马克思的诘难是不能成立的。波普尔用他的“不受拘束地把它的学说(指马克思的学说,笔者注)加以根本的简化”(《猜想与反驳》波普尔着,傅季重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第480页)的方式,寻章摘句, 断章取义地引述马克思的一些论述,以证明他给马克思历史决定论所下的结论:宿命论的特殊形式,并把马克思严厉批评过的观点,“认为人类历史包藏着一个秘密计划,如果我们能成功地揭示这个计划,我们就将掌握未来的钥匙。”(同上,第482页)强加给马克思,如果不是出于对马克思思想的无知,那就只能是基于偏见的蓄意歪曲。 波普尔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中自负地宣称:“我成功地对历史决定论给予了反驳:我已证明,由于纯粹的逻辑理由,我们不可能预测历史的未来进程。”他的论证是:“1.人类历史的进程受人类知识增长的强烈影响。2.我们不可能用合理的或科学的方法来预测我们的知识的增长。3.所以,我们不能预测人类历史的未来进程。”(《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杜汝楫、邱江宗译,序第1-2页)显而易见,在他的这一论证中,蕴含了两个在他看来是不证自明的依次递进的判断:1.人类必然也会不断努力探索和研究周围世界的未知领域。2.因此,人类知识的增长是“不可避免”的。没有这种认识作前提,全部论证便不能成立。而这两个判断,恰恰又是通过确定人类行为的必然性,(获取知识)论证社会发展的“不可避免”趋势(知识增长)的判断。这就清楚地表明,尽管波普尔声嘶力竭地否定社会历史进程具有必然性,但在思想深处,他仍然不得不承认社会历史发展的确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趋势。既如此,则我们不能不指出的是:“波普尔如果不硬着头皮让偏见蒙住自己的眼睛,那么他就应该为自己不负责任地诘难马克思而感到羞愧,因为他论证人类知识增长之必然性的思路,和马克思阐明社会历史发展这必然性、规律性的思路是完全一致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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