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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朝编辑史鉴书述论

明太祖朱元璋自起兵反元,至统一天下的三十余年,非常注重古今史事对现实政治的鉴戒作用,在“以猛治国”的同时,并重教化,大兴文治,在洪武一朝,朱元璋下令编集纂修了大量图书,如修《元史》、纂《洪武正韵》等书,其中以古今史事教诲和儆戒世人的书,占了很大比例,编修之频繁、成书数量之多,为历代各王朝所罕见,其意义和作用远远超出“以史以鉴”的内容,对明代政治、文化诸方面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一不寻常的现象,值得我们注意并予以探讨。
    首先,我们把这类性质的书敕编的时间、成书经过、大致内容,简要胪列如下,以见其大概。
    龙凤十一年(1365),朱元璋命儒士滕毅、杨训文为起居注,命编集古无道之君如夏桀、商纣、隋炀帝所作之事以进。曰:“吾观此者,正欲知其丧乱之由,以为鉴戒耳。”(《明通鉴前编》卷三)名其书为《君戒》。
    洪武元年(1368),“命工画古孝行及身所经历艰难起家、战伐之事为图,以示子孙。已,命学士朱升等修《女诫》。”(傅维麟《明书·经籍志》)
    洪武二年,“夏四月……乙亥,编《祖训录》,定封建诸王之制。”(《明史·太祖本纪》)洪武六年五月,《祖训录》成书。(《明书·经籍志》)又“以祭祀为国大事,乃命礼官及儒臣编集郊祀等仪及历代帝王祭祀感应祥异,可为鉴戒者为书,曰《存心录》。”(《明书·经籍志》)吴沈等编集《存心录》为十八卷,于洪武四年成书。
    洪武四年,“御史台《宪纲》成,上亲为删定。七月,上览《存心录》。复命赞善刘三吾等编类汉唐以来灾异之应于臣下者为书,曰《省躬录》”。(《明书·经籍志》)十九年三月《省躬录》十卷成书,“诏颁行之”。(据《明太祖实录》,《皇明通纪直解·刘三吾传》上书在洪武十八年。)
    洪武六年三月,《昭鉴录》二卷成书。《明太祖实录》云:“先是,命礼部尚书陶凯、主事张筹等采汉唐以来藩王善恶可为劝戒者为书,会凯出参行省,编辑未成,于是召秦王傅文原吉、翰林院编修王僎、国子博士李叔允、助教朱复、秦府录事蒋子杰等续修之,至是书成,缮写为二卷,太子赞善大夫宋濂为序以进,赐名曰《昭鉴录》,以颁赐诸王。”(《明会要》卷二十六所记同,《明史·艺文志》作《宗藩昭鉴录》五卷。其始修约在洪武三年陶凯为礼部尚书以后,傅维麟《明书·经籍志》作六年始修,亦误。)同年四月,“命天下州郡绘《山川险易图》以进”。“七月,诏宋濂搜萃历代奸臣之迹,编为《辨奸录》颁太子诸王”。(《明书·经籍志》。《皇明通纪直解》卷二同。)是年七月,学士承旨詹同请编《日历》,太祖从其请,置总裁、催纂、纂修、誊写诸官,九月四日开局西华门内。(据《翰林记》卷十三《修日历宝训》)次年五月成书,“自上起兵至即位,及六年癸丑十二月,凡征伐次第、礼乐沿革、刑政施设、群臣功过、四夷朝贡之类,莫不具详。合一百卷。”(《明书·经籍志》)
    洪武七年,五月,因《日历》成书,宋濂进言:“《日历》藏之天府,入欲见不可得,臣请分类更辑圣政为书,以传于天下后世。”(《皇明通纪直解》卷二)仿《贞观政要》编成《皇明宝训》五卷,分为六门,四十类,四万五千五百余言,“自是以后,凡有圣政,史官日纪录之,随类增入”。(同上)十二月,编《洪武圣政记》。“取上所行关于政要者成书”,洪武八年编成。
    洪武十二年,《春秋本末》成书。朱元璋以“列国之事错见间出,欲究其始终,难于考索,乃命文学傅藩等,分列国而类聚”。(《明书·经籍志》。又《明史·艺文志》著录《春秋本末》三十卷,洪武中,懿文太子命官臣傅藻等编。)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发,“上命翰林史官纂录历代诸侯王以下悖逆不道者,凡二百十二人,备其行事,以类书之。成,命名曰《臣戒录》。颁布中外之臣,使知所警”。(《明书·经籍志》)又诏编《奸党录》、《逆臣录》,以记当时文武大臣悖逆事迹。《奸党录》在洪武一朝凡三修,此为第一次编修。因胡案发生,罢中书省,废丞相等官,更定六部官秩,诏编集《相鉴》二十卷,“洪武十三年罢中书省,诏儒臣采历代史所载相臣,贤者自萧何至文天祥八十二人,为传十六卷;不肖者自田蚡至贾似道二十六人,为传四卷。太祖制序。”(《明史·艺文志》)
