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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史论纲

面对中国农民史这样一个大题目,应该讲的问题自然十分多。但由于我们的知识太少,同时更为便于引起讨论计,我们只挑选了四个比较关键的问题略予论列。它们是:一、农民史研究回顾;二、中国农民的特点和贡献;三、历史周期和农民战争;四、“高水平均衡的陷井”和其他。
    一、农民史研究回顾
    史学在我国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但在传统史学中从来没有农民的位置,这是传统史学最根本的弱点。农民被作为史学研究的重要对象是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开始的。这是新式农民战争创建新中国在史学上的集中反映,所以不仅研究的重点,连学科也直接以中国农民战争史命名。
    农民曾经几乎是中华民族的全体,至今仍占人口的大多数,他们创造的精耕细作农业无疑是中华文明曾经领先于世界的物质基础,而今还养活着占世界近1/4的人口。历史将充分肯定中国农民战争史这个史学分支的产生在历史编纂学中的意义。因为,这是为把中华民族的主体请进历史学而迈出的第一步。
    和新中国不平坦的经历一样,年青的中国农民战争史学科也走了一条坎坷的路,教训良多。其中最根本的教训之一,恐怕要算是出现了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偏狭的排他性。从最初所谓的“五朵金花”到随后几乎独占了史学园地,这门学科的“显学”化过程在排斥了其他学科和不同观点的同时,也窒息了自身的生机。此外,学科的研究工作起初还多少有苏联同行的一些成果可资借鉴,后来的情况是连这唯一的吸取外来成果的小通道也关闭了。中国农民战争史的出现本是打破传统史学排他性的产物,结果竟发生了比传统史学还要严重的排他性,这是具有悲剧意义的讽刺,很值得我们同行深思。
    有一位外国学者说:现在有许多学者,尤其在中国,认为研究农民起义已毫无意义,已过时了。而我们认为,农民反抗的历史同现在农村问题关系紧密。
    回顾农战史的研究可知,我们是多么需要这样客观而冷静的历史态度呵!当一门学科走红时趋之若鹜,而不景气之际避之唯恐不远,这至少不应是历史学家的态度。问题并非因研究农战史而发生,当然也不能通过抛弃或回避而解决,这样做反倒可能又重新回复到新的一轮大起大落。
    曾经长期领先于世界的中华文明竟然衰落了的事实,是近几百年来,尤其是近一百多年来始终困扰着我们的大问题。从史学角度看,有一点可以断言:如果离开对中华民族主体--农民的深刻了解,恐怕既难以解答这个文明由先进到落后转变的历史之谜,也不利于帮助我们的同胞去迎接民族振兴的复杂现实和挑战。
    廓开视野,积极吸取国内外的社会科学,尤其是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史和农学史的新成果;扩大研究领域,除农民战争之外,同时探讨农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心理结构、行为模式等等的发展演变,全面展示他们兴衰荣辱的风采和遭遇,是研究农民史必须要做的事。在一个农民占人口多数的国家里,应该有能够全面反映农民经历的通史。否则,当今中国的历史家恐怕难以坦然地说自己尽了作为史家的使命和责任吧。不久之前,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会在北戴河召开的年会上决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更名为中国农民史研究会。我们认为,这是这个学科走出低谷,迈向兴发的重要一步。
    二、中国农民的特点和贡献
    研究农民的历史,首先就要面对如何评价中国农民和小农经济的问题。
    我们不赞成史学界早就有的那种轻视小农经济的观点;我们也不赞成近年来相当流行的“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论,似乎在历史上农民和小农经济从来就是中国经济文化落后的病根。
    多年来,中国农学史和考古学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根据现有的成果,可以肯定地说:和世界上其他国家一样,我国农业也发生于新石器时代,并且同样经历了漫长的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阶段。到春秋末至战国时代,当黄河中下游地区发生了从原始农业到精耕细作农业的转变之时,我国农民便走上了显著区别于世界其他地区的道路。精耕细作农业的出现是中国农业发展中的巨大进步和特点,也是比之当时世界其他地区传统农业先进的地方。
