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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论

本文所说的史论,是指人们对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所作的评论即史事评论。它往往从不同角度和不同程度上反映着史学家、政治家、思想家的史学思想和政治思想,提供历史研究以直接的借鉴和参考。一般来说,在我国史学史上,史论的形式分为两种:一是纪传体、编年体或其它史体的篇末或篇中史家所作的评论,如《左传》的“君子曰”、《史记》的“太史公曰”、《汉书》的“赞”、《三国志》的“评”,即人们通常所谓的“论赞”。一是脱离纪传体、编年体史书而独立成为专书或专篇的史事评论,如汉贾谊的《过秦论》、魏曹冏的《六代论》、唐太宗的《凌烟阁功臣赞》、明李贽的《藏书》、《续藏书》等即属此类。本文拟就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两种形式的史论略作探讨。
    
    “论赞”之类的史论,是史家于叙述历史事实之后所抒发的自己的看法,是记人记事的点睛之笔,其作用在于“辩疑惑,释凝滞。”①这种史论以《左传》“君子曰”始端,尔后,《公羊传》有“公羊子曰”,《谷梁传》有“谷梁子曰”。左、公、谷三家的史论在形式上没有什么限制,有的篇有,有的篇无。自司马迁始,史论“限于篇末”,并且是“各书一论”②在内容上和左、公、谷三家一样,都是对历史的直接评说。《史记》的“太史公曰”和《汉书》的“赞”都是这样。这些都反映了史论的原始性和不成熟性。自荀悦《汉纪》开始,史论既不限于篇末,又非篇必有论,而是随时而发,因事而论。这就避免了象《史记》、《汉书》那样因各书一论而造成的“理有非要,则强生其文”③的冗辞赘句的不良现象。这是史论成熟与发展的表现。但就内容而言,《汉纪》的史论失在繁芜。史书是用来记载历史事实的,其根本作用在于如实地反映历史面貌,为后人研究当时的社会历史提供翔实、可靠的资料,那么,理所当然应以记事为主,也应以记事取胜,但间或于叙夹议,表明作者对某人某事的态度,一则有裨于后人的研究工作,二来亦便于读者吸取经验教训。不过,史论冗长,势必冲淡史事记述,导致不良后果。《汉纪》共有38则“荀悦曰”,一般都在数百字以上,有的竟长达1000多字,洋洋洒洒,长篇大论,实在令人难以卒读。无怪乎刘知几痛责其“失在繁富”。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论,在前代基础上更有进一步的发展。这一时期,史论名目繁多,如谢承《后汉书》曰“诠”,陈寿《三国志》曰“评”,王隐《晋书》曰“议”,何法盛《晋中兴书》曰“述”,常璩《华阴国志》曰“譔”,刘昞《三史略记》、《敦煌实录》曰“奏”,袁宏《后汉纪》、干宝《晋纪》、孙盛《晋阳秋》、裴子野《裴略》皆自显姓名,皇甫谧《帝王世纪》、葛洪《抱朴子》而列其所号(皇甫谧号玄晏先生,葛洪号抱朴子)。就史论形式而言,一方面,一些史家承袭了《史记》、《汉书》那种限于篇末的史论,如陈寿《三国志》的“评”,范晔《后汉书》的“论”、“赞”即是。另一方面,一些史家继承了荀悦《汉纪》进步的一面,随时在篇中一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之后着墨落笔,加以评论。如干宝《晋纪》和孙盛《晋阳秋》的史论就是如此。《晋纪·文帝纪》载:“蜀诸葛瞻与邓艾战,败,及其子尚死之。”干宝紧接着论曰:“瞻虽智不足以扶危,勇不足以拒敌,而能外不负国,内不改父之志,忠孝存焉。”④又如《晋阳秋》载:“泰始二年春帝正月,有司奏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奏可。”孙盛说道:“孔子修《春秋》列三纪为后王法,今仍用,非也。且晋为金行,而服色尚赤,考之古道,其乖违甚矣。”⑤综览《晋纪》和《晋阳秋》辑文,是属之例,举不胜举。