    洪武十六年,敕编、《精诚录》。“上将享太庙,致斋于武英殿,召吴沈等谓曰:‘朕阅古圣贤书,其垂训立教:大要有三,曰敬天,曰忠君,曰孝亲,三者尽而人道至矣。第其言散在经传,未易会其要领,尔等以类编辑,庶便省览。书成,上大悦,赐名《精诚录》。”(《明书·经籍志》)
    洪武十九年,《志戒录》成书。“十月……是月颁《志戒录》,其书采辑秦汉唐宋为臣悖逆者,凡百有余事,赐群臣及教官诸生讲诵,使知所鉴戒”。(《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九)因前者已编辑《臣戒录》,至是又“命儒臣修《志戒录》,以补《臣戒录》之遗”,则是书为续编。
    洪武二十一年,修成《武士训戒录》。“十月……乙丑,颁《武士训戒录》。时上以将臣于古者善恶成败之事,少所通晓,特命儒臣编集申鸣、鉏麂、樊哙、金日{K1D602.JPG}、张飞、钟会、尉迟敬德、薛仁贵、刘辟、王彦章等所为善恶为一编,释以直辞,俾蒞武职者日亲讲说,使知劝戒”。(《明太祖实录》卷一九四)
    洪武二十三年,李善长事败。“五月……乙卯,赐太师韩国公李善长死,陆仲亨等皆坐诛。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明史·太祖本纪》此乃第二录。
    洪武二十五年,修成《醒贪要录》。“颁《醒贪要录》于诸司。取文武大小官岁给禄米之数,以米计谷,以谷计田,与其用力多寡为书,颁布中外,使食禄者知所以恤民”。(《明书·经籍志》)
    洪武二十六年,蓝玉案发生,诛杀万五千人。编集《奸党》三录,又条列供词编为《逆臣录》,“己丑,颁《逆臣录》于天下”,(《明史·太祖本纪》)列名者一公、十三侯、二伯及附列诸小侯。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诛。因蓝玉事败,“藉其家,上见其服舍器用多僭逾,乃召翰林稽考前代功臣封爵人民邑之多寡,及名号之虚实等,编辑为书,曰《稽制录》。上亲为之序,以颁示功臣,用遏其侈心云。”(《明书·经籍志》)同年十二月,修成《永鉴录》及《世臣总录》。《永鉴录》一书,“辑历代宗室诸王为恶悖逆者,以类为编,直叙其事,颁赐诸王。”同时,“又辑历代为臣善恶可为劝戒者,别为一书,名曰《世臣总录》,以颁示中外群臣”。(《明太祖实录》卷二三○)
    洪武二十八年,十月,重订《皇明宝训》,对原书成编以来二十余年事迹增补成书。
    此外,编集年代不详者,亦有数种,《明史·朱梦炎传》记:“太祖召居宾馆,命与熊鼎集古事为质直语,教公卿子弟,名曰《公子书》。”又《明史·艺文志》著录:“《纪非录》一卷,训周、齐、潭、鲁诸王。”“《历代公主录》一卷,洪武中编集。”等。据《翰林记》卷十三《修书》,又有《忠义录》、《彰善殚恶录》等,并云:“大率皆翰林院所修,而年月莫考。”
    以上我们胪列诸书,旨在以事实引导我们深入讨论,对明代开国之初这一特殊文化现象作进一步探讨。
    一、洪武一朝三十余年间,这类书籍成书达二十多种,如果把关于礼仪、律令、文学等其它种类敕编之书包括在内,其数量甚是可观,可见朱元璋统治时期文治之盛,“洪武中稽古右文,以开至治,故纂述之事,殆无虚曰”①,并非夸张之词。仅这一类书的编辑,已是前接后续,接踵成书。同时,还应当注意到这类书的编辑,具有鲜明的特点:(一)寓教化,重鉴戒。无论是古史今事,都以正人心、励风俗为指归,朱元璋不止一次地强调“鉴戒”作用,从古史今事中汲取教训,使非分者知所儆戒,安守本分,这一意旨有明显的体现。(二),针对性施教。