    精耕细作农业其所以具有先进性,其所以是农业发展中的巨大进步,关键就在于:正是这种耕作技术的出现,一方面使一夫一妻的农民小家庭得以彻底取代以往原始农业中的集体生产,即所谓“公作”;另一方面又使单一的农业结构得以取代以往原始农业中以农业为主兼营采集、渔猎的混合结构。早在1959年,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农学史》(尤其是第二、第三、第四章)对此就作了明确的论证和分析。近年来,在《中国农史》和《农业考古》上,可以读到更多深入的论著,本文不需再作赘述;而打算由此提出几个事关我国历史全局的重要问题来进一步讨论。
    自我国农业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发生以来到春秋时代至少已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但为什么这片原来还充满荆棘草莱的中原大地,到战国时代,为时不过几百年间就变成了良田美畴?直至春秋时代,在中原大地的各诸侯国,甚至在王畿附近也杂居着数不清的夷狄戎蛮部落,为时不过几百年间,是什么力量使他们迅速融合为一个华夏族的整体?为什么自古以来一直诸侯林立的中国到秦朝实现了全国大统一,并且恰恰是由一个经济文化本来比较落后的秦国担当了这个历史进程的主角?人们迄今还不禁为万里长城的雄伟而感到惊奇,其实更令人惊奇的应该是,在人类历史发展这么早的时候是什么力量造成了中国这么巨大而稳定的实体、这么发达的文明,而万里长城不过是这种文明留存至今的一个遗迹而已。
    自然,要回答所有这些问题会涉及许许多多的因素,有多种复杂的原因。这不是一篇文章所可能承担的任务。本文不打算回答其中任何一个问题,只是想通过这些问题的列举而指出索解的历史线索--精耕细作农业和新生的小农。
    中国农学史研究已经使我们弄清了精耕细作农业的基本特点,概括起来说,这是一种“深耕细锄,厚加粪壤,勉致人功,以助地力”的农业。由于这种农业已经懂得合理的农业生产应是一个“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的系统过程,它就与原始农业主观上过多地依靠自然(例如,只懂得抛荒),客观上又过多的破坏自然(例如刀耕火种)不同,在经营方法上要完善得多,因而也就可以获得相当高的亩产量。毫无疑问,中国农民创造这种精耕细作农业的过程,同时必然就是改变和完善他自身的过程。这样,随着精耕细作农业的发生、发展,中国农民便逐渐形成了以下重要特点:
    第一、具有极强的家庭观念;
    第二、具有极强的刻苦耐劳、勤俭节约的精神;
    第三、具有极强的经验理性精神;
    还有第四,具有一个简单的男耕女织的经济结构。
    家庭也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由于受生产水平很低的制约,家庭起初不过是婚姻单位,后来也只是生活的基本单位,至于生产的基本单位一直还是各种各样的共同体。从商代要由国王来直接下令“作大田”的事实,到《周礼》中所显示的复杂体系都可发现此类共同体的形影。既然如今精耕细作使一夫一妻家庭同时变成生产的基本单位,这个按血缘组成的小家庭就成为同日常生活,同生产劳动,同物质分配紧密联系的全能的社会实体。正因为如此,这里既不象先前“十千维耥”、“千耥其耘”的“公作”制下那样,需要复杂的社会组织和劳动纪律,也不象希腊、罗马奴隶制或中世纪西欧农奴制那样,需要严格的强制。在这里,因为利益与共而自然养成了刻苦耐劳、勤俭节约的习惯,要是用《吕氏春秋》的话来说,就是,农民都“敬时爱日,非老不休,非疾不止,非死不舍。”要是用《墨子》的话来说,就是:“今农夫之所以早出暮入,强乎耕稼树艺,多聚菽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故不敢怠倦。”关于个中道理,《管子》说得更透辟:有了家庭经营,“民乃知时日之早晏,日月之不足,饥寒之至于身也。是故夜寝早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为而不倦,民不惮劳苦。”这和“公作”制下,“不告之以时而民不知,不道之以事而民不为”的状况是截然不同的。正因为个人利益与家庭如此紧密联系在一起,那么,家庭的兴衰荣辱就是个人的兴衰荣辱,家庭就是个人的一切,从而使农民势必具有强烈的家庭观念,以致达到“死其处而无二虑”。