这种夹长短史论于具体史实叙述之中的写法,比起那种限于篇末,“结言于四字之句,盘桓乎数韵之辞”、“促而不广”⑥的史论形式,无疑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它更能给人一种直接、具体深刻的感觉。正因如此,司马光撰《资治通鉴》时便采取了这种史论形式。更为重要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些史家,在继承前贤的基础上,又有所创新。首先,是“总论”这一史论形式的出现。干宝在《晋纪》末尾立有一《总论》,为其首创。就现存史书而言,在干宝以前的各类史体中,尚无一部史书作了总论。《文选》吕向注云:“此论(《总论》)自宣帝至愍帝,合其善恶而论之,是名总论。”单以写作而论,总论要比那种限于篇末或置乎篇中的一般史论难写得多。一部史书,有无总论,正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史家史才之高下。《晋纪》有总论,这与干宝“有良史之才”⑦是密不可分的。这种总论的史论形式对后世史家深有影响。明李贽《藏书》即作有《世纪总论》、《大臣总论》、《富国名臣总论》等。明末清初查继佐《罪惟录》的帝纪和各志、传也作有总论。其次是范晔《后汉书》的“论”“赞”。“论”、“赞”是《后汉书》在编写上不同于前代史书的一个显著特点,它在全书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在范晔以前,凡是限于篇末的史论,无论是“曰”、“赞”、“议”,还是“诠”、“述”、“评”,都只有一种。而《后汉书》的每篇纪、传,大都是先立一“论”,再嗣之以“赞”,而且在《皇后纪》及类传的前面还作有“序”。“论”为散文,是评论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赞”为四字一句的韵语组成。这种“论”、“赞”相结合的史论形式是以往其它史书所不具备的。自范晔以后,好多史家纷纷效颦,如萧子显《南齐书》,李百药《南齐史》、《北齐史》,唐修《晋书》皆依范晔《后汉书》而为。
    就史论内容而言,虽然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些史书的史论不尚典实,专取浮靡,如谢灵运《晋书》,王劭《齐志》,“大抵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鼓其雄辞,夸其丽事。”⑧特别是象袁宏在其《后汉纪》中每每“务饰玄言”,极力以“名教之本”臧否人物,更属虚妄、庸俗。但是,这一时期,也产生了一些堪称上乘之作的史论,它们在内容上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第一,简要。如干宝《晋纪》的史论,既不象《史记》、《汉书》那样“本无疑事,辄设论以裁之”⑨;又不同于《汉纪》“荀悦曰”的冗长拖沓,繁杂无谓。而是发所当发,论所宜论,且持论简洁。史论宜简洁,这是古代史家特别强调的一点。刘知几、郑樵、章学诚即分别在其《史通·论赞》、《通志总序》和《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二书》中大倡此说,特别是刘知几对那些“私循笔端,苟衔文彩”,以虚文敷论寄诸史册的史家多所非议,谴责他们不知“史书之大体,载削之指归。”就清汤球所辑《晋纪》佚文来看,除《晋纪·总论》和《论晋武帝革命》外,共有28条史论,基本上都是数十字的短论。《论晋武帝革命》只有140余字, 就是全书的《总论》也不过2700余字。另外,孙盛《晋阳秋》的史论也颇从简约,《文心雕龙·才略》云:“孙盛《阳秋》,以约举为能。”他不只是在叙述历史事实的过程中,善于用简炼的文字写出丰富的内容,而且评事论人尤为简洁。这在史家论史,好驾空凌虚、题外生枝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堪为异军突起,在当时史学界引起很强烈的震动。