施教的对象,上至皇帝自身,如《存心录》;旁及后妃及宗室藩王,如《女诫》、《贻鉴录》、《永宪录》;下及大臣百官,如《省躬录》、《辨奸录》、《臣戒录》、《志戒录》;此中又另有专题性质者,如《相鉴》、《武士训戒录》。(三),与现实政治紧密结合。总而言之,是时代的需要,立国伊始,树立规范,明太祖因政施教,以文辅政;具体而言,配合不同阶段的政策。如洪武元帝,“戒后妃毋预政”,诏修《女诫》。二年定封建诸王之制,编集《祖训录》。胡蓝党案发生,编集《奸党录》、《逆臣录》。二十五年立皇太孙,转年编成《永鉴录》颁赐诸王。(四),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即巩固统治,谋求长治久安。明太祖下令编书的出发点,就是维护朱家朝廷的永世统治,企图在他有生之年,奠定一个安定有序的统治局面。
    二、朱元璋的评价问题。历来认为朱元璋是“以猛治国”帝王的典型,诚然,他残忍猜忌,忍于杀戮,大批的文臣武将,公侯勋旧被他处死,先后杀人达十几万,这固然是他实行统治的重要手段。但是,朱元璋与此同时“修人纪、崇风教”的文治业绩,亦不容忽视。重儒、兴学、科举等措施姑且不论,仅就本文论及的、在不长时期里如此集中地编集了如此之多的鉴戒史书,就是其文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注意研究朱元璋的多方面表现,就难以对其统治政策有深刻、全面的了解,也就不可能对朱元璋这一历史人物作出公允的评价。
    明太祖为巩固统治,更主要的是为子孙后代奠定井然有序的统治秩序,从帝王后妃、太子诸王,到文臣武将、大小官吏,都为他们树规立范,制定行为准则,建树榜样。在他统治前期,注重对臣下的驾驭,经过一次又一次翦除杀戮,元勋宿将诛杀殆尽,并且接二连三地编修教化鉴戒书籍,颁赐臣下,使其知儆戒、保首领,强化“君为臣纲”原则,加强皇权,紧紧把握生杀予夺和训诲教化两手策略。在统治后期,皇位继承问题突出起来,他决意实行嫡长承袭制度,特别是太子朱标死后,立皇太孙为继承人,这时,防止家族内部争夺,限制宗室藩王非分之想,成为老皇帝处心积虑要解决的大事。“为了要使诸王安分,保护和维持大宗”,先后颁赐诸王《昭鉴》、《永鉴》等书,“进行宗法教育”。告诫儆示藩王,承认并且维护未来的统治者,使朱家长门传宗接代、世世为治。从这一层意义上讲,老皇帝可谓用心良苦。从他传孙不传子的特殊情况出发,采取的对宗室臣下一系列教育措施,试图解决思想问题,无疑是必要的。日后“靖难之役”发生,这样的事变,正是朱元璋所担心的,并试图防止的。但是,亲骨肉总不能象对待元功宿将一样杀掉,惟有垂训教育而已。然而,燕王起兵犹不得不援《祖训》为词,说“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②。因此,“武定祸乱,文致太平,太祖实身兼之”③的评价,并不为过。
    三、对明代史学的影响。因为这类以古史今事为鉴戒的书,属于史抄类编性质,对有明一代的史学发展产生了比较深远的影响。
    这些书的编辑,多是出自宸衷,从修书的目的宗旨,到修书人选,成书颁赐,都是御定,完全控制在皇帝一人之手,彻头彻尾的是皇帝个人意志的体现,修撰人没有随意更改的余地,这样既凝固了书的内容,也导致了其书思想的僵化。同时,书的编纂与政治紧密地结合,完全配合现实政治的需要,为统治者服务的趋向很明显,窒息了学术自由的空气,在强化了的中央皇权控制之下,使学术处于政治的婢女地位,成为统治的工具。在洪武修书的影响下,明朝历代君主都曾陆续编集了一些这类书籍。史学的鉴戒作用被大大地强化了,结果走向了其反面,影响了史学的健康合理发展,造成史学的衰落和停滞。“若有明一代之人,其所著书无非窃盗而已”④顾炎武的看法,虽然是对明代学风的总结,但却是符合实际情形的。原其始,始作俑者便是朱元璋,洪武修书已开其端。因为一代开国创业之君,实为后世效法,其一言一行无不是对子孙的训诫示范,立国伊始举措作为,对以后守成之君影响甚大。明初所修《元史》向无好评,这些书也多是抄撮编类而成,洪武以后几代帝王的作法,皆不能出其范围。对此点,白寿彝先生亦认同顾氏所言,以为“可以看出当时流行的学风,这种学风反映出一种虚伪和萎靡不振的积习,明初的文化高压政策和官方提倡的抄袭成书的办法,都跟这种学风有关”⑤。对史学方面影响的结果,导致了嘉靖、万历以前没有产生值得注意的史书,形成明初至嘉靖间史学的一段苍白的阶段。而这种学风、编辑书籍的思想和方法的束缚,官方文化和史学受害最深,而民间相对略松,故此形成了史学转而向私家著述发展的态势,成为明代野史、笔记兴盛的原因之一。