比之先前公作制下的共同体来,这种一夫一妻的小家庭确实是很简单的,组建的必要条件与其说主要是犁锄织机,不如说是从日常生活中父母那里耳濡目染养成的社会经验和生产技能。但唯其因为一夫一妻男耕女织经济结构比之过去的共同体要简单得多,当然这种家庭也就易于组建,易于水平位移,从而使小农经济成为当时最有效率,最易于普及的利器。明白了这一点,人们就可以找到索解农业为什么在春秋战国间迅速普及中原大地,和华夏族何以迅速形成的奥秘;就可以了解商鞅变法其所以要以“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等等作为变法的重要措施并取得成功的道理。由此可见,个体家庭、小农经济以及强烈的家庭观念都具有历史进步性,反映着中国农民的优点,不可非历史地否定其价值。
    发展小农经济必须使农民有“五亩宅”“百亩田”,有足够的劳动时间。关于这两点,当时,几乎所有的思想家都认识到了;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在这方面采取措施。问题的关键是,第一,秦国有大约2/3的可耕地尚未开垦;第二,它用比东方各国农民占地更多的土地来招来三晋农民,并且免除三代的劳役;第三,它有一个很有效能的政府机构,并且推行象“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之类的奖励政策。这样,原来落后的秦国之成功,正如时人荀子所说“非幸也,数也。”不过,这“数”不是别的,就是秦国为小农经济发展创造的条件最好,小农经济发展最充分,因此,那里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局面。
    有了普遍发展的小农经济就意味着共同体的彻底瓦解,代之而起的自然只能是按地域划分的“什伍”;在“什伍”的基础上,势必也难以再搞过去那一套老体制,只能是秦国新搞的“集小都乡邑为县”,亦即郡县制。这就是说,从政制的演变线索上看也十分清楚,秦后来建立的郡县制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其实也是小家庭的必然产物。
    最后,我们还想强调指出:农民从事精耕细作农业必须具备天文历法知识和土壤物候知识,必须具备相当复杂的耕、种、中耕、收获以及积肥、施肥的知识和技能;农民作为家庭经济的主持者还必须懂得社会和管理。这样,中国的农民就是一批从自然到社会,从生产到经营经验比较全面的人,毫不奇怪,他们对社会和自然的看法也就比较宏观,比较实在,具有一种以经验为基础的理性精神特色。这是中国人素质的巨大提高和解放,其意义需要做充分的估价和分析。它和中华民族精神的形成和“百家争鸣”的出现有着内在联系,今后应该是开拓农民史研究的一个重点。
    三、历史周期和农民战争
    自秦朝以来,每个较大的王朝都在一场农民战争之后建立,经过几十年到几百年照例又被另一场农民战争推翻,从而使中国历史出现了一治一乱的循环周期。试问:为什么中国历史老是出现这样的循环周期?它与农民有什么关系?应该怎样评价?我们认为,研究农民史,这又是值得探索的重要问题。
    董仲舒的一段话是史家在分析秦末农民战争发生原因时经常引用的。他认为:“力役三十倍於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於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简言之,就是劳役、赋税和地租三者太重是这场战争发生的重要原因。不过今人解释引文时大抵忽视了其中“盐铁之利”一节。其实对了解前面提出的问题,这一节却至关重要。
    在战国时代有三个特别繁荣的现象:即“五口百亩之家”的普及、城市商品经济的勃兴和“百家争鸣”。连历史学家也对中华文明发展早期出现的这种繁荣现象感到惊奇而难于索解。其实从现代经济科学来看,随着小农经济的兴起,必将引发商品经济同时迅速勃起;商品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又将促进小农经济的分解,造成贫富对立的加深。战国的历史已经清楚地显示了这一点,当时的法家从另一个角度也清楚地看到了,力求富国强兵,秦商鞅变法的对策是重本抑末。重本就是扶植小农经济,这一方面前文已指出;抑末是抑制商品经济,所谓盐铁之利,即对盐铁生产和买卖实行官营或官控就是实施这种政策的一项很重要的措施,这也是史家们熟知的,不必详说。重本抑末--后来每称之为重农抑商,在秦以来二千多年的历史上一直是封建王朝的基本国策。于是保护小农经济和抑制商品经济相结合,也就是在农业上的小土地私有,在手工业商业方面的官营或官控相结合,便成为中国封建经济基本格局和发展定势。大体说来,在一场农民战争之后,由于封建统治比较薄弱,于是在多少不等的程度上再现一点战国时代那样小农经济和商品经济互相促进的局面,随后,封建王朝为扼制商品经济对小农经济的分化和瓦解,求富国强兵,便厉行适应各类不同时代情况的重农抑商政策,于是又出现董仲舒指出的“三重”,从而引发另一场农民战争。换言之,要了解中国历史循环之谜,必须了解小农经济和商品经济之间因果消长关系,必须了解抑商政策及其产生的破坏作用。