    第二,论议风发,深刻剀切。最突出的当推干宝《晋纪》、范晔《后汉书》和裴子野《宋略》。我们知道,《左传》的“君了曰”虽然有100多则, 但都是有关人物言行和历史事件合“礼”与否的评论,显得空洞、迂腐。同样,《史记》的“太史公曰”、《汉书》的“赞”和《三国志》的“评”,亦囿于人物,多为品藻言行之论。而干宝论史,紧密结合史实,以讨论为政得失自主。《晋纪·总论》于此表现得尤为突出。它上起宣帝,下迄愍帝,从“得”、“失”两个方面对西晋一朝53年的历史作了全面而透彻的论述,总结了晋室何以短的原因,指出了封建统治者为政的“根本”和封建王朝兴亡盛衰的“关键”,其中有不少精彩之论。如他敢于大胆地揭露现实,极力痛诋玄虚放诞之风,他直言不讳地指出西晋“朝寡纯德之士,乡乏不二之老,风俗淫僻,耻尚失听,学者以庄老为宗而黜六经,谈者以虚薄为辩而贼名俭,行身者以放浊为通而狭节信,进仕者以苟得为贵而鄙居正,当官者以望空为高而笑勤恪。”“民风国势如此,虽以中庸之才,守文之主治之,辛有必见之于祭祀,季札必得之于声乐,范燮必为之请死,贾谊必为之痛哭,又况我惠帝以放荡之德临之哉!”更有甚者,他还借刘毅之口,痛斥晋武帝不及汉桓、灵帝,“桓、灵卖官,钱入于官,陛下卖官,钱入私门。”这在仍是司马氏为政的东晋,是要有很大勇气和一定责任感的。后人对干宝《晋纪》的史论评价很高,何法盛《晋中兴书》称:“宝撰《晋纪》,起宣帝迄愍,53年。评论切中,咸称善之。”特别是唐、宋时期的一些史书还每每收录《晋纪·总论》,《文选》卷四十九《史论》上即全文载录。《晋书》卷五《孝愍帝纪》卷末的史臣曰依然把它作为西晋史的总论。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八十九《晋愍帝纪》建兴四年十一月降终非议世风时政,论述西晋灭亡之因时也采用的是《晋纪·总论》的观点。《群书治要》卷二十九《晋书·晋惠帝注》、《艺文类聚》卷十一《帝王部·总载帝王》、《初学记》卷九《帝王总叙》也都从不同程度上对《总论》作以删削而予以收录。据此可见《晋纪·总论》见切之精,影响之大。和干宝《晋纪》的史论一样,范晔《后汉书》的史论也有精道之处。《宋书·范晔传》载范晔《狱中与诸甥姪书》云:“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约其辞句。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过秦篇》。尝共比作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又云:“赞自是吾文之桀思,殆无一字空设。奇变不穷,同合异体,乃自不知所以称之。”虽则有自负过甚之嫌,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后汉书》的史论论议非凡。试举一例,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因后妃、外戚擅权而失国柄之事屡见不鲜,范晔在《后汉书·皇后纪·论》中把后妃的擅权与否和国家的兴亡盛衰联系起来对夏殷至后汉时期“妖侥毁政之符,外姻乱邦之迹”作了精辟的论述。他认为西周王朝之所以“能述宣阴化,修成内则”,就在于“后正位宫闱,同体天王,夫人坐论妇礼,九嫔掌故四德,世妇主知丧祭宾客,女御序于王之燕寝,颁官分务,各有典司,女史彤管,记功述过,居有保阿之训,动有环佩之响。”与此同时,他痛陈历朝特别是后汉后妃擅权之弊,指出:汉“知患莫改,东京皇统屡绝,权归女主,外立者四帝,临朝者六后,莫不定策帷帟,委事父兄,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威。”以致“湮灭连踵,倾輈迷路,而赴蹈不息,焦烂为期,终于陵夷大运,沦亡神室。”他慨叹道:“向使因设外戚之禁,编著甲令,改正后妃之制,贻厥方来,岂不休哉!”范晔论史之功,于此可见一斑。至于裴子野,亦长于论史。《梁书·裴子野传》云:“齐永明末,沈约所撰《宋书》既行,子野更删撰为《宋略》二十卷。其叙事评论多善,约见而叹曰:‘吾弗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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