    四、关于鉴戒史书的价值。这二十多种鉴戒史书,大致可分作两类,一类取材于历史,抄录编类为书;另一类以现代和当代史事为内容,抄录诏敕案词等为书。前一类书无论其内容还是编纂方法,并无多少价值,后一类书的史料价值,却值得注意。因其毕竟是当时人记述编辑当时之事,所以保存了许多真实可贵的史料,对明代而言,是当代史的最原始记载,是以后所修诸史难以比拟的,记洪武一朝史事最详、最重要的《明太祖实录》,某些史事的其实性亦相形见绌。《明太祖实录》凡三修,初修于建文,二修于永乐初,三修于永乐中,几经删削改易,严重失实,不仅对朱元璋隐晦曲笔甚多,涉及建文帝、永乐帝的史事,亦多篡改,而有些事实却可在洪武所修的这类书中看到真象,利用来考证史事者颇不乏人。
    明末钱谦益作《实录辨证》,征引《奸党录》、《逆臣录》等书内容,辨析《实录》及野史某些记述之讹舛者甚多。如“洪武四年十二月,追赠汪兴祖为东胜侯”条,引《昭示奸党第二录》之述,有汪兴祖封侯后夺券贬海南、征蜀死事,并云:“《实录》独书追赠,又稍节约其诰文,尽没三年封侯之实,斯可谓脱误之极矣。”⑥又如“洪武十二年十二月,中书右丞汪广洋贬海南,自缢卒”条,辨证中“据《昭示奸党录》诸招,广洋实与惟庸合谋为逆,而上但以坐视废兴诛之”,认为“凡《实录》所书自经、赐死,皆史臣有隐之词,非事实也”。诸如此类的辩证有多条,在摘其隐讳缺略诸疵后,直斥《实录》义例,说:“考之《实录》,则义例尤错互不一。有直书自经及赐死者,(李)善长、(陆)亨之类是也;有直书其事而曰伏诛者,蓝玉、周德兴之类是也;……有其人以诛死而没其事,并不记其所终者,胡美、黄彬之类是也;有不记其所终而略举其事、或在奉朝请之下、或在封爵之下者,陆聚、孙恪之类是也。国史大书特书,发凡起例,在诸公必信而有征,……安用出入多端,掩沉魂于青史;推敲只字,寄隐狱于丹书也哉?”在辩事、辩书之外,钱氏更有深意存焉。清查继佐《罪惟录》,亦有引《奸党录》、《逆臣录》考辩史事数处,此不再赘述。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日历》的纂修,仅见于洪武一朝,“洪武六年,七月壬寅,学士承旨兼吏部尚书詹同等言:‘自上起兵渡江以来,征讨平定之绩,礼乐治道之详,虽有记载而未成书,乞编《日历》,藏之金匮,传之后世。’上从其请。八月甲申,上御东黄阁,命同与侍讲学士宋濂为总裁官,侍读学士乐韵凤为催纂官,员外郎吴伯宗、儒士朱右、赵壎、朱廉、徐一夔、孙祚、徐尊生同纂修,乡贡进士黄昶、国子生陈益旸等誊写。九月四日开局于西华门内,分年纂辑,日轮寺人守阍,大官进膳羞,其事甚严且密。……按永乐以后,《日历》之修遂废。”⑦《日历》本来是修《实录》的主要依据之一,洪武时,虽在国家草创时期,尚能接纳詹同建议,成书一百卷,以后遂废而不修,明代官方史学之不振,亦可见一斑。但是,却也说明朱元璋对历史的撰述记注,确是重视,为后继诸帝所不及。
    以上对洪武编辑史鉴书作了初步探讨,粗略舛误处,敬希批评指正。
    注释:
    ①《翰林记》卷13,《修书》。
    ②《明史·成祖本纪一》。
    ③《明史·太祖本纪三·赞》。
    ④顾炎武《日知录》卷18,《窃书》。
    ⑤白寿彝:《中国史学史》第一册第二章76页。
    ⑥钱谦益《初学集·太祖实录辨证》。
    ⑦《翰林记》卷13,《修日历宝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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