    如果说董仲舒只是客观反映了历史事实的话,那末,他的学生、中国历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史学家司马迁则深刻地揭露并严厉地批判抑商政策的实质和危害。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当他作这样的揭露和批判之时,正是他的主人汉武帝在重新收紧汉初稍稍放松了的抑商政策,变本加厉地大搞盐铁官营,酒类专卖,垄断商品市场,乃至在打击豪强,抑制兼并的口号下,大搞“算缗和告缗”,达到了使中等以上的商人都破产之日。司马迁认为:国家的经济政策应是“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这就是说:好的经济政策应该顺应客观规律,准许人民自由经营农、工、商、虞(指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而汉武帝实行的却是最坏的由政府直接参予并与民争利的政策。他认为,农、工、商、虞“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原大则饶,原小则鲜”,是“中国人民所喜好”的“奉生送死”所必不可少的产业;四业之发展由“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的价格规律决定,“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用不着“政教发征期会”之类的行政干预;“(求)富者,人之情性”,而由于“富无经(常)业,则货无常主,能者幅凑,不肖者瓦解”,人民中的贫富分化是不可免的,也是“莫之予夺”的。不过,司马迁指出:“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未业,贫者之资也。”汉初由于实行“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就是说社会经济情况相当不错。而汉武帝实行上述抑商政策的结果如何呢?“於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而县官有盐铁缗钱之故,用益饶矣。”大家都知道,司马迁在写这些话的时候,是因为得罪武帝而遭受了最残酷最无耻惩罚的“刑余之人”,令人惊异的是,他的分析始终十分客观、冷静而不动感情。直到《平准书》的最后,他特意写了这样一段话作为结束:“是岁小旱,上(指武帝)令官求雨。卜式言曰: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今(桑)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贩物求利。烹弘羊,天乃雨。”在这里人们可以听到他对抑商政策发出了愤怒的抨击之声,不过仍然是理智的,没有掺杂个人感情。
    司马迁在这方面显然既超越了阶级,也超越了时代。历代封建王朝的统治者和汉武帝一样始终在施行越来越严的抑商政策。除盐、铁、酒、商业之外,在此后的封建王朝,金、银、铜、茶、瓷,乃至高利贷和海外贸易,还搞什么买和雇,以及匠班制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总之,只要是利之所在,无所不榷、不监、不禁,无所不用其极。那末,农民呢?他们是所有这些政策的最大受害者,他们需要并且也从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受益。不过,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要加速自己的分化,他们亦自然地憎恨一切富人,包括各类商人和手工业主,于是当然也难以看清政府在打击豪强、富人口号掩盖下抑商政策的虚伪本质。这样司马迁的揭露、批判和抗争,除了到很晚才在少数杰出的思想家那里得到了微弱的反响之外,在二千年间犹如空谷足音,成为不免令人悲哀的千古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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